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是真的到了说再见的时候了。
回首NBA这将近70年的历程,总有个问题始终萦绕于我脑海:我们到底该如何正确地去看待每一件事?张伯伦曾保持一个赛季场均50分,那究竟意味着什么?放到现在他能场均40么?还是30?20?1972年那支湖人如果拿到2009年能取下33胜么?1996年公牛是否真的就可以被定义为是史上最伟大球队?还是说只是最成功球队而已?坦白讲,我必须得结合他们各自当时所处的情形才能回答得了这些问题。我要是跟你说,“大O”的赛季场均三双其实并没有看上去那么牛,你也必须得相信。当然,如果你对1946至1984年间所发生的一切都了如指掌,那就另当别论了。别问为什么到1984年就卡住了,因为这之后的联盟和现在基本没差,无论从数据、创造性、天赋等方方面面看,都可以把1984到2009年之间的任意球队、任意球员随意调换位置,一点问题没有。
于我而言,最早到花园球馆看球的记忆还要追溯到凯尔特人“后拉塞尔时代”夺取第一个总冠军的那个赛季。你根本没法抗拒经历更多“Baileys时刻”的诱惑,即使明知NBA在同一时期最多只有三四支球队能获得这种天赐。联盟扩军到30队后,较之以往,运气成了更重要的因素。抽签靠运气,选秀靠运气,交易要运气,没有什么事是不需要运气的。阿玛尔(斯塔德迈尔)之所以能空降凤凰城,是因为太阳前面八支球队都鬼使神差般地对他说了“不”;波特兰2007年只有5.3%的几率抽到状元签,然而他们做到了;诺维茨基在达拉斯一呆18年,回头必须要好好感谢雄鹿当年拿他的签约权去换罗伯特·特雷勒,这主意简直棒极了;而新奥尔良得到CP3,也只是因为雄鹿、老鹰、爵士三队都选择了无视他的存在。这就是NBA,在这里混,你必须得脑筋好使,还得有运气。
1986年,凯尔特人拿到他们八十年代最后一个总冠军,然后拜亚斯离世,宣告这段辉煌期开始走向终结。1993年,雷吉(刘易斯)也离开了,自此,这支球队便再无运气。可即便如此,老爹每年还是没有停下更新季票的稳健脚步,每个赛季开始前他都会为球队祈祷,只希望这一年能调转个360度。
这听起来有点奇怪是么?但作为篮球迷,如果你真爱一支球队并常年坚定不移地支持它,就会明白“冲上云霄之后再跌入谷底委实比从来都没有冲上去过”要郁闷多了呀!让我们把一支球队想像成一架飞机,要是你从来没坐过头等舱,那每次挤进统舱时也压根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些什么。不过要是你坐了几年头等舱,座椅靠背一直是放下来斜靠着的,腿都能舒舒服服地伸开,小酌着免费的高级饮料,吃的是牛排和现烤的巧克力饼干,四邻不是名人就是谁家的少奶奶,自我感觉像个王子……那又怎样?这会儿再回到统舱,相信你整个航程都会一直喋喋不休的。这就是1973年那笔退税把我老爹推入的境地——将近二十载辉煌岁月,一满仓欢乐记忆,年年四五十个夜晚,璀璨历史一笔笔书写,他一度觉得这世上不可能再有更美好的事了。然后,一切都慢了下来,球队每况愈下,从头等舱来到了统舱,球迷们年年寄望,希望只是暂时的低谷,即使这意味着每年都要花头等舱的钱买统舱的票。但老爹说他从不在意,始终为收到再次“坐回头等舱”的邀请做好了准备,永远都做好了这种准备。
这是篮球的魅力,背后被“秘密”所驱使。倘若还看不清楚?好,就拿NBA这将近70年走过的路跟喜剧发展对比下,一切就都了然于胸了。
有看过五十年代米尔顿·伯利、鲍勃·霍普还有席德·西泽他们最好表演的么?大堆大堆的默剧,大堆大堆的弱智笑话,时而变装反串接着又是大堆大堆的默剧,自残、自虐、自爆,然后再是大堆大堆的默剧。这几位当时被称作天才实在是叫人有点想不通啊,但他们确实还就是,没人比他们更牛。这跟乔治·麦肯、多尔夫·谢伊斯是不是有点像?没错吧?
到了六十年代,兰尼·布鲁斯、伍迪·艾伦、鲍勃·纽哈特还有斯马特尔斯兄弟联手把喜剧带上了一个新高度,妙语连珠、口吐莲花,于是他们成了最伟大的天才。NBA呢?再对比下“大O”、贝勒、张伯伦、拉塞尔,也都对上了吧?只是,如果你真的去YouTube上搜这些家伙的“名作”,会发现根本没那么好笑,直到福特(美国第37任总统)执政时期喜剧才开始变成现在的样子——理查德·普莱尔这个黑小子没完没了地吐着酸话,乔治·卡林的即兴小段子,史蒂夫·马丁令人捧腹的单口相声,还有受卡林和布鲁斯影响,后来以一张三寸不烂之舌打遍天下,但此时还只是初露头角的杰·雷诺、大卫·莱特曼。怎么样?是不是让你想到重新定义了人类身体素质极限的“J博士”,麦卡杜还有阿奇巴尔德?
1977到1982年间,这一时期标志性的电影都有些大同小异的地方,《疯狂高尔夫》、《动物屋》、《条纹》还有《福禄双霸天》,全充斥着毒品和无法无天的个人主义。有点像马拉维奇、乔治·格文、大卫·汤普森和迈克尔·雷·理查德森领衔NBA那会儿的景象吧?接下来正式进入八十年代,喜剧也开始步入“夸大其词”这样一个阶段,到处都是尖刻的讽刺和类似“你有没有发现那啥那啥那啥”这样的笑话,不管内容如何吧,反正总能把人逗笑。莱特曼创造性的NBC秀,同样新颖的霍华德·斯特恩广播秀,埃迪·墨菲的SNL印象和那个叫《神秘科学剧场3000》的有线节目……它们哪怕放到今天,还是一样很搞笑
待到八十年代中后期,终于,喜剧找到它自己正确的前进方向。改变了六十年代人们刻板、缺乏信任,更热衷于谈论严肃话题;七十年代一场公众意见两极分化战争和臭名昭著“水门事件”后,理想破灭的民众开始愤世嫉俗、口无遮拦;八十年代初变得稍有些内敛、深刻,但仍不够成熟,等一系列状况。时至今日,你要问1984年伯德、“魔术师”和现在的勒布朗、韦德比孰强孰弱?这是个好问题。同样,1984年埃迪·墨菲和现在的克里斯·洛克比谁更搞笑?也是个好问题。但如果,你要是问1967年《糊涂侦探》和2009年《南方公园》哪个更让我喷饭?拜托,有点技术含量好不?
所以说大环境很重要,NBA这些年来的起起落落都会在我们记忆里留下痕迹,影响到我们对它的评判。我用差不多60%到65%的时间选出了那些最好的球员、最好的球队,依然觉得没有尽善尽美。毕竟,审视从老爹刚刚出生的1946年起至今,还不能落下任何给联盟带来哪怕一丝影响的细节,真的很难。
关于这本书的名字,我曾经想叫它《NBA历史微批简评》(有些过于教条化了)。后来,诸如《篮球天子》、《我的书味道如何》、《BS出品之最牛的NBA》、《篮球遗言》、《史上第二好篮球书》、《Ilovethisgame》、《篮球圣经》也纷纷涌入过脑海,但最终,还是选择了《篮球那些事儿》。
多少个夜晚,我都希望自己是在享受21点扑克,或喝着柠檬伏特加,而不是费尽心机地在那赶稿,冥思苦想着“到底该把谁排得更靠前一些呢”?生物钟完全被打乱,有时连着几天半夜醒来,然后很迷茫地不知自己身处何地,右手大拇指有左手大拇指足足1.4倍大!背就像蓝纹奶酪一样都快碎了。在所有这一切结束前,毫不夸张,免疫系统可能就要把我的身体搞的跟猪流感患者一样了,哎……就连黑莓轨迹球都不灵了,它已经不能向右边转动了。
好消息是,这些问题都还有的救(好吧,除了右手大拇指)。新书巡回让我没空去关心橄榄球,之前的NFL神棍系列也功亏一篑了。好在我是属于那种看着半杯酒想到“哦也!还能喝半杯”,而不是“OMG,只剩下半杯了”的那种人,因此把神棍系列失败归结于这趟新书巡回也是种必然。11天时间,足迹遍及华盛顿、费城、布里斯托、曼哈顿、波士顿、洛杉矶、芝加哥、菲尼克斯、旧金山、圣地亚哥。如果上帝要是再给我一次这样的机会,我还是会把这些城市跑个遍的。要我说,作为一个作家最不幸的事就是很少有机会能面对读者——对你来说,你不知道他们的姓名、长相,所面对的只有一串串E-mail地址。那签售会呢?就给了大家一个面对面的机会,这是我热衷于此的原因。恰巧你还有一群很赞很有品味的书迷,去和他们见面,相信任谁都会是欣然前往的吧?
只是,11天赶11个场子,记忆出现紊乱也在所难免。就好比一杯奶昔里混了11种不同的水果,当你喝的时候,根本分不出哪种是哪种。那接下来,我就要讲讲这趟“纷乱”巡回,只不过所叙述的都是它现在在脑中的样子。
比如说……
在四个不同时区我睡了九张不同的床。有那么两次,从床上爬起来立马就得赶去参加早间秀(注意:我说的可是立马,立马懂么)。你想,把闹铃掐断了三次,然后睡眼惺忪坐起来,放水,之后就发现自己以一副挫样出现在屏幕上……哎,因为这两次,我想我是肯定进不了媒体名人堂了。
有那么几天,我是带着老爹一块儿四处跑的。在芝加哥,有人注意到他然后开了个玩笑:“额滴神啊,你难道是减了一吨重的大卫·克罗斯比(美国著名吉他手、歌手、曲作者)?听到这话,老爹转头对我作出一副“小兔崽子,为什么签售会我还要回答问题”的表情,那情境极具喜感。
在费城的时候,我还邂逅了NBA传奇统计学家哈维·波拉克。波拉克是仅有几个至今依然“存活”还现场见证了张伯伦100分比赛的人,威尔特手里那张“100”就是他给做的。我估计这爷爷和尤达大师差不多岁数了,但这并不妨碍我对他的爱,我们交换了作品,一起合影留念,共度了美好的晚餐时光。
华盛顿,早上6点20起来去参加一个签售会,22个小时后再重新回到床上,5小时后又被迫醒来。在结束了另一个费城的签售会后凌晨1点半进入梦乡,睡到早上5点20分,不得不起来再次去赶飞机,然后在布里斯托和纽约匆匆留印。终于,一切的一切都结束了,哥们加比带我去了一家俄罗斯酒吧请我喝了一轮一种名叫Baltika3的啤酒,那味道真是棒极了,虽说那时我已经累的够呛,可还是一杯一杯又一杯。突然,加比冒出这么一句:“BS,你是不是还要上《早安Joe》节目?”我说:“对啊,不过他们又不是高清台,怕什么。”凌晨2点45我睡下,不到4个小时后起来,看起来就像是块热过头的焦糖一样,萎的很。至于《早安Joe》这档到底是不是高清台的节目?答案显然是我又悲剧了。
搭乘“共和”航空公司的航班从费城飞往哈特福特,在我嘴里它成了“共嗑”航空。这飞机是真小啊,飞行途中我和新书公关刘易斯一起看了场“雷阵雨”,嘴里还不自觉冒出了《几近成名》里的经典台词:“哥在密州迪尔本,也是70码代言人,飞车压过的那张脸,至今还能看得见呀!”
旧金山,我和老爹在有轨电车上拍了张恶魔岛的照片,要知道,这可是现在全美为数不多几处能让人喊出“天哪!我终于看见了”的酷景观之一。
还是华盛顿,沾圣十字大学校友乔·费夫洛(奥巴马御用演讲写手,可不是演艺圈那个)的光,居然来了次白宫之行。其实我感觉它就是个带办公室的家庭酒店,比我们想像的都要狭小破旧。然而,传说中的总统办公室还是出乎了我的意料——它位于一层,办公桌后面有三面凸窗,可以看到外面大片的花园和草地。此情此景下,我是不是该改口说:“哇!真比想像中要棒多了”呢?而不是“唉,怎么和《24小时》里压根两码事啊。”最终,作为一个“纱布”我是说了后者,当然,你们也早就知道我是个“纱布”了,对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