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宫勇琦
我国财政补贴支持农业发展问题思考
文/宫勇琦
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财政补贴支持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几点具有针对性的、解决财政补贴支持农业发展问题的措施。
财政补贴;发展;问题与措施
近年来,我国的财政补贴政策已经让我国农村地区越来越现代化、科技化。然而,现有的财政补贴政策仍然存在的很多漏洞,这些漏洞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农业的经济发展,可见,采取正确的措施解决这些问题是我国财政机关需要考虑的重点。长久以来,我国财政补贴支持农业发展经历了初始阶段、改革阶段,到达了现在的完善阶段。农业作为第一产业,是国民经济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只有对我国的农业给予大力的财政补贴支持,并不断完善和解决我国财政补贴支持农业发展问题,才能稳定农民的收入、增加农作物产量,一方面,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另一方面,提升我国的综合国力。
(一)补贴结构与方式不合理
补贴结构与方式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两点,即补贴重点未明确、补贴力度较弱以及直接农业补贴政策目标的短期化[1]。前者就补贴范围而言,我国对农产品的补贴集中在粮棉产品上,虽然某些高质量的品种也有选择性的补贴,但补贴不稳定、不全面、力度弱,且投入的补贴用品大多涵盖了种子、农膜、农药、化肥等多方面,很少按人群和地点分类,没有按照农业结构调整补贴。后者由于财政直接用到农业补贴的政策往往与相关农村经济政策紧密相连,农村经济政策的改变必然导致农业补贴政策也随之改变,因此导致我国财政的农业补贴方式模糊且政策目标短期化,继而导致补贴达不到预期效果。
(二)补贴总量偏低
我国在与发达国家对比下,财政补贴支持农业的水平明显偏低,补贴总量也没有达到世界贸易组织规定的水平。近年来,我国财政部门对“三农”的补贴力度不断上升,但仍然存在不平等现象,尤其在某些偏远地区,不仅财政补贴数量少补贴范围也很局限,致使城乡财政资源配置不平衡。我国提供的农业财政补贴主要在“一般服务”上,其次在粮食安全储备补贴方面,对粮食安全储备、扶贫以及自然灾害救济方面补贴比重较低。
(三)补贴管理体制未完善
我国关于农业的补贴政策,大多集中在粮食、民政、财政及外经贸等部门,由于涉及部门繁多、交易成本较高,所以部门间相互协调较为困难,如果部门有地方保护主义、部门本位主义等思想,很容易造成农业补贴中的“漏、滴、冒、跑”现象,最终导致农业补贴效率的降低。此外,由于我国农民(包括从事农业的群众)颇多,而政府与这些人之间缺少沟通,又没有一个能协调两方的中介组织,很多针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运行起来成本偏高。
(一)调整补贴对象、改进补贴方式
在调整补贴对象方面,由于我国国力有限,想在现阶段大范围地增加农业补贴几乎没有可能[2]。因此,补贴对象需要理性选择,按顺序推进。突出重点,将有限的财政资金补贴到重点地区的主要品种上,一方面,提高我国的农业生产效率,另一方面,增强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和民收入水平。调整的主要侧重点应当在以下四个方面,即补贴农村人才引进与培养、农业生态、农业保险业务亏损以及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出口、仓储建设。在改进补贴方式方面,应当探索建立新型财政资金运作模式,更多地采取减免税费、风险补偿、物资援助等激励措施和政策工具,将资金投入到能使农民直接受益的项目上,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建立农业激励机制
建立农业激励机制,即通过政策优惠、担保、贴息等方式,刺激民资工商资本、外资、银行信贷资金投入农业,并通过规费减免、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贴息等方式调动广大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投资积极性,以支持农村公共产品建设以及农业的科技研究和推广,告知群众社会资金投入农业可以同等享受财政资金扶持,进而从社会角度丰富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方式。
(三)强化农业补贴管理
强化农业补贴管理首先要做的就是建立健全完整的农业补贴制度,使之能够对农业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3]。对农业的补贴数量给予法律上的明确规定,并建立农业补贴综合管理体制、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农业补贴,以此来整合财政补贴资金,法制管理农业支持,协调与集中财政农业补贴。
(四)完善法律保障
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及《农业法》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土地承包关系缺乏法律保护、国家管理机构执法不严等现象层出不穷,以至于无法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因此,政府机构应当意识到建立完善的支农法律法规是我国财政补贴支持农业发展的核心点,并不断完善农业方面的法律保障,只有具备有效的法律法规指导和约束,才能从源头上贯彻我国财政补贴支持农业发展的制度,保障农业发展的长久稳定。
综上所述,农业作为第一产业,是国民经济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只有对我国的农业给予大力的财政补贴支持,并不断完善和解决我国财政补贴支持农业发展问题,才能稳定农民的收入、增加农作物产量,一方面,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另一方面,提升我国的综合国力。现阶段我国政府对农业的发展已经长时间的给予了财政补助,但实际中还存在着如补贴结构与方式不合理、补贴总量偏低、补贴管理体制未完善等问题,因此,为了稳定农产品市场、在不破坏环境的前提下提高农民的收益,我国财政部门还应当调整补贴对象、改进补贴方式,建立农业激励机制并强化农业补贴管理。
(作者单位:乳山市财政局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