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之如
“政绩”催收“过头税”
●吴之如
《经济参考报》报道,地方政府为了政绩和支出需要,也为了和实力相近的地区攀比,经常会发生收“过头税”的现象。收“过头税”,不仅会加重企业负担,也会增加企业的资金调度压力,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严重时,还会迫使企业采取做假账等方式,偷逃税收,影响税收的正常秩序。
公民和企业都有依法纳税的义务,这也是爱国的具体表现。否则,国家不但难以强盛,恐怕连正常运作都难以维系,又哪来社会安定、百姓富足呢?但是,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也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依法收税,万万不可有法不依,有规不循,任性胡来。
少数地方当家公仆一心一意要在仕途上展翅腾飞,在畸形的政绩观支配下,往往不惜调动一切可能的手段,哪怕违规甚至违法也全不在乎。他们将大建特建形象工程当成“政绩竞赛”的获胜法宝,以致不顾中央要求,不顾科学规律,不顾民众意愿,挥金如土大兴土木,造成资金紧张债台高筑。为应对财政困局,他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向企业大收“过头税”,转嫁债务负担。有道是:
“政绩”催收“过头税”,
公仆胡来敢违规;
形象工程无底洞,
群众怨声满天飞。
有鉴于此,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称,严禁提前征收,严禁运动式清理欠税、补税。通知指出,目前部分地方出现了营业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等收入非正常增长,这其中既有经济企稳、房地产业回升等原因,也有搞运动式回溯性清税,甚至弄虚作假收“过头税”等因素。这一提醒和警告,值得各地相关部门和人员重视。■
(本栏目责任编辑:尹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