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东方:筑牢拒腐防变的制度防线
重庆工商大学党委副书记、重庆市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副会长 孟东方
制度建设是具有全局性和根本性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筑牢拒腐防变的制度防线”。我国在反腐倡廉过程中制度建设的成就是巨大的,但应该看到在反腐倡廉制度设计、制度出台、制度执行、制度作用发挥上,存在一些需要优化的地方。因此,进一步把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研究引向深入,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制度防线,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价值。
首先,筑牢拒腐防变的制度防线是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一个有88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作为一个在有着13亿多人口的大国长期执政的党,筑牢拒腐防变的制度防线关系重大、牵动全局。
其次,筑牢拒腐防变的制度防线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高度评价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成就,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做到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
再次,筑牢拒腐防变的制度防线为保证党的纯洁性提供可操作的权力规范和可以检验的标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突出问题导向,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作出全面系统的规范。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实践新要求,总结新鲜经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党内监督的体制机制,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加严密。
最后,筑牢拒腐防变的制度防线有利于提高党的建设制度化水平。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以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重点专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在党建历史上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反腐倡廉制度设计方面的优化。要树立全局性的总体观念、要进行系统性的通盘设计、要实现创新性的关键突破。
反腐倡廉制度出台方面的优化。要增强制度的权威性、要加大制度的科学性、从制度的规律性。
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方面的优化。第一,打造反腐倡廉制度文化。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第二,优化公共权力内控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第三,强化制度执行追究问责。一是制度必须实现制度制定与制度执行相统一。二是多项监督并举。三是强化问责追责及惩处。
反腐倡廉制度作用发挥方面的优化。第一,要理顺现行的管理体制。建议在各级纪委的统一指导下,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理顺廉政建设管理体制,保障制度的协调有序和权威。第二,加大制度的有效整合。尽快制定出台《反腐败法》。第三,健全相应的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思想制度、预防制度、惩治制度等反腐倡配套制度,形成一个全方位、立体式的制度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