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坤
你发烧了,服用它能给你“扑灭”了;你哪儿疼痛了,服用它能给你“平息”了……它就是扑热息痛,学名叫“对乙酰氨基酚”,也曾叫醋氨酚,是目前应用十分广泛的解热镇痛药。
但是,如此“温柔”“平和”的扑热息痛也会变成“肝脏杀手”。最近,在美国有关部门登记的急性肝衰竭病人有1033例,其中由扑热息痛引起的有475例,乙肝引起的为75例。过去一般认为乙肝是引起急性肝衰竭的主要病因,现已让位给扑热息痛。在英国的情况也是如此,约50%的急性肝衰竭是扑热息痛引起的。
急性肝衰竭的后果很严重,扑热息痛引起的肝衰竭也是如此。扑热息痛引起的肝衰竭自然生存率仅为64%,死亡率甚至达到30%以上。目前,治疗肝衰竭最好的办法是肝移植,但在美国,有不少人在等待肝移植过程中就死去了。
近年来,我国医生报告的扑热息痛所致药物性肝损伤和急性肝衰竭也有所增加,应提高警惕。
扑热息痛肝损伤的临床表现
扑热息痛引起的肝损伤、肝衰竭可分为四期:
一期 在用药后数小时出现食欲不振、腹痛、恶心、呕吐、出汗、乏力等消化系统症状。
二期 在用药后24~48小时,一般没有明显症状,但肝功能有明显损害。
三期 在用药2周内(多为2~5天内)发生明显的肝损伤表现为消化道症状加重,严重的腹胀和乏力,有出血倾向;嗜睡及精神神经症状;黄疸逐渐加深,多伴有脑水肿。这些都是典型的急性肝衰竭症状。病程中还可发生肾衰竭及多个脏器衰竭、败血症等严重并发症,最严重可致病人死亡。
四期 经抢救性治疗可进入恢复期,达到康复。
化验室检查显示,患者转氨酶(ALT/AST)明显升高,胆红素升高相对较少,甚至可能正常,严重病例的后期胆红素可能持续增长;凝血酶原时间延长;血小板没有明显降低。
阻止扑热息痛
导致肝损伤十招
1.必须严格地按照推荐的剂量服用扑热息痛,儿童剂量更要精准。成人每次0.5克(1片),每日小于2克(4片),每日最大剂量不可超过4克(8片);儿童按每次每千克体重10~15毫克,如需要可在4小时后再用1次,一日总剂量不得超过每千克体重80毫克。坚决反对长期服用,一般不超过3天。万万不可随意“增加1片”或“再服1次”。
2.不要滥用扑热息痛。该药虽然是非处方药物,也要掌握好适应证。不要“全身难受”就服用1片,肚子疼、外伤疼痛不能用。仔细阅读说明书,若是说明书中没有提到的症状或疾病,就坚决不要用。
3.用药过程中不要饮酒,更不能吸毒。实践证明,服用扑热息痛前后酗酒最容易导致肝损伤。与麻醉药、镇静药等联合应用,也容易发生肝损伤。
4.长期发烧导致摄入营养不足、身体能量明显消耗大、处于饥饿状态时,大剂量服用扑热息痛可发生肝毒性,这时用药一定要提高警惕。
5.肥胖病人发烧要慎重服用扑热息痛,资料显示这些人发生肝损伤概率高。
6.肝脏原有疾病(如病毒性肝炎、脂肪肝、自身免疫性肝病等)要慎用或不用扑热息痛,使用前必须咨询医生。乙肝病毒携带但肝脏功能基本正常者,可服用。
7.市场上有很多的复方解热镇痛药物(特别是治疗感冒的药物),患者应用前要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中的成分部分,看看其中是否含有扑热息痛(对乙酰氨基酚),避免重复用药。在扑热息痛所致的急性肝衰竭病例中,经常有因为重复用药造成的。
8.从扑热息痛所致急性肝衰竭病例中看到,妇女更易受害,约占70%左右,所以妇女是重点保护人群。另外,老年人肝脏功能减退、小儿肝脏功尚未发育健全。他们代谢药物功能差,容易发生肝损伤,服用扑热息痛也要注意。
9.用药前要了解自己是否有扑热息痛及其它药物过敏史,过敏体质容易发生药物肝毒性。
10.在服用扑热息痛过程中,如果出现消化道症状、黄疸、转氨酶上升等情况,应及时停药,并立即看医生,早发现,早治疗,遏止病情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