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晖:解决乡村衰败难题的“牛鼻子”在哪里
我曾几次表示不同意“三农问题”的说法。当然,不是说中国没有农业和农村问题,但这些都只是一般性问题,并不比其他国家更突出。而“农民”问题,尤其是农民的各种权利问题,才是中国,尤其是处于改革和现代化转型阶段的中国的关键性问题。
我国现在面临的关键性问题不是“农业问题”而是农民问题。“农村问题”同样如此。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会导致农村人口下降,许多乡村社区因此消失,这是几乎所有现代化成功的国家都经历过的阶段。但是像我国如今这种关于“乡村衰败”的强烈呼声却是很少见的。其实表面看来,与一般国家农民进城初期形成都市贫民社会、乡村中无人居住的房子破败不堪相比,我国由于强制禁止进城农民低成本安家造成普遍的“两栖人”或“流动劳工”现象,城市中号称没有贫民窟,农村中充斥着“两栖人”血汗换来的“无人新居”,但在光鲜外表下的社会性“衰败”却比人家有过之而无不及。取代大型贫民窟和乡间废村的是我国无与伦比的家庭离散现象和“候鸟”人口,农村中的“三留守”现象(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造成许多骇人听闻的人伦惨剧。
我们所说的农业问题很多并非产业经济问题,我们所说的农村问题很多也并非乡村社区问题,实际上它们都是农民问题,主要是农民的人身和财产权问题的不同表现。今天我国的农业在经济中所占比重已经很低,真正务农的劳动力和真正安居乡间的人口占比也在明显下降,但“农民问题”的重要性却没有降低。我国独特的“农民问题”不仅存在于非农产业(所谓的“农民工”),也存在于大城市(所谓的“外地人”)。应该说改革30多年来我国解决农民问题,即农民权利问题上已经取得较大进展,但是该做未做的事还不少。
农民的土地权利一向议论很多。随着土地流转改革的深入,关于落实农民土地产权归属的问题将日益迫切,也不可回避。所谓土地为没有福利的农民“最后保障”,不让农民处置自己的土地是为了防止出现“无地农民”等说法更是荒诞无稽,笔者曾经多次驳斥过。其实真要防止“无地农民”出现,首先要做的不是约束农民,而是约束政府,阻止其随意圈地。以向农民提供社会保障为条件限制农民的土地权利,或许还可以讨论,而由于农民没有社会保障就连其财产权也要否定,这不是雪上加霜吗?其实,真正妨碍地权归农民的就是政府的“土地财政”利益和官商两界的圈地欲望。我国很多文件对控制征地三令五申,行政征地必出于“重大公益”,商业性用地应该协商交易,尽量缩小征地范围等政策大家都懂,但是落实却极为困难,关键原因就在于此。最近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60条和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一再强调了这些精神,这两个重要文件也提到增加农民的产权受益,城镇化要以人为本,帮助进城农民在城落户等等,这些事项一言以蔽之就是要维护农民的人、地两项基本权利。我们应该为此继续努力。
(原载于《探索与争鸣》2014年第2期,本文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