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局监管人员在开展2016年度食品抽样工作。
2015年4月,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正式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县级单位),一手抓日常监管,一手抓专项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
自组建以来,日喀则市局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不断加强日常监管。一是狠抓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定《重大活动定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并与承担接待活动的餐饮服务单位签订承诺书。完善保障活动的各项工作内容和规程,确保实现全市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零事故、零投诉”的工作目标。2015年参加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共20次。开展抗震救灾食品安全保障及督导工作。2015年4月25日地震后,该局全力保障抗震救灾食品安全,深入吉隆县、聂拉木县等重灾区指导当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和协助当地政府共开展专项监督检查6次。每天不定点对安置点的厨房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受灾群众吃上安全的饭菜。二是狠抓全口径大稽查制工作。2015年,该局创造性地提出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执行“全口径大稽查”工作制,对“四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餐饮量化分级、抽样检验、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三是狠抓食品药品社会监督员聘用及管理工作。为实现县、乡、村监管覆盖面达到100%的目标要求,2016年初,该局启动社会监督员聘用制度,开展社会监督员培训,与各级食品药品社会监督员签订了聘用协议,并发放了社会监督员证。
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同时,日喀则市尤其注重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认真完成监督抽检工作。在2015年监督及风险抽检工作中,共抽样餐饮服务单位(含学校)、农贸市场经营单位、超市等60家11类食品共99批次;对辖区内的13家餐饮服务单位、9家食品流通企业7类食品72批次含铝食品添加剂进行专项抽检;对4家县卫生服务中心、13家乡镇卫生院、8家小型诊所等单位的37批次胶囊剂药品进行了抽验;对市区内1家药品中转仓库、14家药品经营企业、1家保健食品经营部的27批保健食品开展了监督抽验;对41家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27个批次的医疗器械进行了监督抽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2015年共查处各类案件20起,销毁不合格药械、食品共计352个品种;受理群众举报案件11起,其中立案3起,移送公安部门案件3起。2016年共查处各类案件7起,销毁不合格药械、食品共计372个品种;受理群众举报案件21起,其中立案3起,回复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