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 惠
7省市防爆电气产品抽查合格率逾八成
■文/陈 惠
国家质检总局前不久对防爆电气(防爆开关)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等7个省、直辖市45家企业生产的45批次防爆电气(防爆开关)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 B 3 8 3 6.1-2010《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G B3836.2-2010《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GB3836.3-2010《爆炸性环境 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等标准的要求,对防爆电气(防爆开关)产品的防爆标志,警告标志,接地连接件,电气间隙、爬电距离,抗冲击试验,电缆夹紧试验,引入装置密封性能试验,隔爆接合面参数,外壳耐压试验,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抗冲击试验、电缆夹紧试验、隔爆接合面参数、外壳耐压试验项目。
黑 榜 本次抽查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