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峪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形成的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所引发的矛盾日益凸显,从制度内部来看,由于机关事业人员的退休金由单位或财政负担,使得部分地区和单位不堪重负,一些基层单位甚至难以保证按时足额发放。从全社会的角度来看,主要是机关事业人员与企业职工之间的待遇确定方法难以统筹协调,同工同酬却因编制不同而导致退休待遇差距较大,产生不平衡不公平现象。而机关事业人员和企业职工之间的养老金差距越来越大已成为全社会所关注和诟病的问题。
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意义
一、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改革历程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邓小平同志的推动下,我国基本确立了干部退休制度,包括退休条件、退休待遇以及抚恤善后等内容,干部退休制度的建立为机构精简和干部年轻化等政策的实施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九十年代以后,我国开始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部分省区开始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参保缴费试点。1994年开始,江苏、福建等地先后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有关文件,并进行了改革试点。然而这次改革试点的象征意义大于其实际意义,缴费与退休待遇并不挂钩,使得很多参保单位缴费积极性不高,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普遍欠费和漏缴的情况。
由于缺乏顶层设计和整体的协调部署,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不足,尤其是没有建立参保缴费与退休待遇相挂钩的制度机制,因此没能从根本上改变现行退休制度。
为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公平、可持续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进行了全面规定和部署。根据《决定》的要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的目标是建立“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并确保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改革的范围涵盖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内工作人员。意味着全国将近四千万机关事业人员养老将彻底告别“免缴费”时代。
根据改革要求,自2014年10月起,机关事业单位将建立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同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缴费工资的8%。改革后,机关事业人员将采取和企业职工相同的计发方式,即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和本人历年缴费的指数化平均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对于过渡时期的人员即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方案针对不同情况做了具体的规定。在关系转移接续方面,机关事业养老关系转移流程和和方式已与企业职工养老转移办法基本一致。
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的意义
终结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是全社会的呼声,养老保险改革“不是经济问题,而是政治问题”。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决策在社会保障领域的具体实践,也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重大突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是推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废止养老保险“双轨制”,让机关事业和企业采取相同的养老制度,在官本位盛行的当下,养老保险制度不再区分“官”和“民”,从制度上确保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体现了对不同行业劳动者的一视同仁。
二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标志。改革最困难的莫过于触动既得利益,而机关事业养老改革针对的是一个庞大的既得利益群体,能够实施并顺利开展这样的改革,体现了我们党和政府不断深化改革开放的坚定信念。
三是养老改革有助于促进人员在机关事业和企业之间的正常流动,推动人力资源的合理分配。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之前,对于想离职的机关事业工作人员来说,离职后机关事业的工龄难以接续,且转为企业参保退休后待遇上的巨大落差让很多人望而却步,很多人不得不“终老”在机关,以致于出现想进的人进不去,想出的人不能出。养老保险改革并轨后,企业和事业采用相同的征缴和退休办法,退休待遇只与缴费多少和年限相关,两者之间的流转不会在影响退休后的待遇,彻底打消了想要正常流动人员的后顾之忧。人才的流动不在存在制度上的壁垒和牵制,社会人力资源的分配将更加的合理和均衡。
四是改革能够减轻财政的支付负担。机关事业人员的退休工资一直以来都是由财政承担,很多单位尤其是机关单位背负了沉重的财政负担,不利于自身各项工作的开展。养老保险改革后,尽管在短期内会加大财政的支付负担,但从长期来看,退休工资由社保基金进行支付,财政将从退休金支出的沉重负担中解放出来,将资金更多用于其他领域。同时,此次养老保险改革进一步规范了养老保险制度中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义务与权利对等,有助于形成激励机制,对于促进扩面征缴、缩小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也有积极意义。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是党和国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改革的关键在于执行,能否真正实现改革的初衷,还在于各地能否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制度,开展有效的征缴和基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