董海均 王柏昌 林辉
(1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321000;2 国家林业局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浙江杭州 310019)
金华市婺城区林地保护与利用探讨
董海均1王柏昌2林辉2
(1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321000;2 国家林业局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浙江杭州 310019)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金华市婺城区林地的保护与利用矛盾日益突出,从林地需求总体趋势、林地资源分布、森林质量、林地保护投入等方面分析了林地保护存在的问题,同时通过对历史数据和相关规划的分析,对婺城区今后的林地使用从定性、定量方面进行了分析,测算了使用林地的数量,并为确保林地的保有量,通过平原绿化、退耕造林、宜林闲置地整治复垦还林等途径补充林地。
林地保护;补充林地;林地利用;林地定额
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五位一体的国家战略。林地是生态保障的基础,同时又是项目建设的重要供地来源。林地的保护利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在社会发展中确保林地保护与利用的平衡至关重要。金华市婺城区是金华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林地比重较大,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林地的保护与利用矛盾日益突出。因此,对其林地的保护与利用进行分析探讨很有必要。
根据 2009 年婺城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婺城区土地总面积 139137.0 公顷,其中林地面积 83032.77 公顷,占总面积的 59.7%。全区森林面积 79998.8 公顷,森林覆盖率57.5%,森林蓄积量 2309311 立方米。
林地面积中,有林地 75021.10 公顷,疏林地 43.01 公顷,灌木林地 5091.63 公顷,未成林造林地 932.20 公顷,苗圃地 621.20 公顷,无立木林地 826.50 公顷,宜林地 496.65 公顷,林业辅助用地 0.48 公顷。
有林地中,乔木林 63590.21 公顷,占有林地的 84.8%;竹林 11430.89 公顷,占 16.2%。
灌木林地中,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4977.67公顷,占 97.8%;其它灌木林地 113.96 公顷,占 2.2%。
无立木林地中,采伐迹地 351.02 公顷,火烧迹地231.47 公顷,其它无林地244.01 公顷。
宜林地中,宜林荒山荒地 85.56 公顷,其它宜林地 411.09 公顷。
按照主导功能的不同,全区森林资源分为生态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二个类别。生态公益林(地)27403.15 公顷,占全区林地面积的 33.0%。其中:国家级公益林 246.26 公顷,占全区生态公益林面积的 0.9%;省级公益林27156.89 公 顷 , 占 99.1% 。 商 品 林 ( 地 ) 55629.62 公顷,占全区林地面积的 67.0%。
2002 年,随着《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林地保护管理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区林业主管部门积极介入涉林项目的前期工作,认真落实林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把占用征收林地审查审核关,严格执行占用征收生态公益林林地“占一补一”制度,加大对非法占用林地的查处力度,有效地控制了林地的消减。同时,因平原绿化工程的强力推进,林地面积得到积极补充。1996 年-2009 年期间,林地面积没有减少,林地保护取得初步成效。
然而,根据林地审批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2011 年间,全区因工程建设导致林地转为非林地面积为 619.2 公顷,相当于全区林地总面积的 0.24%,消耗林地比例较高。
3.1 林地需求总体趋势增加,保护与利用的矛盾突出
婺城区经济发展处在浙江省中等偏下的水平,具有一定的后发优势。因其地处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又是浙中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所在地,随着低丘缓坡林地开发加速,经济的快速腾飞,城镇、工矿、道路、水利、旅游开发等建设用地急剧增加,对林地需求上升,2001—2011 年,累计已办占用征收林地审核手续达 1042.69 公顷,年均 94.8 公顷。由于国家实行严格的土地保护政策尤其是耕地的严控政策,林地承担更多的供地责任。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社会,需要良好的生态环境,而加强对林地保护特别是生态区位重要林地的保护是保障良好生态环境的前提条件。因此,林地既要承担保障良好生态环境的职责,又要承担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使林地保护与利用的矛盾更加突出,管理形势严峻。
3.2 林地资源分布不均衡,地域性明显
南北两山对峙,中部平原丘陵相间,形成了“两山夹一川”的走廊式地形。受自然地理和历史因素的制约,全区林地资源分布不均衡,地域性明显,北部以山地丘陵为主,南部以中低山为主,造成其核心林地面积集中在安地镇、沙畈乡、塔石乡、岭上乡、莘畈乡、箬阳乡等南部中低山区,其土地面积占全区土地面积的 42%,而林地面积、森林蓄积均占全区62%以上。南部的中低山区林地资源是婺城区林地资源的主体,要充分利用其优势,发挥涵养水源、建设绿色屏障的作用,为维护婺城区生态环境提供保障。
3.3 森林质量不高,结构不尽合理
尽管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双增长,目前全区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达到 36.2 立方米/公顷,但与全省平均水平 52.87 立方米/公顷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林地生产潜力尚待进一步挖掘。全区森林面积中,生态功能等级为好、中、差的面积所占比重分别为 7.3%、68.4%、24.3%,森林生态功能总体评价属中等偏下水平。全区现有森林仍存在针叶林多、阔叶林少,纯林多、混交林少,单层林多、复层林少,中幼林多、近成过熟林少等情况,森林资源结构性矛盾依然明显。
3.4 森林资源管护经费不足,群众保护林地意识不强
森林的最大效益是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而不是直接的经济效益。尽管经济林有相当的经济收益,但是受市场价格影响,收益不稳;用材林有一定的经济收益,但因森林培育周期长,投资多,更新难度大等特点,经济效益较低。而大量的防护林、特用林,除少量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费外,几乎没有直接经济收入,这是广大农民经营者和集体经营者不愿经营也无力经营的主要因素。而国家除了对生态林有较低的补偿费外,用材林、经济林的补偿费无从谈起,森林资源管理经费严重不足。这些因素影响群众的森林资源管护积极性,造成林地保护意识不强,只考虑自身需求和眼前利益,开矿、筑路、建房及工厂建设等,违规占用林地及采伐林木的事件时有发生。
随着社会的发展,建设用地不断增加,而婺城区的林地占全区 59.7%,林地也是工程建设的主要供地类型。为了实现森林保有量与活立木蓄积量双增长的目标,需要合理利用林地,同时寻求补充林地。在林地使用方面,实施定额管理,浙江省林业厅下达给婺城区 2011年到 2020 年的林地区级项目定额 380 公顷,属约束性指标,原则上不能突破,不足时需向浙江省林业厅申请追加。因此,对林地的增减分析是很有必要的。
4.1 工程建设的主要类型和林地需求量
林地面积的消减途径主要是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而造成林地面积减少。工程建设类型有城镇建设、工矿用地(工业园区开发建设)、交通设施(公路、铁路)建设、旅游项目建设、水利水电(水库、河道等)设施、其它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军事、司法、地质灾害治理、公墓、抢险等)。根据《婺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及其它相关规划工程建设要求,结合近9年来全区各项工程建设占用征收林地和规划期重点工程建设需要征用林地情况综合分析,测算到 2020 年的林地面积消减情况。
(一)城镇工矿用地。包含城镇(含建制镇)建设用地和工矿用地。根据《金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 年)》、《浙江婺城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30 年)》、《婺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等规划,婺城区将大力推进产业建设和新城发展,重点推进金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婺城新城区、金华新兴产业集聚区婺城区片、物流园等基础建设,包括水厂、垃圾场、发电厂等配套建设和重点乡镇工业功能区块建设,至 2020 年期间城镇工矿建设占用征收林地面积为 435 公顷。
(二)交通设施用地。包括铁路、公路、高速公路等用地。根据《婺城区公路水运交通建设规划(2003-2020)》和金华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发展规划,规划期内交通建设铁路方面有杭长客运专线和金千铁路改造,高等级公路新建或改建主要是杭金衢高速拓宽和连接线建设、330 国道婺城区段外移工程(含南二环)等,以及建设金华-罗店-双龙公路、双溪西路、金华-竹马公路等区级主要通道或市区城市主干道,形成快速便捷、外接内联的综合交通网络,至 2020 年期间因交通设施建设占用征收林地面积为 300 公顷。
(三)水利设施建设。主要包括水库用地和水工建筑用地。根据《金华市婺城区水域保护规划》和水电建设规划,规划期内将新建罗店白露水库、半溪口电站、双溪口电站等,推进金华江干堤加固(城防工程)、九峰水厂及供水管网工程建设,还有水库渠系配套工程、江河治理等,至 2020 年期间需求林地面积 46 公顷。
(四)电力能源设施用地。依据婺城区电力能源相关规划,婺城区将重点发展电力输送、能源储运等工程,包括天然气输气管道、加气站和母站建设,天然气高压输配工程,高压和特高压输变电工程及其配套线路等建设,至 2020 年期间需占用林地 25 公顷。
(五)旅游项目建设用地。金华市是旅游大市,浙江省的浙中旅游集散地,近年来旅游事业发展良好,近期将重点建设仙源湖旅游度假区、九峰山风景区,还有双龙风景区的配套组合景区,经测算需占用征收林地面积100 公顷。
(六)其它用地。其它用地指农业园区建设用地、采矿采石、农业综合区、新农村建设、军事、公安、司法、宗教、地质灾害治理、公墓、抢险等特殊用地及用地规模不大或具体地块难以确定的其它建设项目,采用预留方式确定建设用地面积。共需占用林地 245 公顷,其中农业园区建设和养殖业用地 95公顷,独立工矿(采矿采石和零星工矿企业等)用地70公顷,农村居民点(含安置区)用地 36公顷,特殊用地 44公顷。
综合以上各建设类型,林地需求总规模达到 1151 公顷,其中省级以上重点工程需用林地662 公顷,市级以下工程需用林地489公顷。
4.2 林地补充来源分析
为了实现预期的林地保有量,在合理利用林地的情况下,必须充分挖潜,积极寻找合适的途径补充林地。婺城区林地面积增加的途径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是平原绿化工程建设;二是退耕造林;三是宜林闲置地整治复垦还林(厂矿关停、村镇精简和移民下山)。
(一)平原绿化(含森林城镇、四边三化)工程建设。根据《婺城区平原绿化规划》,积极发展生态基地与林果基地,重点开展公路边、铁路边、山边、村边的“四边三化”(洁化、美化、绿化),以及森林城市(镇)、森林村庄的“森林”建设,开展农田林网建设、城镇乡村平原片林建设,采取多种措施,落实造林任务,确保造林成效,尽可能多营造片林或林带。规划到 2020 年平原区林木覆盖率达到19.0%以上,平原绿化规划新增林木绿化面积1000 公顷以上。对其较大面积的区块进行区划上图,落界后新增林地面积 1005.49 公顷。
(二)退耕造林。对于部分坡度大于25度的陡坡耕地和生态敏感区的耕地,因其水土流失比较严重、产量低,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在与耕地保护、农业发展协调的基础上,按照统一部署逐步实行退耕还林。初步测算,面积约 1500 公顷。优先考虑坡陡、山高、路远、分散的坡耕地和抛荒地退耕还林;其次也考虑到移民下山而荒弃的一般农田(基本农田除外),因其较远和偏,面积小和散,野生动物危害严重,村庄迁移,已不适宜种植农作物,故适宜退耕还林。根据婺城区社会发展形势和新的农业产业发展趋势,结合生态重要性、坡度、水土流失程度、耕作距离、产业规划等因素,对全区适宜退耕还林地进行区划,合计退耕还林 1132.83 公顷。
(三)宜林闲置地整治复垦还林。宜林闲置地整治理主要指关停矿山砖瓦厂、精简村镇和“脱贫”下山,实施复垦造林。对政府收回的闲置土地,原属于林地的,应当优先用于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废弃工矿等宜林闲置地整治,对其中坡度 25度以上的,优先用于植树造林。合计复垦还林 357.43 公顷。根据国土局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资料,对婺城区已关停且拟转为绿化地的废弃厂房和矿山宕口砖厂进行区划落界,拟从非林地转化为林地。依据婺城区村镇布局规划、金华市旅游规划及区政府“脱贫下山”规划,逐步撤迁小村并入大村,移民下山,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莘畈乡、塔石乡、沙畈乡、琅琊镇、箬阳乡、岭上乡和长山乡等偏远乡村将整村或部分自然村迁移下山,农村居民点用地将减少约 200 公顷。这部分用地因其位于交通异常不便的偏远地带,不便于农耕劳作,故可以种植林木,复垦还林。
林地保护与利用是一对矛盾,社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使用林地,但生态环境的保护同样重要,因此需要找到一个平衡点。法律法规对林地保护有明文规定,林地保护有法可依。工程建设使用林地有相关的要求,在符合条件情况下才能报批使用林地。使用林地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手续,只有在取得林地使用许可之后才能使用林地。通过实施林地使用定额管理,有效地控制使用林地,原则上节约使用林地、尽量少用林地。但是,工程使用林地是社会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那么应该充分挖掘潜力,通过平原绿化、退耕还林、闲置地利用等措施造林绿化,补充林地,维持林地的保有量。林地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在狭义林地不断减少的情况下,提高森林质量,提高单位面积生态保护的承载力亦不失为一种方法。
[1] 王金治,王柏昌等.金华市婺城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 年)[R].2010.
[2] 金华市人民政府.金华生态市建设规划(2003-2020)[R].2004.
[3] 婺城区人民政府.婺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R].2007.
[4] 婺城区人民政府.金华市婺城区村庄布局规划(2010-2020)[R].2011.
[5] 婺城区交通运输局.婺城区公路水运交通建设规划(2003-2020)[R].2004.
[6] 婺城区农林局.婺城区平原绿化规划(2011 年)[R].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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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