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浙江天台 317200)
一例猪免疫应激的防控处置
褚欢军
(天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浙江天台 317200)
2016年12月天台县某规模猪场85头50-70日龄仔猪免疫接种,猪瘟脾淋苗2头份、口蹄疫合成肽灭活苗1 mL,免疫后其中有15头仔猪出现过敏性休克反应。
经紧急解救治疗,除1头严重患猪当场死亡外,其余14头患猪均逐渐恢复正常,现将诊治情况简介如下,供参考。
免疫接种后,强烈反应仔猪在免疫后数秒钟内突然腿软卧地、口吐白沫、倒地痉挛继而休克,甚至引起死亡。
中度反应仔猪,免疫接种后四肢软弱无力,倒地痉挛,呼吸急促,四肢呈游泳状运动,口吐白沫;皮肤充血潮红,继而红紫,特别是腹下、四肢、肛门、阴户,可视黏膜发绀;口鼻流涎,静立不动。
轻度反应仔猪,多呈时而呆立、时而卧地,全身肌肉震颤,目光迟钝,食欲不振,持续数分钟后即可恢复正常。
出现呕吐和明显呼吸症状的仔猪及时肌内注射0.1%肾上腺素1 mL,一般10 min后即可恢复正常。对体温升高至40.5℃左右的仔猪采用青霉素+复方氨基比林注射液急救治疗。
经紧急处置,2 d后食欲不振、体温升高仔猪逐渐恢复正常。1周后,除当场死亡1例严重反应患猪外,其余仔猪均逐渐恢复健康。
免疫过敏反应的机理相对复杂,出现过敏反应总体上有两个原因:一是过敏体质,二是注射进了过敏原。
实际生产中,过敏体质较为少见,出现概率相对较低(约为千分之几以下)。较为多见的是注射了含有对猪体过敏的过敏原,引起免疫接种猪只的过敏性反应。过敏原包括疫苗的异源蛋白、佐剂和制作过程中混入杂质;稀释液异常;操作和器械不洁等。
为减少猪体在免疫接种时的应激反应,实际生产中应尽力做好以下工作,以防控免疫应激反应的发生。
4.1了解免疫对象的健康状况 健康猪只方可实施免疫接种,凡有临床症状的病猪应严禁免疫接种,待其完全痊愈后方可再行免疫,体弱仔猪和妊娠中后期母畜也应禁止免疫接种。
4.2确保疫苗的安全性 免疫接种的疫苗必须采用国家农业部指定的正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厂家生产的疫苗,免疫注射前要仔细检查疫苗的容器包装、疫苗性状、疫苗有效期。凡破损、过期、失效及未在规定温度下保存的疫苗均应禁止使用。
4.3规范疫苗的稀释 免疫接种需要稀释的疫苗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采用规定的稀释液稀释,免疫注射剂量不得随意加大。疫苗稀释或启封后应在8-10 h内用完。冬季免疫接种疫苗应提前从冰箱或冰柜中取出,恢复至室温后使用。
4.4免疫注射时应执行常规无菌操作 免疫接种时,针管、针头使用前必须进行煮沸消毒,要求每注射1猪更换1个针头(至少一窝/栏一针头),注射部位在注射前后均应严格消毒处理。
4.5免疫注射时应避免环境应激 免疫注射期间应避免仔猪转栏调动、运输和饲养管理条件骤变,以避免环境变化带来应激反应。
4.6增强仔猪的抵抗力 日常饲养管理中,可选用增强仔猪抵抗力的药物、饲料及添加剂、电解多维和维生素,尤其是VC和复合VB等,以提高仔猪的抗病力。
4.7科学制定免疫程序 按照合理的免疫程序,适时进行免疫接种,每次免疫接种后都要做好接种时间、疫苗种类、批号、有效日期、生产厂家、免疫数量、免疫反应情况等记载工作。
2017-06-08
S858.28
B
1005-7307(2017)05-003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