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内蒙古赤峰市读者曹跃进,贵刊多年来的铁杆订户。贵刊2016年第12期同期发表两位鲁迅文学奖获得者田耳的《附体》和夏天敏的《酒摊》两篇小说,令我惊喜并且感觉很亲切,因为这两位作者当初的获奖小说《一个人张灯结彩》和《好大一对羊》都令我喜爱,两篇作品后来也都被改编拍摄成电影并且产生广泛影响。而后的这些年,我也关注田耳和夏天敏的创作,也时不时读到他俩的一些小说,虽然小说总体上也都不错,但似乎总感觉没有超越当初他们各自的获奖小说,两位作家至今似乎也没有人们想象中获奖后的大红大紫。我很想知道田耳和夏天敏老师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当初的获奖对你们个人来说到底得失如何?现在我感觉不少作家都很看重评奖,尤其很看重鲁迅文学奖,这种创作上的价值取向正确吗?两位老师对此作何评价和建议?谢谢!
田 耳:谢谢曹先生关注。《一个人张灯结彩》是十年前发表的一篇中篇小说。我以这篇小说获得次年的鲁迅文学奖,之前我无业,获奖后成为县文联的创作员,写作至今。毫不夸张地说,这篇小说改变了我的命运。因为获奖,这篇小说受到的关注必然远大于我別的作品,很多朋友通过这篇小说认识我,或是只读过这一篇。某种程度上,它已成为我个人的代表作,既是代表作,往往也难以突破。因为阅读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既与文本本身相关,也与作品的影响力、受关注相关。作家有一篇代表作已是不易,突破自己的代表作,形成新的代表作,自是难上加难。多年写作,我只能要求自己尽力完成、尽力写好每个作品,能有什么影响,则是己力莫为之事,听天由命了,所以也不操心。即使获了“鲁奖”的作家,回头一看,也没有几个大红大紫,甚至持续写下去的也不多。获奖,也仅仅是一次获奖而已。另外,《一个人张灯结彩》虽早就改编了电影剧本,却从未拍摄,这也是我小小的遗憾。
夏天敏:曹跃进先生,衷心感谢你对我的关注,衷心感谢你对一份刊物执着的爱和对一个作家始终的关心。你讲到我和田耳的情况,当年我以《好大一对羊》获奖,作品被改编为电影、电视,被多种选刊和集子刊用,获得了不少殊荣。其实,在之前我已发表了不少作品,这篇作品获奖也是多年积累的结果。获奖之后,我的创作进入了井喷期,一年发五六个中篇,其中有我认为在艺术上超过《好大一对羊》的作品,只是没引起关注。
我认为获奖,尤其是鲁迅文学奖对一个作者来讲是重要的,排除其他非正常因素,获奖是对作品的肯定,至少是对获奖前创作的整体肯定。它能激励作家用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激励作家写出更好的作品。我在获奖后写作出现的一个高峰,正是这种激励产生的效果。
关于大红大紫,中国之大、作家之多、作品之多是令人难以想象的。其中有很多因素,如天之时、地之利、人之和,我偏居云南滇东北,显然没有优势。最重要的是自己不是有大才华大学问的人,尽自己努力,则心安了。
看重“鲁奖”是对的,起码是个文学标杆。但写作是自己的事,对得住内心、对得住良知、对得住灵魂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