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可持续推进对策分析

2017-01-16 08:53季爱兰
浙江农业科学 2017年1期
关键词:浙江省农产品生产

季爱兰

(浙江省农业厅农场局,浙江杭州 310003)

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可持续推进对策分析

季爱兰

(浙江省农业厅农场局,浙江杭州 310003)

阐述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发展历程,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发展思路和对策建议。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浙江

1 现状

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80年代初,针对蔬菜中农药残留量严重超标和食用蔬菜引起农药急性中毒的事件,浙江省首次提出了“无公害”蔬菜名称,并于1984年开展技术研究和推广,生产发展较快,到1993年,全省无公害蔬菜种植面积达6 000 hm2,总产量27万t。到1999年,浙江省无公害蔬菜(含瓜类、食用菌)产量1 333万t。2000年6月,针对滥用农药、兽药问题比较严重等情况,各地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强化市场监控。如杭州市颁布了《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农药管理防止农药污染蔬菜的通告》。2001年,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国启动实施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农业部下发了《关于抓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农发[2001]15号)。根据文件精神,浙江省农业厅相继发布实施了《无公害农产品蔬菜》《无公害农产品稻米》《无公害农产品茶叶》等3个主要农产品的无公害系列标准,对生产地环境、生产技术、产品质量等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加强了对大宗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由于当时全国各省在抓无公害农产品工作中采用标准、标志图案等方面不统一,各省的认证产品不互认,影响了无公害农产品在全国市场上的大流通。例如,当时浙江省开展的是“浙江省绿色农产品”标志管理认证,但这种认证过的农产品,却得不到其他省(市)的认同。为统一管理、规范行为,2003年4月,农业部开展了全国统一标志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是我国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后的三大农产品认证类型之一。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从这一概念中可见无公害农产品倡导的是按标准化组织生产,从土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的管理理念。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是政府推行的强制行为,是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增强消费信心,给百姓构筑一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最基本的保障线。从2003年起,浙江省政府把无公害农产品开发工作列入“市县长生态省建设目标责任书和生态市县建设”的考核内容之一。全省形成了从上到下齐抓无公害农产品开发的氛围。从2003-2015年底,浙江省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一直处于全国领先发展水平,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从2003年的459个发展到2015年的5 000多个(不含渔业产品),一直保持着健康稳步地发展。从产业结构看,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中种植业类产品占80%,其中茶叶、水果、蔬菜、粮油类作物占种植业无公害产品总数的比重分别约为15%、26%、38%、10.%,产量分别约占各产业的21%、29%、10%、7%。蔬菜、茶叶、水果等优势高效作物在无公害种植业产品中的比重较大,突出浙江农业优势,体现了较为合理的种植结构。经过多年的探索,无公害农产品已经创立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发展模式:即依据技术标准开展质量认证,通过质量认证落实标准化生产,通过标志管理打造品牌形象的认证管理模式。2011年,为提升浙江省“现代农业综合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以下简称两区)标准化水平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充分发挥无公害农产品在制度规范、技术标准、全程控制、档案记录、包装标识、质量安全追溯等方面的优势及示范带动作用,浙江省启动了“两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整体认定工作,到2015年底,全省农业“两区”无公害产地整体认定面积17 600 hm2,为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持续健康发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认定工作至今已有12年,实践证明,它的发展为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并在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促进农业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发挥了积极的先导作用。

2 存在问题

虽然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与产品规模数量逐年增加,保持着持续的发展,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2.1 生产主体规模偏小,产业化程度较低

从统计数据看,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大多是规模比较小、实力不太强、技术含量比较低、以种、养殖初级农产品为主的中小型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底农场为主,产品主要还是以种植业初级产品为主。目前,浙江省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个数在全国列前5位,但实物总量却排全国第15位,可见生产主体的生产规模不大,并且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覆盖面积也仅占全省耕地的40%左右,距浙江省的生态省建设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因此,加快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

2.2 无公害农产品的市场效益没有得到充分显现

按规定,申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生产主体必须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生产和管理,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生产主体的经营成本,特别是管理成本,而我国市场准入机制尚未建立,消费者对无公害农产品还缺乏完整的认识,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消费,申报的无公害农产品还不可能完全通过市场体现其价值,所以没有真正体现优质优价。同时部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主体不规范用标、违规用标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且市场上假冒的无公害农产品的违规侵权行为,对无公害农产品的品牌的公信力造成了影响,也一定程度影响了其价值的体现。

2.3 工作力量上的问题

无公害农产品来自种植业、林特业、畜牧业和水产业等不同行业,是各个行业的产品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其发展自然需要不同行业作用的综合发挥。但在实际工作中,一方面由于条件限制这种系统作用的整合不够,合力还不强;另一方面认证管理机构也由于其固有的局限性,缺乏既有过硬的认证管理技术,又缺少全面系统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管理和指导力量与无公害农产品发展的技术需求之间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从而导致了企业执行标准不严、技术规程贯彻不到位和生产档案记录不规范等情况。

2.4 发展环境需进一步优化

由于市场机制拉动和品牌价值还没有得到真正体现,农产品生产主体不靠政府推动而直接进行认证的意愿下降,加上浙江省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小,有些企业管理者的文化水平不高,缺乏对农业品牌化推进和标准化生产的深度理解,因此要求广大农产品生产主体自主申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自觉接受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管理方式难度较大,这也直接导致了每年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新申报数量较多,而复查换证率偏低,可持续发展受到影响。可见无公害农产品持续发展的基础还比较薄弱,仍需要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推动无公害农产品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扶持力度。

以上问题,是近年一直制约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产业发展的短板,是今后我们在工作开展中要有意识加以努力补充完善的。

3 发展思路与措施

3.1 确立目标,发挥优势,稳步扩大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浙江地处亚热带,自然气候条件适宜,适合种植多样性经济作物。全省“七山一水二分田”,森林覆盖率达50%以上,尤其是广大山区土壤、大气、水质很少受到污染,有着天然环境优势,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各地政府应统一思想认识,把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列入政府建设现代农业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总要求,充分调动和利用好社会各种管理资源和技术优势,尽快形成政府重视、部门支持、社会关注,共同推动无公害农产品发展的新格局;要以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重点,加大开发力度,切实提升无公害农产品产业素质和发展水平。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要从单纯的产地认定、产品认证转变到带动标准化生产创建上来,同时要加强复查换证工作,牢固树立“拓展增量是发展,稳定存量是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确保浙江省全面完成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相关目标任务。

3.2 强化监管,建立健全诚信体系管理长效机制

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重大。随着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规模的扩大,监管的任务也越来越重,尤其是在当前中央和各级政府予以重视、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越来越高、社会关注度越来越大的形势下。要本着“发证负责、监管履职”的原则,抓责任落实,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逐步建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企业自律相结合,多角度、全方位的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要强化企业是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按照“产出来”、“管出来”的要求,通过对企业的引导以及严格的认证监管、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等,促进认证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水平。要指导企业建立并运行诚信管理体系,积极开展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使诚信体系建设实现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切实提高诚信建设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加大对认证企业内检员的培训,落实“先培训、后申报”制度。认证企业内检员制度是增强企业自律意识和能力,落实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把控企业认证风险最有效和最直接的方法之一。

3.3 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品牌的影响力

无公害农产品是政府主导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要让品牌“从有界到无疆”,成为名牌,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是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工作是无公害事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农业信息网等,宣传无公害农产品取得的成效及以申报、认证、品牌、消费等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普及活动,引导更多的人认识无公害农产品的含义,了解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过程,促进生产者和消费者共同推动无公害农产品发展,使无公害农产品步入“以品牌引领消费,以消费拓展市场,以市场拉动生产”的持续健康发展轨道。

3.4 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内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工作

“两区”建设是省委省政府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标志,是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做好“两区”内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整体认定,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两区”建设和推进农业标准化的重要举措,也是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融入浙江省农业大局的重要体现。在“两区”内实施无公害产地整体认定,是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与“两区”建设有机衔接,有利于发挥“两区”在现代农业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这对于全面提高浙江省农业综合竞争能力、提高农产品的经济效益具有积极的意义。

3.5 综合施策,着力推进产业化发展

各地要充分发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在制度规范、技术标准等方面的优势,推进各类农业生产项目和示范基地建设,把生态县建设、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标准化示范县创建等活动,与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紧密结合,把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作为前置条件,把终端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作为项目验收考核的重要指标,扩大浙江省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总量规模,达到认定一个产地,带动一片标准化基地建设;认证一个产品,保障一方产品安全;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将无公害农产品开发管理纳入当地一般财政公共预算,加大对新申报和复查换证的扶持力度,鼓励持证的生产主体稳定从事无公害农产品;要积极推荐无公害农产品参加国内、国际展销会等贸易推介活动。通过展示展销活动,大力推介和推广认证产品,推动厂商合作和产销对接,打造和展示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形象,千方百计扩大无公害农产品在市场的竞争力和占有率。

(责任编辑:张瑞麟)

TS20

A

0528-9017(2017)01-0114-03

文献著录格式:季爱兰.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可持续推进对策分析[J].浙江农业科学,2017,58(1):114-116.

10.16178/j.issn.0528-9017.20170137

2016-07-25

季爱兰(1960-),女,浙江杭州人,高级经济师,从事农场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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