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税收体系研究

2016-12-30 19:36王凌君
经济研究导刊 2016年25期
关键词:税收绿色体系

曾 艳,王凌君

(大连财经学院,辽宁 大连 116622)

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税收体系研究

曾艳,王凌君

(大连财经学院,辽宁 大连 116622)

绿色税收是一个新型税收概念,其包含环保、安全、健康等具有可持续性发展的众多理念,这些理念在我国生态环境及人民生活中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以科学的角度为基础,以绿色税收体系为研究对象,浅析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税收体系,了解该体系现今的发展状况以及相关举措。

绿色税收;可持续发展;税收体系

经济高速发展的当今,为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以可持续发展这一基本国策对现今我国新构成的绿色税收体系进行全面剖析,找寻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的理论基础与民众基础,同时对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税收体系提出一些建议。

一、绿色税收体系的内涵

税收是对于单位和个人强制性无偿取得财政收入所发生的特殊活动,并有一定的政治权利及相关法律规定,是一种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在经济学界对“绿色经济”这一问题进行研究时随之产生了具有新职责的“绿色税收”。这种新的税收模式,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巧妙地融合于相关税收政策中。

发展绿色税收有着深刻的意义,这种税收为资源的节约、环境的保护、环境保护资金的筹集等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了重要保障。换而言之,就是我国政府为环境资源合理化运用,对导致环境污染的经济体征收特别税款以及各种税收的调节手段。这种税收方式是国家税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是传统税收体系中的新生概念,具有相对独特的个性。

二、绿色税收对可持续发展的促进意义

(一)可持续发展概述

可持续发展的字面意思就是能够长期而稳定地发展。但是,面对可持续发展这个理念的关键问题是如何才可以长期而稳定地发展。可持续发展既要满足当代社会发展人们的生活需求,又不能对我们后代所需求的生存能力构成致命性危害。这其实是一个密不可分的系统,发展好经济目的的同时又要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可持续发展可以说是保护环境,但是它却与保护环境有着一定的差异性,保护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发展,但要求在环境资源合理永久的利用下控制人口的增长,以此来促进稳健的发展。如果为了快速地发展经济导致自然资源被破坏以及生态环境被污染,这一恶果必将使我们的后几代人都受到环境恶化的影响,不利于长期发展。因此,可持续发展在于人类与自然环境相互协调,在不牺牲我们后代生存环境的情况下建设好我们当代人的生活。解决社会经济发展所需要的无限性与生态平衡供给能力有限性之间的矛盾,实现经济环境互相协调发展。

(二)绿色税收与可持续发展二者的关系以及促进作用

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济。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税收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税源,同时可持续发展的作用不仅局限于经济发展,也重视生态平衡和人类的长久发展。另一方面税收是由国家进行的有效宏观调控手段,也是解决经济发展引起的环境问题的主要手段。健全的税收制度以及良好的税收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同时可持续发展也为税收创造了不断的税源。我们需要正确地看待税收与可持续发展之间相互作用的关系。

我国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制约了经济发展。2015年我国仅有16个城市的空气质量达到法定标准;全国共423条主要河流、62个重点湖泊(水库)的968个国控地表水检测开展水质检测,Ⅰ、Ⅱ、Ⅲ、Ⅳ、Ⅴ、劣Ⅴ类水质断面分别占3.4%、30.4%、29.3%、20.9%、6.8%、9.2%,主要的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等等。地下水的检测更是表明六成的地下水质量差,国土面积中30.3%的生态环境质量为差或者较差。根据测算,随之消失的物种给我国带来的潜在经济损失难以估计。因此,我国提出建立绿色税收体系,这一体系的建立是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必要选择。由此,绿色税收对可持续发展有着众多促进作用:(1)绿色税收的建立与征收,把污染者的社会成本具现化,使污染者面临真实的社会成本以及经济收益,以破坏污染环境来盈利的企业变得无利可图,以此来抑制减少污染量。(2)政府征收税款是污染企业的私人成本高于社会成本,根据核算,企业对环境的破换得不偿失,无法获取利益的同时还要付出经济代价,得不偿失。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会为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控制或停止对于环境的污染破坏行为。(3)长久以来,我国为加快经济发展脚步对生态环境无限性地进行开采使用,忽视生态资源成本的核算管理,造成生态资源价值严重受损。国民经济不断增长,生产总值不断提高,但是我国的生态环境与环境资源基础不断削弱。这种生态环境资源的空洞严重妨碍了我国的经济可持续发展,征收绿色税收,有利于促进我国调整经济结构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促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国外绿色税收体系的借鉴

生态环境问题是全世界的问题,世界各国政府对绿色税收体系也有着属于各自特色的征收方式:(1)政府行使职能,利用税收直接干预环境保护,禁止某些类型的经济活动,如荷兰、美国、芬兰等国家征收“二氧化碳税”;德国、日本、瑞典等国家征收“二氧化硫税”;比利时、法国等国家征收“垃圾税”。(2)为促使企业使用可循环能源减少废物产生,缓解环保压力,进行征税,如德国、荷兰等国家征收“润滑油税”;加拿大、瑞典等国家征收“饮料容器税”。(3)对于危害社会公共秩序这种行为在美国、日本等国家征收“噪音税”。

通过这些绿色税收的国家来看,绿色税收通过征税的方式可以改善环境资源条件,又能利用征税资金来进行环境保护工作,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从细节上来看,许多国家的绿色税收大多是以能源类型的税收为主,多种税收并存的多样化税收模式,其征收范围包含了环境污染的各个领域以及资源节约。长期以来对于税收的研究与实行,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绿色税收体系。

任何新种类税款的推行与征收都会遇到或多或少的阻力,为使群众与社会更能轻易接受,还需要长远的实践与改进。

四、我国绿色税收体系构建的路径及措施

(一)我国绿色税收的构建路径

对于我国的绿色税收体系,我国应构建符合我国情况的绿色税收体系。在我国绿色税收体系还是一个新的课题,现阶段下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的研究应将侧重点放置在与经济学相结合,对我国的环境经济背景做探讨研究,同时借鉴西方成熟的环境税收体制,逐步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绿色税收制度:(1)对现行的相关绿色税收进行改革和完善。(2)根据绿色税收体系成熟的国家结合国情,对自然资源中的土地、矿产、森林、水等等众多资源以及不可再生资源和匮乏的资源。在资源税收体系的设计过程中,应根据我国的自然资源在社会和生活中的所占比重划分税收区间。(3)不影响市场效率以及不增加税负水平,税制设计时必须遵循效率原则,效率与税负水平有着密切关联。在进行绿色税收的过程中应注意保持税负不变,在逐步建立完善的绿色税收体制时,我国需考虑到我国正处于建设时期,尽快发展经济是主要任务,维持正常的税负有助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4)税款的征收只是一种污染治理的手段,其主要作用是受纳税人对环境污染行为的调节。因我国生态环境所受污染极其严重,现阶段必须运用一切相关的法律、经济等手段将环境恶化的趋势及时遏制。绿色税制建设的长期实行具有一定的时间延后性,需采取及时的完善的立法保护工作。

(二)我国绿色税收的构建措施

构建绿色税收体系是一项极具难度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多项政策以及众多改革。根据不同种类的收税特点以及我国的实际国情,可以将绿色税收体系的构建分步骤完成,从简单到复杂循序渐进地进行。将容易规划,影响面较小的改革先完成;涉及到少量影响面以及一定制度变更的改革在中期实行;成本高,耗时久的措施要等到合适的时间,机制成熟时再进行。近期我国的税制改革有:(1)完善资源税,将我国现有的矿产管理费、水资源补偿费、育林基金等多项费用统一整合并入资源税进行管理,由相关税务部门进行征收,以此来避免管理失控和滋生腐败等问题。通过以税收的方式来征收管理费用使其深入人心,也可为绿色税收的构建进行下一步准备工作。(2)扩大税收的征收范围,我国现行的税款征收仅仅是对于矿产和盐类,征收的范围不够全面。这种征收制度与我国实际的资源短缺和浪费现象严重不符,绿色税收的开征不仅是一项财政收入,也应为全面保护资源和提高资源利用率起警示作用。应加征水资源税,以解决我国日益严重的水资源缺乏问题,将居民用水与工业用水收费区分并由收费制度改为征税。接着,加征森林资源税和草场资源税,避免过度的植被砍伐和过度放牧造成生态环境被破坏。将这些税种普遍推行后再对其他所需要保护的可利用资源进行征税,逐步提高税率,对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稀缺资源征收重税。(3)规范资源税制,我国现已征收的税种多,计算方式复杂烦琐,税制不同地区有差别,征收范围不够全面。为了使绿色税收制度更加完善,将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税并入资源税,统一调控管理我国资源的合理开发。同时,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都应征收土地资源税,根据土地的开发使用途径以及期限等方面征收资源税,并提高税率,统一税制。只有这样才可以节约使用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五、结论

当今世界,世界很多国家与地区都有着税收与环境方面产生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且有着广袤的国土面积和巨大的人口数量,应积极地向税收制度相对成熟的国家进行学习,改进并完善我国的税收制度。为了能够保护我国的众多资源,给我们未来的几代人留下宝贵的资源,我们应该支持推行绿色税收体系,以此规范企业行为,不乱采资源不浪费资源,以此促进我国长远可持续发展。

[1]王水林.构建中国“绿色税收”体系[J].税务与经济,2003,(4).

[2]李檬,张海波.借鉴发达国家做法建立我国绿色税收体系[J].涉外税务,2008,(11).

[3]丁芸.构建绿色税收体系的设想[J].税务研究,2007,(7).

[4]王青云.可持续发展理论发展概述[J].黄石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4).

[责任编辑陈丽敏]

F810.42

A

1673-291X(2016)25-0054-02

2016-07-08

曾艳(1980-),女,辽宁大连人,财政教研室主任,讲师,经济师,注册税务筹划师,硕士研究生,从事财政理论与税收政策研究;王凌君(1995-),女,浙江金华人,本科生,从事财政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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