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10月29日,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旗(县、市、区)督导检查反馈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自治区副主席白向群出席会议并讲话。
记者从反馈会上获悉,自2014—2015年我区27个县通过国家评估认定之后,今年申报的34个旗(县、市、区)又通过了国家督导检查组的评估认定,待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审批。至此,我区累计已有61个旗(县、市、区)通过评估认定。
会上,国家教育督导组组长朱超华公布了34个旗(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指标达标情况,肯定了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上所取得的成绩,与此同时也指出了仍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如,部分中小学仍存在大班额现象,部分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建设不够标准,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师不足,校长、教师交流制度没有严格落实,教师数量不足,教师队伍年龄老龄化,教学设备与仪器使用率偏低等。
自治区副主席白向群听取了国家督导检查组的反馈意见后,就我区下一步整改落实工作及今后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出部署。
白向群强调,近年来,我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步伐明显加快,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要继续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各级政府要努力把全区义务教育越办越好。特别是针对督导检查组反馈的问题,要因地制宜,精准发力,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整改。努力办好乡村教育,合理布局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科学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到2017年完成五年规划任务,确保全区103个旗(县、市、区)如期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实施大班额消除计划,均衡优质教育资源,避免产生新的大班额问题。大力推进同频互动课堂建设,加强培训,创新应用,全面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信息化水平。统筹城乡师资配置,加快推进教师轮岗交流制度,推进县域内学校人力资源实质性的整合与共享。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建立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和联控联保机制。争取在自治区成立70周年之际,提前3年完成我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任务。
部分国家督学、部分省份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及校长,全区各盟市分管副市(盟)长、部分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领导及校长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刊记者 郭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