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探索电梯安全治理“新套餐”
今年以来,浙江金华市质监局坚持“以治理促管理”的工作思路,针对金华电梯安全监管新形势、新问题和新情况,引入电梯治理工作理念,不断探索电梯安全监管新模式,取得了积极成效。
前不久,由金华市质监局牵头起草的《金华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建议稿)》向建设局等二十多个行政部门、县(市、区)电梯监管部门、市电梯行业协会、电梯维保单位代表广泛征求了意见。据了解,该局成立了草案起草工作小组,认真开展前期调研,充分吸收各地好的做法和举措,以法规形式进一步规范细化了各部门和社会组织的职责,并对电梯保险、维修资金、维保单位管理等内容进行进一步的明确,着力从法规层面解决监管短板。
为确保《金华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的合法性、专业性和可操作性,自去年立项以来,《金华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在有序推进过程中特别注重开门立法、广征意见。早在建议稿撰写之前,金华市质监局就通过媒体向广大市民征集电梯立法建议,随后又结合金华市两会召开的契机,向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发放了电梯立法意见征求意见函,还组织召开了电梯维保单位代表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企业代表的实际需求和建议。目前,该条例的草拟稿已提交金华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审查。
作为特种设备,电梯安全责任险在我国相关法律中已经有了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七条明确提出,国家鼓励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曾组织过一次电梯安全网络调查,其中一项调查为“电梯是否有必要参照汽车等产品投保强制安全责任保险”,结果显示,84%的受访者认为“有必要”。去年,浙江省质监局、省金融办、浙江保监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在全省范围开展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通过引入电梯市场化保险机制,发挥保险的灾害预防、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妥善处理电梯事故责任赔偿,避免或减少相关法律纠纷。今年1月份,金华市质监局与市金融办、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下发文件,按照“广覆盖、低费率、一方投保、多方受益”原则,率先在浙江省开展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将电梯第三者责任和作业期间雇主责任列入保险范围。截至5月底,投保电梯数量已超700台。据悉,该试点选择公共场所人员相对密集的区域率先开展试点工作,巩固提升试点经验后将稳步推开。
金华市质监局以智慧城市建设为依托,积极开展电梯智慧监管大数据中心建设前期调研,提出“两步走”建议,先试点后推广,并已形成正式报告提请市政府研究决策。“电梯+智慧”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电梯安全综合管理。
前段时间,金华市区八一南街上的高阳大厦发生一起电梯困人事件。隐患排除后,浙江云安达物联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高阳大厦的这台“事故电梯”加装了电梯物联网安全监控系统,以后只要在网上登录电梯物联网系统,就能远程获取这台电梯的运行状态。“这套电梯物联网安全监控系统,是通过特制感应器来采集电梯相关运行数据,再通过微处理器进行非常态数据分析,加强和前端电梯网关监控设备的互动,系统能够对前端设备进行远程控制,包括参数设置、远程升级、远程数据交互、短信唤醒等,使设备在远程一样能够被感知和控制。”该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此系统可以说是集电梯故障态势感知预警、应急快速处置、维保作业核查、状态远程监视、日常安全监管、质量监督评定、隐患防范排除、传播安全知识、电梯维保单位选择、等级评定、电梯及其零部件采购和多媒体传输功能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智慧电梯管理平台。
据了解,针对当前老旧电梯故障多发、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监察力量不足等情况,金华市开始探索将电梯物联网综合管理公共服务项目纳入城市智能公共安全应用示范领域,利用物联网技术对电梯运行进行远程监测,提高全市电梯安全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目前,电梯物联网安全监控系统已在我市少量公共场所电梯中进行安装测试,运行良好。”金华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市正在拟定全市500台电梯的物联网安全监控系统安装试点计划。
为提高特种设备事故的应对和处置水平,金华市政府出台了《金华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将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应急管理工作全面纳入全市总体应急体系。结合电梯数量增多、应急救援地域范围不断扩大的现状,金华市质监局积极开展电梯应急救援联动单位工作调研,组织电梯应急救援联动单位意向性约谈,择优增加电梯应急救援队伍,由原来的2支增加到4支。目前,该局正在组织入选单位的人员培训工作,7月份后正式纳入110指挥平台,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