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友锋++雪元++宏祥
2016年10月8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罕见的“卖孙案”。买家与卖家及其他参与人同台受审。这起案件也是我国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之后,收买妇女儿童而获刑的又一实例。
未成年“儿媳”产后大出血死亡,留下一名男婴。孩子长成4个月大时,爷爷奶奶为甩掉包袱,背弃人伦亲手将生病的孙子出卖他人。更让人震惊的是,同案犯竟达9人。
患难“夫妻”恩爱深
现年63岁的徐大强,是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某村的农民。徐大强40多岁时,妻子生病去世。他为此背了一身债,独自拉扯着一双年幼的儿女,苦苦熬了10年光景。2002年12月中旬的一天,经人牵线,他与四川妇女王小英相识,第二天,两人就滚到了一个被窝。徐大强本以为从此可以安生过日子。哪晓得,王小英因在重庆拐卖妇女而负案在逃,流落到徐州后无家可归才在这里落脚。法网恢恢,两人同居了半年不到,王小英被抓捕归案。2003年11月,她被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一夜夫妻百夜恩。王小英坐牢期间,徐大强对她念念不忘。一家子省吃俭用,也要抠点钱按时探监,王小英深受感动。2007年下半年她提前出狱时,毫不犹豫跟着前来接她的徐大强返回铜山。一路上,王小英指天发誓说:“下半生跟定大哥了。”
王小英果然没有食言。回到铜山后,虽然没有与徐大强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但天天与徐大强“夫唱妇随”,一口一个“老公”叫着。徐大强承包了20多亩地,田间支起了大棚,反季节种些蔬菜,还饲养了家禽,两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给原本十分贫穷的家带来了生机。徐大强十分感激王小英帮衬着拉扯一双儿女。2012年,两人领了证正式成为夫妻。
王小英跟着大她近10岁的徐大强辛苦了好几年,年龄越来越大,却并没有多少获得感,心态渐渐失衡。为着儿女结婚上学等琐事,两人矛盾丛生。2013年,他们还签订了一次分家协议,之后,经人劝说,并没有实质上分开。“看来还是得靠自己”,王小英的心不安分起来。2014年3月,她称自己丧夫多年,在四川老乡的配合下,假意欲与江苏丰县的一个六旬老光棍结婚,以要彩礼为由诈骗对方2万多元。案发后,王小英跑回铜山,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求徐大强帮帮她。“狗改不了吃屎的”,徐大强一边骂着一边找地方把老婆藏了起来。结果王小英还是落了网。2014年11月24日,她被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徐大强也犯了窝藏罪,因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被免予刑事处罚。
反目引爆“卖孙案”
徐大强虽然没有获刑,但痛定思痛,想着这次妻子竟是以丧夫的名义去行骗,觉得很晦气,下决心与王小英分开。5个月刑期很快满了,王小英走出看守所大门没有见到老公,只好一个人赶回家中,见老公对她不理不睬,不禁火冒三丈,她质问:“为什么不去接我?”徐大强嗓门比她更大,宣布即刻与她了断。“你要离婚,哪有这么便宜的事?这么多年我就白辛苦了,家产也有我的份,我们分家。”之后,王小英找到村主任,要求村里主持公道,因为对怎么解决住房问题一直谈不拢,最终没有达成协议。之后,两人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三天两头打架,吃亏的常常是徐大强,他对妻子的怨恨越积越深。
2015年8月中旬,徐大强到铜山区法院起诉与王小英离婚,在法院入口处,他猛然看见一则拐卖妇女儿童刑事案件的开庭公告,勾起了他对一件往事的记忆。心想,不如把王小英告到牢里,既出了这一年多来的恶气,恐怕连家产都不用分了。于是,徐大强来到铜山区公安分局举报王小英出卖自己亲孙子的犯罪事实。
9月2日,铜山公安分局正式立案,警方发现涉及王小英“卖孙案”的不仅有徐大强本人,还有徐大强的女儿徐小萍,以及5名中间人和买孩子的一对夫妻,犯罪嫌疑人竟有9人。
随着侦查的深入,警方还原了这起罕见的“卖孙案”的过往。
2013年的春节,徐大强年仅21岁儿子徐小明,从他学手艺的广州带回来17岁的小茜。小茜长得很瘦弱,却微微凸起着肚子。徐大强忙问儿子是怎么回事。徐小明如实相告,是他的女朋友,已经怀孕5个月。想着自己快要抱孙子了,徐大强转怒为喜,让两人在家中安顿下来。
不久,因婆婆王小英总是对“儿媳”横挑鼻子竖挑眼,徐小明便带着小茜住到外面,与家里失联了4个多月。直到7月份,儿子打来电话称女友难产大出血,需要5000块救命钱,当老两口赶到医院时,儿媳已因难产去世,留下一个男婴。
徐小明才21岁,根本不会照顾孩子。徐大强和王小英就帮着照应孙子。孩子出生后,总是感冒发烧,被诊断为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缺钾,这本是新生儿很常见的症状,王小英觉得是很严重的病,她劝丈夫:这个病孩子怕要花家里不少钱,是个累赘。徐大强心里却有另一番盘算,儿子年纪这么小,就带着个孩子,将来恐怕要走自己的老路,再难讨要老婆。便渐渐嫌弃了孙子。恰好在孙子3个月大时,儿子徐小明离家外出打工。于是,他们合谋了一个罪恶的计划。
徐大强家邻村的周虎,常年给庄户人家做帮工,方圆百里内的人头比较熟悉。2015年9月,王小英把周虎叫来,说老徐不想要这个孙子了,请他帮忙物色买家,到时自然少不了他的好处。周虎见有利可图,迅速托人找到了当地的“能人”方兰兰。经多番打听,方兰兰联系上住沛县的张军。张军称他认识王华,他的哥哥王建家一直有领养孩子的想法。经过这4个人的辗转联系,王建、吴云夫妇同意花钱“领养孩子”。从8万元讨价还价,最终以6万元成交。
2013年9月底的一天早上,王小英抱着孩子正准备出门,孩子的姑姑徐小萍带来衣物想最后看看侄儿。于是,王小英开着电动三轮车,徐小萍抱着孩子,沿途捎上了周虎、方兰兰、张军,到了中午在沛县县城的一家饭店与王华及买家王建夫妇接上了头。当场人款两清,由徐小萍用假名签字立据,表明孩子家长今后永不往来。
在拿到6万元后,几名中间人即刻分了1万元的“中介费”。作为孩子的奶奶,王小英也拿走了2000元“中介费”。徐小萍把卖孩子所得的5万元带回家交给了徐大强。
令人意外的是,一个月后,徐小明回家看望儿子时,问父亲徐大强孩子哪里去了,徐大强告诉他“送人”了。徐小明竟然表示无所谓。
九案犯各领其罪
2016年8月11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卖孙案”。
王小英与徐大强在法庭上公开互撕。她辩解称,是徐大强想卖掉孙子,当时她以为是把孙子送人,才到了现场。回到家后得知对方给了五万元。现在,他为了离婚和独霸家产,故意与徐小萍等人串通,陷害她是主谋。王小英的辩护律师则提出,徐大强在举报王小英后与几个中间人有私下接触,不排除有串供的可能。
法庭上,买孩子的王建夫妇后悔不迭。他们一直想要个男孩传宗接代,两年前,在福利院看上了一个孩子,向民政部门提出过收养申请,因家里已经有了两个女儿,不符合收养条件而被拒绝。为了买这个男孩,花光了家里全部积蓄。孩子进了家门后,一直生病,两年时间花在孩子身上有五万多元。他们从来没有虐待过孩子,也没有妨碍解救。他们表示,因一时糊涂,触犯了法律,请求宽大处理。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小英、徐大强、周虎等七被告人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儿童,其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王建、吴云明知是被拐卖的儿童而予以收买,其行为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被告人周虎、方兰兰、张军、徐小萍、王华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
2016年10月8日,铜山区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王小英、徐大强有期徒刑5年6个月和6年。周虎等4名中间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到2年6个月。王建夫妇犯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被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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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后说法
案件承办法官魏影认为,近年来,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频发,社会危害严重,民愤极大。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我国对于“人贩子”的处罚一般都是从重处理。
“而对于收买被拐卖儿童的行为,原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不阻碍其返回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责任。”魏影介绍说,一般来说,很多收买被拐卖儿童的人,多是出于延续香火等目的,在现实中虐待儿童或者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很少,因此收买儿童的行为经常被免于刑责。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对收买被拐儿童者的处罚偏弱。很多人认为,买方市场的存在与兴盛,是拐卖儿童犯罪层出不穷的原因,单单处罚拐卖儿童者是不够的,必须加强对买方市场的打击力度。
2015年11月,《刑法修正案(九)》对收买被拐卖儿童行为的处罚作出重大修改,即将现行刑法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修改为“可以从轻处罚”,这意味着拐卖儿童、收买被拐卖儿童行为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魏影分析,具体到本案,王建夫妇收买孩子后百般疼爱,其妻子吴云甚至放弃了工作,专门在家照顾孩子。鉴于其犯罪情节比较轻,因此,应当处以较轻的刑罚,以体现刑法的罪刑相适应原则。同时,他建议,国家在加大打击拐卖、收养儿童行为的同时,亦要尽力从根本上铲除此类犯罪的生存土壤,比如各部门团结协作斩断拐卖儿童犯罪的利益链,并在此基础上完善被拐儿童的解救安置机制;降低治疗不孕不育的费用,严查医院乱收费;DNA信息登入到户籍及身份证信息内;特别是鼓励想要孩子的家庭通过正规途径到福利院收养,放宽收养条件,简化领养手续,提高领养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