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瓦尔登湖的路
这些年买了不少书,有的书,买了一直放着,从未读过;有的书,可能一辈子都不会读完,仅限于翻一翻;还有一些书,早已经读完了,却还是在重读中……这些,都是书的用途。
对于我来说,梭罗的《瓦尔登湖》是一本适合于重读的书。
我手上有三本不同版本的《瓦尔登湖》:一本英文版,另外两本中文版的。分别由徐迟(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和戴欢(当代世界出版社2003年版)翻译。三个版本。都先后成为我的床头读物。徐迟在《瓦尔登湖》的译文序中说:
这是一百多年以前的书,至今还未失去它的意义。在白昼的繁忙生活中,我有时读它还读不进去,似乎我异常喜欢的这本书忽然又不那么可爱可喜了,似乎觉得它什么好处也没有,甚至弄得将信将疑起来。可是黄昏以后,心情渐渐地寂寞和恬静下来,再读此书,则忽然又颇有味,而看的就是白天看不出好处辨不出味道的章节,语语惊人,字字闪光,沁人心肺,动我衷肠。到了夜深人静,万籁无声之时,这《瓦尔登湖》毫不晦涩,清澄见底,吟诵之下,不禁为之神往了。
说得真是好,这是一部适合在夜晚阅读的经典。
经典总是常读常新的,梭罗研究专家哈丁曾说:“《瓦尔登湖》至少有五种读法。一、作为一部关于自然的书籍;二、作为一部自力更生简单生活的指南;三、作为批评现代生活的一部讽刺作品;四、作为一部文学名著,五、作为一本神圣的书。”我最初读《瓦尔登湖》,主要是着迷于它所展示的自然之美。这种美能平息我内心的喧嚣。依据哈丁的划分,这是第一种读法。之后的重读,我走的是不同的路径,有时候是第二条,有时候是第三条,偶尔也会接近第五条。再往后,时常是几条路交叉、重叠。
在哈丁所列举的读法中,第三种读法似乎最为基本。要走近梭罗的瓦尔登湖,领会瓦尔登湖之美,从这条路进入最为便捷——我们都是现代人。以此为基础,也最容易理解梭罗选择面向自然、提倡简朴生活的意义,进而理解《瓦尔登湖》为什么是一本神圣的书。
《瓦尔登湖》的开篇叫“经济篇”,内容关乎现代人的生活模式,关乎现代人的衣食住行,还有对商业文化和农奴制度的批判。
梭罗生活的时期,正是美国商业文化大行其道的时候。除了反抗商业社会之外,梭罗还一生反对农奴制度。出于以上两个反对,梭罗在谈及他所处的文明社会时,文明社会这几个字是需要加上“”号的。对于“文明社会”,梭罗是批评多于赞美。也正是因为不满,梭罗才会在1845年带着一把斧头,只身走向人迹罕至的瓦尔登湖,直到1847年才动身回他的出生地康城。《瓦尔登湖》就是根据这段生活经历而写就的。
在《瓦尔登湖》(书中凡引用该书文字,都采用徐迟的译本)的开篇,梭罗就开始了对社会的质疑:
大多数人,即使是在这个比较自由的国土上的人们,也仅仅因为无知和错误,满载着虚构的忧虑,忙不完的粗活,却不能采集生命的美果。操劳过度,使他们的手指粗笨了,颤抖得又太厉害,不适用于采集了。真的,劳动的人,一天又一天,找不到空闲来使得自己真正地完整无损;他无法保持人与人之间最勇毅的关系;他的劳动,一到市场上,总是跌价。除了做一架机器之外,他没时间来做别的。
在这段文字当中,梭罗指出了商业社会里大多数人的生活状况:只是一架机器。其实,在一个商业高度发达的时代里,更多的人甚至不能算是一架机器,而是一架大机器身上的一个零件。为了成为一块合适的零件,人们就已经筋疲力尽,无力顾及其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变得非常单一,要么是残酷的竞争,要么就是利用。这就是商业文化的一种特性。
需要注意的是,梭罗的这种批判是有原则高度的。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能好处说好,坏处说坏,好处和坏处,都看得分明。梭罗之所以对文明社会进行批判,是因为在这样的社会里,“一个阶级的奢侈全靠另一个阶级的贫苦来维持” ;是因为在这样的社会里,“人类已经成为他们的工具的工具”;是因为在这样的社会里,“人类在过着静静的绝望的生活”。身处文明社会中的文明人,并非是真正文明:“文明人不过是更有经验、更为聪明一些的野蛮人。”而在批判之余,梭罗也指出,他对商业文化有保留地怀有敬意:
使我钦佩于商业的,乃是它的进取心和勇敢……商业是出乎意料地自信的,庄重的,灵敏的,进取的,而且不知疲劳的。它的一些方式都很自然,许多幻想的事业和感伤的试验都不能跟它相提并论,因而它有独到的成功。
事实上,每一种文化都有其优点和缺点,对此,梭罗有着清醒的认识。作为对照,我们可以参看史学大师钱穆的一些论述。在《中国文化史导论》中,他曾将人类文化划分为游牧文化、农耕文化、商业文化三种类型。从大处而言,游牧和商业又可以归为一类。它们的内在供给不足以满足群体成员的需要,因而需要向外寻求。在流动的生活当中,两种文化的拥有者容易养成积极进取的心态,这是优点。相应地,这两种文化也有缺点。身处这两种文化中的人在看待人事时往往受交换思维、征服思维、工具思维主宰,这就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的疏离和冷漠。农耕可以自给,无事外求,并且始终停留在某一地方,因而这种文化的所有者往往静定保守、崇尚和平。可以说,商业文化、游牧文化和农耕文化各有其优点和缺点。
对现代生活展开批判的著作有很多,可是真正具有原则高度的却很少,如梭罗这般清醒的批判者并不多。这一点,还可以从他对多元价值观念的弘扬上看出来。
既然每一种文化都有其优点和缺点,每一种生活亦然,那么,我们该接受怎样的文化,该过怎样的生活?以梭罗为例,商业文化也有它的优点,那么梭罗为什么不愿意接受它的熏陶,而是跑到瓦尔登湖过农耕式的生活?流连于“文明社会”的人,又应该怎样看待梭罗的生活方式?
梭罗的回应是:多元选择。
在《经济篇》中,梭罗写下了这么一段话:
有些人说我这个生活方式怪僻,虽然我根本不觉得怪僻,考虑到我那些境遇,我只觉得非常自然,而且合情合理呢。
同样是在《经济篇》中,梭罗对他的境遇作了具体解释。身在瓦尔登湖的时候,“我仅仅依靠双手劳动,养活了自己……每年之内我只需要工作六个星期,就足够支付我一切生活的开销了”。而在文明世界的时候,梭罗在讨生活上花费的时间要多得多。他说:“我曾经全心全意地办过学校,我发现得到的利益顶多抵上了支出,甚至还抵不上,因为必须穿衣、修饰,不必说还必须像别人那样来思想和信仰,结果这一笔生意损失了我不少时间,吃亏得很。由于我教书不是为了我同类的好处,而只是为了生活,这失败了。我也尝试过做生意,可是我发现要善于经商,得花上十年工夫,也许那时我正投到魔鬼的怀抱中去。”
从梭罗的话中可以看出,他之所以离开文明世界,对这一世界的某些制度不满是原因之一,从自身的个性气质等出发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也是原因之一。梭罗并不是适应商业世界的规则,也难以认同这些规则。与身处文明世界相比,梭罗倒是觉得,生活在人迹罕至的瓦尔登湖更自在,更充实。
从自身的境遇出发,梭罗提出了多元的价值观念。比如,有的人觉得人生的意义在于享受丰盛的物质,有的侧重精神享受,为了灵魂层面的满足,物质方面的需要可以减少到最低限度。梭罗就属于后一种,他说:
因为我对某些事物有所偏爱,而又特别地重视我的自由,因为我能吃苦,而我又能获得些成功,我并不希望花掉我的时间来购买富丽的地毡,或别的讲究的家具,或美味的食物,或希腊式的或哥特式的房屋。如果有人能毫无困难地得到这一些,得到之后,更懂得如何利用它们,我还是让他们去追求。
梭罗的这种多元价值观念的弘扬,意义是非常大的。的确,在一个社会当中,应该允许有人以成为医生为职业目标,想要成为一个律师也是合情合理的,一个人甘愿做流连于山水之间的诗人其实也未尝不可……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是被某种单一的价值观念所束缚。我们只能成为医生或者律师,试图成为一个诗人是要挨骂的,就如同在当下的中国,大多数人只认为从政和从商才是有意义的一样,做什么事情都是一窝蜂似的。很少有人能认真地思考一下梭罗提出的疑问:“人们赞美而认为成功的生活,只不过是生活中的这么一种。为什么我们要夸耀一种而贬低另一种生活呢?”
在书中,梭罗还提到,有一个拥有房产和地产的年轻人曾告诉梭罗说,他愿意过梭罗式的生活。对此,梭罗回答说,他并不愿意任何人出于任何原因而采用他的生活方式。“我希望世界上的人,越不相同越好;但是我愿意每个人都能谨慎地找出并坚持他自己的合适方式,而不是采用他父亲的,或母亲的,或邻居的方式。”
总之,要允许多元的价值观念的存在。
梭罗主张多元的价值观念,而这绝不意味着他是犬儒主义的。对生活,对人及其行为,他并不是无原则地认同,而是有原则高度地去评判,去引导人们进行思考。因此,梭罗在主张价值多元的同时,又指出人不应该把生活“建筑在纯粹幻想的基础之上”,并指出人应该学会反思生活。
反思生活,就是要追问生活本身,追问什么构成了生活,追问生活的意义何在。梭罗的追问,是从“生活必需品”开始的。“所谓生活必需品,在我的意思中,是指一切人用了自己的精力收获得来的那种物品:或是它开始就显得很重要,或是由于长久的习惯,因此对人生具有了这样的重要性……生活之必需品可分为:食物、住宅、衣服和燃料;除非获有这些,我们是无法自由地面对真正的人生问题的,更无法展望成就了。”
梭罗一方面强调生活必需品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又反对奢侈、浪费。他认为,大部分的奢侈品非但没有必要,还会对人类的进步造成很大的妨碍。在经济篇当中,他分别针对人在穿、住、吃等方面的奢侈行为进行了批判。
以穿为例,梭罗认为,穿衣服的宗旨有两个,一是维持生存必需的体内热量,二是在社会环境中遮蔽裸露的躯体。如果满足了以上两个目标,那么人们可以把目光转向其他的事物,例如良心的健全、精神的自由。可是在生活中,很少有人能够注意到这一点,大家往往根据衣着来判断一个人是否尊贵:穿名牌衣服的,带名贵首饰的,就是尊贵之人。这就陷入了梭罗所说的怪圈:“人们关心的并不是真正应该敬重的东西,只是关心那些受人尊敬的东西。我们认识的人很少,我们认识的衣服和裤子却怪多。”在今天,这种情况更是严重。如果说,从前的消费还大多和衣服的质量、成本相关,今天的消费则往往是关乎服装的符号意义。比如,我们的先生们购买七匹狼的衣服,首先考虑的就是七匹狼这个牌子(符号)。我们的女士们购买LV的手袋,首先看重的也是LV这个牌子(符号),然后考虑它是否限量版的,是新款还是旧款。今天的消费乃是一种符号消费,在这种消费里,名牌就是价值本身。
梭罗说,“穿在我们最外面的,常常是很薄很花巧的衣服,那只是我们的表皮,或者说,假皮肤,并不是我们生命的一部分。”言下之意是,一个人的价值,应该更多地和这个人的内在精神相关联;生活的意义,也不仅局限于物质本身。可是大家并不能——至少很难——领会这一点。因此,我们离本真的人越来越远,我们离本真的生活也越来越远,我们越来越不清楚在世的意义究竟何在。
李泽厚曾依据人的审美能力,将审美划分为悦耳悦目、悦心悦意、悦志悦神三个层次。耳目之悦,在于感官愉快;心意之悦,在于洗涤心灵和意识;神志之悦,则关乎人的整个生命境界,意味着作者的哲思不落痕迹地融化在读者的生命中,成为读者内在精神的一部分。
就审美效能而言,薄薄的一本《瓦尔登湖》,是能满足以上三个审美层次的需要的,关键在于我们自身。我在文章的开头,我曾引用过哈丁评论《瓦尔登湖》的话。他所说的几种读法,大抵是从低到高来排列。如果遵循哈丁的说法,阅读的最高层次,便是读出《瓦尔登湖》作为一本“圣书”的意义。要做到这一点,我们不单需要读懂这本书,还需要读懂梭罗的政论,包括《消极反抗》在内的政论。最为重要的,是读懂梭罗本人。
当然,这些可能都还不够,对于《瓦尔登湖》来说,要真正领悟它的奥秘,也许是太难了。可是我相信,不管是初读还是重读,不管是从哪个角度去阅读这本书,我们都会有所得。
如何打开记忆之门
阅读美国作家桑德拉·希斯内罗丝的《芒果街上的小屋》所得到的第一印象是:这是一本可以直接进入阅读的书。
作为一本小说,《芒果街上的小屋》同时糅合了诗和散文。它由一些具有诗的节奏和散文的韵味的小节构成。这些小节,恰似一扇扇小小的门——记忆之门。希斯内罗丝在这本书里所做的就是不断地打开记忆之门。
这些记忆之门既独立,又互有关联。就总体而言,它们构成了一个关于美国大城市里少数族裔的贫困少女小埃斯佩朗莎的成长故事。
“我们先前不住芒果街。先前我们住卢米斯的三楼。再先前我们住吉勒。吉勒往前是波琳娜。再前面,我就不记得了。我记得最清楚的是,搬了好多次家。似乎每搬一次,我们就多出一个人。搬到芒果街时,我们就有了六个——妈妈、爸爸、卡洛斯、奇奇,妹妹蕾妮和我。”这是小说的开头。一开始,作者就提醒我们,本书所取的是回忆性的视角。紧接着,芒果街上的小屋出来了:“芒果街上的小屋是我们的,我们不用交房租给任何人,或者和楼下的人合用一个院子,或者小心翼翼别弄出太多的声响,这里没有拿扫帚猛敲天花板的房东。”作者接着还说:“可就算是这样,它也不是我们原来以为自己可以得到的那样的房子。”
这里的小屋,既是实体,又作为象征之物而存在。它代表一种期望,一种理想,而理想和现实总是有偏差的。在小埃斯佩朗莎那里,理想(的房子)和现实(的房子)之间就横亘着深深的鸿沟。
“他们(指小埃斯佩朗莎的爸妈——本文作者注)一直对我们说,有一天,我们会搬进一所房子,一所真正的大屋,永远属于我们……我们的房子会有自来水和好用的水管。里面还有真正的楼梯,不是门前台阶……我们的房子会是白色的,四周有树木,还有一个很大的院子。”而这样的房子只是“爸爸手握彩票时提到的房子,这是妈妈在给我们睡觉前故事里幻想着的房子。”
小埃斯佩朗莎对理想和现实的落差耿耿于怀:芒果街上的小屋全然不是他们讲的那样。它很小,房子里只有一个卫生间,每个人都要和别人合用一间卧房。小屋让小埃斯佩朗莎很不满意,除上述原因,还因为住在里面意味着必须领受来自外界的歧视。学校的嬷嬷说“你住在哪里”的样子让她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是。当被问及“你住在哪里”时,小埃斯佩朗莎不再愿意指出自己的房子所在的位置。
“于是我明白,我得有一所房子。一所真正的大屋。一所可以指给别人看的房子。”就传统的现实主义小说的惯例来说,从这一刻开始,小埃斯佩朗的叙述,应该是她艰难的寻梦之途。然而,希斯内罗丝并没有这么做,或者说,她没有让小埃斯佩朗莎这么做。她让小埃斯佩朗莎暂时“忘掉”了房子,而转向对其它事物的关注。
接下来的,是对家里人的头发的描述,特别是叙述者母亲的头发。“妈妈的头发,好像一朵朵小小的玫瑰花结,一枚枚小小的糖果圈儿”,“吻起来像面包的头发”。对苦难的叙述中断了,突然转向了诗性记忆。这些记忆充满温情,芬芳而惬意。
头发之后,是关于男孩和女孩的叙述。这一节里,小埃斯佩朗莎讲述了她对朋友的期待。紧接着,是对“埃斯佩朗莎”这个名字的解释。在英语里,这个名字意味着希望;而在西班牙语里,它意味着哀伤,意味着等待。再接下去,就是猫皇后凯茜。她是“法兰西皇后的远远远房表亲”,是小埃斯佩朗莎的第一个朋友,短暂的朋友。后来,小埃斯佩朗莎又有了新结识的一起购买自行车的朋友。小埃斯佩朗莎还乘坐了路易的表兄偷来的黄色的凯迪拉克,目睹了他一时放纵后被戴上手铐、推进警车。还有和小埃斯佩朗莎一样身在异地的、忧伤的东方人,他在生日那天出于对爱和关怀的期待,重重地吻了一下这个小女孩……
于是,在对苦难的叙述中,我们还看到了亲情、爱情、友情等种种令人内心温暖的元素。
小埃斯佩朗莎就这样成长了起来。
直到小说最后的两节,作者才回到房子的问题上。此时,小埃斯佩朗莎已经成了大埃斯佩朗莎,或者说,她和希斯内罗丝重合而为一了。她离开了意味着苦难的芒果街,拥有了自己的房子,“一所寂静如雪的房子,一个自己归去的空间,洁净如同诗笔未落的纸”。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本书,这里有必要提一下作者和本书的写作背景:桑德拉·希斯内罗丝本人是墨西哥移民的女儿,六十年代成长于芝加哥的移民社区,因得到政府资助才上了大学。她毕业后当过中学教师和大学辅导员,接触过不少少数族裔的贫穷学生。她写作《芒果街上的小屋》这本书,正是有感于穷学生们的迷茫与困惑。这种迷茫与困惑亦曾经发生在她身上。
在这本书里,种族歧视和贫穷是贯穿故事的主要元素,也是构成小埃斯佩朗莎存在处境的主要元素。但是,为什么这种苦难叙事并没有带给我们苦难的阅读体验,而是苦难与甜蜜交织、快乐和哀伤共存?
这和希斯内罗丝打开记忆之门的方式有关。在回忆的过程中,她没有人为地忽略我们生命当中所存在的苦难,但又注重挖掘苦难生活中的诗性因素。为此,她在叙述者的年龄上下了功夫。希斯内罗丝完成这本书时,已经三十岁了。作为故事讲述者的小埃斯佩朗莎的年龄虽然不具体,但可以肯定,比三十岁要小得多。正因为小埃斯佩朗莎年纪还小,所以对亲情、爱情、友情这些善和美的所在能有直接的、细致入微的感受。这不是真理,而是常理。对小埃斯佩朗莎年龄的限定,有利于作者自由地、充分地发掘诗性记忆。就这一点而言,希斯内罗丝实在是用心良苦。
这里,不妨再说说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是关于本书的题词的。本书的编者以博尔赫斯的诗《雨》作为题词:
突然间黄昏变得明亮
因为此刻正有细雨在落下
或曾经落下。下雨
无疑是在过去发生的一件事
谁听见雨落下,谁就回想起
那个时候,幸福的命运向他呈现了
一朵叫玫瑰的花
和它奇妙的、鲜红的色彩
这蒙住了窗玻璃的细雨
必将在被遗弃的郊外
在某个不复存在的庭院里洗亮
架上的黑葡萄……
我想指出的是,编者并没有完整地引用博尔赫斯的这首诗。他放弃了以下这几句:
潮湿的暮色
带给我一个声音 我渴望的声音
我的父亲回来了 他没有死去。
按照编者的说法,之所以用博尔赫斯的诗句作为本书的题记,“一是因为《芒果街》的西班牙文学源流;二是因为诗人博尔赫斯同时也擅长制造诗歌和小说的混血文字,而《芒果街》正是一部具有诗歌属性的小说;更因为,那许多个短篇,如一霎一霎细雨,洗亮了读它的人的记忆庭院”。我的疑问在于,编者为什么几乎引用了博尔赫斯的整首诗,却单单忽略了最后三句?每一首诗都是一个整体,每一次人为的断裂,都难免会断章取义。这无疑是诗的作者所不愿意看到的。读者自然也不愿意看到。那么,为什么不整首都引用呢?之前都大段大段地引用了,再多引用几句又何妨?更何况,这首诗并不长。
我想,这大概和编者对本书的理解有关。如同编者所说,这是一本诗性因素非常浓厚的小说,它叙述苦难,却又令人觉得温暖,具有卡尔维诺所说的轻逸(Lightness)的力量。它带有光亮,可以照亮我们不幸的或幸运的生活。读者无疑喜欢这种光亮。读者喜欢,这对编者是一种莫大的诱惑。于是,编者也希望以此来诱惑读者。为此编者才越加希望它更加光亮,甚至是把其中的苦难因子都一一剔除。自然,文章的内容是不得轻易改动的。这是对作者起码的尊重。任何一位作者都希望传达到读者那里的是TA(他和她)原本的思想,而不是被改写过的或者被误读的。昆德拉对此就怨言颇多,他将此行为中严重者称为“阉割行为”,在《被背叛的遗嘱》里,他指责马克斯·布洛德阉割了卡夫卡,而在《小说的艺术》里,他抱怨他的翻译者对他本人的作品进行了残忍的阉割。可是,对于用什么作引文,如何引用,编者有一定的权利。显然,被编者剪掉的《雨》的最后几句,虽然也有诗意,但无疑会很容易令读者伤感,自然就掩盖了原有的光亮。
编者这一番举动,也是用心良苦。不过我想指出的是,这未必是作者希斯内罗丝所愿意看到的,甚至和她的想法背道而驰。在打开记忆之门的时候,希斯内罗丝既不失掉希望,同时又勇于面对苦难。这是她打开记忆之门的方式。
此外,我觉得,希斯内罗丝所采用的打开记忆之门的方式,恰好反映了她对生活的态度。如果这一点成立的话,那么,我想说,我喜欢这种态度。而这,将是我喜欢这本书的最大原因。
残缺与高贵
倪志娟教授曾推荐我读麦卡勒斯,之后没过几天,另一位朋友又向我提起了这位美国作家。倪教授和朋友都是博学之人,出于对他们的信赖,我很快就买了麦卡勒斯的两本书:长篇小说《心是孤独的猎手》和中短篇小说集《伤心咖啡馆之歌》。
这两本书的封面,都印有麦卡勒斯的照片:她左手拿着一支笔或香烟,托着下巴,眼神幽远。我始终分不清那到底是笔还是香烟,却一厢情愿地把它看成是香烟,大概是觉得抽烟的女性更有艺术家的范儿吧。而由于那可能是无中生有的香烟,我又顺理成章地把她看作是杜拉斯一类的前卫作家。
《伤心咖啡馆之歌》由李文俊先生翻译,先前看过他翻译的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他是一位有自己的语言创造的翻译家,我喜欢他的译笔。拿到麦卡勒斯的这两本书,自然又是先读他翻译的,读的还是小说集中的名篇也就是《伤心咖啡馆之歌》这一篇。真正开始阅读了,却多少有些失望:麦卡勒斯和杜拉斯这样的作家全然不同,丝毫不前卫。我虽然也不是十分喜欢前卫的杜拉斯,但是《伤心咖啡馆之歌》却多少让我觉得有几份笨拙。
首先是叙述。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迷恋的是昆德拉式的叙述、马尔克斯式的叙述、纳博科夫式的叙述,觉得他们的讲述方式才真正能够体现一个现代小说家的个性。可是《伤心咖啡馆之歌》不是这样,它的叙述者显然缺少上述作家小说中叙述者的那种卓远见识或独特腔调。我之所以不太喜欢《伤心咖啡馆之歌》,首先是因为不太喜欢里面的叙述者。那个叙述者有讲故事的欲望,绘声绘色,却难免让我想起面包店里的大妈——热情是热情,却终归让人觉得有些不自在,特别是她热衷于讲些小道消息,这家长那家短的,连作为听众都觉得不够光明磊落。
其次是故事本身。小说和故事不能等同,但我坚持认为,好的小说应该有一个好的故事外壳。我不觉得《伤心咖啡馆之歌》的故事有多少能打动人的地方:浪荡子马文·马西爱上了强悍的、男性化倾向明显的爱密利亚小姐。爱密利亚小姐答应和他结婚,也确实是结婚了,却不爱他。马文·马西虽然曾经是个浪荡子,但他是真心喜欢爱密利亚小姐的。再说了,“马文·马西是本地最俊美的男子——身高六英尺一,肌肉发达,还有一双懒洋洋的灰眼睛和一头鬈发。他生活富裕,工资不少,有一只金表……”浪子自然是浪子,可是浪子回头金不换啊。爱密利亚的不近人情,难免让我有点替这个浪荡子不平。更让人觉得不舒服的是爱密利亚小姐后来还爱上了一个罗锅,也就是她的李蒙表哥。李蒙表哥又不爱她,不但不爱,还站在马文·马西一边将爱密利亚小姐打败,双双离去……
《伤心咖啡馆之歌》多少让我有些失望。所幸的是,我接着读完了《心是孤独的猎手》,并且很快就明白,我低估了麦卡勒斯。
要在简短的篇幅内重述故事是一件不太容易的事情,我也反对重述,因为这会损伤小说本身的丰富性。故事大多大同小异,在小说中,故事的主题也往往次要的。细节永远比主题重要。
阅读长篇小说,如若小说本身没有附带人物表,那么我会边阅读边做一张,往往是按人物出场的顺序,记下大概,免得忘记。读《心是孤独的猎手》时,我首先写下的是:辛格——瘦哑巴。然后是:斯皮诺斯·安东尼帕罗斯——肥希腊人,辛格的朋友。其实安东尼帕罗斯的出场比辛格要早,不知道为什么我首先写下的会是辛格。
他们都是哑巴,不过哑巴和哑巴之间的区别,并不比哑巴和能说话者之间的区别要来得小。“除了喝酒和某种孤独而秘密的享受外,安东尼帕罗斯在这世上最热衷的事就是吃。”相比之下,辛格的内心世界要丰富得多,辛格本人也活泼得多。他总是打着手语,试图把一切都告诉安东尼帕罗斯。在这两个哑巴的世界当中,辛格是主动的,安东尼帕罗斯则是被动的接受者。辛格的生活,是以安东尼帕罗斯为中心的,辛格却是另外一些人的中心,比如怀着音乐家梦想的少女米克·凯利、试图提高黑人同胞地位的考普兰德医生,还有追求平等自由的杰克·布朗特、纽约咖啡馆的老板比夫·布瑞农。
米克·凯利是小说里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她喜欢音乐,梦想着拥有一架钢琴,梦想着成为一个音乐家。“有一个家伙的曲子,她每次听时心脏都会缩紧。有时候他的音乐像是五彩缤纷的水晶糖,有时候却是她所能想象的最温柔、最悲伤的事物。”考普兰德医生和杰克·布朗特,一个是黑人,一个是白人,在种族歧视盛行的年代里却有着类似的信奉:卡尔·马克思。而绝大部分时间里,他们相互误解,相互冲撞。比夫·布瑞农,这个结婚多年、早已对妻子丧失了爱的男人,对不到二十岁的少女米克怀有一种奇特的爱,让人想起纳博科夫的小说《洛丽塔》中的亨伯特·亨伯特。“他内心深处的一部分有时候很渴望自己是个母亲,希望米克和贝贝是他的孩子。”他和亨·亨一样,多少让人觉得有点病态。
这四个人似乎注定是要孤独的,这种孤独,似乎又只有在辛格那里才能得到舒缓——“他们觉得哑巴总是能够理解一切,不管他们想说的是什么。而且可能比那还要多”。
《心是孤独的猎手》写到了梦想和现实、黑人和白人、南方和北方、平等与不平等、理解和误解、爱和恨……宏大叙事和微观叙事都尽在其中,然而中心只有一个:内心的孤独。
也许仍旧可以从辛格开始。辛格对安东尼帕罗斯怀有爱——同性之爱,不过他们之间,很难说有多少互相理解。在安东尼帕罗斯住进疯人院后,辛格生活的目标似乎就在于努力赚钱,然后去探望相距约两百英里的安东尼帕罗斯。安东尼帕罗斯也重视辛格的来访,不过,与其说他重视的是辛格的来访,不如说他重视的是辛格来访时带来的食物。辛格以安东尼帕罗斯为中心,在安东尼帕罗斯的心目中,辛格却并非是他的中心。
在读小说的过程中,我常常觉得,书中的人物是一环扣一环的,谁也离不开谁。将他们联结在一起的,有亲情、友情等种种因素,更为根本的却是孤独。这似乎是麦卡勒斯特有的一个逻辑。隐藏在孤独之下的,是对理解的渴望和要求,渴望和渴望之间又总是存在着错位。
安东尼帕罗斯跪在石阶的最上面。他光着身子,笨拙地摸着举在头顶的一个东西,凝视它,好像在祷告。他自己跪在台阶中间。他光着身子,感到冷,他无法把视线从安东尼帕罗斯和他头上的东西移走。在他身后的地面上,他感觉到他们:长小胡子的人,那个女孩,黑人和剩下的那个人。他们赤裸地跪在地上,他感觉到他们在看他。在他身后,是无数黑暗中跪着的人。
以上一段,来自辛格的一个梦。这是实在的梦,也是隐喻:安东尼帕罗斯好比是辛格的上帝,辛格本人则是杰克·布朗特(长小胡子的人)、米克(那个女孩)、考普兰德医生(黑人)、布瑞农(剩下的那个人)的上帝,是“无数黑暗中跪着的人的上帝”。在这里,孤独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成了信仰与被信仰的关系。
那么,孤独来自何处?很难说清楚。这或许是麦卡勒斯的一个体认:孤独的存在是必然的,而孤独本身不可解——不可解释,也不可理解。书中有一个细节,似乎是对这种“不可解”的隐喻,那就是年仅七岁的孩子巴伯尔朝小女孩贝贝开枪的细节。贝贝是一个美丽的孩子,喜欢跳舞。巴伯尔总是贝贝的一个欣赏者。“他已经看过一百遍贝贝跳的晚会舞——但是夏天已经过去三个月了,对他来说,就像是第一次表演。”正是作为欣赏者的贝贝,开枪击中了作为欣赏对象的贝贝。心是孤独的猎手。就像巴伯尔并不理解他为什么会开枪射击贝贝一样,这种孤独不可解。“我——我没想把贝贝射倒。她那么小,那么好看——我只是忍不住要对她射击。”
射击。忍不住要射击。这是一个绝好的比喻。人往往会被这种不可解的孤独击倒,然后心甘情愿地接受那种失败,就像小说的第二章结尾,失去了爱的对象失去了安东尼帕罗斯的辛格忍不住朝自己的胸膛开了一枪一样。
我低估了《心是孤独的猎手》,自然也低估了《伤心咖啡馆之歌》这一中篇。读完《心是孤独的猎手》,我才理解了作者在《伤心咖啡馆之歌》里选择这样一个不可靠的叙述者的良苦用心——突出这种孤独的不可解,也才开始慢慢进入马文·马西、爱密利亚小姐、李蒙表哥三者的世界。
在阅读这两本书的过程中,我也常常被那种孤独感包围。那种孤独,又不仅仅是孤独,不是那种仅仅停留在孤独层面的孤独。毋宁说,那是一种高贵的孤独。这种高贵,来源于书中人物本身的丰富——情感的丰富、灵魂的丰富。不管是哪一个人,心里都有着理想和爱。他们的生活逻辑都把善和爱纳入其中,他们的内心世界里都有一个彼此所不能抵达的领域,不过会有善和爱从那个领域生发出来。他们自身的灵魂世界也自有残缺,不过他们在面对他人的时候,大多是怀有谅解和同情。辛格就是一个例子。他是个哑巴,却善于倾听。从辛格身上,从考普兰德医生、杰克·布朗特、米克、布瑞农身上,从那“无数黑暗中跪着的人”身上,都能够看到一种高贵的气质,一种为人所特有的高贵气质。
在读完这两本小说之后,我转而开始阅读叶芝的《凯尔特的薄暮》。也许阅读本身就自有其机缘,一本书和另一本书,会以其特有的方式联接起来。叶芝在这本书的自序中写道:“人所看到、听到的事情,均为生命之线,倘能小心将之从混乱的记忆轴上拉出,谁都可以用它来任意编织自己想要的信仰之袍。我和别人一样,也编织了我的袍子,我要尽力用它来温暖自己,倘若它能合身,我将不胜欣慰。”
这恰恰印证了我的一些想法:麦卡勒斯小说中的人物何尝不是这样?考普兰德医生、杰克·布朗特、米克、布瑞农,还有那“无数黑暗中跪着的人”,他们不正是把和辛格有关的“生命之线”编织成了各自想要的“信仰之袍”吗?虽则他们未曾确定这件信仰之袍是否“合身”。
辛格之死,就是他们考虑信仰是否合身的时候。对于考普兰德医生来说,“那个白人”辛格的死“的确在他的内心投下了悲伤的阴影。除了他,他还没有对其他白人那样谈过话,他信任他。而他的自杀之谜让他困惑和无助。这种悲哀既没有开始也始终没有结束”。至于布朗特,“他刚听说辛格自杀的消息时,感到的并不是悲伤——而是愤怒。”这种愤怒,来自信仰之袍的“不合身”——“他给了辛格一切,而这个男人自杀了。他四面楚歌”。在米克那里,她将辛格之死和她的成长联系在一起;比夫布瑞农则从辛格的死之中,目睹了“人类的斗争和勇气”,因而“心灵开阔”。那些“无数黑暗中跪着的人”,也纷纷来参加辛格的葬礼。
辛格是否一个合格的“上帝”,和辛格有关的记忆是否一件合适的信仰之袍,不同的人会得出不同的结论。而麦卡勒斯使我们相信,每个人,不论是考普兰德医生还是杰克·布朗特,不论是米克还是布瑞农,还有那“无数黑暗中跪着的人”,都从辛格那里有所得,从和辛格有关的信仰中有所得——尽管他们也有所失。他们的这种态度,正是体现了积极生活的勇气。而在这样的勇气当中,我们能看到作为人的高贵。
也许,我们可以以叶芝的话来结束:“讲故事的人呐,让我们大胆向前,尽管去抓住心灵需要的任何猎物吧,不要害怕。”我深信,这也是麦卡勒斯在《心是孤独的猎手》里想要说的。
责任编辑 朱亚南
李德南:1983年生,先后就读于上海大学哲学系与中山大学中文系,获哲学硕士、文学博士学位,现为广州文学艺术创作研究院青年学者、专业作家,兼任中国现代文学馆客座研究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国语言学院创意写作专业导师、广东作协签约作家、华语文学传媒大奖提名评委等。在《南方文坛》《文艺争鸣》《花城》《山花》等报刊发表各类文章约60万字,作品入选多种年度选本,著有《途中之镜》《遍地伤花》《深圳故事的十二种讲法》(合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