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动员需求工作的矛盾分析及对策思考

2017-01-02 13:53唐卫民
国防 2017年1期
关键词:军种军委战区

唐卫民 陈 卓 王 昕

国防动员需求工作的矛盾分析及对策思考

唐卫民 陈 卓 王 昕

国防动员需求是做好动员工作的牵引,也是完成动员保障任务的基础。长期以来,国防动员需求提报机制不够完善,导致需求与任务脱节、与潜力脱节、与方案计划脱节,要针对各种矛盾问题,积极探索建立与联合作战相适应、与方案计划相结合、与潜力资源相衔接的动员需求工作机制,牵引军事斗争国防动员准备有效落实,为夯实国防动员保障打赢能力提供有力保障。

国防动员 需求工作 对策建议

作者:唐卫民,北部战区联合参谋部动员局副局长,空军大校;陈卓,北部战区联合参谋部动员局参谋,中校;王昕,北部战区联合参谋部动员局参谋,空军中校

国防动员需求是做好动员工作的牵引,也是完成动员保障任务的基础。随着国防与军队改革和军事斗争准备的不断深入,国防动员需求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必须以习近平主席强军兴军重大战略思想为统揽,坚持任务牵引,突出体系集成,注重平战一体,强化军地联动,探索建立与联合作战相适应、与方案计划相结合、与潜力资源相衔接的动员需求工作机制,牵引军事斗争国防动员准备有效落实,为应对威胁、打赢战争提供有力保障。

一、国防动员需求工作存在的主要矛盾问题

长期以来,国防动员需求提报与对接机制不够完善,部队不知道提什么、国防动员系统不知道落实什么,存在诸多矛盾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军事斗争国防动员准备质量。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缺少清晰思路。对国防动员需求的开发是基于能力、基于威胁、还是来源于具体需要认识不清。如果动员需求来源不清,则导致国防动员需求提报不明,有的单位什么都提,有的单位什么都不提。二是缺少备战意识。对国防动员服务打赢的功能认识不够到位,提平时建设的需求多,提备战打仗的需求少,对涉及人、钱、物、土地、双拥共建等需求提得多,对打仗急用、演训急需的需求提得少。三是缺少创新理念。受长期形成的“陆战”思维和传统动员体制惯性的影响,动员需求提报滞后于形势任务发展,对陆军动员需求考虑得多,对海军、空军、火箭军动员需求以及联合作战一体动员的需求考虑得少;对传统力量、传统资源需求考虑得多,对网络、航天等新质动员资源考虑得少。

(二)制度机制不够完善。国防动员需求工作按照“军队提需求、国动委搞协调、地方政府抓落实”的机制运行,但由于一直没有相应的法规制度,开展工作没有依据,需求获取、提报、论证、分析、落实等程序内容不够规范,统筹难、协调难、约束难。军队领导指挥体制调整改革后,按照“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原则,备战打仗的需求和平时建设的需求“怎么区分”“谁来管”,各级动员需求“谁来提”“提什么”“向谁提”“谁落实”尚未明确,导致职责不清、关系不顺、运行不畅。

(三)方法手段不够科学。国防动员需求涉及后备力量、装备物资、交通运输、信息科技、医疗卫生、宣传舆论等诸多方面,保障军队作战、情报、通信、网络、后勤、装备、兵员等多个领域。但目前,需求研究论证多停留在调研了解、座谈研究、定性分析的层次上,定量分析不够、模拟分析不够、专家介入不够;需求提报缺少信息平台,多采取手工逐级填报的方式,既影响效率和准确性,也不能和动员潜力数据有效对接;需求指标体系标准不一,需求的内容、要素、计量单位、指标要求等,都没有明确的规范,各自为政,形式五花八门。

(四)结合任务不够紧密。动员需求是完成动员任务的牵引,由于动员工作自成体系、自我循环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动员需求多由动员部门配给制保障,而不是使用单位根据任务需要提出,需求的针对性、实战性不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与作战任务脱节,由于部队没有编制动员部门,动员需求进入不了作战筹划,难以有效保障部队作战行动;二是与动员方案脱节,从实际情况看,动员保障方案主要是依据作战方案拟制,与需求提报不能有机融合,难以准确掌握动员保障实际需求。三是与具体保障行动脱节,遂行任务中临机提出动员需求的程序方法缺少规范,持续保障、临机动员能力不强。

二、国防动员需求提报工作的对策建议

在新形势、新体制下筹划和开展国防动员需求工作,应当进一步解放思想、找准定位、理清思路、明确职责、规范运行,尽快规范动员需求提报、对接、落实等各项工作,以需求牵引推动战区国防动员准备有效落实。

(一)理清国防动员需求工作的思路。国防动员需求是国防动员建设的牵引。应按照“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原则和部队遂行任务的需要,明确各层级领域动员需求工作谁来干、干什么、怎么干。

在军委层面,应注重把握全局、统筹“战”“建”。提出涉及战略和全局的国防动员需求,着眼牵引战区和军种建设发展,以“战”牵“建”,以“建”促“战”,协调解决战区和军种涉及动员需求的矛盾问题,并督导组织省军区协调地方政府落实动员需求,实现“战”“建”一致,协调发展。在战区层面,应突出主战、强化主责。紧扣职能任务,把国防动员需求限定在作战、非战争军事行动和联合训练三种类型,防止出现“战”“建”各需求都提的情况。在军种层面,应理清“战”“建”关系。涉及部队平时建设、训练、管理等方面的需求,应由军种本级向军委提报,涉及作战、非战争军事行动和联合训练需求,应由战区军种通过战区提报。在省军区层面,应突出协调对接落实,在军委国防动员部的组织领导下,协调地方政府,对接落实各类动员需求,满足部队战备训练与平时建设的需要。

(二)完善国防动员需求工作的制度机制。科学的制度机制是确保动员需求工作步入正轨、走向成熟的保证,应当坚持继承与发展相结合,借鉴先进的,继承原有适用的,着力做好增、调、改、并等工作。

当前,应注重完善五个方面的制度机制:一是健全适应联合作战需要的机制。强化联合作战、一体动员的理念,发挥军民融合、体系集成的体制优势,发挥国防动员连接军地、关联各方的作用,充分调动地方的优势资源,全面打通动员需求与保障的对接链路,最大限度满足联合作战的需要。二是规范动员需求提报程序。研究各级国防动员需求提报、对接、落实组织实施办法,从组织、职责、主体、方法、程序、内容等方面入手,规范需求产生到发挥作用的全过程。三是统一动员需求标准。统一的标准和格式是落实动员需求工作的基础,应包括五个方面:名称类别标准,统一规范需求类型和名称;数量质量标准,明确规模、数量、能力(性能)等具体要求;效益标准,提出所需的成本、投入、效益等方面的指标要求;时间标准,包括进度、周期和完成时限;影响性标准,考虑实现需求对国民经济、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及其他军事活动的影响等。四是规范动员需求审核与评估。以满足必要的任务和目的为准绳,明确不同层次、规模、领域动员需求评估确认的资质和提报的审批权限,由分管领导牵头,各级动员部门或负责动员工作的部门组织作战、情报、信息化、后装、政工等主要职能部门,联合对动员需求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把好动员需求提报和落实的关口和闸门。五是加强监管与激励。采取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组织由上级业务部门、需求双方、有关专家组成的检查组织,重点对需求对接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根据评估督察结果以及需求落实情况对军事行动的影响程度,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奖优惩劣,督促落实。

(三)规范国防动员需求工作组织实施程序。着眼国防动员需求的全过程全寿命管理,按照研究提出、分析论证、汇总审核、协调对接和检查评估的程序组织实施。研究提出阶段,结合方案计划和遂行任务实际,军委、战区重点提出涉及战略、全局和联合行动的动员需求,军种重点研究提出本系统、本领域建设以及遂行各项任务的国防动员需求。分析论证阶段,由各级动员部门和负责动员工作的部门收集汇总本级国防动员需求,组织负责作战、训练和综合保障的主要部门进行分析论证,研究其合理性、必要性和适用性。汇总审核阶段,区分集中审核和临时审核,由军委、战区动员部门组织作战、军事需求和相关业务部门对口进行审核评估,确定国防动员需求项目、完成时限、质量要求和落实单位,汇总形成需求对接计划。协调对接阶段,由军委或战区动员部门向相关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和军种下达动员需求对接计划,协调组织省、市、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与任务单位对接动员需求。检查评估阶段,采取联合检查,省军区、军种部队反馈等形式,检验评估国防动员需求对接落实的质量效益,进一步修改完善各级动员保障方案计划。

(四)注重国防动员需求工作过程管理。重点把握四个方面:一是区分重点领域。区分战时与平时、急需与一般、主要与次要,突出作战所需、应急必须、建设急用,研究提报动员需求,把“潜力有什么”和“需求要什么”有效对接,优先落实急需急用的需求任务,着力解决主要重要的矛盾问题。二是抓好归口负责。国防动员需求工作在军委、战区统一组织领导下,由各级国防动员部门和负责国防动员工作的部门牵头,各军种归口提报、统一汇总,军委、战区归口审核、统一对接,省军区归口落实、统一反馈,实现统分结合、上下衔接、整体联动。三是注重全程管控。加强动员需求从产生到发挥作用全过程全寿命管理,既抓需求提报对接又抓跟踪落实,既抓研究论证又抓过程监督,既抓质量要求又抓时间要求,确保动员需求提报工作落实到位。四是抓好任务对接。坚持任务牵引,依据各类作战、非战争军事行动方案和保障计划,结合遂行任务的实际需要,研究提报和评估论证动员需求,通过对接动员需求,完善各级动员保障方案计划,确保动员需求来源于任务,对接于方案计划,落实到具体行动。

(责任编辑:何 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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