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媛,王当利,徐言民
(武汉理工大学 航运学院,武汉 430063)
注重适任能力的“基本安全”系列课程体系重构
李 媛,王当利,徐言民
(武汉理工大学 航运学院,武汉 430063)
以“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及“11规则”的执行为背景,分析航海类专业基本安全系列课程教学现状,梳理教学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构建新的课程体系,并围绕课程体系开展一系列教学研究与改革。
11规则;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基本安全;课程体系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交通运输部2009年10号令)的颁布实施和《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2012年1月的正式生效,交通运输部在修订《04规则》的基础上,颁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简称《11规则》)。该规则已于2012年3月正式实施。新公约和新规则对航海类人才培养的模式、途径、教学体系的构建、专业课程的优化与调整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各航海院校积极对此次修正案进行研究和探讨,依据公约做出了适当调整,正逐步改革航海专业教育,力争实现航海教育与国际公约接轨。
近年来,世界海运安全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海员安全意识和求生技能成为一项重要素质和能力。航海类专业合格证的培训、基本安全培训要求更高。开展《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和《11规则》背景下基本安全系列课程体系的重构研究与实践,已成为航海类专业的当务之急。
1.1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相关背景解读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的相关要求,有关船员基本安全履约培训的内容主要体现在第VI章“应急、职业安全、保安、医护和求生职能”中。
1)明确了培训内容及训练的强制性最低要求。注重团队工作,有效沟通的培训,强调团队之间保持有效交流和团队工作的能力;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增加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知识,特别是海洋环境多样化和复杂性的基本知识培训;新增“理解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疲劳”适任项,重点关注防止船员工作疲劳。
2)调整了基本安全合格证书的有效期限。明确了基本安全合格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所有船员每5年都要提供保持基本安全培训要求的知识和技能的证据,强调了上船任职基本安全培训技能的重要性。
1.2 《11规则》相关背景解读
为充分体现《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内容,适应保持全面、有效履约的需要,《11规则》重新调整和规范了船员考试制度及任职条件,注重提升适任能力。具体修订的内容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①注重航海实践教学,鉴于目前航海类教育存在重理论教学、轻实际操作的问题,《11规则》在附件的注解4中明确只有完成全部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才能申请相应的适任考试;②兼顾不同层次航海教育和培训,提供平等机会;③合理调整海上服务资历要求,促进船员队伍发展[1]。
在适任考试的科目、大纲制定、颁布方面,《11规则》不再以规则附表的形式随规则一并公布,而是明确授权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统一制定。基本安全培训需不断适应国家海事管理机构根据国际公约和国内形式的变化及时调整相应的考试科目和大纲,对培训的持续性和适应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船员基本安全系列课程由“船舶防火与灭火”“个人社会安全与责任”“海上个人求生”“海上急救”4门课程组成。
1)在课程内容方面,部分航海院校的授课内容、训练题库内容与新的考试大纲存在更新滞后,旧的课程内容已经不能与国际接轨,满足船员的需求。例如,《11规则》在“船舶防火与灭火”培训中已删除“卤氧化碳”,另外大多船舶也早已淘汰使用化学泡沫灭火器。再如,通过对比我国基本安全培训的考试大纲与IMO示范课程的教学大纲细节,发现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在“个人安全与社会责任”和“海上急救”的相关内容上[2]。
2)在授课学时方面,《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生效后,我国制定的新考试大纲将原有培训时间“不少于90 h”修改为“99学时”,培训时数变动情况见表1[3]。通过对比不难看出,新的大纲具有“逐步强化实操训练,减少理论授课”导向(理论教学时数变化不大,增加了实操教学时数,由原来的21 h增加到29学时);此外,随着海上急救的日益令人关注,也更为重视船员掌握基本急救相关知识(理论教学时数由原来的9 h变为14学时,实操教学时数由原来3 h变为7 学时)。
表1 我国基本安全培训时数变动情况
3)在教学资料建设方面,作为课程的物化形式,教材对课程体系设置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反馈作用机制。我国现有基本安全系列课程缺乏国家规划和示范性教材,教材普遍较为陈旧,适用性有待提高,部分教材内容与履约不符,无法满足航运产业发展与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编制具有自身特色、符合“教材与学校定位和专业特色相契合”的应用型教材和教学资料已成为当务之急。
根据以上分析,重构基本安全系列课程体系需重点改进以下问题:①参照2012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考试大纲》基本安全章节,调整培训内容;②优化课程设置,重构理论、实操课时比重;③以提高适任能力为导向,以新课程教学体系为基础,建设配套教学资料。
3.1 课程教学目标
泰勒在《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一书中,提出了课程开发的4个方面的问题,即教育目标、达到目标需提供的教育经验、这些经验的有效组织、如何确定目标得以实现。泰勒主张,目标主要具有引导课程选择、组织和评价的功能[4]。修订教学大纲中规定基本安全系列课程教学目标为:①熟知船舶安全、个人求生、防火灭火、船上急救的基本理论知识;②熟练使用船舶救生设备、船舶消防器材等进行求生与防火灭火,掌握船上急救技术、船上安全作业方法、防止海洋环境污染的措施等,能够开展基本急救,树立安全和环保意识;③具备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在航行情境模拟中应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对危险做出判断,并采用正确的应对处理方法。
3.2 课程体系设计整体思路
依照2012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考试大纲》,结合航海类专业发展实际需求调查与分析,比较全国航海类院校同类课程内容结构设计,遵循“以适任能力为导向,融职业证书于教学”的原则,采用“模块化,多层次,生态性”的设计理念,在内容上,根据“11规则”和考试大纲要求的相应能力模块设计对应课程内容;在课程体系上,按培养目标要求的能力标准分层次设计课程框架;在时间的持续性上,根据合格证书5年有效期的新要求,注重课程建设的生态性,便于课程内容根据相关国际公约和航运现状的变更进行扩充和修订。
3.3 课程教学内容模块设计
课程体系是由一系列相互联系而又相互制约的课程组成的有机整体。课程结构是课程体系的框架,合理的结构,才能保证课程体系的优化。基本安全系列课程内容体系以“基础知识、实操技能、综合能力”为学习阶段目标要求,以知识讲授为基础,以技能培养为手段,以能力递进为核心,涵盖“个人求生”“防火与灭火”“基本急救”“个人社会安全与责任”4大模块,每个模块又分为理论、评估2部分内容,理论课程培养学生作为国际海员所必备的知识和人文素养,评估教学体系的设置注重岗位实践性和应用性,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专业培训纲要》的要求,体现了《马尼拉修正案》的相关要求。课程教学内容模块见图1。
3.4 课程分层框架结构设计
根据教学目标引导,将布鲁姆教学目标分类理论引入到课程体系构建过程中,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合理地安排教学进程,使学生的学习过程经历从“理论—实践—能力—素养”的转变(其中将实践进一步细分为单项操作技能和综合实践技能),从理论基础、单项操作技能、综合实践技能、航行情景模拟应对能力、航海人文素养5个层次设计课程框架,形成理论与评估教学体系相辅相成、层次化的课程教学体系。见图2。
图1 基本安全系列课程教学内容模块
图2 基本安全系列课程分层结构设计
1)理论基础。根据布卢姆对知识的分类,理论课内容大致归为以下3类:事实性、概念性知识,如燃烧的基本知识等;程序性知识,如应变部署和程序、船舶消防组织与船舶应急行动等;策略性知识,如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急救方法等。
2)单项操作技能。根据杜威“在做中学”的教育理念,鼓励打破线性的组织方式,根据课程特点重构理论与评估的教学顺序,例如部分课程可以先评估,让学生在实践中发现问题,以强化其理论学习,发挥认知能动性和自主建构性。这种尝试也对重构理论、实操学时比例具有一定的改革作用。
3)综合实践技能。通过单项操作技能的组合与优化,学生逐渐掌握某一综合命题的操作技能。这时可以通过任务驱动、案例分析等方法,如在防火与灭火课中,根据典型的海上火灾事故案例,分析火灾成因,再结合任务驱动,要求学生演练实训设备——消防器材,组织消防与船舶应急行动,加强其综合实践能力。
4)航行情景模拟应对能力。将被测试者安排在模拟的工作情境中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用多种方法来测评其心理素质、潜在的能力。航行情景模拟可以体现更为全面、真实的能力,基本安全系列课程学习的最终目的是保障海上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5)航海人文素养。针对基本安全系列课程,《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也明确提出培养海员的安保意识、人际交流等人文素养,因此,在课程设置中应注重知识实践与人文素养教育的有机结合,将培养航海类学生的敬业精神、创新能力、管理能力、安保意识、语言交际能力等视为培养人才的最高目标。
4.1 以能力培养为主线,修订和优化教学大纲
新大纲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重构学时分配。严格遵照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考试大纲》《99学时》要求重新调整基本安全培训时数。
改革课程内容。调整了以往验证性实验为主的教学模式,将理论与实践教学彼此穿插,呈现每项实验的内容、要求、所用设备及耗材,引导部分理论内容在实践中“边做边学”,提高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细化教学项目。依照新考试大纲考核内容要求,从核心知识和能力层面入手,将考核内容细化为逐一编号的教学项目,增加了项目的可操作性。每一教学项目包含序号、项目名称、学时、类型、开出要求5个维度。其中类型包含理论、单项、综合、模拟、素养5个层次。
4.2 以新的课程体系为基础,建设“应用型”教材
针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色,以新的课程体系为基础,根据《11规则》和新版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并出版了系列教材。
教材在编写内容上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专业培训纲要》的要求,适时地体现了马尼拉修正案的相关要求。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长江海事局等领导及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并结合船员培训及船上工作提出了许多指导性意见,从而保证了培训教材的权威性和先进性。此外,进行全面细致的调研工作,走访长江流域各主要航海类院校及培训机构,与参加船员培训的一线教师学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从“教”与“学”2个方面收集意见。形成了具有“体现行业最新进展;定位准确,针对性强;可读性强,体例新颖;应用性强,强调技能训练;配套练习力求全面丰富;与时俱进,教材立体化”等特色的“应用型”教材。
4.3 以学历和职业能力考核为核心,开发教学效果考评分析软件
开发基本安全系列课程教学效果考评分析软件,对教学内容进行模拟考试及成绩分析,找出得分偏低的知识点,从而改进课堂教学,构成理论教学、实操训练和仿真模拟的螺旋式课程教学改革模式。
该考评软件利用SQL数据库系统结合程序设计语言开发而成,学生可以通过指定网址实现在线答题。基本安全系列课程试题库由1 000多道题目组合而成,命题教师可以通过手工选题和自动选题2种方式组建任意一套完整试卷供学生模拟考试。选题包括题型、题量、考点、难度、分值等,自动选题系统根据命题教师所设定的参数值自动完成筛选、出题、组卷全过程。提交试卷后,系统可即时显示学生客观题成绩,并能根据学生作答情况对每道题目的成绩分布进行统计分析,以便及时改进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考评分析软件辅助教学效果显著,与往年相比(通过率约在55%~80%),航海技术专业2014级基本安全理论考试通过率为98.51%。
以履约为基础,兼顾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分别从理论教学环节和实践教学环节入手,逐步改革原有基本安全系列课程教学,支持完善航海技术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使研究成果的实施具体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的课程大纲和考评分析软件将使新形势下的基本安全系列课程教学更加符合教学规律、人才培养规律和国际航运市场对航运人才的需求。
后续将进一步对基本安全系列课程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教学效果评估新的教学模式开展实证研究,以不断完善教学模式、促进教学效果,从而达到提高航海类专业海员安全意识和求生技能的目的。
[1] 中国海事局船员处.提升船员适任能力保持全面有效履约: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J].中国海事,2012(5):11-14.
[2] 李波,宫玉广,戚发勇.船员基本安全培训的中外比较[J].航海教育研究,2014(2):20-23.
[3] 按培养模式重构地方高校课程体系[J].教育研究,2011(8):59-63.
[4] 黄克孝.职业和技术教育课程概论[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Reconstruction and Practice of Basic Safety Curriculum System
LI Yuan, WANG Dang-li, XU Yan-min
(School of Navigation, Wuh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Wuhan 430063, China)
Based on Manila Amendments to STCW Convention and Regula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Standards of Examination and Certification for Seafarers (know as the “11 Regulati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basic safety courses was analyzed for maritime major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eaching theories and practices of basic safety courses was discussed, a curriculum system was reconstructed and a series of researches and reforms on the system were conducted.
the 11 Regulation; Manila Amendments to STCW Convention; basic safety; curriculum systems
10.3963/j.issn.1671-7953.2016.06.027
2016-03-29
湖北省教学研究项目(2012092);武汉理工大学教学研究项目(20134169213553)
李 媛(1986—),女,硕士,助理研究员
G420
A
1671-7953(2016)06-0119-05
修回日期:2016-05-11
研究方向:教学管理
E-mail:2890563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