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上午,河南省教育厅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
按照《方案》要求,河南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科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3个选考科目成绩组成。招生录取实行基于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机制。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选考科目考试。合格性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高中所有学习科目的必修内容;选考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自主选择3科。根据《方案》,河南将逐步建立全省规范统一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真实表现,确保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可信。
《方案》还提出,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含技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和专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李见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