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丽云+李彦青
摘要:西柏坡时期中国共产党制定了一系列纪律,其中工作纪律的制定与执行,不仅为解放战争的胜利和实现历史性转变提供了坚强保障,而且对于今天仍有重大现实指导意义。具体来讲:一是保证党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离不开严明的工作纪律;二是制定工作纪律要从小处着手;三是工作纪律要抓在经常,严在日常。
关键词:西柏坡时期;工作纪律;保密;城市;经济;党内监督;中国共产党
中图分类号:D262.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573(2016)04-0019-04
古人云:“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非常重视纪律建设,并把党的纪律放在突出地位,中共“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中就明确了对党员的纪律要求和党内的监督,从而奠定了“纪律立党”的基础。西柏坡时期,随着解放战争的顺利推进,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尤为重要,而加强工作纪律则是重中之重。西柏坡时期党的工作纪律成为取得解放战争胜利并能实现历史性转变的重要保障。
一、西柏坡时期党的工作纪律的主要内容
习近平同志指出,西柏坡是立规矩的地方。据不完全统计,在西柏坡时期,比较成熟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党的纪律就有50余项,仅党的工作纪律就有20余项。西柏坡时期党的工作纪律主要包括保密工作纪律、城市工作纪律、经济工作纪律。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群众工作、宣传工作、外事工作、军事工作、保卫工作等方面的纪律要求。
(一)保密工作纪律
保密工作历来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革命战争年代,保密就是保生命,保胜利;和平建设时期,保密就是保安全保发展。西柏坡时期正是党的工作重心由农村向城市转移的特殊历史阶段,一些人认为革命即将胜利,和平环境下保密工作不再那么重要,因此思想上不再像以往那样重视,工作中出现了麻痹大意,导致泄密、机密文件遗失、丢失事件时有发生。为了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密工作能力,西柏坡时期,中国共产党一方面对全党加强保密教育,一方面,加紧制定出台相关工作纪律。
西柏坡时期,党的保密工作纪律主要包括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关于保密问题的指示》《中共中央关于中央各部委处理机密文件的制度》《按重要性与机密性处理文件的规定》。
一是密电的处理。为加强保密工作,规定凡印发中央密电均需中央许可。1947年6月,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关于保密问题的指示》强调“以后凡中央密电所发出之任何文件,凡未得中央许可者禁止印发。”“私人不得记录党政军机密事件及不得携带此种笔记本,中央迭有通知,特重申禁令。”[1]
二是机密文件的处理。1948年6月4日,中央税局处材料科出台《中央秘书处材料科工作细则》,明确了对各类文件的处理原则、整理归档、保管出借等制度,规定秘密文件按文件性质分类保管,而且“各类文件之放置均应判明重要性与机密性”并归类装箱。在其附件《按重要性与机密性处理文件规定》中,则将文件分为极重要的秘密文件、次重要的秘密文件、不重要的秘密文件、重要的公开文件、不重要的公开材料五大类,根据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2]这样不仅便于保密、查找,而且便于情况紧急时作不同处置。为进一步加大保密纪律工作力度,1948年7月5日,中央又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中央各部委处理机密文件的制度》并作出了十条规定,包括机密文件由各部委负责人亲自负责处理、不得转送他人传阅、需要抄录全部原文的要登记存档、由机要通讯员专门投递、专人负责检查等。为了防止机密文件外泄、丢失,规定“一切密电及机密文件,不得随便置于案上。机要秘书应有专门的箱、柜保存机要文件,并应加锁”,“各部委负责同志与机要秘书,不得随便将电报及机密文件装入衣袋内。外出时,亦不得在路上或别处接收密电及机密文件。”[3]
(二)城市工作纪律
西柏坡时期党的城市工作纪律主要有《中央工委关于收复石家庄的城市工作经验》《中央军委批转东北野战军人入城纪律守则》《中共中央关于批转东北局关于保护新收复城市的指示》。
西柏坡时期,对于如何收复城市、收复后如何管理城市等诸如此类的问题,由于城市工作经验的不足,党内没有完全解决,因此在收复城市和管理城市工作中出现了一些偏差。比如,收复石家庄后,进城的士兵仍按照过去的做法,随便拿东西、鼓动城市贫民搬运物资甚至抢劫私人财物、清算一些商店及工厂监工头与保长,有的还打死了人,一度在全市引起恐慌。为了扭转这种局面,纠正工作中出现的偏差,1948年2月19日《中央工委关于收复石家庄的城市经验》中深刻剖析了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提出一是要设立统一的物资委员会;二是要严明入城纪律,规定所有缴获物资一律归公;三是要成立人民法院和临时参议会。1948年6月4日,《中央军委批转东北野战军入城纪律守则》又专门规定了八条入城纪律,包括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工厂商店、学校、医院、科学文化机关及城市公共设备、名胜古迹和建筑物;实行缴获归公,提出“四个不”,即不争夺、不破坏、不自由动用、不打埋伏。
关于如何保护新收复城市,中央也曾作出重要指示。一是文物古迹保护。1947年7月10日,《中央工委关于禁止毁坏古书、古籍的指示》中明确规定:“对于现有书籍及古物,如已分散的,应当尽可能设法收集凑拢。还没有分散的,务必指定专人妥当管理。”[4]古庙古迹必须保存,禁止拆毁,已经开始破坏的必须停止。二是城市及城市工商业保护。随着东北战局的变化,我党为切实保护新收复城市,1948年6月10日,中央批准了《中共东北局关于保护新收复城市的指示》,要求在新占领城市实行短期的军事管理制度,并对攻城、入城部队以及后方党政军民机关提出严格要求。比如,要普遍进行城市政策、工商业政策教育,“攻城部队只有保护城市工商业之责,无没收处理之权”,凡发现有“破坏工商业政策及城市政策者,当地市政府得随时取消其在该市留住之权,并给以处分”。对遵守工商业政策及城市政策有功者“给予精神的物质的奖励。违反城市政策及工商业政策者,必须彻底追究,并依据情节轻重,依法处办。”[5]
(三)经济工作纪律
经济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尤其是党的干部在经济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规矩。西柏坡时期,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即将走向全面执政的党,为防止重蹈李自成的覆辙,汲取国民党败亡的教训,制定了党的经济工作纪律,对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要求主要体现在《财经部关于财经方案初步意见》《外贸人员工作守则》《中共中央财经部关于各地定期向中央作经济报告事项的规定》之中。
一是保护民族工商业。中国共产党成立后的20多年一直活动在农村,因此,全党如何管理城市,特别是如何对待民族工商业被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1947年底解放了第一座大城市——石家庄,但因为缺乏经验而出现了许多偏差。为了及时纠正这些偏差,稳定城市秩序,尽快恢复生产,通过建立人民法院、召开各界座谈会、成立临时参议会等方式,很快实现了依法、依规、民主管理城市。
二是工资暂不增加。长期以来,国民党为了实现其独裁统治,长期搞内战,国统区的经济日益凋敝,人民长期在死亡线上挣扎,特别是城市工人生活更加困苦。城市刚刚解放,中国共产党也无力大幅增加工资,最主要的是解决工人的饥饿问题。因此,在《中央工委关于收复石家庄的城市工作经验》中规定:“工资依照国民党时期原来工资加以调整,一般不能增加工资,只保证实际工资不继续降低并发给大部实物。”[6]这个过度政策实施之后,工人们满意,工厂也很快复工,城市经济工作逐渐步入正轨。石家庄的经验证明,如何收复城市,收复城市后如何去管理,是摆在我党面前一个亟需解决的重大课题。石家庄的经验为其他解放城市树立了样板,成为新中国成立后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三是外资政策。1948年2月7日,中央颁布的《中共中央对待在华外国人的指示》明确规定,在新老解放区,对于外国侨民设立的教堂、学校、医院、育婴堂、养老院,“均不得加以没收和破坏”;对于外资开办的工厂、矿山和其他企业,“暂不得没收,亦不许加以破坏”;对于外资开设的商店,则“只要他们承认遵守我民主政府及人民解放军的法令条例,即容许他们继续居留于我解放区,进行业务或其他正当活动,并受到我民主政府之保护。”也就是说,只要他们能够遵纪守法,符合条件,即可正常营业。但由外国人开办的银行或代办所,一般则应先停业,待订立临时营业合同后,方可重行开业。[7]
四是制定财经议案。1949年1月27日,中共中央财经部发出《关于财经工作统一方案的初步意见》,对财经工作统一的方法、步骤进行了具体安排。比如,国营企业归中央经营、成立中央财经工作领导机构、财政上中央必须审核各区预算和决算、金融上发行统一的货币,并建立中央银行;对外贸易由中央统一管理,工业上由中央财经委员会逐渐接管,交通事业上邮政、电讯及有关数个省区的公路和航运工作由中央财经机构直接管理等。
五是出台外贸人员守则。1949年3月5日,我党专门制定了《外贸人员工作守则》,内容涉及政治纪律、经济纪律。比如,不得接受外国人的任何礼物;除参加完全公开的正式宴会外,不得参加其他宴会;商业往来中不得收受回扣,一律按实际货价交易等。
六是定期向中央作经济报告。1948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财政部关于各地定期向中央作经济报告事项的决定》中指出:“各地向中央的经济报告已开始建立,但尚不够经常,兹特重行规定必须定期报告事项,望即令财委会或财办照执行规定。”[8]报告内容包括货币发行、物价、财政收入以及报告时间等情况。
二、西柏坡时期党的工作纪律的现实指导意义
历史反复证明,加强工作纪律建设是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的保障线,是党凝聚民心、集中民智、珍惜民力共同战胜困难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因此,任何时候这一光荣传统都不能丢、这一政治本色都不能变。西柏坡时期,中国共产党结合当时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制定了一系列工作纪律,这些纪律至今仍有重大现实指导意义。
(一)保证党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离不开严明的工作纪律
党在每一时期制定的工作纪律,都是紧贴当时党的工作重心、为了完成中心工作而制定出来的。西柏坡时期,党的地位和面临的任务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即从战争到和平、从农村向城市、从革命向建设的转变。为了实现这一转变,保证党的各项任务的完成,必须破除战争年代残留的山头主义、游击主义等习气;由战争转向和平,必须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让大家有纪可依、有纪可循。西柏坡时期,党制定保密工作纪律、城市工作纪律、经济工作纪律都是围绕党的任务来进行的。比如,保密工作纪律,不仅要求全党同志树立保密意识,严守党的秘密,做到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记的不记,而且对于从事保密工作的人员,除了上述要求,还有一些具体工作要求,如秘密文件的保管、处理,确保秘密文件不流失、不外传。经验表明,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时期,保密工作都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着党和国家的安全与利益,关系着民族的命运与前途,关系着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随着国际新格局的形成和国家间竞争的不断加剧,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更加凸显。为适应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作为一个长期执政的政党,作为一个有着8 700多万党员的大党,严明党的工作纪律一定要大力提高对保密工作的重视程度,求真务实地做好保密工作。
再比如城市工作纪律。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一直在农村领导武装斗争,西柏坡时期中国共产党开始了由农村向城市的转移,如何领导城市、建设城市,对当时的中国共产党人来讲是个全新的课题。为此,我党专门制定了城市工作纪律,指出为了维护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要遵守入城纪律、保护城市市民、保护文物古迹、保护城市工商业。当前,我国的城镇化建设速度越来越快,在城市化进程中,如何处理城市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如何维护城市环境,如何把握城市管理规律等问题,归根结底,就是既要为人们提供一个工作方便、生活舒适、环境优美、安全稳定的物质环境,又要为人们提供一个安静和谐、活泼快乐、礼让互助、精神高尚的文化环境。学习、总结我们党在西柏坡时期的城市工作经验和城市工作纪律,对于化解今天城市建设进程中暴露出的种种问题大有裨益。
(二)制定工作纪律要从小处着手
西柏坡时期,党的工作纪律的制定本着分类分款,条款从细、小处着手的原则进行。比如,上班制度、请销假制度、工作日记制度等,这些制度是一种刚性要求,一旦制定出来,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1948年12月29日下发的《平建区卫戍司令部关于年假期间保卫工作通知》规定:“严格外出请假制度,对可疑来往的客人应进行了解考查,检查有无暴露秘密之事,来往客人之留宿,应经机关一定手续批准。”[9]1948年12月制定的《研究室行政工作制度》则对出勤、请假作了九条规定,包括填写出勤条和请假条、相关负责人签字、填明外出和返部时间、办公时间一般不得请假、事假时间等,甚至对请假外出时间都作了极为详细的规定。[10]1949年2月,中共中央机关从西柏坡向北平转移时,根据过去转移的经验以及此次入城面临的新情况,专门出台了《机关、部队转移前后应该遵守的事项》,其中规定:“请假外出不得超出时间回来(因公外出必须说明何事、何地、何人、需多少时间,必须按时回来,不得擅自外宿)或借故另到别的地方去。”[11]再比如,经济工作纪律既包括工资制定、外贸人员不能收受外国人礼金、经济报告内容要涵盖货币发行、物价、财政收入以及报告时间等。这些规定非常明了,大家按程序进行,确保了进城前和进城后党的工作的顺利开展。
西柏坡时期的经验说明,工作纪律制定得越详细、具体,越具有可操作性。在现实生活中,有人认为,工作纪律是小事,只要不影响工作,就没什么大不了的。西柏坡时期的事实证明,工作纪律无小事,“鼠洞毁屋,蚁穴溃堤”,任何问题都是从小事开始的,党风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均是由于一些人对自己要求不严,一些基层党组织教育、监督、管理职能发挥不够造成的。经验告诉我们,在改革开放的今天,遵守工作纪律仍然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一个基本要求。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出了六个负面清单,任何人一旦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就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工作纪律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三)工作纪律要抓在经常,严在日常
习近平同志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一些问题“树倒根存”,赖以存在的土壤并没有彻底铲除。这是对我们提出的警示:那些迫于高压态势而暂时隐匿的问题,稍有松弛就会显形、反弹。比如脱岗、溜岗、串岗,在岗不在位、在岗不在状态等现象在一些部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仍然存在。西柏坡时期的经验表明,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不能当“甩手掌柜”,要敢抓敢管,要“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要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尤其是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党委书记更要抓好工作纪律的贯彻落实,要敢抓、敢管、敢碰硬,绝不能心慈手软,更不能放任不管。对于工作纪律要日日抓、时时抓,要抓在经常,严在日常,不能抓一阵子,更不能等到问题成堆、问题严重了再抓。另外,各级纪检机关也要落实好监督责任。对于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或者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的责任。惟有如此,我们的各项工作才能顺利推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才会更好更快,党和政府的形象才会树立起来。
综上所述,西柏坡时期,针对各方面工作制定的工作纪律遵循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为了保证中国共产党完成伟大历史性转变,为了建设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历史告诉我们,遵守工作纪律是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是保证党的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无论从事何种工作,必须严守党的工作纪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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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央档案馆.西柏坡档案(第一卷)[M].北京:中国档案出版社,2012:332.
[4]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6册)[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479.
[5][6][7]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7册)[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213-214,58,36-37.
责任编辑、校对:李金霞
Abstract:Among the disciplines enacted by CCP in Xibaipo period,the establishment and execution of work discipline not only guaranteed the victory of Liberation War and the historic transformation,but also provided realistic guidance for current work. This paper points out that all kinds of Party work cannot proceed smoothly without strict discipline,the establishment of work discipline should start small and the discipline should be executed strictly and regularly.
Key words:Xibaipoperiod,work discipline,confidentiality,city,economy,inner-party supervision,C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