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灭亡后,皇室藏了多少钱
近日,一位大叔声称自己是“乾隆皇帝”,“手握大清皇家大量资产”。而类似新闻近年来并不少见,各种“公主”、“格格”均称掌握巨额“皇族遗产”。据悉,清朝灭亡后,爱新觉罗皇室私产确实十分丰厚,但历经多次变革后已所剩无几。
1912年2月9日,经南京临时政府、袁世凯及清廷皇室三方磋商,达成一份《清室优待条件》。其中规定:清帝退位后,1.皇帝尊号不废,中华民国待之以外国君主之礼;2.岁用400万两(元),由中华民国拨付;3.暂居紫禁城,日后移居颐和园;4.宗庙陵寝奉祀不绝,由中华民国设卫兵保护;5.德宗(光绪)陵寝工程及奉安典礼照旧,费用由中华民国承担;6.宫内人员可继续留用,惟以后不可再招阉人;7.皇帝辞位之后,“其原有之私产由中华民国特别保护”;8.皇宫禁卫军归入中华民国陆军部编制,员额俸饷如旧。
这当中的第七条,虽然没有明确“皇室私产”的范围和内容,但据当时清室的理解,是宫内所有的物品,包括文物、银两及绸缎桌椅等日用品,应按照优待条件全部归为“皇室私产”。民国政府对此虽无明文确认,却也未曾表示异议。
略言之,1912年清帝退位之际,其主要私产包括:皇宫内藏物品(文物、银两、日用品)、热河行宫(今承德避暑山庄)内藏物品、盛京行宫(今沈阳故宫)内藏物品,颐和园以及数量不明的皇家庄田(内务府始终没有搞明白到底有多少皇家田庄,很多田庄被庄头私自卖掉,内务府也无可奈何)。
宫内藏品中,最具价值的乃是数量浩繁的文物。这些文物,大部分是自民间搜刮而来,尤以乾隆时代之搜刮最为有力。仅以法帖名画为例——康熙年间,宫廷所藏法帖名画,主要来自臣工的贡献;宫廷鉴赏能力有限,高士奇等人甚至敢做出保留真迹、以赝品进贡之事。
至乾隆时代,法帖名画渐渐聚集于可数的民间巨富之手,反给了乾隆搜尽民间法帖名画的便利。据美术史家、博物馆学家杨仁恺总结:乾隆往往可以只凭一道谕旨或少许代价,即可将海内收藏名家辛苦数代积累的藏品,收归宫中,“总之,客观条件对弘历有利,加上他对书画的占有欲特别强烈,于是清宫所积累的法书名画日盛一日,几乎民间流传的珍贵墨迹,大都归于内府收有了。……乾隆以后的书画积累明显下降,因为民间流传的名迹已先后集中于朝廷。……清内府的庋藏是历代法书名画的一次大集中,基本上把历来流传下来的名迹罗致到手,总数在万件以上。”
逃往天津期间,溥仪靠变卖文物维持日常开支。在天津七年,溥仪究竟卖掉了多少珍贵文物,已不得而知
如此,当不难想象皇宫藏品中文物之丰富及其文化价值之大。这些文物,理应属于全体国民而非爱新觉罗一姓。但在1912年,因国际形势险恶(主要是俄日欲趁机渔利),南北双方都希望清室能够尽快和平退位,以完成政权更替,故在商定《清室优待条件》时,无暇将皇宫藏品中的文物从皇室私产中剥离出来。
很快,民国政府就发现这是一个重大失误。1912年12月,熊希龄出任热河督统,发现热河行宫内各种古物倒卖严重,遂呈请袁世凯,请求整理避暑山庄中之古物,将其运至北京,以一定的价格从清室手中买断,交博物馆收藏。袁批准此议。自1913年11月至1914年3月,民国政府共从热河行宫、盛京行宫,各运输古物11万余件至北京。这些文物,被收藏在位于于紫禁城前朝的“古物陈列所”内。
但因为民国政府没有钱支付给清室,直到1916年9月,国务总理段祺瑞在给总统黎元洪的呈文中,仍不得不承认:“文华武英各殿所陈列之古物,均系清室私产,共七十余万件,估价约五百余万元。分列品类,登记册簿,本拟由政府备价收归国有,徒以财政支绌,迄未实行。”既然民国政府承认这些陈列品仍属于皇室私产,清室也毫不客气,“东海珠制成手串”、“钻石宝剑二具”等诸多文物,先后被清室内务府取走。取走尚算小事,最糟糕的是清室为了筹措日常运转经费,常常变卖所藏文物,而且多流入外人之手。
1917年张勋复辟,使《清室优待条件》遭到了舆论的广泛质疑。很多人认为,既然清室参与复辟违约在先,则原来的《清室优待条件》也当废除。如参与讨伐张勋的冯玉祥,即主张驱逐溥仪出宫。1922年6月,第一次直奉战争以奉系失败告终,对清室怀抱同情的总统徐世昌辞职。溥仪心存恐慌,开始筹划偷运宫中文物,以备不测。溥仪选择的偷运方式名曰“赏溥杰”。
当年清查文物时,每一卷轴、册页、古籍,均按照其价值做了标记。价值最高者画5个圈,最差者画1个圈。溥杰、溥佳偷运出宫者,即是从画5个圈的文物中所挑选。据“清室善后委员会”1925年依据“溥仪赏单”等资料核对统计,溥仪此番总共偷运出历代书画手卷一千多件,册页、挂轴两百多种,宋元版珍贵图书两百余本。
1924年11月,冯玉祥发动政变,曹锟辞去总统职务。以黄郛为首的摄政内阁召开国务会议,决定修改《清室优待条件》,要求溥仪立即搬出皇宫。
修改后的《清室优待条件》第五条规定:“清室私产归清室完全享有,民国政府当为特别保护,其一切公产应归民国政府所有。”首次认定宫内所藏存在着“公产”。
11月5日,溥仪被迫搬离紫禁城。宫内尚存的绝大部分关乎历史与文化的文物,被保留了下来。交由溥仪带走的主要是珠宝、银两、日用品等私产。
1925年2月,溥仪逃往天津,定居于日租界。此时其所能依赖的财物,主要是之前以“赏溥杰”的形式秘密偷运出来的故宫珍宝。其中有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的《曹娥碑》、《二谢帖》,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等。
天津期间,溥仪继续靠变卖文物维持日常开支。不过手笔已远不如在皇宫之日阔绰。溥仪手头文物数量远不如前,卖起来也不太顺利,曾被当地古玩行联手做局,统一口径压价,使其五个圈的珍品只卖了6万元的低价。直到遇上法国商人罗森泰,将一批文物卖了60万,才算度过了经济难关。此一时期,溥仪常询问下人购物有没有“打价”(即讨价还价)。
天津七年,溥仪究竟卖掉了多少珍贵文物,已不得而知。但大部分从故宫偷运出来的文物,似仍被保留了下来。至1935年,这些文物始秘密运往长春伪满皇宫。
1945年日军投降。溥仪从这70余箱书画中勉强带走了10余箱,自长春踏上逃亡列车;在通化大栗子沟,因伪满货币无用,曾用部分文物向当地百姓换取食物,搭乘飞机赴沈阳时,又因载重只选带了两皮箱书画和珍宝;抵达沈阳机场后,被苏军俘虏。
丢在长春的文物,遭留守伪满皇宫的卫兵哄抢,很多传世名作被撕抢成数段乃至粉碎。被苏联收缴的两皮箱珍宝,1949年后曾还给中国一部分,其中有《清明上河图》。
在苏联做囚徒期间,溥仪利用箱子的夹层、暖瓶、肥皂等,仍藏有小件宝物如珍珠、钻石等数百上千颗。期间为防被苏方发现,亦丢弃不少。1950年8月,溥仪被引渡回国,上缴了最后的“夹层宝物”486件。
以上,乃是大清灭亡后,爱新觉罗皇室的资产变化过程。这一过程如此清晰,自是绝无可能存在什么“后裔”、“格格”仍手握藏宝图,拥有巨额“皇族遗产”之事。
(《小康》2016年2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