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凭权利一条,便可“就此别过”了

2016-12-31 13:58■刘亭/文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人权城市化权益

■刘 亭/文



单凭权利一条,便可“就此别过”了

■刘 亭/文

记得以前也曾点评过贺雪峰先生的城市化文论,而主张的观点,却似乎都是与其相左的。这次借张曙光的批评文章,也算是间接且又系统地了解了贺先生的一贯立场。掩卷沉思,心想“便可‘就此别过’了。”

东北农民讲话,“一碗凉水看到底”。过去因为是一鳞半爪、孤陋寡闻,所以还无从就贺的整体想法说三道四。但如今一看张文对其著作的系统引述,觉得实在是匪夷所思了。如此不着边际的生拉硬扯,如此不合逻辑的思维方法,如此笑掉大牙的奇谈怪论,很难想象也是出自一个著作等身的三农问题和城市化的知名专家,况且还有不少政界、学界的“大腕”为其“张目”,若使用网络语言的流行语:“我也是醉了”。

张曙光先生对贺书中十个方面观点的质疑和批评,除了关于城中村和相应原住民利益受损的个别观点尚需商榷以外,基本上我都是举双手赞同的。我的这篇东西,有点类似“草船借箭”,由头是张文,重心却是针对贺之观点的。

贺先生的著作体量很大,实在是难以卒读。其中最主要的倾向性观点,一是充分肯定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合理性,并经此上溯,爱屋及乌,对重工业优先的工业化道路、人民公社化的集体经济制度,一概大加赞扬。二是充分肯定“中国式小农经济”模式,并由此出发,对工商资本下乡、农业规模经营,一概大加排斥。三是充分肯定现行土地财政的做法,并与此相关,对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却在城市里消灭了“贫民窟”,一概高度美誉。因为实在是缺乏理性思考和逻辑自洽,最后张先生近乎无语,不得不引用黑格尔的那句尽人皆知的名言:“现实的就是合理的”,来一言以蔽之贺先生的学术信条。

我在近20年跟踪关注城市化研究的过程中,一直痛感无奈的问题就是基本理论的混乱。在涉及产权、人权,市场、政府,制度、现实,根源、后果等一系列基本范畴上,如果缺乏起码的共识,那对城市化发展进程中的诸多问题探讨,要不是风马牛不相及,八竿子打不着,要不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譬如贺先生热衷使用的农民“基本人权”一词,就是个语意非常混乱的概念。在此我们无需泛泛而论,就将农民在城市化问题上的权利单独“择出来”一说。

这方面的“基本人权”,在我看来起码包括以下诸项:一是对参与城市化进程的选择权。按习主席的说法,城市化是一个“自然历史的过程”。这个过程,将会因为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得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脱离农业生产劳动和赖以生活的乡村,迁徙到城市里去稳定地就业和谋生。参与这一城市化过程,是亿万农民的天然权利,是不能靠制度安排去人为限制、加以阻挠的。然而,恰恰是在我们中国,这种“天赋人权”被长期剥夺了。粮食统购统销、土地、户籍等一系列的制度安排,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阻碍农民向城市的自由迁徙。放着这样违反“基本人权”的制度安排不去改革,却反而对割裂城乡要素包括最活跃的人口要素自由流动的二元结构体制推崇有加,这又怎么能够说得通呢?

二是对农村土地权益的处分权。民以食为天,但农以地立命,农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广大农民最基本的权益所在。农地按宪法规定属于集体所有,其实是集体共有,也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人均一份、共同持有。现在有的农民要进城去了,那总得对那个“人均一份”的土地权益有个说法吧。结果直到今天,也还是云里雾里、不明就里(所谓的“确权”,正处于“现在进行时”)。过去城乡福利待遇落差大,给你落个城市户口,那是让你占了多大的便宜!大家不但趋之若鹜,甚至连“走后门、花钱买”都在所不惜。但如今“风水轮流转”了,和家乡的土地权益比起来,那点落差早已失去足够的含金量和吸引力。结果“河东河西”的颠覆性后果出现了:不但不再有人去犯傻谋求那个城市户籍了,就连当年“误上贼船”的“农转非(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的城市户口)”手续办理者,反过来频频上访,要吃农村户籍的“回头草”了。如此情势之下,要尊重农民的“基本人权”,倒是拿出一套土地权益明晰化、价值化、资本化的制度安排来呀,也好让那些进城农民的土地权益可流转、可交易、可变现、可增值,从而“要留的安安心心留、要走的开开心心走”呀,但对不起,那起草规制的人还没有出生呢!“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打地洞”。要土地你就得是农民身份,即便是多年留城当上了地地道道的产业工人,那你也是“农民工”;你还得“把根留住”,你还是“铁打的农民流水的工”!

三是对于常住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分享权。受制于前述土地和户籍制度未取得实质性突破的制约,对于2.6亿之巨的农民工及其一道进城的家庭人口,在符合常住条件下,理应享受到和城市居民一视同仁的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但是又对不起了,还是客随主便、各行其是。若是财政有点老底,主官又愿意人性化一些,往往就有了点良政善治的意思;若是财政捉襟见肘,主官又没有多少同情心的话,那就是人分“三六九等”了。有人说,当下中国“重中之重”的问题,是“四农(再加一个农民工)而非“三农”,其实是很有见地的,但也至今未见决策层对此虚怀若谷、从善如流。

恰如张先生对此所评:“贺教授大讲保护农民的人权,但农民人权的缺失究竟在什么地方似乎并不清楚。”“选择背后的制度结构是什么,即农民是在怎样的制度安排下进行选择,这才是关键。”“只是把返乡看作是农民的基本人权,似乎是在为农民争权,实际是要农民认命。城市化的主要问题不是要保护农民的返乡权利,而是如何主张和实现农民的进城权利。”

呜呼,这不成了“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了吗?一本书的洋洋大观,竟如此百孔千疮、“任人宰割”,只有招架之功、却无还击之力,又岂不可悲?于是,我联想到了本文的题目:“单凭权利一条,便可‘就此别过’了”……

(成文于201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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