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悬利剑 铁面问责

2017-01-14 19:11
共产党员·上 2016年12期
关键词:公款问责云南省

“一岗双责”落实不力被问责,工作失职渎职被问责,办事推诿扯皮被问责……检索各级纪委监察局网站,有关问责的信息不时跃入眼帘。

“高悬利剑,铁面问责。”云南省紧紧围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理直气壮问责、真刀真枪问责,充分释放出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为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斩断伸向民生领域的“黑手”

“感谢党和政府为我们百姓做主,为我们百姓撑腰,查处了我们身边的腐败分子,让我们住进了这么好的房子!”云龙县苗尾乡克扣骗取电站移民资金案被查办后,当地群众心中满是欢欣喜悦,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查办该案,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对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党员领导干部从严问责不手软,共对46人做出处理,包括苗尾乡原党委书记、乡长、纪委书记,以及因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的分管副县长和县纪委副书记。

“问题真解决,工作真推动,群众真满意。”以此为宗旨,云南省努力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紧抓群众表达诉求渠道建设,云南省不断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受理平台,并利用“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加强基层腐败问题线索排查,特别是对染指民生“保命钱”的问题线索,深挖细查绝不放过。2012年以来,全省通过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受理群众诉求1283918件,已办结1283412件,办结率99.9%,办结满意率99.9%。许多矛盾得以化解在初始,化解在基层。

此外,云南省还持续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2016年,共查找发现违反“六个严禁”规定问题213个,给予党政纪处分47人,给予组织处理477人。

发挥反腐尖兵作用 铲除觊觎国有资产的“蛀虫”

国有企业担负着重要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必须坚持改革发展和反腐倡廉两手抓、两手硬,如此,企业才能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基于这样的认识,云南省以巡视为抓手,严肃指出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省委巡视组用了5个轮次对28户省属国有企业开展巡视,其中对16户企业开展了专项巡视,对3户企业进行了巡视“回头看”。巡视共发现各类问题300个,涉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55条(其中,涉及省管干部的问题线索53条)。

“发现一批,问责一批,通报一批,形成震慑,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从政环境。”按此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坚决用好问责利器,亮出问责利剑锋芒,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坚持用问责砥砺担当。去年底,省纪委针对3家省属国有企业的党委、纪委“两个责任”缺失等问题,对26名责任人分别进行纪律审查、组织处理和问责追究。其中,物流集团原副总经理徐梅等5人受到党纪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煤化集团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和军等6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彰显监督检查威力 挥动整治作风和问题的“鞭子”

广南县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袁家普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车辆受损,受到留党察看1年、撤销行政职务处分;祥云县文联原主席李树华违规报销、私分公款及公款旅游,受到留党察看1年、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款全部予以收缴……

以作风正党风,以党风赢民心。云南省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对作风方面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绝不搞下不为例。

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要节日,划定“红线”,连点成面,着力解决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问题,同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问题;紧盯公车问题,健全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推行公务用车标识管理,严肃查处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行为;紧盯“四风”问题,持续开展文山会海、公款送礼等专项整治,并通报违纪典型进行提醒警示。

不仅如此,按照“部门提问题、带着问题去,发现新问题、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盯着问题改”的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查弊纠错,正风肃纪,认真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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