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在校门口停车不能拿孩子开刀

2016-12-23 05:52
湖南教育 2016年36期
关键词:行路教育权校门口

整治在校门口停车不能拿孩子开刀

子瑜

最近,杭州一位家长爆料:他孩子在城西一所小学就读,学校在大门(面向西行路)南面的机动车道上画了一条横穿西行路的黄线,黄线内禁止学生家长停车,违反规定将扣除班级集体分,并影响学生三好学生等考核评定。(钱江晚报)

应当说,在越来越多的私家车接送学生上下学,校门口安全、特别是小学校门口安全越来越令人担忧的当下,学校采取一定的措施解决校门口的安全隐患,无疑是值得肯定的。但良好的意愿还得配上恰当的方法才能起到效果,否则就有悖于教育特有的美好属性。

首先,违反规定停车的是学生家长,学校无权处理家长,但不等于说可以将责任转嫁给学生。其次,学生家长违规停车,学校以所谓的“扣除班分、影响三好评定”要挟或钳制学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甚至不符合基本的教育伦理,属于典型的教育权异化和滥用。再次,评选三好学生等无外乎将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作为考核因素,没见过将家长表现也纳入考核因素的。

这所学校的做法对震慑在校门口违禁停车的家长或许会有一点作用,却是滥用教育权的表现不值得提倡。

正确的做法是,一是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实施正面宣传,使家长充分认识到在校门口违禁停车会对学生安全造成隐患;二是提倡学校设置护学岗,学校领导、教师在学生上下学期间分批到校门口迎送学生、疏导交通。此外,如果条件允许,学校还可与交通部门或辖区派出所联系,让执法部门依法行使职责,敦促乱停乱放者离开。

无论怎样,整治并解决家长在校门口乱停乱放的问题都不能通过整治学生迫使家长就范。这是教育者应当坚持的教育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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