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蓓蓓 / 中共肥东县委党校
解放思想 不断提高依法治县水平
张蓓蓓 / 中共肥东县委党校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方略,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撑点。在新形势下,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确保现代化建设事业沿着法治的轨道健康发展,必须全面解放思想,从建设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明的高度,对依法治县的现状和发展进行理性的分析和思考,并提出行之有效的对策措施。
依法治县;解放思想;法治
解放思想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动力。所谓解放思想,是一个同思想僵化、思想停滞和思想禁锢相对的认识论范畴,它是指人的思维活动处于解除禁锢与发达发展的自由自觉的创造状态,其思维的认识成果能够随着社会实践的推进过程而进行相应的创新发展,从而达到主观与客观相符合、认识与实践相统一的与时俱进的先进性境界。解放思想的核心是变革思维方式。解放思想的实质是实现思想观念的创新。解放思想的目标是推动实践决策的优化。
准确地说,未来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更是实现创新突破、争先进位的关键期。肥东作为区域大县、省会郊县,必须顺应发展的大势,抓好战略谋划,抓住发展新机遇、开创新局面。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解放思想也是推动肥东跨越赶超发展的一大法宝。就肥东的跨越赶超发展而言,不解放思想不行,从目前发展的要求来看,也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建设现代化合肥东部新城,是引领未来一段时期建设发展的新目标,而实现这个目标,是压力和潜力兼具的,必须在解放思想中追赶超越。全面考量,正视现实,制约肥东县发展的首要因素仍是观念问题,肥东的思想解放程度与发达地区还存在很大差距。思想上的差距是根本的差距,观念上的落后是致命的落后,解放思想最重要的是要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理念,这些落后的观念,是发展滞后的主要症结。
(一)解放思想,创新法治建设理念
正确的法治理念,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判和处理问题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创新法治建设理念,才能在提高认识中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在当今信息化、全球化的背景下和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肥东县要想赢得发展的后发优势,就必须筑牢“软环境就是硬实力,抓法治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努力争创科学发展的法治优势,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树立抓法治就是抓和谐的理念。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和主要特征中,法治具有统揽全局的作用。因为,实现民主必须推行法治,维护公平正义需要法治加以特别的维护,诚信友爱需要法治予以有效的保障,激发活力需要有良好的法治环境,安定有序是法治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离不开法律的有效调整。只有抓法治,才能依法化解各种利益矛盾、平衡各种利益关系,才能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有力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使人们心情舒畅、人际关系协调,进而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
(二)解放思想,创新依法行政方式
为提升依法行政效能,需积极创新依法行政方式,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由于目前人们的法治观念淡薄,特别是一些有害的观念或思想,严重阻碍着依法行政的实现。第一,人治观念。有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有些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有的是不重视,总认为依法行政不管用,按法定程序办事太麻烦。因此,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法行政还多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并没有真正落实到行动上。第二,治民不治官的观念。有些领导干部往往把自己摆在了超越法律之上的位置,总习惯地认为法律只管老百姓,忘记了自己同样需要接受法律的约束,从而无视法律的规定。第三,法律工具主义观念。将法律仅视为一种治人的工具, 而不具有法律的目标价值观念。甚至认为,当对自己有利时就拿来适用,对自己不利时就不执行。这些都严重阻碍了依法行政观念的根植和依法行政方略的推行。因此,在依法行政过程中解放思想,首先要大力培养和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实现观念更新。一是要树立 “依法行政” 理念。我们的执法机关和执法工作人员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要树立依法行使权力的法制意识, 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办事, 正确行使权力, 防止滥用权力, 把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办好。目前建立的县乡两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就是要坚持按照职权法定原则,明确行政权力,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政府职责,使权力在法制轨道上运行。肥东县要严格按照安徽省两单制度的版本对行政权力进行归类整理,消减掉多余的没有法律授权的行政权力,今后凡不在清单上的权力就不能行使。同时,还从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三个方面,认真梳理,形成与权力清单相匹配的“三位一体”责任体系,这样,法律将成为行政权力的边界划分的标尺,行政部门不能再推诿扯皮、不作为或者乱作为,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推动依法行政原则,推动“法治肥东”建设的有效实施,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二是要树立“人民公仆”的理念。我们讲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首先要按照法律化的制度正确处理好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因此,我们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以维护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原则, 以人民的评判为工作直接动力,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为根本标准,以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监督为根本措施,正确处理好整体与局部、全局与部门的利益。如果我们不能够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人民的权力就有可能转化为个人的权力,就会产生消极腐败现象。三是要树立 “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以求真务实作风推进各项工作,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大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对执法机关和执法工作人员来讲,就是要坚持在执法中体现服务的精神,切实把执法的过程看成是发展生产力、富民强县的过程,看成是向广大管理相对人宣传法律、法规的过程,既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又要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从而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有力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使人们心情舒畅、人际关系协调,进而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树立起政府的良好形象,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各方面的创造活力,为经济社会的跨越赶超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撑。
(三)解放思想,创新公正司法途径
为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需积极创新司法公正途径,深入推进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提升公正廉洁执法能力,维护司法权威。第一,完善司法公开途径,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坚持用公开体现司法的文明、权威、亲和、公信。建立和完善案件信息网上查询系统,依法公开执法办案程序、流程、裁判文书等。建立健全司法公开情况反馈机制,将司法公开履行情况纳入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引入人民陪审员参与部分重大敏感案件及职务犯罪减刑假释案件的开庭审理。除法律规定保密情况外,应把检察执法办案的依据、程序、流程和结果及时公之于众。完善司法规范化运行途径。规范审判行为,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公开量刑过程,坚持立案与审判、审判与监督、审判与执行“三分立”。第二,积极构建渠道畅通、依法治访、源头治理、机制保障、社会联动的涉诉信访工作运作体系。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必须将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构建通畅、有序、高效的基层信访工作体制,大力推行依法治访、阳光信访、逐级走访、访诉分离,主动运用法治方式处理信访矛盾纠纷,正确引导群众利用诉讼、仲裁、调解、行政复议等合法渠道解决问题,努力增强信访工作的规范性和公信力。同时要通过司法途径坚决打击非访、闹访、缠访情况,决不让有些人通过以上方式牟利。第三,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构建平台,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一站式综合服务。畅通渠道,通过政法干警进村(社区)、大走访、巡回法庭、流动警务、律师进社区等形式,重点围绕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环境保护、劳资纠纷、医患纠纷、城市管理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主动提供均等化、普惠性法律服务。健全机制,整合律师、公正、司法鉴定等法律资源,构建“共援”机制,建立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有效衔接制度,完善司法救助制度。
(四)解放思想,创新普法教育工作
为提升公民法律素质,需不断创新和发展普法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打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这张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等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与干部选拔、任用结合起来,把领导干部法律素质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管理和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积极拓展学法渠道,定期举办各类领导干部法制专题研讨班。努力推进方法创新,探索研究式、互动式学法方式,通过立法调研、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研讨等形式,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注重做到把法治文化建设与绿色经济强省建设相结合、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相结合、与“平安肥东”建设相结合。拓展法治文化与群众生产生活融合的深度和广度,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引导力。加大法治文化传播平台建设,积极培育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积极鼓励、支持、引导各类文化团体和个人参与法治文化创作,力争多推精品、多创品牌。
解放思想说是改革,不如说是一次革命。但不是革他人的命,而是革自己的命,让自己得到重生。因此更需要勇气。解放思想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和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作为政府部门和执法单位的领导干部在想问题,办事情的时候,必须始终做到解放思想,必须坚持依法行政,要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使政府的行政行为纳入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照“三严三实”,在肥东“十三五”跨越赶超的征程上迈出更加矫健的步伐!
张蓓蓓,1985年出生,女,研究生学历,研究方向法学,中共肥东县委党校,法学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