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永祥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 210016)
高校人才培养中学生党员主体地位实现机制探究
吴永祥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 210016)
学生党建是高校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学生党员主体地位的实现程度是衡量高校学生党建的重要标准之一。学生党员主体性主要是指学生党员以“党员”身份在党内外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自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学生党员主体地位的实现途径包括增强主体意识、提升主体能力、完善主体人格三个方面。
学生党员;主体地位;实现机制
创新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高校学生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是高校人才培养创新发展的保障,“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是提升学生党建工作质量的前提。
(一)增强学生党员主体地位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前提
当前,高校学生党支部建设受传统教育理念的束缚较多,缺乏对学生党员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其一,学生党员发展的流程不够规范严谨,思想政治素质并未成为检验学生是否符合入党条件的第一要素。其二,很多高校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过多强调党支部的整体一致性,教育内容单调枯燥,多是单向灌输。其三,一些学生党员被动接收教育管理的情况仍一定程度存在,他们往往不能充分有效行使思维自主权、需求选择权、实践参与权、对话发言权。其四,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增强,支部组织生活频次较少,并存在走过场的现象。
(二)增强学生党员主体地位是党员加强自身思想建设的保障
一是理想信念模糊动摇,推崇西方“普世价值”,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部分学生党员甚至出现实用功利主义、个人中心主义等不良价值倾向。二是身份意识淡化,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关心党和国家大事,政治责任欠缺。三是宗旨观念淡薄,入党动机不端正,缺乏奉献精神,不能妥善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的关系。四是担当精神缺乏,很多党员进取心不强,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五是道德行为不端,极少数学生党员有违反社会公德、校纪校规的行为,缺乏诚实守信等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党员主体地位,是指广大党员作为党的活动主体,在党内生活和党的建设实践中居于主导和决定地位。在学生党员主体性教育过程中必须时刻关注其主体性的各个构成因素,促进其均衡发展,从而将学生党员培养成“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一)拓宽学生党员道德教育路径,增强党员主体意识
首先,要将道德教育与党员发展工作相结合。强化党员身份意识是保持学生党员思想纯洁性的前提,发展党员的过程本身就是对党员的一次系统教育。高校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细化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使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有更多的机会接受组织的考验,不断端正入党动机。要因地制宜实施党校学习党员保荐制、入党答辩制、党员记实管理制、转正答辩制、党员宿舍挂牌制等多样的形式,增强政治定力。
其次,要将道德教育与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相结合。一方面,要明确学习重点,使学生党员真正懂得“学什么”。要引导学生党员加强对马克思经典著作、党章党规党史、党和国家领导人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使学生党员时时处处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用党的理论武装自己,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另一方面,要创新学习形式,使学生党员真正懂得“怎么学”。支部集中学习和有组织的自学相结合,网络技术优势与党建工作传统优势相融合,通过在支部实施主题辩论、主题影评、网络学堂、慕课在线学习等,使学生党员在开放式、互动式的学习中融会贯通,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
(二)深化学生党员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党员主体能力
首先,促进知行合一,提升学生党员服务担当能力。党的群众路线强调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是学生党员践行群众路线的生动载体。要以学生党支部为单位,通过“红色1+1”学困生结对帮扶、社会弱势群体帮扶等,努力搭建校内平台与校外平台相结合、寒暑假与日常相融合、培训激励与全员育人相匹配的学生党员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平台,建立健全学生党员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机制,从而增强学生党员的居安思危精神、服务奉献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时时向群众学习,处处维护公平正义,为学生党员毕业后为党的事业做贡献打下坚实基础。
其次,坚持问题导向,帮助学生党员解决现实困惑。要以建立学生党员核心竞争力提升机制为主线,找到学生党建工作与学生党员成长诉求之间的切合点,实现学生党建工作与服务大学生成才之间的良性互补。要召开好组织生活会,引导学生党员对照党员标准找准找实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自我整改措施,认真进行自我净化;要做好对学生党员的职业生涯规划与指导,引导学生党员对照优秀、拔尖人才标准查找自身在能力素质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提升,帮助学生进行就业、升学等压力疏导。
(三)营造民主平等的学生党建环境,完善党员主体人格
首先,增强学生党员参与党支部建设的主动性。科学合理地设置党支部,加强党支部民主建设,明确支部内部的分工合作方式、议事决策制度等,使每一位党员都能在支部内充分锻炼和展现自己的才能。做好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使学生支部书记勇挑重担,增强履职能力。要充分发挥组织生活的熔炉作用,解决好组织生活随意化、庸俗化问题。
其次,发挥学生党员在参与高校各级党政管理中的作用。高校可建立健全党员代表议事制、党员质询制、党务公开制、党情校情通报制、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增强学生党员的校园主人翁意识,征集学生党员对学校建设发展的意见建议,从而使学生党员习得基本的政治参与技能。
[1]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河南安阳人民大道小学联合实验组.小学生主体性发展实验与指标体系的建立测评研究[J].教育研究,1994,(12).
[2]张天宝.试论主体性教育的目的观[J].教育理论与实践,1996,(6).
[3]王保彦.党员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意识探析[J].探索,2007,(6).
[4]吴扬,高凌飚.后现代主义思潮与教育评价观念的演变[J].教育科学研究,2012,(3).
[5]王淼,钱伟超.类生态视域的大学生党员角色定位及其主体性培育[J].商业经济,2015,(8).
[责任编辑刘瑶]
G641
A
1673-291X(2016)22-0152-02
2016-07-08
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资助项目(CXZZ12_0135);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基金资助项目(NHDJ2014B19)
吴永祥(1979-),男,江苏盐城人,讲师,博士研究生,从事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