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吃旺旺,运气会旺哦”,这是旺旺系列产品常见的广告词。南宁市民谢先生因为吃了旺旺雪饼运气却没变旺,一怒之下向执法部门写信举报,称旺旺宣传已构成欺诈,并要求旺旺作出赔偿。
当事人谢先生“吃旺旺雪饼运气没有变旺”,认为其宣传行为是虚假的、迷信的、没有科学依据的。根据新广告法规定,广告引用时,不能断章取义、虚构事实、故意隐瞒,标明引证内容的出处,可以查询验证。正是有了这个依据,谢先生才得以有底气对知名食品企业旺旺进行举报。
去年,杭州一家营业20多年且名声在外的炒货店,因为招牌上有“杭州最优”“最好”等字样,违反了新广告法的规定,结果被罚款20万元。如今发生的这件事情虽与杭州的事件不大相同,但涉及的问题则有些相似:都与虚假广告有关。(资料来源:凤凰网、新浪网)
微言大义:在消费社会,广告的功能不断凸显。一个好的广告,能够给商家带来巨大的利润与声誉。深谙社会心理的“吃旺旺运气旺”,套路化痕迹很明显;只不过,缺乏真诚、真实这一根本,夸大其词、无中生有的图景再美好,早晚会遭遇消费者的质疑批评。
适用话题:遵守法律;拒绝虚假;小事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