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副产品电商模式研究

2017-01-16 19:07张南
海峡科技与产业 2016年12期
关键词:农副产品发展对策电子商务

张南

摘 要:黑龙江省作为农业大省,农副产品极其丰富,其电商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农户+农副产品企业+物流”、“农户+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物流”、“农户+合作总社+物流”。研究的同时发现了黑龙江省农副产品电商模式也存在着交易主体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制约,农副产品电子商务流通,交易平台,交易环境等诸多问题,据此提出了解决方案。

关键词:电子商务;农副产品;电商模式;发展对策

所谓的农副产品是由农户通过农业生产所带来的副产品,包括农业、林业、牧业、副业、渔业这五业的产品。其中黑龙江省野生薇菜蕨菜、五常大米、虎林椴树蜜、尚志红树莓、兴凯湖大白鱼等具有黑龙江省特色的农副产品享誉全国。

以前这些传统的农副产品通常是自产自销,没有自己的品牌。但是随着农户对互联网认识的加深,生产者意识到农副产品同样适合电商模式。因此,他们尝试以优良品质和实惠价格打入互联网的市场,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黑龙江省农副产品。

1 黑龙江省农副产品电商模式

1.1 农户+农副产品企业+物流

这种模式的企业中,有的是农副产品的生产企业也有的是农副产品的合作组织,也就是说,该模式面向的最终客户是农副产品企业、农副产品培育基地和合作组织。例如黑龙江省虎林市椴树蜜产品企业通过建立农副产品电商模式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商务交易活动。椴树蜜产品企业与消费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流,采蜜人与椴树蜜产品企业直接交流,了解黑龙江省椴树蜜产品互联网市场的信息。

该模式的主要消费者是黑龙江省的农副产品企业,黑龙江省农副产品企业通过网络收集黑龙江省农副产品大部分的网络市场信息,而后将需求和生产的相关订单送达给农副产品生产者。在物流配送方面,黑龙江省的农副产品企业主要通过两种物流配送方式:自营物流、第三方物流。其两者都拥有较快的物流速度。

1.2 农户+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物流

这种模式卖出的农副产品一部分是黑龙江省个体农户产出的,另一部分是黑龙江省小型合作组织产出的。互联网的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给了个体农户或小型合作组织电商模式的销售渠道,然后通过自己配送或第三方物流公司将自己采摘包装后的农副产品邮寄出去。例如消费者在平台下单黑龙江省兴凯湖大白鱼,由于兴凯湖有个人承包也有合作组织收购后向外销售,所以销售渠道不同,物流配的送方式也不同。

由于这种模式的供应链上游的产出者多为个体农户和小型合作组织,导致了其缺少了组织化和标准化。

1.3 农户+合作总社+物流

它是经由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合作总社,将黑龙江省的农副产品出售给消费者的一种农副产品电商模式。例如购买者在网络平台上查找与锁定有关黑龙江省合作社的大小兴安岭蓝莓的详细介绍和售卖信息,然后得到网络平台销售订单的种植农户,通过物流公司将自己采摘、分捡、包装后的天然新鲜的蓝莓邮寄给消费者。

2 黑龙江省农副产品电商模式存在的问题

2.1 交易主体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制约问题分析

2.1.1 消费者受传统购物观念的影响

不管是利用哪种电商模式来销售农副产品,都是想通过新的销售渠道来吸引消费者。然而利用电商模式销售黑龙江省农副产品低的原因是,很大一部分消费者深受“眼见为实”的传统购物方式的影响,其中鲜果类农副产品的购买最能体现出来,他们认为鲜果类的农副产品在超市和专卖店是看得到的,他们更放心看到的新鲜与品质,这就给黑龙江省农副产品电商模式的交易增加了很大程度的困难。

2.1.2 农户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缺乏足够信心

由于黑龙江省人口多,地域广,所以教育工作尚未完全普及,农村教育不言而喻,还相对落后。这也就导致了黑龙江省农户对网络缺少了解,对电子商务的作用与其产生价值的认识不够,对农副产品电商模式缺少足够的信心。另一方面,黑龙江省当地政府对农户开展农副产品电商模式的带领和相关政策的支持相差甚远,所以黑龙江省农户对于开展网络营销的意识不足。

2.2 农副产品电子商务规模化、标准化存在的问题分析

2.2.1农村合作组织规模效应小

目前黑龙江省农副产品种植户成立合作社14家,合作社销售农副产品比例为35%,一个合作社平均入社会员数在7个左右,然而这平均的7个会员多为个体来进行家庭生产,这样的数字足够说明黑龙江省农副产品种植户加入合作社的比率极低、合作的规模也不大,所以说其在黑龙江省农副产品电子商务流通中难以扮演重要角色,功能与规模都有待完善。

2.2.2 生产及销售过程缺少标准化控制及品牌化认证

按照黑龙江省农副产品应执行无公害标准的规定,目前已通过绿色标准和有机标准认证的合作社及企业生产基地已经占了一定的比例。但同时,因为正规的黑龙江省农副产品生产成本较高,质量优等,在市场上比较其他地区的农副产品零售价略高一筹。由于市场经济利益的驱使,网络市场上出现了许多套用“绿色有机黑龙江省农副产品”包装的非黑龙江省的农副产品,它们以假乱真、滥竽充数,而消费者却辨别不出,毫不知情,这不仅影响正规黑龙江省农副产品市场的销售,还使黑龙江省农副产品的品牌形象也受到了损害。

2.3 交易平台存在的问题分析

2.3.1 交易平台交易对象单一、影响力较低

黑龙江省农副产品电子商务模式交易平台的交易对象以省内居多,省外的绝大部分也是黑龙江省的迁出者。因为地理位置的限制,相对落后的物流运输,使其他消费者选择放弃,所以交易对象单一。

当交易平台过了农副产品的上市期,交易平台就没有了交易的产生,平台闲置也无人浏览,导致平台影响力低。

2.3.2 政府职能未充分体现

黑龙江省农副产品作为东北区域特色农副产品,政府未能在其交易平台中充分体现出农业组织的职能作用,也是黑龙江省农副产品电商模式交易平台公信度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2.4 流通环境存在的问题分析

就目前黑龙江省农副产品种植及生产来进行分析,生产经营单位多为农户及小型合作组织,农副产品流通过程呈现分散放射型,对第三方物流依赖程度较高。农副产品生产的季节性、易腐性,使黑龙江省农副产品电商模式的流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约束。因为散射型物流运输的需求成本高,而农副产品的时效性对物流运输的仓储功能及运输功能也极高,因此,受限于物流配送,销售半径小,也成为黑龙江省农副产品市场化的难题。

3 黑龙江省农副产品电商模式的发展对策

3.1 大力推动农村电子商务的普及

3.1.1 宣传农副产品电子商务的成功案例

通过广播、电视、手机、报纸等媒体,使得网络销售的宣传得以增加,将企业推行电子商务的成功经验与农户共享,让农户通过宣传充分认识到电子商务的可能性、必要性和时代性,使黑龙江省农副产品电商模式从理念进入到实干阶段。

3.1.2 政府扶持农副产品电商模式的发展

黑龙江省农副产品电商模式发展的最大难题并不是技术,而是各级政府在政策上给予鼓励和资金上给予支持的问题。这是实施黑龙江省农副产品电商模式的首要因素,也是呼应农户开展电商模式的重要因素。农户欠缺应用农副产品电商模式的认知与能力,而合作组织开展农副产品电商模式也会面临诸多难题,因此,黑龙江省各级政府需要针对农副产品的电商模式制定一个有利的政策,并给予法律法规的保障。

3.2 加强特色农副产品的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

3.2.1 实施特色农副产品的标准化运作

黑龙江省各区、县农业部门应结合当地农业状况,与相关部门共同协作,在对黑龙江省农副产品生产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黑龙江省农副产品的生产、流通的标准化体系。在此基础上建立黑龙江省区域特色的农副产品标准化运作机制,保证黑龙江省农副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2.2 开展特色农副产品的品牌化认证工作

按照“高效、生态、品牌”的农业标准化发展要求,注重黑龙江省农副产品产地认定和品牌意识,积极开展黑龙江省农副产品原产地认定、品牌认证工作。黑龙江省当地政府应当对进行了品牌申报和认证的农户及合作组织给予优惠,同时,建立黑龙江省农副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使品牌化认证进一步实施。

3.3 依托农户专业合作组织开展电子商务

3.3.1 引导农户加入专业合作组织

黑龙江省种植生产农户分散,获取销售农副产品信息的成本较高,合作组织需要通过互联网实现地区小农户与网络大市场的相互连接,为黑龙江省农户提供最具价值与实效的互联网市场销售信息,为农户布局出标准化的生产,也为农户供给销售产品的推广以及互联网技术培训。其次,黑龙江省的农户专业合作组织可以以自己建设的农副产品电商模式的网站为依托,发布黑龙江省农副产品的网络售卖信息、在网上与有意向的消费者进行交流沟通。

3.3.2 推进农户专业合作组织的规模化经营

鼓励发展黑龙江省农户经济合作组织,让专业合作组织寻找种植农户与其对应,或者种植农户自己寻求合适的合作组织,这样更有利于它们向具有特色化的机构组织转变。其次,可以利用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将专业合作组织扩大经营规模增加生产,从而使收益上升。另外,对于农户专业合作社在实施电商模式时加强能力建设的表现给予鼓励,为黑龙江省农副产品电商模式发展创建一个良好的环境。

3.4 完善农副产品物流体系的建设

3.4.1 重视农副产品冷链物流的发展

对于黑龙江省农副产品的冷链物流,黑龙江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高度重视这个物流运输的新兴板块。因为可以通过对冷链物流的扩大,实现其与黑龙江省农副产品的合作,为黑龙江省农副产品提供运输条件,使得物流专业化运作,黑龙江省农副产品的销售半径通过物流技术得以伸展,使农副产品的销售走进大市场。

3.4.2 引导第三方物流的发展

对黑龙江省特色农副产品在流通过程中要求较高的是物流配送的基础设施,这同时也是黑龙江省农副产品电商模式实施环节中的关键。因此,政府应加强培育和扩大第三方物流企业,发挥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优势。

4 结论

黑龙江作为农业大省,具备条件优势,市民具有较强消费能力,黑龙江省农副产品电商模式的发展增加了黑龙江省特色农副产品销售的一种方式,拓宽了渠道。而其黑龙江省农副产品电商模式发展过程中的经验,对东北地区的农副产品及其他地区农副产品的发展具有典型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黑龙江省农副产品电商模式的蓬勃发展,会对扶贫攻坚、助农增收、扩大农村市场、促进农民就业起到积极作用,也会成为支撑黑龙江省农业经济转型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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