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天适+蔡如鹏
编者按:全面从严治党,这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主题词,彰显着中国共产党人在新形势、新时代面前的政治自觉和历史担当,也是8800多万名党员共同肩负的责任和使命。
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近四年实践探索,在治党方面的一系列做法、经验,六中全会将之系统化,提升至纲领性文件进而用制度固定下来,这对从严治党起到了一个承前启后的作用并提供遵循。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前一个月之内,八名“老虎”相继被宣判。
2016年9月30日,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被判处无期徒刑。同一天,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接着,白恩培、申维辰、谭力、金道铭等四人先后被判刑。10月19日,山西省委原常委聂春玉、白云同日获罪。
如此密集地对落马高官进行集中宣判,契合了中共中央从严治党的基调。
六中全会的主题便是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问题。十八大之后,中共中央始终将治党摆在突出位置。回顾十八大以来的将近四年,中共中央通过改进作风和反腐败,同时推进制度建设的改革,勾勒出了一条治党管党的实践逻辑。
“老虎吃天”,从“八项规定”入口
2012年11月15日,十八届一中全会召开。刚刚当选为中共中央总书记的习近平表示,“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抓好党的自身建设”,随后他在中外记者见面会上提出“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但管党治党千头万绪,该如何下手?
在2016年1月召开的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回顾了这一决策过程,形象地说在讨论党建问题时,就想到要解决“老虎吃天不知道从哪儿下口”的问题,“后来决定就抓‘八项规定,下口就要真正把那块吃进去、消化掉,不要这吃一嘴那吃一嘴,囫囵吞枣,最后都没有消化”。
以“八项规定”为起点,作风建设在随后四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内容。
2013年6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式启动。习近平总书记7月到湖北考察时提出,要“自我画像、挑毛病”,并要求开门整风,让群众提意见。“那么问题找出来了,你得医治解决啊”,他又打了一个比方,就像给人家做外科手术,“把人家肚子割开了,一看有东西又把人家肚子缝起来,什么也没管,那个不行”。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部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始被正视。2015年10月,时任中组部副部长王京清公开了一组数字:据统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各地区各部门压缩会议24.6%、文件26.7%、评比达标表彰活动31.2%,调整多占办公用房2200多万平方米,压缩“三公”经费27.5%达530.2亿元,查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3000多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得到有力整治”。
在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传统也更加得到发扬。2013年9月23日下午,在河北省委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重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习近平总书记参加,由此在全党兴起了一股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
2014年10月8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与之前的“从严治党”相比,多了“全面”二字。当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首次提出了“四个全面”,将管党治党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作为其延展深化,2015年4月,中共中央又开始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此前,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提出,“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2016年伊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又全面推开。
重拳反腐
如果说作风整治能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那么反腐败则能有的放矢地扫除害群之马,成为从严治党的发力点。
习近平就任总书记的第三天,在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曾表示:“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我们要警醒啊。”
2012年12月6日,十八大之后的省部级“首虎”李春城落马。此后的反腐败,落马官员的级别、数量,不断刷新,尤以周永康的落马打破了“文革”结束后“刑不上常委”的局面。对郭伯雄、徐才厚二人的查处,掀起了军队反腐的风暴。截至目前,落马的中管干部已达109人,落马的军队“老虎”也近50人。
十八大之后,“退休往往意味着平安着陆”的所谓惯例也被打破,已退出领导岗位的郭永祥、陈柏槐、赵少麟、阳宝华相继受到查处。
在“打虎”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没有放松“打苍蝇”,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据中纪委监察部2016年10月20日公布的数据,从2013年至2016年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01.8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1万人。
从严治党是套组合拳,强力反腐只是治党的一个方面,同时还要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在查处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从严管理干部也贯彻到了干部建设过程中。在如何从严治吏的问题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十八大之后,中共中央持续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截至2015年下半年,全国超配的4万多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已整改2.5万多名,完成62.7%;全国共集中清理副处级以上“裸官”3961人,对不符合要求的1061人进行了岗位调整,有1790名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的考察对象,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
制度建设提速
制度建设是十八大后党的建设总布局的重要一环。党建专家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制度治党,建设完善的党内制度体系。
为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中央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或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50余部党内法规。尤其是在2016年6月28日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在解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时说,该条例最重要的进步,就是“看到了管党治党不严问题的严重性”,它的出台“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由动员阶段进入问责阶段”。
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经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这将构筑全面从严治党的两根“柱子”。
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分析,十八大以来,针对从严治党已经陆续出台不少文件,比如巡视条例、问责条例等等,都是某一方面比较具体的。六中全会审议和修订的这两份文件,则是从新的全局高度,来确定立党的基本原则,来规范整个政治架构的正常运行。
十八大以来强力反腐败,使政界、军界、经济界很多问题充分暴露出来,党内政治生活中不仅有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经济腐败问题,而且还存在着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非组织活动问题。
“有什么样的政治生活,就会有什么样的党组织,也就会有什么样作风的党员。比如山西的腐败问题,就是因为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出了问题。”谢春涛说,从党内政治生活的角度看,一些党组织没能有效开展健康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是重要原因。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上之前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逐步构成全面从严治党系统完整的法规体系。
(综合摘编自《南方周末》《中国新闻周刊》,作者分别为吴天适、蔡如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