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 忠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佛山供电局,广东 佛山 528000)
电力体制改革对电网企业的影响
丘 忠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佛山供电局,广东 佛山 528000)
2015年10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中发 〔2015〕 9 号),我国电力制度改革成为必然,将在下一发展阶段逐步落实。本次国家电力制度改革主要目的是为了深圳市构建一套具有独立操作性的输电、配电电价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该地区输电、配电电价管理制度和监管办法,并以加快国家电力市场化进程作为长远发展目标。与此同时,由深圳市身先士卒,为全国其他地区的输电、配电电价管理改革工作铺垫基础,以图实现更为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输电、配电电价管理机制。
电力改革;电网企业;输配电价改革;影响分析
自国家电力改革开展以来,我们将其作为未来五年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阶段,并以全力实现小康社会发展作为目标指引,全民经济持续保有高速发展的态势。国家电力工业生产存在电力供应保障、能源利用率增加、环境保护危机和气候变化稳定等较多较大的生存挑战。利用科学发展观作为生产导向,为发展服务,优化能源利用结构,根本上转换发展形式,进一步转换国家政府的监管职能和推进市场化发展机制,不断加快国家电力生产业和社会经济、社会生态文明之间的协调发展,加强国家电气企业的市场生存力,为国家电力制度改革的根本任务。
为了全面落实并实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中发〔2015〕9 号)的内容要求,进一步完善国家电力竞争的市场生产结构和发展体系,构建具有独立性和规范性的电力交易平台。本文将着手于国家电力制度改革,分析国内与国外电力制度改革的不同模式,重点剖析深圳市输电、配电电价管理改革方案及其对我国电力企业造成的影响。
加快国家电力制度改革的进程,有序分阶段推进法治,不断总结改革经验,并按照改革情况和市场变化,因地适宜地改进管理目标,及时调整改革方法和管理思路。此发展阶段国家电力制度改革的核心任务是完成对电力市场的有序化建设,积极发挥电力资源合理配置的中坚作用,继续保有电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从而保证整个国民经济社会和生态文明环境的安全性、稳定性、高效性和低碳性。
1、试点先行,积极稳妥
输电、配电的资产结构十分庞大和联系复杂,一直以来积累的遗留问题较多,且不同地区情况迥异。首先,需要保持试点先行和主动稳妥的管理原则,在某些条件尚佳且矛盾较小的地区可率先展开试点工作,从试点工作中不断总结工作经验,以此为基础,继续扩大试点区域数量,保证国家电力改革工作的持续进行。
2、统一原则,因地制宜
国家电力输电、配电管理制度改革须遵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中发〔2015〕9 号)的基本要求,核准电力企业准许总收入与各级输电、配电的电价计费规定,改进国家电力企业有关电价与计费管理的监管制度。除此以外,要综合不同地区的供配电情况,可允许输电、配电电价计费核准的一系列标准参数和总收入监管模式等多个方面在不同地区体现各自的区域性特征。
3、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电价改革,要制度先行。须专门制定并改进有关输电、配电的成本审查与价格管理办法。与此同时,建立并完善国家电力企业的相关激励政策和约束机制,且相关激励政策和约束机制要明确化、具体化和具有有良好的可操作性。
4、突出重点,着眼长远
输电、配电电价计费管理改革的工作重心应该是对现行电网运营模式的改革,主要体现规范化。电力企业须遵循国家政策规定的核准输电、配电电价计费办法来收取网费,不得利用销售电价差来谋取更多的经济收入。核准输电、配电电价计费中,要兼顾电力投资需要(主要为稳定电力收入和收益水平)和强化成本审定的约束作用,保证电力企业在运营管理方面的成本控制效率。试点方案的施行,须着眼于长远目标的实现,不可忽视对未来可能出现问题应留有一定余地的准备。
近些年来,深圳市和内蒙古西部地区率先作为试点方案的执行者,在此改革基础之上,又将安徽省、湖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云南省和贵州省分别列入到第二批输电、配电电价管理改革试点区域,并根据“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基本原则核准电力企业准许总收入和输电、配电电价管理办法。这些试点区域,将被列入到输电、配电电价管理改革试点的重点范围,且国家也鼓励其他具备改革试点条件的省份积极参与,以求全面覆盖全国。
1、关于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介绍
国家发改委于2015年5月4日正式发布《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的文件,它指出将现行电力企业仅以销售电力获得购销差价作为主要收益的盈利模式逐步转变为电力企业总收入监管模式。积极推行具有独立性特征的输电、配电电价管理体系,将正式开启我国新型的输电、配电电价管理改革试点新阶段。由《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可知,独立的输电、配电电价管理体系的构建,须进一步推动发电侧和销售侧的电价市场化管理,电力企业根据国家核准的输电、配电电价管理获取网费,这样做是为了深证市构建独立输电、配电电价计费体系打下基础,并进一步改进有关输电、配电电价计费监管办法,敦促我国电力市场制度改革的进程加快。同时,为其他地区的输电、配电电价计费改革工作总结更多更好的经验教训,实现我国输电、配电电价计费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
2、电网企业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开展
深圳市作为国家第一批有关输电、配电电价计费管理改革的试点地区,构建独立输电、配电电价计费管理体系也是我国电力行业、电力市场实现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从其具体实施以来,我们明显可以感受到试点改革可完全释放国家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的决心。“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由市场形成、输配电价由政府定价”的改革目标也说明国家电力网将不再以通过赚钱电价价差来谋取经济收益,将其完全还原为公共事业性质。从今以后,国家电力网的整体运营模式将由市场来主导,这项方案也将国家电力网体制改革工作作为主要的战略方向。下一步工作,将在深圳市实施输电、配电电价计费管理改革工作的基础上,由国家来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更进一步改进我国输电、配电电价计费管理改革方案,从而为全面推进输电、配电电价计费管理改革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3、加强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
以直接要求电力企业转变成本费用核算形式为按照经济活动如生产成本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等的形式集合成本,深入细分以电压等级来集合成本。它包含两层意思,即利用监管与改进成本核算方法,将电力企业的现有成本管理模式逐步由“经营式”替代“行政式”,直面熟悉电力企业的成本组成,了解电力企业的实际资产,摸清电力企业真正的投资盈利点和亏损点,保证电力企业的成本透明化和公开化,从而为我国电力企业市场化改革工作做好铺垫,并就如何细分电网资产、拆分企业、设定运营模式等提供直接依据。与此同时,为有效实现成本管控,监管部门还需制定相应的激励约束办法,尤其对实际成本低于核准成本的,可以奖励50%作为激励政策,在下一个监管周期内核价工作当中给予适当考虑;而实际成本高于核准成本的则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惩处。
4、加强深化对电网企业的收入监管
强化电力企业收入监管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有效限制电力企业的收益范围,把控整个电力企业的总体经济收益。它的基本要求是电力企业收入需重点对企业投资形成或可获取达到投资收益有效资产进行关注。同时,重点监控电力企业投资效率与收益率应该得到一定保障。因此,本次深圳市推行输电、配电电价计费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意义十分显著,它的初衷在于熟悉电力企业的成本构成,和为下一步改革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 2015年11月 30日发布 6 个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从输配电价、交易机构、发用电计划、售电侧等重点领域进行部署,标志着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对电网企业的影响分析有以下几点:
1、电力系统的改革计划和地方试点工作的推进,结合电力系统改革试点方案,将电力传输与分配。独立核算系统的输电和配电价格,短期不由输电和配电价格下降造成。激励与约束机制,节约成本50%归网格。这种激励机制的表面是激励,但在现实中被限制。节约成本的电力网是读紧箍咒。长期以来,政府会加强输电和配电价格的透明度,提高输电和配电价格的调节能力,从而逐步形成合理的输电和配电价格。
2、供电局组织机构的试点方案无直接影响。但未来它将分别放置的主题,目前尚不清楚。可能会涉及到法国电力公司EDF,每建立一个单独的公司,都属于集团下属企业。这样的资产,将为下一步的电力改革做好准备。
3、试点方案的配套改革开放将进入市场销售的主要市场,形成新的电力公司。
4、由于新的输电和配电价格是成本加利润的模式。在电力传输和配电系统中,电网企业有积极的投资趋势。因此,这是过度投资的风险。网格投资在未来将受到政府更严格的监管,电网企业对投资的自主性将减弱。但短期政府监管能力较弱,因此有一个过渡时期。
5、新的输电和配电的计算方法将要求形成一个新的成本核算机制,供电局需要完善的会计制度。
6、现行的方案只是电价改革方案,为下一步的电力体制改革仍然是国资委的具体方案。失去发行价后,经审批的职工薪酬总额核定的方式还未对国资委和网络公司进行进一步的计划。但从项目“关住重,释放两电价改革看,对电网企业的成本进行更严格的控制,可以确定的是未来的改革方向。
电力改革的核心任务和目标: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形成保障电网安全运行、满足电力市场需要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还原电力商品属性,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明确政府性基金和交叉补贴,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健全对电网企业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促进电网企业改进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1] 杨素.日本新一轮电改的启示[N].国家电网报,2014.
[2] 郭余晴.电力改革的核心任务和目标[J].广西电业,2014 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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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 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