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钟鸣 金 杰 马云杰 胥彦翔 闫丛斌
(洋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上海 201306)
进口废物原料口岸安全检验检疫与监管探讨
马钟鸣 金 杰 马云杰*胥彦翔 闫丛斌
(洋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上海 201306)
研究了进口废物原料在口岸检疫检疫过程中涉及到的安全问题,从人身健康安全、环境安全、财产安全、程序安全等方面进行阐述,提出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并制定《海运口岸查验安全作业指导书(废物原料部分)》。
进口废物原料;检疫检疫;口岸安全
进口废物原料的检验检疫主要以GB16487系列标准为依据,关注进口废物原料本身的夹杂物、清洁度等项目是否符合环控要求,但基本没有关注查验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相关标准规范在此领域也甚少涉及,对相关内容无系统性的阐述和研究。而查验过程是一个动态过程,是进口废物原料进入我国口岸后首次与我国的人、物、环境进行接触,势必涉及一系列的安全问题,应当加以研究,将潜在的安全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开始快速发展,伴随着经济建设对原材料需求的增加,从国外进口可再生利用的废物原料数量也迅速增长。1995-1996年间,在我国连续发生了多起严重的“洋垃圾”事件,“平谷洋垃圾事件”即为其中最严重的案件之一。国外有毒有害废物大量向我国转移的现象引起政府和社会的高度关注,每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各类质量专报、警示通报以及各类预警。
2011年发布废物原料检验检疫工业品安全质量专报11篇、C类预警205次、B类预警3次、A类预警1次。全年共退运环保不合格货物267批。
2012年发布废物原料检验检疫工业品安全质量专报及各类专项信息超过100篇、C类预警205次、B类预警10次、A类预警5次。全年共退运环保不合格货物260批。
2013年发布废物原料检验检疫工业品安全质量专报及各类专项信息超过150篇、C类预警450次、B类预警25次、A类预警8次。全年共退运环保不合格货物442批。
2014年发布废物原料检验检疫工业品安全质量专报及各类专项信息超过200篇、C类预警105次、B类预警9次、A类预警2次。全年共退运环保不合格货物208批。
2015年发布废物原料检验检疫工业品安全C类预警123次、B类预警5次、A类预警1次。全年共退运环保不合格货物163批。
目前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口岸众多,但是对于检验检疫现场查验还未有成文的安全作业指导书,即便是口岸码头的安全管理规定也仅限于集装箱的物流作业方面[1,2],同时,废物原料查验中安全事件也时有发生。例如,1996年上海某码头查验人员登轮时不慎掉入水中;1997年上海某码头查验场地集装箱堆高查验,开箱门时货物倾倒将查验人员压死;2002年上海某查验场站轮胎吊移箱过程中将地面人员碾压身亡;2008年上海某查验场地内外来车辆停放不当,被正面吊碾碎;2011年某查验场地货物查验过程中货物倾倒,将查验人员股骨砸断。类似的案例每年都会有,轻者挫伤、骨折,重者造成人员身亡。
目前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国家不多,都为发展中国家,如马来西亚、越南、柬埔寨等。这些国家在港口安全规范方面、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方面以及有关废物原料的规章制度方面均不及我国。因此,本项目所涉及的概念为国际领先,争取内容细致、详尽,做到可复制可推广。
目前我国与进口废物原料有关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及其修正案以及其余行政法规、部令、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告、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警示通报400余个。但是,这些文件均未规范查验过程的安全问题。
狭义地说,查验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主要是人身健康安全,包括开箱工人、掏箱工人、查验人员及协检员等的生命健康安全。广义地说,还包括环境安全、财产安全、执法安全等。
废物原料查验需要进行开箱、掏箱作业,需使用叉车、夹包机等机械,查验环境复杂,易发生安全事故。集装箱中废物原料装载方式不同,存在货物倾倒的危险。此外,还存在疫病风险、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侵害风险、放射性风险、其他健康风险等。
除了日常使用的叉车、夹包机,查验场站还经常有轮胎吊机、正面吊机等大型机械作业。查验时根据查验人员的指令,还需对集装箱货物进行加掏、开捆等作业,而查验人员的注意力往往集中在查验货物上,极易产生安全事故。
废物原料由于其本身的特性,形状不一,包装不一,也不像正品那样有集装箱装载的标准,部分货物甚至是裸装倒入集装箱内塞满整个集装箱。由于开箱前对货物的装载情况一无所知,贸然开箱就存在货物倾倒伤人的风险。另一方面,由于废物原料包装简易、装载随意,在掏箱过程中也容易发生货物倾倒的情况。
3.1.2.1件装
件装废物原料包括袋装、箱装、桶装、捆装、木托装等,易使用叉车、夹包机等机械进行掏箱。然而由于固定不牢,经长途海运后,部分货物会产生倾斜,在开箱、掏箱时易倾倒伤人。另外,相当部分废物原料是上下两层堆叠装箱,在掏箱时容易发生上层货物倾倒的情况。
3.1.2.2 裸装
各类别的废物原料都可能裸装,特别需注意的是20尺集装箱装废铝切片、电线电缆及裸装的铝废铸件。20尺裸装货物往往都是充满整个集装箱,开箱时货物一定倾覆而出,有时会把箱门弹开,危险性较大。而倾覆出的废铝切片会有大量扬尘,对人员健康造成威胁。而且裸装的铝废铸件往往体积大,分量重,无固定易翻滚,无论对开、掏箱工人还是查验人员都有潜在安全风险。
来自传染病疫区、病媒传染病疫区的集装箱货物会增加疫病传播的风险。部分废物原料是使用过的经社区回收后简单分拣处理的货物,如美国3号废纸可能会夹杂饮料瓶、易拉罐、有食物残留的食品包装袋等,易吸引蜚蠊、蝇等病媒生物。国外部分废物原料存放场所是泥土地,在装箱时易混入泥土,而泥土易携带有害生物,如红火蚁,其对人有攻击性和重复蜇刺的能力,被其蜇伤后会出现火灼感,其后会出现如灼伤般的水泡。
一些废塑料、废铝碎料是将原先盛装过化学品的容器经破碎清洗后得到,虽经清洗,但可能仍有少量残留,伴有刺激性气味,根据原先盛装过化学品的特性,其可能存在皮肤刺激、眼睛刺激等危险。有些废塑料碎料是X光片经酸洗洗去表面感光物质后得到,虽然感光物质被洗净,但会残留一些酸洗液,具有刺激性气味,对皮肤有轻微腐蚀作用。
废物原料由于来源复杂,可能会夹杂放射性物质,或被放射源污染,或者原本就是放射源,尤其是废金属,存在放射性超标的风险更高。洋山出入境检验检验局曾出现过废铝放射性超标案例,案例中的废铝切片货物开箱后会发生移动,随之“热点”位置也改变,难以取样进行核素分析;开箱时扬尘较大,人员易吸入扬尘造成危害。此外,废物原料的放射性风险与其原产国的关系也较为紧密,如日本福岛地震后,来自日本的废塑料被连续检出放射性超标。
3.1.6.1 熏蒸处理的风险
废物原料需以熏蒸除虫的方式进行预防性卫生处理,在熏蒸、散气的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规程操作[3-8],熏蒸操作人员及现场监管人员做好防护措施,并对周围人员做好疏散控制,散气测量残毒浓度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掏箱和查验。虽然此时残毒浓度已符合要求,但每日的查验量较大,且查验集装箱都集中堆放,掏出的货物也是相对集中堆放,部分货物对熏蒸气体还有吸附作用,查验人员查验货物时还需进入集装箱进行卫生检疫和动植物检疫,日积月累对查验人员及掏箱工人的健康存在潜在风险。
3.1.6.2 货物的风险
集装箱货物在海运过程中经长时间密闭、曝晒,集装箱内易形成水蒸气,一些盛装过食品的塑料膜、袋及社区回收的废纸等,易腐败变质,产生恶臭等刺激性气味,存在微生物病菌等,在查验及夹杂物分拣时,对人员健康存在潜在风险。
3.1.6.3 中暑风险
一些查验场站设施简陋,露天查验,高温时节场地温度通常在50℃-60℃,连续长时间露天查验,查验人员体力消耗过大,同时存在中暑风险。而遇到货物是50-100 kg塑料编织袋包装的废塑料时,掏箱作业需要掏箱工人人工进入集装箱将货物一包包搬出来,查验完成后再一包包搬回箱内,在高温天气集装箱内温度更高更闷热,极易发生中暑事件。
废物原料的回收、存放、装载等没有标准规定,存在不确定性和不可控性,废物原料中夹杂物的混入,尤其是放射性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危险废物、土壤等的混入,会严重威胁我国环境安全,这也是口岸对进口废物原料进行检验检疫的主要内容,此文不多阐述,但需要指出查验过程中可能忽视的问题。
一些露天查验的查验场站,在下雨天,被掏出集装箱的废物原料被雨水冲刷,如果遇到上文提到的盛装过化学品但仍有少许残留的废塑料、废铝,或是经酸洗仍留有酸洗液残留的废塑料,或表面有一些尘土的废物原料等,雨水会被污染并未经处理而直接流入下水道中。这方面的疏漏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但却很容易被忽视。
财产安全主要指进口废物原料在品质、数/重量上不受损失。
废物原料装载不当和掏箱操作不当都会引起货物包装损坏,进而造成掏箱装箱困难,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掏箱装箱和清扫。而货物包装损坏最大的影响是造成货物泄露和污染。
废物原料虽然是废弃物回收再利用,但对其品质也有要求。如PET碎料回炉造粒,要造出白色粒子需要纯白透明的碎料,同时要求塑料必须干净无污染;如果混入杂色塑料就只能造出黑色粒子,粒子价格也将大幅下降;若掏箱时包装破损使得货物泄露接触地面被污染,造粒前就要先进行清洗;如果将白色废塑料和其他颜色的废塑料混杂,将使货物极大贬值。
此外,在露天查验点,雨水对部分货物的品质也会造成影响。如废棉等,经过雨水浸泡及地面污染,有可能将无法按工厂要求进行再利用。
除了装箱时少装造成的货物短少,在查验时也可能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货物缺失。一方面查验场地属于半开放式,进出人员复杂,如废铜等价值较高的货物存在被偷盗的风险。另一方面,查验时掏箱的货物较多且临近堆放,存在装箱时把货物装错集装箱的风险。
所谓执法安全指的是查验人员在执法查验过程中遵循相关标准规程,程序合法。其风险点在于废物原料查验有指定掏箱查验的要求,由于货物装载方式造成难以掏箱,未按要求完全把货物掏出集装箱后查验而放行,存在较大的执法风险。
另外,废物种类繁多,对于查验时看到的存疑固体废物,可以凭以往的查验经验判断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无法判断的可以送实验室进一步检测。但是经验判断并不保证完全准确,会有错漏,而更关键之处在于,查验人员习惯性认为是合格的货物,或者根本没意识到是可疑的货物对其放行,也存在较大风险。
在对进口废物原料进行检验检疫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检验检疫规程和文件要求进行熏蒸处理和查验[9,10],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开箱、掏箱作业。但是上述检验检疫规程和口岸安全操作规范较为松散,并未就口岸查验安全问题形成系统性要求和保障,涵盖的安全问题也不全面。根据上文研究总结的安全问题,草拟了《海运口岸查验安全作业指导书(废物原料部分)》以降低上述安全风险。
按照查验产站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1,2],进入箱区的查验人员不得参与开、掏、装箱等作业,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货物进行掏箱时查验人员禁止进入集装箱。
集装箱箱门开启前应检查箱门关闭锁固情况。使用大力剪剪除箱封时,应选择箱封下端剪除,防止箱封弹出伤人,并将箱封统一放置或回收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乱丢。
开箱门时应挂好门钩,防止箱内货物向外倾倒伤人。开门时应先开启右侧门,开启过程中作业人员要注意避让,箱门前3 m距离内不准有其他人员站立。在确认箱内货物不会向外倾倒时再开启另一扇门,箱门一经打开应使其处于固定状态。
作业人员开箱门时应严格执行“二次”开门规定。即:第一次开启箱门前,必须使用门钩有效连接集装箱的两侧箱门门杆,在开启右侧箱门后,确认箱内货物无倾倒方可摘除门钩实施第二次(左侧)开门。
箱门开启后必须对箱门进行有效栓固(无法钩挂时除外),防止箱门受外力影响,造成移动伤及人员。
检验人员在查验前,需先确认箱内货物不会向外坍塌后再查验。查验人员禁止站在小铲车所铲起的托板上。查验人员如需攀爬查验时,须先确定好攀爬物是否安全后再继续查验。进出箱内时,注意脚下安全,防止滑落、摔伤。
查验人员须穿好防穿刺劳防工作鞋,戴好安全帽、防粉尘口罩和工作手套等劳防用品。同时佩戴放射性个人计量仪、不明气体探测仪。发现鼠迹、病媒生物、动物尸体及其他有害生物,应及时关闭箱门,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检疫处理。
查验时做好个人防护,遇到刺激性气体及其他感到不适的情况应及时关闭箱门,待情况调查清楚后再进行后续处置。
所有进口集装箱废物原料均应使用通道式放射性检测仪进行检测。如果检测报警,须将集装箱落于隔离区,使用便携式放射性检测仪进行复测,复测时查验人员须着防辐射含铅服,戴好活性炭呼吸面罩。
如果发现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放射性超标物质,应启动应急预案[11,12]。
4.1.6.1 熏蒸处理的风险防范
查验区必须与熏蒸处理区分隔开,且距离50 m以上的安全距离,熏蒸处理严格按照熏蒸处理的相关规范进行作业[13]。开启箱门后应落实通风措施(0.5 h以上),确认安全无异味后方可作业。作业人员掏箱时应穿戴好防护口罩,掏出集装箱的货物可适当通风后再进行查验,查验人员进入集装箱时应穿戴好防护口罩。
4.1.6.2 货物的风险防范
不要用手直接接触货物,取样、分拣时须戴好防穿刺手套、护目镜,防止细菌或病菌污染。样品须用封口袋密封保存。
4.1.6.3 中暑的风险防范
查验场站应配备防暑降温的设施及药品,避免在高温天的高温时段进行作业和查验。查验时不宜一次时间过长,可分组分批进行查验。
每天收听天气预报,对天气变化要有思想准备和物质准备。
(1)雨雪天查验,应在雨棚底下进行,确保货物不受潮湿。
(2)查验场地须设置明显的隔离标记,严禁除海关、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及陪同查验人员之外的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查验区,并安装摄像监控,以防货物被盗。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细化进口废物原料检验检疫执法作业规范,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做到执法程序合规,执法记录完备。
(2)定期进行轮岗,开阔眼界,避免在同一岗位陷入固化思维和瓶颈。
检验检疫机构以守卫国门为己任,在关注 “安全、卫生、环保、反欺诈”,严把进口废物原料环保质量关的同时,也应当关注口岸查验过程中相关人员的人身健康安全、查验时产生的次生环境安全、财产安全和执法安全,避免因执法查验而产生的次生危害及安全事故,把安全问题抓实,把安全隐患降低,进一步提高口岸检验检疫的实力和质量,推进废物原料的再利用,服务好生态文明建设。
[1]上港集团深水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上港集团深水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操作规定[Z].
[2]上港集团浦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上港集团浦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安全操作规定[Z].
[3]SNT 2355-2009国境口岸卫生处理常用药物贮存通则[S].
[4]SNT1516-2005国境口岸灭蜚蠊规程[S].
[5]SNT1756-2006出入境口岸灭蝇规程[S].
[6]SNT1758-2006出入境卫生检疫卫生处理通用规则[S].
[7]SNT1760-2006出入境口岸硫酰氟卫生处理应用规程[S].
[8]SNT1823-2006医学媒介生物卫生处理常用药物及处理方法[S].
[9]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口废料检验监管办法[A]
[10]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进口废物原料检验检疫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A].国质检检函[2014]438号.
[11]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口废料放射性超标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试行)[A].
[12]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口废料夹带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应急处置预案(试行)[A].
[1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和人员管理办法[A].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81号.
Research on Safety of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Imported Solid Wastes at Port
Ma Zhongming, JIN Jie, MA Yunjie*, XU Yanxiang, YAN Congbin
(Yangshan Entry-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Bureau, Shanghai, 201306)
By studying the safety problems involved in the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work at port,which state from the following aspects:personal health and safety,environmental safety,property safety and procedure safety,this paper also puts forward security?safeguard?measures and develop ‘the Guidance of Safe Operation for the Inspection at Sea Port(Part of Imported Solid Wastes)’.
Imported Solid Wastes;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Port Security
F740.43
E-mail:mazm@shciq.gov.cn;*通讯作者E-mail:mayunjiexx@126.com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科研课题 (HK048-2016)
2016-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