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表哥喜得贵子,我陪他一起去派出所办理新生儿入户。出发前表哥特地登录公安局网站搜索查阅了办理新生儿入户所需的材料、证件,备齐手续后我们便赶往派出所。
一路上兴奋的表哥不住赞叹当下网络社会的便利,说过去信息不透明,加上很多机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办个事要跑好几趟,现在有了网络,资料可以提前准备,方便了不少。不过表哥的兴奋并未持续太久,到了派出所,表哥预期中的顺利办理场面并未出现,民警扫了一眼表哥准备的资料,便说资料不全办不了,还需要另行提供房产证。这让本以为不会再跑冤枉路的表哥和我都十分意外,再说根据公安局网站的公示,办理新生儿入户并不需要房产证呀?不过民警对我们的疑问却是见怪不怪,解释说最近二手房交易量巨大,很多人房子卖了之后,仍然把家里新生儿的户口办理到已经出售给别人的房子上,最近便有好几个“倒霉”的买家为此找到派出所理论,脾气大的还跑到局里去闹。为了杜绝这类现象,派出所便要求所有来办理新生儿入户的家长都要另行提供房产证。民警还进一步解释说,只要不存在已经把房子出售给别人的情形,提供一份房产证有什么为难的吗?
民警的解释倒也合情合理,不过转念一想,却让人觉得十分别扭:办理新生儿入户所需要的资料早已向社会公示,只要我提供的资料齐全,派出所就应该照章办理。即使在生活中出现了民警所说“有人来闹”的情形,也应该依法去解决,怎么能够因为怕“有人来闹”,便随意提高办理门槛,增加社会成本,并把这种社会成本转嫁给无辜的人身上呢?如此一来,行政机关应有的担当又如何体现?现在中央都提倡“不让老实人吃苦”,可为何生活中却又屡屡出现个别人不守规矩全体人陪着吃药的情形?
对于我和表哥的吐槽,民警却不以为然。民警说什么担当不担当的,口号谁不会喊,可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却是只要有人来闹,领导才不管什么原因呢,一顿训斥是少不了的,毕竟在很多领导眼里,摆平才是水平。认真的领导事后还要追问针对此类现象有什么整改措施,如果没有,会给领导留下什么印象,你懂的。就以新生儿入户要求提供房产证为例,这也是我们根据领导要求,想了好久才想到的整改措施,为此还得到了上级表扬呢。至于这些整改措施是否增加了其他人的负担,谁去关心呢?反正这些人又不去闹。
听了民警的话,我和表哥面面相觑:我们是回家拿房产证呢,还是去闹呢?
郑州 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