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货币错配看银行外汇风险敞口逆周期调控

2016-12-29 02:00
金融经济 2016年14期
关键词:外汇

许 轩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 济南 250001)



从货币错配看银行外汇风险敞口逆周期调控

许轩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济南250001)

摘要:随着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不断深化,人民币市场化程度不断提升,双向波动已经成为人民币走势的新常态。由此,银行开展外汇业务面临的货币错配风险也不断加大。目前,各国广泛使用了金融机构外汇敞口监管工具,我国银监部门也在2006年发布了相关管理规定。但实践中,银行对这一风险关注仍不足,也有个别银行因汇率波动遭受了较大损失。本文认为,应在现有监管指标基础上,从逆周期管理和差别化管理两个方面,完善银行外汇敞口风险防范和应对机制。

关键词:货币错配;外汇;风险敞口;周期调控

货币错配风险是每个开放经济体都要面临和应对的风险,货币错配不利于市场主体稳健经营,大范围货币错配也易引发跨境资金波动和经济金融动荡。随着我国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推进和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加剧,我国市场主体面临的货币错配风险也在不断加剧,落实宏观审慎监管理念要求监管部门密切关注和防范货币错配风险。目前,监管部门对货币错配风险监测和关注仍较少,也没有相关逆周期管理调控措施。银行是跨境资金流动的枢纽和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的关键环节,本文从银行外汇风险敞口管理出发,对防范银行币种错配风险的逆周期调控手段进行了思考。

一、银行外汇风险敞口的涵义

暴露在汇率变动风险中的银行外汇资产和负债不匹配部分,即一般意义上的银行外汇风险敞口,代表了银行货币错配的程度。从银行资产负债表看,外汇资产和负债代表外汇资金的来源和运用,外汇负债代表资金来源,外汇资产代表资金去向。银行从事外汇存贷款、代客结售汇、银行间市场结售汇及自营外汇业务等,最终均会表现为银行外汇资产或负债的变化。如,银行代客结售汇业务,会通过外汇存款、同业存放、其他资产或负债等科目反映到银行外汇资产负债表上,银行增持了头寸,表现为外汇负债增加;银行减持了头寸,表现为外汇资产增加。伴随银行各类外汇业务开展,银行外汇资产负债各项目不断发生变化。外汇资产大于或小于外汇负债的部分,即银行外汇风险敞口。

二、银行外汇风险敞口的管理现状和完善思路

(一)管理现状。为防范货币错配风险累积,各国广泛使用了金融机构外汇敞口监管工具。如,法国规定,当金融机构净外汇头寸和净黄金头寸之和占全部自有资金的比率超过2%时,金融机构须按照二者头寸之和乘8%计算并提供自有资金支持。韩国规定,银行全部净敞口头寸不得超过该银行上月的全部股本资本的50%。目前,我国银监部门对银行外汇风险敞口也有监管规定,根据银监会2006年发布的《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规定,银行外汇风险敞口比例,即外汇敞口头寸与资本净额之比,不应高于20%。但据对多家地方法人银行的调查显示,由于外汇业务量较小,地方法人银行普遍对外汇风险敞口重视研究不足。

此外,外汇局还从交易环节对外汇头寸实施一定管理,主要是对结售汇综合头寸的限额管理1,外汇局对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实行法人统一核定、正负区间限额管理、按周考核和监管。结售汇综合头寸是银行在办理结售汇业务和在外汇市场上外汇买卖时形成的存量头寸。对结售汇综合头寸的管理能够影响银行持有外汇头寸的规模和数量,也是对外汇风险敞口的一种管理,也可视为外汇风险敞口管理的一部分。

(二)完善思路。目前,我国银监部门只是将外汇风险敞口作为银行整体经营风险的参考指标之一,缺少进一步的监管和逆周期调控措施。而地方法人银行由于业务量较小,对此关注不足,对人民币双向波动走势下货币错配风险认识不充分,甚至个别行未及时向银监部门报送敞口情况。随着汇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已成新常态,银行规避汇率风险的难度增加,银行外汇风险占总体经营风险的比重越来越大,银行业外汇风险的集聚对跨境资金流动的影响也逐渐加大。维护国际收支平衡,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是法律赋予外汇管理部门的职责。为此,从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出发,有必要加强外汇管理部门对银行外汇风险敞口的管理。基于宏观审慎管理理念,未来对银行外汇风险敞口的管理应重点体现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体现逆周期调控。银行持有外汇敞口头寸具有顺周期性,但当前对银行外汇风险敞口的管理,无论在跨境流动剧烈波动或平稳时期,均按照同样的比例进行限制,无法根据形势变动实施逆周期调控,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银行外汇敞口风险。如,在跨境资金大幅流入阶段,本币存在升值预期,银行倾向于扩大外币空头头寸,但当形势发生逆转时,银行平补较大的外币头寸将付出更多的成本;相反,在资金大幅流出阶段,本币存在贬值预期,银行倾向于扩大外币多头头寸,但当形势发生逆转时,银行保留更多的外币头寸将面临更大的亏损。未来的银行外汇风险敞口管理,应能够根据调控需要灵活调整限制的宽严程度,以应对顺周期的风险集聚。

二是体现差别化调控。不同类型银行资金渠道不同,业务规模不等,业务类型不一,对跨境资金流动的影响也不同。目前对全部银行规定相同的敞口比例上限,无法体现出差异化管理思路。如,地方法人银行大多未获得衍生产品业务资格,业务类型单一,风险可控性强,20%的上限要求不具有实际监管意义。据对多家地方法人银行的调查,银行外汇敞口头寸比例平均不足1%,远远低于20%的上限要求。全国性商业银行,业务品种较全,业务规模较大,容易产生较大的风险敞口,20%的上限要求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银行业务的发展。为此,应在总体风险可控基础上,对不同类型银行设计差异化的上限要求。

三、银行外汇风险敞口调控工具设计和机制

参照国际上对外汇风险敞口的管理经验,延续对外汇风险敞口的比例管理方式,设定外汇风险敞口比例指标,为实现逆周期调控目的,增加宏观审慎调节系数。

可规定,外汇风险敞口比例≤风险阈值*宏观审慎调节系数。

其中,外汇风险敞口比例=外汇风险敞口/资本净额。

(一)外汇风险敞口的度量。目前,国际上对外汇风险敞口的计量有三种方式:一是净汇总敞口(NAP,net aggregate position),各种货币多头头寸与空头头寸相互抵消后的绝对值;二是总汇总敞口(GAP,gross aggregate position),多头头寸与空头头寸相加;三是汇总短敞口(SHP,shorthand position),净多头头寸与净空头头寸中的较大者。当外汇敞口组合中的货币高度相关时, 多头头寸外币敞口与空头头寸外币敞口之间的外汇风险可以相互抵消, 在这种情况下适宜采用NAP法;当外汇敞口组合中的货币变动完全不相关时,多头头寸外币敞口与空头头寸外币敞口之间的外汇风险不能相互抵消,适宜采用GAP法。SHP法是上述两种方法的折衷,适用于货币之间有一定的相关性但不是完全相关的情形。巴塞尔委员会建议采用SHP法。本文参照巴塞尔协议和目前国内对外汇风险敞口的计量方法,采用汇总短敞口法。

由于目前国内外汇风险敞口高级计量方法尚未普及,在操作中具有一定难度,本文采用简单处理方法,结合银行外汇资产负债和业务性质,设计计算公式为:外汇风险敞口=(即期资产-即期负债)+(远期买入-远期卖出)+期权头寸。其中,即期资产和负债是指资产负债表中除结构性资产负债和未到交割日现货的即期所有外汇资产和负债。即期资产减去即期负债,形成即期项目的净敞口头寸。远期买入和远期卖出,主要涉及外汇远期交易的项目,包括买入、卖出各种货币的远期外汇合约,以及未到交割日的现货合约。期权头寸是货币期权合约形成的头寸。

(二)风险阈值设定。按照工具设计思路,我们规定外汇风险敞口与资本净额的比例不能超过阈值。阈值设定应根据国内外汇市场发展情况和金融机构经营特点进行差异化设定。一是根据对地方法人银行的调查,地方法人银行由于不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资格,外汇风险敞口主要体现在即期资产负债的错配,外汇风险敞口很小,故对其风险阈值可设定为10%-15%之间。二是对于全国性商业银行,由于业务品种较全,规模较大,风险敞口一般会较高,故对其风险阈值可设定为15%-30%之间。三是外资银行分支机构在国内占有市场份额较小,对跨境资金流动和国内经济冲击有限,可将风险预期值适当提高,如,设定在150%-200%之间。未来,可根据各类银行外汇业务发展状况进行适度调整。

(三)调控机制。为体现政策工具的宏观审慎逆周期调节作用,增加管理弹性,我们设定宏观审慎调节系数,通过调节系数扩大或缩小风险阈值,实现对银行风险敞口的调节。当跨境资金流动较为平稳时,汇率波动平稳,金融机构敞口风险较小,此时将宏观审慎调节系数设定为1。当跨境资金出现大规模流入或流出,汇率面临较大的升值或贬值压力时,金融机构倾向于保持较大的空头或多头头寸,外汇风险敞口会增加。为防止汇率形势突然逆转,导致金融机构敞口风险增加,进而通过银行资产负债恶化对国内经济造成不良影响,可通过缩小宏观审慎调节系数,将金融机构外汇风险敞口控制在较小的区间内,防止金融机构由于汇率波动造成较大损失。

四、政策建议

(一)完善外汇风险敞口度量和监测手段。及时准确的度量外汇风险敞口,才能有效控制汇率风险发生和传染。从国际监管发展趋势看,发达国家普遍运用高级计量模型测算风险敞口,且融合到了交易限额控制和日常管理上。未来应借鉴国际经验,在大型银行首先引入试点基础上,逐渐完善监管措施,改善外汇风险敞口计量、监测和控制手段。

(二)加强外汇衍生产品头寸的监管。远期、期权等外汇衍生业务是银行外汇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银行外汇风险敞口的重要来源。从国际上看,部分国家将外汇衍生业务纳入单独敞口头寸监管。目前国内衍生品市场尚不发达,衍生品政策传导引发的风险尚不明显。但随着我国资本项目可兑换加快,未来应关注银行外汇衍生产品发展,加强外汇衍生头寸监管。

(三)协调结售汇头寸和外汇风险敞口管理。结售汇头寸管理体现的是对银行外汇风险的结构性控制,是外汇风险敞口管理的一部分。在加强对银行外汇风险敞口管理的同时,为保留外汇管理对银行外汇交易行为的影响力,应继续保留结售汇头寸的管理。同时,根据管理侧重点不同,做好外汇风险敞口管理和结售汇头寸管理的协调。

参考文献:

[1]张家绪.外债本外币管理的差异性、负面影响及其应对[J].国际金融,2016,(3).

[2]刘旭强.跨境资金流动大幅波动背景下强化境内非居民账户监管机制研究[J].国际金融,2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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