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杰
诈骗被害的基本原则中,有“被骗过一次的人,就会被骗第二次”的说法。
其理由,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个是,那个人“具有容易上当受骗的资质”。
比如因为性格过于和善而无法拒绝登门售卖的推销员,就会数次被骗。容易被骗,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由这个人的性格决定的。
第二个理由是“骗子的情报网”。骗子和奸商之间,会频繁买卖和交流顾客名单。一旦被写进这个名单,那些拿到名单的骗子就会陆续,登门造访,试图让你再次上当。
身边有这样的例子。装作志愿者的捐款、签名活动,先让你参加,然后将名单转卖给奸商。根据你参与活动的态度,骗子会加以判断,将性格过于和善的人作为诈骗的目标。
第三个理由是“忘掉了痛苦的记忆”的心理活动。
我们人类,还没有坚强到可以将痛苦的记忆一直保存下去。我们的心里,都具有一种将过去的痛苦记忆一点一点改变甚至是改换的机能。失恋、争执、升学考试等,回头去想的话,都会变成“美好的回忆”。这种心理活动在心理学上被称为“记忆的乐观作用”。
所以,过去被骗子欺骗的痛苦回忆,会渐渐地变淡薄,经过一段时间后,人们又会被同样的伎俩欺骗。
骗子心里是有底的。门铃响起,门被打开的瞬间,就已经迎来最关键时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