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璐+王玮婧+薛璟
摘 要:英国“推理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代表作之一《尼罗河上的惨案》堪称推理小说在黄金时期的经典之作,叙述手法和叙述手段精彩丰富,极具特色。基于法国著名文学批评家热拉尔·热奈特的结构主义叙述学理论,通过作品研读,对作品中所使用的叙述手法和叙事结构等特征进行探讨,分析认为作者克里斯蒂在其作品中对叙述时间顺序上的倒叙与无时序特征的使用,对叙述时距中非等时性与省略的运用,结合叙述频率中的重复叙述,叙述语式中叙述者对于叙述方式的选择,以及叙述语态中和自由叙述视点的应用,共同作用形成了《尼罗河上的惨案》扑朔迷离但又符合逻辑的叙述效果,其叙述模式使其作品堪称推理小说在黄金时期的经典之作。
关键词:结构主义叙事理论;悬念效果;阿加莎·克里斯蒂;《尼罗河上的惨案》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7836(2016)12-0094-03
一、推理小说的黄金时代与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尼罗河上的惨案》
西方推理小说的发展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以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为划分标志,而一战到二战之间的第二阶段被称为推理小说的“黄金时代”。比起反映社会现实,探索社会问题,这一时期的推理小说更像是作者与读者之间的智力竞赛。在此背景条件下,很多既定模式和写作手法随之形成,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推理小说作家在悬念效果上的表达,但是苛刻的条件也孕育了一批思维缜密、写作技法优秀的作家[1]。
“黄金时期的杰出代表”阿加莎·克里斯蒂(1890—1976),是英国著名推理小说作家,共著有80部长篇小说,100多部短篇小说及19部戏剧。她的所有作品中,最为人熟知的是侦探小说。其中塑造的赫尔克里·波洛和马普尔小姐等侦探形象更是深入人心。她是推理小说黄金时期的三大家之一,更被誉为 “举世公认的推理小说女王”[2]。
克里斯蒂的作品情节跌宕起伏,逻辑缜密严谨,结局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3]。故事通常从一个案件展开,涉及多个动机明显的嫌疑人,线索繁杂。随着调查的展开,侦探会发现很多看似不可解之谜,而在最后,他总是能解开谜题,发现真相。这是克里斯蒂经常使用的模式。然而,不管在结构上多么相似,她的每一篇作品都各有特色。尽管都是采用了爱伦·坡的“密室”模式,《蓝色列车之谜》(1928)、《东方列车谋杀案》(1934)、《无人生还》(1937)等作品都展现了各自不同的魅力,甚至从中衍生出新的写作范式。除了以精巧的叙述结构、灵活的叙事手法及迭出的悬念著称外,克里斯蒂的作品中对涉案者心理活动的分析更是精彩[4]。《尼罗河上的惨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在《尼罗河上的惨案》中,美丽多金的林内特·里奇维在她的蜜月中被一颗子弹结束了生命[5]。命案发生时,她的丈夫西蒙·多耶尔正在卡纳克游轮的甲板上,和其他乘客在一起,鼎鼎大名的比利时侦探赫尔克里·波洛也在其中。命案发生前的一系列意外似乎都暗示了有人正觊觎着林内特的性命。匪夷所思的现场证据、神秘失踪的珍珠项链、15名各自心怀鬼胎的嫌疑人,命案真相扑朔迷离。目击证人接连被杀更是让故事高潮迭起,令人目不暇接。犯罪动机最明显的杰奎琳偏偏有最完美的不在场证明。案件的关键正隐藏在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之中,波洛抽丝剥茧,终于觅得真相。
二、热奈特的结构主义叙事理论
热拉尔·热奈特对叙事话语的研究精粹于《叙事话语》一书[6]中。这本书共分为顺序、时踞、频率、语式、语态五章,主要对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做了大篇幅的分析。
热奈特在《绪言》中对叙述的相关定义做出了界定。他“建议把‘所指或叙述内容称作‘故事(story)”, “把‘能指,陈述,话语或叙述文本称作本意的‘叙事,把生产型叙述行为,以及推而广之,把该行为所处的或真或假的总情境称作‘叙述”。
第一章《时序》讨论了与叙事时间相关的因素并辅以例证说明,在分析《追忆逝水年华》的同时,对跨度、幅度、倒叙、预叙、走向无时性等“时间倒错”的表现形式做出了说明解释。
第二章《时踞》讨论了不同叙述时速用于不同叙述时长情况下的特征和表达效果,总结出了叙述运动的四个基本形式:省略和描写停顿,对话体的场景和概要叙事。
第三章《频率》主要分析了文学作品中反复叙事的四种情况和相关概念,如限定、说明、延伸度、内历时性、外历时性等。
第四章《语式》阐述了“距离”与“投影”这两种形态对于叙述信息的调整和影响。
第五章《语态》分为“人称”“叙述者的职能”“受述者”3节,从不同角度分析叙述者、作者与叙述内容间的关系。
本文旨在借用热奈特的结构叙事理论中的部分理论概念对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尼罗河上的惨案》的悬念效果的形成加以分析,进而加深对叙述在悬念效果表现方面的理解。
三、叙述学视角下《尼罗河上的惨案》中的悬念
《尼罗河上的惨案》自从1937年出版至今,被多次改编为电影、戏剧,以此为主题的再创作作品层出不穷,致敬作品无数,受欢迎程度可见一斑。作为黄金时代的代表作之一,《尼罗河上的惨案》所使用的叙述手法及悬念设置具有不可忽视的研究价值。
为方便分析,将全书共30章分为5部分:第一部分为第1章,可看作是对出场人物的简要介绍;第二部分从第2章到第10章,为案件做铺垫;第三部分包含了第一起命案及调查取证过程,从第11章到第19章,第20章到第24章对项链的失踪提出解释并引发另外两起命案,为第四部分;最后从第25章到第30章是最后的解谜部分。
1顺序
从故事的发展看,小说整体按照时间顺序叙述,也就是说,是按照事件发生的先后次序进行叙述的,但总体走向并不影响其他顺序叙述手法在悬念效果上的发挥。
无时序特征主要体现在第一部分,是全书中唯一进一步细分的一章。这一章被分隔成了13个小节,每一节描述的人物各不相同,他们有着不同的背景,做着不同的事情,唯一的共同点是,他们都准备去尼罗河旅行。除了知道这些情节是发生在旅行开始之前外,我们对这13节中描述的情节发生的时间一无所知。这似乎暗示着人物之间毫无关联,成功地隐藏了在后文中揭示的人物关系,由此为案件的发生留下悬念。
另一个与叙述顺序相关的例子在调查取证部分出现,也就是第11—19章,其中包含了大量的追述。调查取证部分是经典侦探小说的一个重要环节,除了关键的‘谁是凶手的问题,还有犯罪时间和犯罪手法等谜题,与之相关的各种线索在调查取证阶段被收集起来。每个人物对于案件的回想都可视为追述,而重复多次的追述在侦探小说中并不显得累赘,反而是不断还原事件真相的过程,每一次追述都是从不同的人物视角对过去发生的事件进行还原。假如抛开内聚焦视点的不确定性,整个案件似乎根本不可能发生,因为没有任何人有条件犯下罪案。克里斯蒂在第18章中向读者呈现了如此的状况。波洛的好友雷斯先生在题为“林内特·多伊尔夫人谋杀案的单子”上对在船上的每个人的动机和犯案可能性加以分析罗列,但是仍有很多悬而未决的谜题没有被考虑在内。如果考虑到这些情况,雷斯先生恐怕会和读者们得出同样的结论——没有人有条件犯案。这正是克里斯蒂试图达到的效果。
除了调查取证部分的片段追述,经典侦探小说中最为重要的追述当属侦探对于案件的还原,也就是解谜部分。这一部分的首要目的在于解答小说在前文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圈套,但是《尼罗河上的惨案》的解答部分同样兼具悬念效果。波洛针对三起案件共给出了三种解答,不考虑证据的话,每一种解答都可能是对过去的真实再现。在事实否定了前两种解释的情况下,读者不由自主地期待在最终能看到一个更加精彩的解答。克里斯蒂成功地通过多重解答营造了悬疑氛围,吸引了读者的注意力。
2时距
对话在克里斯蒂的作品中极为常见。她擅长使用长对话来描述场景,展开情节。尽管在热奈特的定义中对话属于场景的范畴,速度是随时间流动,并没有停滞或减缓。而在《尼罗河上的惨案》中,对事件的反复追述重放,实际上间接地放缓了案件的发展速度与揭示真相的脚步。
以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年版的《尼罗河上的惨案》的篇幅为例,第一部分32页,第二部分71页,第三部分71页,第四部分37页,第五部分40页。细读可知,第一起命案在第三部分发生,抛开第一部分的人物介绍不谈,至少有第二部分的71页篇幅是在为命案做铺垫。尽管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在书中占据的篇幅相当,叙述内容的时间跨度却相差甚远。相比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的时间流速明显放缓,调查过程中通过证言对案发时刻人物行动的反复回顾不仅是拼起真相的一片片拼图,也是为接下来的两起谋杀埋下伏笔。在绵长的侦讯之后,从第四部分开始,情节忽然迅速发展。先是鲍尔斯小姐将大家的注意力转移到失踪的项链上,项链马上被证明是假的,正当波洛试图找出真的项链时,唯一有可能偷窃项链的女仆竟已被谋杀。奥特伯恩夫人忽然声称自己看见了凶手,正当她要说出凶手的名字时,一颗子弹结束了她的生命。上述内容在37页内叙述完毕,叙述速度明显加快,漫长的等待和忽然加速的剧情使读者不由得对即将到来的解谜更加期待。
以“凶手是谁”为主题的侦探小说中少不了省略,对缺失时刻的猜想和重建是侦探小说最引人注目的部分。在《尼罗河上的惨案》中,最重要的一处省略是从林内特和西蒙的相遇到埃及之旅的开始之间发生的事。在第二部分,林内特、西蒙、杰奎琳分别向波洛讲述了此间发生的事,而他们的叙述存在不少矛盾。读到这里读者不免像波洛一样产生疑问——到底哪个人的说法才最接近真相呢?直到第30章,杰奎琳再次回忆了那段时间发生的事,隐藏在多起谋杀背后的动机才从她的回忆中浮出水面。这段省略成功地让读者相信西蒙背叛了杰奎琳,从而忽略了他们是同谋的可能性,谋杀林内特的动机也被很好地隐藏了起来。
3频率
《尼罗河上的惨案》中出现的反复主要是对同一主题或同一事物的反复叙述,以达到特定的表达效果。
一个例子是杰奎琳对西蒙的感情,文中多次出现波洛对于这份感情的感想。第一次在餐馆遇见杰奎琳和西蒙时,波洛评论说:“女孩深爱着男孩,男孩却是被动回应,我不禁要怀疑这样的爱情。”这句话在日后波洛和西蒙的对话中再度出现。在真相揭晓前,仿佛是为印证杰奎琳的嫌疑,文中多次出现波洛对杰奎琳的感情的评述,对林内特的嫉妒似乎是最好的动机。而在最后,我们发现,这份感情并没有变成嫉妒,却让杰奎琳成了西蒙的帮凶。
此外,文中也对一些无关紧要的细节多次重复提及,可以被理解为为隐藏重要线索而设下的障眼法。
4语式
故事与叙述之间的差别经常被克里斯蒂用来误导读者。第24章中,奥特伯恩太太向波洛叙述目击证词时说:“……正当我走到拐弯的地方,我看见一个人在敲这个女仆的房门,然后这个人就走了进去。”但是,奥特伯恩太太没能说出凶手的名字。事实上,她完全有机会在叙述的开头就说出凶手的名字。但是考虑到奥特伯恩太太的职业,她想把凶手的名字留到最后再说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克里斯蒂利用了这一点,让奥特伯恩太太成为了第三个牺牲者,也将更多悬念留给了读者。
不可靠叙述也是误导读者构造悬念的有力手段之一。克里斯蒂是这样描述杰奎琳枪击西蒙的场面的:
“……他跳了起来,但就在这一瞬间,她扣动了扳机……
西蒙身体半扭着,从椅子上翻了下去。科妮莉亚惊叫起来,像门边冲去。吉姆·范索普在甲板上,正倚着栏杆。她向他叫道……他向她奔来,她喘着气一把抓住了他。
‘她向他开了枪——啊!她向他开了枪……”
这个场景中,作者仅仅说杰奎琳“扣动了扳机”,而“她向他开了枪”的结论是科妮莉亚得出的,要知道书中人物的叙述不一定是事实。但是,首先科妮莉亚并没有理由说谎,再加上没有其他信息动摇科妮莉亚的判断,克里斯蒂利用这两点诱使读者相信了科妮莉亚的判断,错误地以为“杰奎琳向西蒙开了枪”。事实上,直到最后我们才能看出这段描述的重要性,这个错误的判断为案件的发生开启了可能性。这段叙事可以说是小说中最大的叙述诡计,完全出乎读者的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
5语态
《尼罗河上的惨案》使用了同时叙事的方式,尽管通篇使用过去式,但是事件基本上是随着叙事逐一发生的,这给读者留下了“文中叙事很公平”的印象,而实际上,这并不影响作者在叙述事实的同时,通过隐匿部分关键信息的手法,来达到误导读者,从而形成悬念效果的目的。
最后,我们来关注一下这篇小说的“叙述者”。在《尼罗河上的惨案》中,并未出现明显的叙述者,讲述故事的人至少不是出场人物中的一个。写小说的第一章正印证了这一观点,只有当叙述者仅为一个视点,而非拥有特定身份的第三者时,第一章的叙事才能自由地在场景间转换。视点的外聚焦特征使读者只能了解文中角色的行动,他们的内心活动只能通过语言来反映。借助这样的视点,作者可以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来叙事,同时保留部分重要信息以产生悬念效果。
四、结束语
悬念是侦探小说最大的魅力。经典侦探小说之一的《尼罗河上的惨案》情节完整,悬念自然合理,其使用的叙述技巧具有研究价值。本文依托热拉尔·热奈特的结构叙事理论,对小说中比较重要的形成悬念的叙事,从顺序、时踞、频率、语式、语态这五个方面进行了分析。然而不管是热奈特的叙事理论,还是克里蒂斯的其他作品,都有更多值得发掘研究的素材,叙事理论中是否有其他适用于悬念效果的技巧等问题仍值得研究。
参考文献:
[1]York R.A. Agatha Christie: power and illusion[M].Palgrave Macmillan, 2007:2—23.
[2]王安忆.华丽家族——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世界[M].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2006.
[3]胡庚.阿加莎·克里斯蒂侦探小说写作手法[J].作家,2014,(8):107—108.
[4]王康.“犯案老手”与“侦案神探”——论阿加莎·克里斯蒂侦探小说的设悬与释悬[J].重庆文理学院学报,2011,(3):65—70.
[5]克里斯蒂(Christie, Agatha).尼罗河上的惨案[M].宫英海,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1—251.
[6]Genette G. Narrative discourse: an essay in method[M].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0:1—285.
(责任编辑:刘东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