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宽涛
[摘要]儒学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其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儒家关学思想更是对中国诗学产生了重要影响。中国古代诗歌自《诗经》起至今都对中国的社会有着一定的教化作用,而儒家“以善为关”的关学思想对诗学的发展产生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当“以善为关”的关学观落到诗学上,“善”成为评价艺术作品审美价值的首要标准,文艺作品的成功与否在于其所发挥的作用是否积极;而对文艺作品的形式与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形式以“关”来评价,而内容方面则以“善”为评价标准,并主张“文质彬彬,尽善尽美”;与此同时,伴随着“以善为关”对诗学的新要求,诗自然开始重视社会的功利价值,诗学的发展与社会的价值观导向又产生了不可忽略的联系。
[关键词]以善为关;诗学;审美价值标准
儒家美学“以善为美”的思想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其形成过程及在儒家思想中的体现值得我们去深入探讨,并且以善为美的思想在中国现代社会也有着很重要的意义。另外,以善为美的美学思想对于中国的诗学研究也有其重要意义,对中国艺术作品的审美价值标准、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及其作品的社会功利价值有着深远影响。
一、儒家“以善为美”的美学思想
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讲“善,即美也”。“以善为美”的美学思想在儒家美学中占有重要地位。儒家美学重视“善”更甚于形式上的“美”。“美”依附于“善”,从属于“善”。那“以善为美”的美学思想在儒家美学中是怎样形成以及体现。
在儒家的审美评价标准中是以道德伦理为根本的,儒家美学思想认为真正的美不在于外在的形式,不在于物,而在于人本身,在于人的道德本性,人的人生价值。基于此,儒家的美学思想中必然产生以高尚美德为美,以善为美的思想。君子五美体现了儒家对于道德的重视,对人的道德品质的高要求,更是对于“以善为美”思想的实践。同时对于人的高尚品德的追求又决定了儒家对于礼乐的重视。儒家认为诗乐有利于培育道德意识。在《荀子·乐论》中有言:“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对诗乐的重视源于诗乐对人的影响是积极的,是有利于正确的积极向上的人生价值观的建立的。反之,由于诗乐对于人有如此重要的教育意义,那么以高尚道德为美的儒家美学必然会推动诗乐的发展,使其为社会所用,从而培养人的道德品质。而在古代音乐、诗歌、舞蹈三者是紧密相连的,作为古代文学作品的主要形式的诗歌同样会受到儒家美学思想的深远影响。
二、“以善为美”对诗学的要求
诗学研究在中国源远流长,无论是先秦“诗言志”,还是司马迁“诗以达意”。而“文化诗学”作为一种新的文学观的提出对于现今社会文学现状有着深刻的影响。作为在中国具有深远影响的儒家美学又对诗学又有着怎么样的要求呢值得思考。“以善为美”的儒家美学思想落实在诗学上对诗学提出了更多的要求。首先“善”成为评价艺术作品审美价值的首要标准,文艺作品的成功与否在于其所发挥的作用是否积极,例如“文以载道”、“文以明道”;而对文艺作品的形式与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形式以“美”来评价,而内容方面则以“善”为评价标准,并主张“文质彬彬,尽善尽美”;与此同时,伴随着“以善为美”对诗学的新要求,那么诗自然开始重视社会的功利价值,诗学的发展与社会的价值观导向又产生了不可忽略的联系,对现今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也有其积极作用。
(一)“善“作为评价艺术作品审美价值的首要标准
“以善为美”对于中国诗学的首要要求便是给艺术作品的审美价值评判提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标准,这也成为中国历来艺术作品审美价值评判的标准。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今,艺术作品都追求表达个人思想,体现对社会亦或人生的感悟。《尚书·虞书·舜典》中说“诗言志,歌咏言。声依永,律和声。”诗言志,所言并非就是志向云云。钟锦先生曾论述“先秦儒家赋予‘志的意义是道德意识,而汉儒置换的‘情却是人性中的经验感受”,在此其认为这种道德意识与“情”的不同在于先秦的这种道德意识是一种能够引起个人愉悦,成就个人美感的德善之美,而汉儒的“情”则是一种伦理意识,也是能引起我们的愉悦,是一种利于社会政治之善的益善之美。但无论是德善还是益善,这都表明白先秦儒学时,儒家美学思想中就已经存在诗学以善为美的观念,无论是个人之善还是利于社会政治之善,皆体现了以善为美。而更能体现“以善为美”对诗学审美价值标准产生影响的是“文以载道”思想,这一思想出自宋理学家周敦颐《通书·文辞》:“文所以载道也。轮辕饰而人弗庸,徒饰也,况虚车乎?”并且思想渊源来源于中唐时期古文运动的代表人物韩愈等人“文以明道”思想,是以文章为载体传播自己主张。文以载道中“道”也并非道家所言“道可道,非常道”,而是儒家的传统伦理道德。周敦颐在《通书·文辞》中说到“文辞,艺也;道德,实也。……不知务道德而第以文辞为能者,艺焉而已。”文辞是一种技艺,道德才是其根本,如果只知修其文辞,而不注重在文辞中载以道德,那也只是一种文辞技艺罢了。可见以善为美的美学思想对其影响之深,对文艺作品创作的影响之远。当然,“善”作为首要标准,对现今的文学作品也发挥着重大作用,作品要传播正能量,促进社会水平的提高。我们也可以用文以载道的说法在评述,只不过现在的“道”不局限于儒家的伦理道德,他的含义更加的丰富,更加符合时代潮流,比如正义、诚信、平等、爱国等等。这样就规定了文学作品只有载有道德才能称其为“善”。
(二)“文质彬彬,尽善尽关”
儒家“以善为美”的美学思想在将善作为评价艺术作品的审美价值首要标准的同时,对艺术作品的内容与形式也做出了要求。对于艺术作品的形式以“美”来评价,而对于艺术作品的内容则以“善”为评价标准,主张“文质彬彬,尽善尽美”,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孔子在《论语.雍也》中:“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孔子认为内容与形式应该统一平衡,文质只有配合恰当这样才是君子。孔子在《论语.八佾》中有言:“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在此孔子对韶乐和西周的声乐进行了对比,认为两种音乐形式都是美的,但是内容却有不同,认为韶乐做到了尽善尽美,而西周的音乐只有形式上的“美”,却没有内容上的“善”。杨伯峻曾在其《论语译注》中注释到:“‘美可能指声音言,‘善可能指内容言。舜的天子之位是由尧‘禅让而来,故孔子认为‘尽善。周武王的天子之位是由讨伐商纣而来,尽管是正义战,依孔子意,却认为‘未尽善。”而文质彬彬在儒家美学中得到进一步的阐述是到了荀子的“称情而立文”观点,“称情而立文,因以饰群,别亲属贵贱之节,而不可损益也。故日:‘无易之道也(《礼记·三年间》),荀子认为情与文应该相统一,即内容与形式应相互统一,如果两者相违背,便是违背了礼的精神,不符合儒家克己复礼的思想,只有内容与形式相互符合才与儒家中庸之道相统一,符合儒家思想。由此看来儒学从礼乐制度到诗赋文学,都要求掌握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即“文质彬彬,尽善尽美”,这种内容与形式相统一思想不仅对当时的文学产生影响,也对中国后世文学产生了颇深的影响。
(三)“以善为关”使诗学更加重视社会功利价值
由于“以善为美”对于文艺作品的评价标准所作出的要求是以“善”为首要标准,那么相对应的,文艺作品就会更加重视社会功利价值。儒家思想主要是以积极人世为主,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从孔子编诗到汉儒以经学解释《诗经》,儒家无不在以诗歌作为一种工具来教育培养人的道德思想,影响社会、政治。孔子在此论述了诗可“兴”、“观”、“群”、“怨”,这四个字讲出了诗的主要作用,“兴”,朱熹注释“感发志意”,“兴于诗”,意在对于诗对于道德培养的重要作用。朱熹云:“诗本性情,有邪有正,……故学者之初,所以兴起其好善恶恶之心而不能自已者,必如此而得之也。”而“观”,朱熹注“考见得失”。古代君王多有“采风”之说,比如周朝便有“献诗”制度,搜集民间歌谣等其他文艺作品,以观民风,考见政治之得失。而对于“群”与“怨”的理解,“群”,朱熹注释“和而不流”,是说人与人、社会、自然的和谐相处,而“怨”则是民众对于有失公平、正义之社会的不满与抱怨。由此可见,诗在儒家思想地位之重,诗与人、政治、社会、自然的联系之紧密。重教化,重和谐,以文学作品来观民风,促进社会各方面的稳定,足见孔子将诗作为了一种树立良好道德的人生价值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具,由此也看可看出“以善为美”的美学思想将诗学导向了重视社会功利价值的方向。而这种现象到了汉代随着汉儒对《诗经》的政治性解释进一步加深了诗学对社会功利价值的重视,但这些大多牵强附会。李泽厚曾有言:“……,倒是汉代经师们把“比兴”与各种社会政治和历史事件联系起来的穿凿附会。这种附会从两汉唐宋到明清一直流传。“以善为美”的美学思想落实到诗学便产生了这种对社会功利价值的极其重视,而这种对社会功利价值的重视必然会使文学作品更加的倾向于社会、政治,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过度重视功利价值,必然导致艺术作品的过分功利化。但以“善”作为艺术作品审美评价的首要标准所引起的对社会功利价值的重视也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同时对艺术作品产生深远影响。
三、总结
儒家“以善为美”的美学思想对诗学的研究发展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无论是艺术作品的审美评价标准或者形势与内容的统一平衡亦或对社会功利价值的重视,“善”对于诗学都提出了新的要求,放眼艺术作品的创作与艺术作品作品的批判,“以善为美”的美学思想也无不体现其中。儒家美学中的“善”不仅仅代表着儒家所倡导的伦理道德,三纲五常,此“善”亦间接的影响着社会、政治、文化等许多方面。“以善为美”通过对礼乐对诗学的影响,传播着儒家的道,使儒家思想在中国人的品行中留下深深的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