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老龄化理念的我国教育养老服务模式初探

2017-01-16 02:16王三秀
治理研究 2017年1期
关键词:老龄化养老老年人

□ 王三秀

积极老龄化理念的我国教育养老服务模式初探

□ 王三秀

进入新世纪后,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积极老龄化观念策略已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我国目前实行的积极应对老龄化政策理念与其具有本质的一致性。在此过程中,为充分发挥老年人的潜能,促进其广泛社会参与以及保障其持续健康,老年教育将受到特别重视,这为探讨我国教育养老这一新型养老服务模式提供了基本依据和政策建构思路。从现实情况看,我国老年教育在理念、内容、制度形式及教育方式等方面还存在不少缺失,难以真正实现教育养老目标。基于对国外经验及我国现实状况的研究分析,本文提出了以积极老龄化为理念基础,从老年教育理念、内容、制度及方式等方面构建我国教育养老服务新模式的政策与实践建议。

积极老龄化;教育养老服务;模式构建

一、问题的提出

“积极老龄化”是21世纪以来国际组织提出应对世界人口快速老龄化的新政策理念。2002年世界卫生组织在联合国第二届老龄大会上提交了《积极老龄化——政策框架》报告,大会通过了老龄化马德里《政治宣言》和《马德里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两个重要文件,将“积极老龄化”确立为全球应对老龄化问题的基本战略,并提出了实践行动的策略建议。积极老龄化包括健康、保障和参与三大政策,大体又可概括为两个基本方面:一是要求政府与社会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和行动为老年人提供生存质量保障;二是强调重视老年人自身社会价值,促进其在参与社会、经济、文化、精神和公民事务中,为国家、社区、家庭及其本人的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目前积极老龄化理念与策略已得到各国普遍认可,在一些国家或地区的具体实践中已形成了更具体的实践策略,如欧盟积极老龄化指标体系包括了就业、社会参与、健康独立及积极老龄化能力四个方面,又分若干具体衡量指标。*Zaidi,A,et al.(2013).Active Ageing Index 2012:Concept,Methodology and Final Results.Vienne:European center.8.积极老龄化政策理念在我国目前政策中也有一定的体现,2012年我国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2016发布的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都明确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这一表达方式上虽然与国际积极老龄化具有一定的差异,但在基本理念上并无本质区别,同时“积极推进老龄化‘中国化’已成为中国的必然选择。”*刘文、焦佩:《国际视野中的积极老龄化研究》,《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1期。

在目前养老观念和方式上,大体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倾向,一种是积极养老,强调人进入老年阶段后仍然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旨在为家庭、个人与社会发展继续作出贡献;另一种是消极养老,认为居家安闲度日就是理想的养老方式。积极老龄化理念表达的无疑是一种积极养老观念,即在进入老龄阶段后,仍强调在有所作为中进行养老,而这与老年教育又具有密切的联系。在欧盟积极老龄化指标中,老年教育大体有两方面的影响,一是将教育本身作为积极老龄化的重要内容或具体要素,其中包含了终身学习、教育成就等;二是在其他指标因素中教育发挥重要作用,如提升就业率、ICT使用、心理幸福感、健康与寿命及积极老龄化能力等。*Zaidi,A,et al.(2013).Active Ageing Index 2012:Concept,Methodology and Final Results.Vienne:European center.8.在我国香港地区,促进老人的参与被作为基本政策内容,退休后学习参与受到特别重视。*Cheung-Ming Alfred Chan,Jr-Shiuan Emily Liang,Active Aging:Policy Framework and Applications Promote Older Adult Participation in Hong Kong.Ageing Lnt (2013) 38:29DOI l010.1007/sl2126-012-9166-z.国际上流行的第三年龄段教育理念也着重强调老年教育在养老中的重要性。以60—75岁的老年人为教育对象,通过此阶段教育,使老年人不断提高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回归社会、充实人生,赋予新的生命力。*张晓林:《老年教育应纳入学习型社会建设之中》,http://mt.sohu.com/20160614/n454242379.shtml。目前我国有的地方已开始这种实践,2008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就提出,以建设城乡社区“星光老年之家”为抓手,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其中的重要服务内容是发展文化活动和老年教育。

将老年教育与养老服务有机融合已成为目前养老研究的新话题。国家开放大学副校长刘臣提出,“应积极探索养老与教育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新模式、新方法,开启全时空教育养老新模式,进一步促进养老与教育的融合,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养、老有所为提供有力支撑。”*闫景臻:《国家开放大学副校长刘臣:促进养老与教育的融合》,http://www.china.com.cn/ education/2016-05/06/content_38394627.htm。在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之际,农村老人对于精神文化生活也有着强烈的需求和渴望。而教育养老是更高层次的养老方式,对于满足农村老人的养老需求,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提供了新思路和新路径。*吴燕:《教育养老:一条提升农村老年人精神生活质量的新路径》,《兰州学刊》,2014年第4期。有学者更具体地指出,在构建农村养老多元的模式中,“教育养老”可使农村老年接受教育,形成正确的参与观、消费观和生产观,促进农村老年“银色资源”的挖掘和农村“银色市场”的拓展,因而具有积极的养老效益,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农村养老的重要议题。*曹海涛:《“教育养老”的新视域:老年教育与农村养老的互动》,《成人教育》,2016年第3期。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老年教育服务问题已引起了我国的高度重视。我国通过实施的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特别规定,要构建惠及全民的终身教育培训体系和发展老年教育,这是党和政府第一次在五年规划中阐述和部署老年教育。2016年国务院发布了《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还提出,加快老年教育服务、扩大老年教育供给、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和推动相关法规制度建设等政策要求。这些都表明在目前我国人口快速老龄化背景下加快发展老年教育服务与发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同时也为探索和实践我国教育养老新模式提供了有利契机。

二、我国目前教育养老服务模式缺陷及影响分析

分析考察一种养老服务模式大体可以从价值理念、服务内容、具体策略及实践效果等方面加以衡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老年教育服务已经给予了一定的重视,并形成了多种政策制度,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了要重视发展老年教育,《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70条还规定了老年人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2016年我国还专门发布了《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上政策制度的公布实施对于推进我国教育养老服务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从现实实践情况看,特别是从积极老龄化观念的养老服务角度上看,我国老年教育服务模式还存在不少缺陷,主要体现在:

其一,教育理念的缺陷:缺乏以促进老年人积极参与为目标导向的教育服务理念。虽然我国也提出了“老有所教”及“老有所学”等老年教育政策目标,但目前的老年教育总体上着力于休闲教育,缺乏以促进老年人有效社会参与为目标的教育理念。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城乡尤其是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相当一部分农村老人知识文化贫困问题十分突出,生活质量和社会参与能力提升受到直接影响,健康问题难以通过自身参与得以改善。目前我国老年的教育需求呈现多样化趋势,一项对浙江省德清县农村老人教育需求的调查显示,要求学习文化、科普、保健知识的占47%,农村老年人的教育服务需求非常大。*丁学年:《农村成校为老年人教育培训服务的实践与思考》,《中国农村教育》,2014年第1-2期。但目前我国促进老人参与养老为导向的教育服务总体上是缺失的,这些与我国教育理念的缺陷有着直接的联系。

其二,教育服务内容缺陷:缺乏以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参与能力为目标的系统教育内容。促进老年社会及劳动参与是积极性老龄化的核心内容,在此过程中,通过教育服务改变老人思想观念和参与能力具有关键意义。目前我国的老年教育服务内容多是以休闲为目的设计,促进老人自身发展和社会参与能力提升的教育服务内容比较缺乏,一些政府或者社会组织的劳动就业培训项目主要针对青壮年人进行,将老年人群排斥在外,不仅影响了老人的生活质量,也制约其劳动和社会参与能力的提升。

其三,制度形式缺陷:缺乏统一和权威性的立法制度,难以为老年人教育养老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陆续公布实施了一些有关老年教育服务政策制度,下表是对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主要政策制度归纳:

1994年以来我国有关老年人教育服务政策制度一览表

资料来源:作者自制,此表格按时间顺序排列;表达形式上包含与专项区别是,前者是相关规定中包含有老年教育内容,或可以推定包含有老年教育内容,如成人教育可以认为包含老人教育;专项指关于老年教育的专项规定。

上述制度的实践成效不应否认,但从发展教育养老角度看,这些政策制度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大多是分散政策规划,缺乏正式和专门的老年教育服务立法;不少老年教育服务内容只是包含在政策中,未能形成细化和专门的制度,《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刚刚颁布,尚未形成操作化制度,尤其是对政府相关责任规定得不具体,不利于政府与社会教育养老服务的有效展开。

其四,教育服务方式缺陷:教育方式单一化。目前我国老年教育主要局限于老年大学形式,政府组织开展的其他教育服务方式较少。而国外非常注重多元开放的教育服务方式,包括普通高校、社区学院、教育活动中心、老年远程教育、退休学习学院等,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等形式给予积极支持。在瑞典,各种老年教育服务形式融为一体。斯德哥尔摩大学60岁以上学员占10%。*Gilmore S.Education for Retirement[J].European Journal of Education,1980:191-199.在美国,社区大学成为老人接受教育的重要形式,除了阅读、写作等通用课程外,生活技能、时间管理和处理家庭危机等知识都非常适合老人学习的需要。这些课程被称为发展课程或者补救教育课程,到2003年开设这种课程的社区学院达到此类学院总数的98%。*周志群:《美国社区学院课程变革与发展研究》,福建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第97页。从具体教学方式上看,我国对多样化的参与式教学形式的运用不足,目前主要还是采取老年人被动听讲的教育形式,相对缺乏能体现老年人积极参与的体验式、互动式、自治性的学习形式。

由于我国老年教育服务发展不足,目前我国教育养老面临许多的现实问题,主要体现在:

第一,老年就业参与总体处于较低水平,甚至存在一定下降趋势,如下表所示:

2000年、2010年我国城市老年人在业率 (单位:%)

资料来源:第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载姜向群、杜鹏主编:《中国人口老龄化和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4),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94页。

与城市老人相比较,农村老人在业率要高一些,不少老人通过继续在自己土地上劳作实现在业,但这种劳动主要还是传统的农业劳动方式。整体来看,我国老人就业参与的潜能并未有真正发挥出来,与国外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以欧盟国家为例,2012年欧盟各国60-64老人平均在业率平均为37.85%,比率最高的瑞典达到66.2%;65-69老人平均在业率为平均37.85%,最高的塞浦路斯达到29.6%;70-74老人平均在业率为平均为8.30%,最高的葡萄牙达到24.2%。*European Centre Vienna,March 2013,Active Ageing Index 2012 Concept,Methodology and Final Results.P24.

第二,老年人社会参与发展不均衡,总体上家庭参与较多,社会参与不足。一项调查显示:54%的老年人参与照顾子女家庭;29%的老年人参与经济活动,其中包括临时性工作、授课、咨询服务、科技研发和生产经营等;11%的老年人参与公益活动,包括参与公益组织活动和维护治安等。*刘燕、纪晓岚:《老年人社会参与影响因素的Logistic 回归分析——基于311 份个案访谈数据》,《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家庭之外社会活动参与多数局限在有较好教育背景的老人。

第三,老人独立健康生活能力总体处于较低水平。主要表现在:一是自立性弱。在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下老人将收入几乎全部投入到子女身上,这一现象在农村非常突出,老人经济上难以自立,这就直接影响其心理与精神的自立性;二是部分老人存在消极观念,表现为抑郁、孤独、自卑甚至悲观厌世等情绪。农村丧偶老人中存在孤独感的人数占总调查人数的43.7%,未丧偶老人中存在孤独感的老人也占据了22.4%*苏保忠:《中国养老问题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91页。;三是相当一部分农村老人存在健康问题,锻炼身体和防病意识不强等。甘肃调查显示,农村老年人经济贫困率为54.5%,健康贫困率为42.1%,心理贫困率为12.9%。*王瑜、汪三贵:《人口老龄化与农村老年贫困问题——兼论人口流动的影响》,《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1期。据北京大学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北京等23个省份老人健康情况调查显示,至少患一种慢性病的老人占被调查人数的50.75%,患有慢性病的中低龄老人也有55.47%。*姜向群、杜鹏:《中国人口老龄化和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4)》,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9页。

第四,不少老人尤其是农村老人积极老龄化能力不足。他们的技能局限在长期从事的传统农业劳动上,缺乏新的劳动技能的培训机会,进而导致不能把握和利用新的致富机会。例如,在河北阜平,畜牧业一直是扶贫的重点项目,政府试图通过免费的“周转畜”养殖业致富,贫困农民其中包括不少留守老人,但这些“周转畜”到了农户手中,大多病死或被变卖,近千万的周转羊和周转牛项目全部失败。*参见《技术缺乏 阜平县的周转畜扶贫项目全部失败》,《新京报》,2013年2月21日。造成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由于缺乏相关饲养技术和疾病预防技术等。

总之,我国老年教育服务现状既不符合国际积极老龄化推进中加快发展老年教育服务的基本趋势,也不利于我国教育养老的发展,进而也会影响积极老龄化的有效推进,构建由政府主导的新型老年教育养老服务模式势在必行。

三、积极老龄化理念的我国教育养老服务模式建构建议

对于如何发展我国教育养老问题,学者进行了一定探索并提出了新的建议,如在发展农村教育养老方面,建议政府发挥主导作用,依托农村社区建设开展老年教育活动。制度设计先行以及社会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是开展教育养老的基本保障。*吴燕:《教育养老:一条提升农村老年人精神生活质量的新路径》,《兰州学刊》,2014年第4期有学者提出发展农村教育养老必须实现三方面的互动,一是老年参与观教育与农村养老互动;二是老年消费观教育与农村养老互动;三是老年生产观教育与农村养老互动。*曹海涛:《“教育养老”的新视域:老年教育与农村养老的互动》,《成人教育》,2016年第3期。上述建议不乏一定的合理性。但总体上看,还不够系统和全面,本文认为应以积极老龄化为理念基础建构我国教育养老服务新模式,具体建议包括:

(一)在教育服务理念上:强化对老人的赋权增能

目前我国主导性的老人休闲教育服务理念虽有积极意义,在对教育养老服务的发展作用十分有限,本文认为应注重对老人赋权增能型教育服务发展。赋权增能大体包括微观层面的态度、感觉和技术;交接层面的参与、围绕个体的即时性行动和宏观层面的信仰、行动和效应三个层面的内容。*[英]萨比娜·阿尔基尔等:《贫困的缺失维度》,刘民权等译,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4页。可见,这种理念的教育服务更注重提升老年人在劳动、社会、家庭及自我照管等方面参与能力,注重对老人潜能开发利用,休闲娱乐教育则被寓于其中,在具体应用中因老人自身差异而呈现出不同赋权内容,对初老老人和身体较为健康老人注重劳动技能和就业参与能力提升教育,对年长和身体状况较差老人注重身心发展和自我照顾技能教育等。欧盟的终身学习计划中强调的增能教育包括了识字、交流、计算机使用、金融理财、健康生活、再就业等方面的知识教育,体现了不同的赋权增能目标与路径,值得我国借鉴。目前我国尚处于低度老龄化阶段,60-65岁老年人群潜能力大,如将65岁以前退休的人口数和65岁—74岁之间的低龄老年人口数纳入人力资源开发范畴,社会就能增加近1.6亿的劳动力储备量。*金易:《论老龄人力资源深度开发》,《学术交流》,2012年第1期。农村老人可供开发的劳动力资源也是巨大的,我国的渐进式延迟退休只是继续发挥其能力的一个方面的政策措施,还应确立赋权增能教育理念,以便充分挖掘和运用老年人的各种潜能。

(二)在教育服务内容设计上:将四种教育服务内容有机结合

1.社会参与知识技能教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指出:“人的生存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完善过程和学习过程。他必须从他的环境中学习那些自然和本能没有赋予他的生存技术。为了求生存,他不得不继续学习”。*联合国教育文科组织:《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96-197页。老年教育这方面的内容包括:一是文化知识教育,包括基础性的知识文化教育和提升老人生活情趣的娱乐休闲文化教育等;二是促进老人增能发展的实用型文化技能教育,主要是劳动就业创业技能与知识等。可基于老人的需要进行分类教育,贫困老人尤其是农村贫困老人在进入老年之前无论接受的正规教育还是非正规教育都十分有限,一些经济落后的民族地区农村老人还存在较高的文盲率,对基础知识教育和新的技术知识都有一定需求。2003年起,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倡导“银龄行动”,主要是鼓励低龄、健康的老年人从事种植、养殖和加工业,但农村老人因受教育不足,极大制约了他们能够获得的收入。所以,对低龄老人能力提升的知识技能教育十分必要。

2.身心健康知识教育。老人身心健康知识的掌握情况对其身心有着重要的影响。如老年人常见的高血压、高血脂、气管炎、脑血栓以及癌症等疾病都与他们的日常生活认知、习惯和自我照顾技巧有着密切的关系。国际上已普遍认同,健康不仅仅是身体机能问题,还包含了许多自身、他人与社会的文化教育因素,如对生活及活动的认知、自我心理、自决技巧、自我照顾技巧,年龄与性别文化背景,生活品质,以及包括立法、政策、家庭及社区环境文化等。*Bigby C,Frawley P.Social work practice and intellectual disability [M].London:Palgrave MacMillan,2010.19.根据老年人群体的特点,应系统化规定身心健康教育内容,主要有三方面:一是疾病预防知识教育。很多老人不了解基本的预防知识,不做定期的健康体检,生病后很少去正规医院治疗。目前对老人健康的关照主要是疾病诊疗帮助,2015年湖北在监利县启动的“银龄行动”中,协和等医院的医疗专家深入乡镇,免费为当地群众开展咨询和就诊,走访慰问优抚、贫困、空巢老人并送去药品和慰问金等。*参见杨康:《“银龄行动”拉开序幕》,《湖北日报》,2015年5月2日。但持续性和预防性的健康知识教育措施却较为少见,应通过一定的疾病预防知识教育帮助老人形成有利于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自觉消除或减轻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二是营养知识教育。营养风险目前已成为老年疾病的重要原因,一项针对65岁以上老年人的调查显示,营养风险的发生率为55%。*参见《老年人需要营养教育》,《中老年时报》(天津),2015年5月5日。因此有必要将营养教育知识纳入老年健康教育内容之中;三是心理精神健康知识教育。政府可通过购买教育服务等形式保障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老年教育参与,对存在心理精神健康问题的老人进行有效的心理疏导和调适服务。

3.积极生活观念教育。通过强化老人积极生活观念教育,消除老人的孤独感等消极观念,改变老人仅仅依靠子女的养老观念,要尽可能的实现精神自立。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等途径促进专业社会工作者等专门人员的介入,促使这一教育服务的有效展开。

4.政策法律知识教育。政策法律知识缺乏很容易形成老人的“权利贫困”,进而影响其物质和精神权益的保障。现实中有的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使得一些老人失去了经济来源,形成养老经济困境。一些农村地区子女对待老人不尽其义务甚至虐待老年人的例子并不鲜见。据调查,贫困老人约有70%遭遇了儿媳的辱骂与遗弃,不能从家庭中获得有效的生活来源,老人在家庭中不再具有决策权和参与权,逐步沦为边缘化成员。*仇凤仙:《社会排斥与贫困:农村老人贫困问题结构性分析——以安徽省泗县大李村调查为例》,《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对此,老人本可以通过法律维权,但由于农村老人普遍缺乏相关法律知识教育,不懂得可以维权和如何维权。一项对吉林省农村老人的调查显示,了解老年法的男性老人只有13.6%,女性老人为12.1%。知道一些农村政策的男性老人为36.8%,女性老人为30.8%。*马琳琳、王晶:《吉林省农村老年人生存状况的性别差异》,《人口学刊》,2015年第1期。所以,政策法律知识教育对养老有多重意义,不应被忽视。

(三)在服务制度设计上:尽快形成适应积极老龄化需求的老年教育立法制度

目前,通过终身教育的法制化,促进老年人教育养老服务的发展已成为世界不少国家的现实选择。本文建议以积极老龄化为理念基础,制定我国《老人教育法》,或者制定《终身教育法》,将老年教育服务内容系统地纳入其中。与分散的制度规定相比,这种立法无论在内容、形式还是效力上都具有明显优势,我国老年教育立法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要兼顾老人教育需求具有共性但也有差异的特点,“终身教育包含的另一个重要的意义,就是比传统教育更加能够显现每个人的个性”。*[法]保尔·朗格朗:《何为终身教育》,转引持田荣一等:《终身教育大全》,中国妇女出版社1987年版,第480页。可以形成具体的老年人分类制度,以便确立针对性的教育内容和目标。第二,应将老年人受教育的相关权利义务和政府的责任作为核心内容,政府财政投入不足是目前制约老年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立法中应尽可能对政府相关机构职责做出规定,保障政府财政的充分支持,注重每项规定的可操作性。第三,将形式公平与实质公平有机结合。形式公平意味着有效地推动城乡老年人教育一体化和教育机会公平,消除教育歧视与不合理的差别对待;实质公平即差别公平,根据美国著名学者罗尔斯的实质公平原则,“它只有在这种期望的差别有利于那些处于较差状况的代表人时才是可辩护的。”*[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78页。根据这一原则,可对贫困老人实行更多的福利性教育扶持和帮助,如规定农村老年教育福利补贴制度和专项财政支持制度等,这个做法符合我国绝大部分教育贫困老人生活在农村的现实国情。第四,可基于特定需要制定专门立法制度。国外有不少这样的立法,目的就是通过一定教育服务开发老年人就业潜力并进行一定帮扶。2003年国际劳工大会着手修改了1975年制定的《人力资源开发建议》,目的是增加为老年员工提供教育和培训机会的内容,这种做法值得我们研究借鉴。

(四)在教育服务形式上:实现多样化教育形式有机结合

丰富和创新老年教育形式,具体措施包括:第一,将普通高校、老年大学、社区学院、教育活动中心、老年远程教育、退休学习学院相结合,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教育空间与形式。农村可通过“教育下乡”多形式联动的教学形式适合农村老人教育需要。从国外经验来看,1998年波兰约有70%的农村成年人不能书写简单文字。*OECD.Education at a Glance [R].Warsaw:GDGE,2000.55.针对农村成人教育缺乏的现象,政府投入专项资金,缩小了城乡教育的差距,老年人教育水平也得到一定的提高。以上做法对我国具有借鉴价值,政府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当今国外已广受重视的MOOC(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s)的教学模式值得我们重视,因为它十分强调基于个人兴趣特点的个性化学习,在时间地点上也比较灵活,适合老年人的特点。第二,政府通过一定激励措施促进老人自治组织开展自我教育。截至2014年底,我国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已达49.2万个,覆盖率为74%。2014年-2015年,从中央到地方的福利彩票公益金对中西部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投入达到1.23亿元,社会力量、社会资金对基层老年协会的资助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刘鹏程:《扎实推进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中国社会报》,2015年5月21日。政府适当的资金可以更好地发挥这些组织在老年教育养老中的作用,应予以重视。第三,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吸收社会教育资源参与老年人教育服务。2002年世界卫生组织《马德里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十分强调非政府组织在老年教育计划实施、评价和后续落实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要求政府加强与民间社会及私营部门之间有效合作。经验证明,政府购买老年教育服务是比较有效的途径之一。2014年我国财政部等部委实施《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推动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2016年6月6日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了为养老护理人员购买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内容。*参见《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www.gdmz.gov.cn/ gdmz/ lnrfl/2016-06/12/content_2b1e171651044150a53253a71ddae5e6.shtml。实际上政府也可以探索和实践为老年人自身购买教育服务,并纳入政府养老服务内容中加以制度化,这将会有效促进教育养老服务的发展。

四、结 语

探索我国教育养老服务观念与实践模式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在理论上,有利于拓展养老服务的研究视野。目前人们对养老服务研究主要集中于老人被照料需求,将老年人整体视为需要被照顾的对象。有学者将基本养老服务定义为政府针对那些依靠自身无法获得养老服务、必须求助政府的老年人及其家庭,通过公共的财政投入、设施建设、服务供给和监督管理等一系列政策和实践活动,向他们提供基本的养老咨询、照料、康复和精神健康等服务。*李兵、张航空、陈谊:《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设的理论阐释和政策框架》,《人口研究》,2015年第2期。这虽不乏合理性,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老年人自身状况及养老需求的差异性,尤其是忽视了老年积极的和发展型的养老服务需求。所以,总体看我国“现有的养老是消极的、被动的、悲观的、内耗的。所以我们需要重塑养老观念,建构积极的、主动的、乐观的、增长的养老观念”。*汪建初:《以积极养老观发展养老事业》,《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年8月23日。在实践上,它与被动应对老龄问题相比具有许多优势,不仅注重了老人生活的全面保障,而且注重发挥老人自身潜能,强调对老龄问题的预防性应对等,可以大大减轻养老负担。同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健康和医疗条件改善,人的衰老年龄也在推迟,国际上一般把60岁—75岁年龄段叫“前老年时期”,到75岁之后才正式进入老年阶段。目前我国“前老年时期”人口占有较大比例。在此阶段老年人完全可以通过接受教育服务提升和发展自己,改善生活质量,尽量延缓被照顾期的到来。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2012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2020年将达到2.43亿,2025年将突破3亿。可以预见,如果缺乏积极应对老龄化理念和政策,我国将面临相当沉重的养老负担,而有效推进积极老龄化就成为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优选之路。这是一个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过程,但无论从国际视野还是我国现实情况看,发展老年教育都具有关键意义,以此为目的的教育养老服务使老年人身心素质得以提升,文化素质与参与能力得到提高,这无论对老人自身还是社会都是十分积极有效的策略选择。针对我国老年教育的现实状况,有学者提出,目前对老年教育政策扶持的不足导致了老年人教育资源不足、教育质量参差不齐,从而不能有效满足老年人的需求。*王英、王小波:《中国老年福利的“新常态”:老年教育的社会政策化》,《宁夏社会科学》,2015年第6期。也有学者根据实地调研提出,应结合老年教育需求实施新的“老年教育工程”*张铁道、张晓:《老年教育的现状与发展需求调研报告——以北京市为例》,《老龄科学研究》,2015年第5期。但如何在积极老龄化理念下将老年教育服务与养老有效结合,还有不少理论和现实问题需要研究和解决,本文对此问题的只是初步的探讨,期望引起更多学者的关注与讨论,尤其是引起有关政府部门的应有重视。□

(责任编辑:徐东涛)

2016-06-17

王三秀,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反贫困、社会救助及养老服务。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农村老年精准扶贫研究”(项目编号:16BRK025)。

C913

A

1007-9092(2017)01-007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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