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桑榆
编辑推荐:截稿那天,清晨六点我突然醒来,随即在QQ上对着桑榆咆哮:“说好的交稿呢!”消息石沉大海,我又沉沉睡去。一直到八点,她才出现,回复我说,因为不满意,所以直接砍掉了已经写好的五千字,交出来的新稿,是她熬了一个通宵写出来的,也就是我们看到的这个故事。真的希望你们,喜欢这个故事呀。
三个人的世界,太挤,总得有个勇敢的人做抉择。反正过不了多久……都会忘记。
1
2009年夏,葱茏的桉树前,明亮飞溅。
我白着一张脸,问斑驳光影里的少年:“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对不对?”
孟安然抬手给了我一巴掌,拍在脑门上:“林簌簌,你又忘带钥匙了,对不对?!”
眼底的哀怨鸣金收兵,我抹了抹刘海,在后面踩着他的影子走。刚到门口,蔡米婀娜的身姿飞奔而来,手里扬着一片红,喊道:“厦门大学!”
虽然同样的录取通知书,清晨已抵达我和孟安然家的邮箱,可他却很给蔡米面子,恨不得原地跳起:“厉害!”
每个陈词滥调的故事开头,大多都是A喜欢B,B暗恋C,C……我的故事也不例外。
我和孟安然打小住一个院儿,我记性不好,老是忘带钥匙,所以每次都得等他一起回家。连双方大人都开玩笑,要将我和孟安然凑对,说以后他负责挣钱养家,我负责丢七掉八,“逢年过节团圆的时候还不用分家”。
堪称完美的生活……直到巷口搬来了蔡家。
迄今为止,我都觉得孟安然喜欢蔡米,是因为她发育早,胸部大,他不承认。
“明明是因为她腿长。”
好吧,在这点上,我承认,我输了。我的身高自打过了十六岁,再没见长。难为孟安然每次先走进院门,我妈都要惊悚地问一声:“我家簌簌呢?!”紧接着,就见我面色沉沉地从他背后钻出来。
这直接导致,即便进了大学,在孟安然心里,我的身高都是硬伤。如果有人喜欢我,那眼光简直非比寻常。
“我虽然没你家蔡米漂亮,可我好歹生了一张娃娃脸啊!”
文学系大楼下,我发出如斯狂言。
因为就在前一秒,孟安然抑郁地对我讲,他感觉蔡米的少女情怀有蠢蠢欲动的迹象。
我说:“你紧张什么?反正你追了那么多年,也没追到,相信以后也追不到的。她喜欢谁不喜欢谁,和你没有半毛钱关系。”
孟安然这个贱人,拍了我的肩长叹:“唉,看来,以后真的只能和你将就了。”
为什么和蔡米就是喜结良缘,和我就是将就?为了该死的尊严,气急下,我脱口而出:“少自视甚高了,孟安然,我也是有行情的。程逍,你知道吧?他向我告白了。”
说个谎不会死,我这种小角色,对方根本不会注意到。却没想,引来孟安然一副将死的表情。
“是经济系那个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长期占领校园风云榜,却始终没人能终结他浪子生涯的程逍?”
我下巴高昂:“是拥有一家五星连锁酒店、两家连锁超市、三家炼油厂、四家半导体……”
被孟安然扶额打断:“打住,别念偶像剧台词,我头晕。反正,就是那个程逍,对吧?”
见我不否认,男孩眉心微蹙,叮嘱我:“林簌簌,不管真假,别和他走太近。”
我两眼放光,忙问:“为什么?你吃醋了?!”
“倒没有。只怕你来的时候是黄花大闺女,回头就成了凉了的黄花菜,我没法向你妈交代。”
有那么几秒,我差些脱口而出:你要是真想向我妈交代,就别喜欢蔡米了,喜欢我,好吗?可本着一个少女应有的矜持,我忍住了,只道:“你懂什么?这叫挑战。没终结过浪子的人生,和你一样灰败。”
语毕,我忽感芒刺在背。
2
那段时间,我莫名地心虚,生怕有人从树林里杀出,跳着脚问:“为什么诋毁我的审美?”好在,相安无事了一段日子,学生会还接受了我的申请。
第一次团体活动是在敬老院,我身为新人,只能跟在屁股后边提礼品。回程时,我见门口有个垂垂老矣的背影,站在原地不知所措。工作人员赶来,想请他回去,他却像个固执的孩童,抬头看将暮的天色。
我走近,听清他的喃喃自语,说要找儿子。女护工焦头烂额:“周老,您又忘了,您没结过婚,没儿子啊。”他恍若未闻,继续重复着什么,拼凑起来,像串电话号码。
为了安抚他,我假装拿出手机打过去,没料电话通了,响一声便有人接。
“额,喂?请问是周XX先生的家人吗?”
那头一顿,应道:“是。”
“事情是这样的,他现在XX敬老院门口等着见您,方便的话,可以来一趟吗?”
“好。”
兴许是姥姥患痴呆多年的缘故,我对这类病人的关注度比普通人多些。和同行的师姐告别后,我坚持留在原地陪老人等。约莫半小时,一个青年男孩出现在路的尽头。
厦门的夜晚也隐约有几分寒气。他穿着薄薄的线织毛衣,玄色休闲裤,明明装扮简单,却被飞扬的眉梢一带,变得气质逼人,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迷之自信。我觉得他有些眼熟,应该是在学校见过,一时想不起名字。
见到来者,老人的表情终于有了波动,得偿所愿般声声叫着“儿子!”就蹒跚着扑了过去。
他果然厦大的,还在学生会担任要职,不过高我们两个年级,没事经常到这里来。长此以往,晚年孤独的老人便自发将他的模样刻进脑海。这么帅,老人也是挺会挑儿子。
事后,为表感谢,对方扬言请我吃饭,被我拒绝:“举手之劳而已。”
男孩忽然笑起来,眼尾上勾,轮廓似泼了彩墨的宣纸,扎眼至极。
“还是吃个饭吧,”他说,“我就想仔细看看,终结我浪子生涯的人,究竟长什么样子。”
……
去的是家西餐厅,服务生询问需要点什么,我说:“来点贵的,压惊。”被打死、被羞辱死、被唾沫淹死……反正都是死,不如饱死。
程逍却没吃什么,全程保持着饶有兴趣的表情,尽看我了,的确够仔细。
据称,在我向孟安然呛声的时刻,他恰好到文学院找人,距离我不过五米。然而我和孟安然太入戏了,当周边的一切都是布景。
终于,我不堪抵抗程逍打量的目光,心一横,眼一闭,将说那句话的前因后果都倒了出来。
“哪个女孩子不想跟优乐美一样,被人捧在手心,对吧?他一再打击我,我为了挽回点尊严,不得已才借用您的大名……”
程逍不愧是情场老手,眉毛一挑,直中要害:“关键是你喜欢他,他却心有所属,对吧?”
他这么直接,我差点打翻手边的汤。
我以为藏了多年的心事是指间软刺,并不明显,此刻被一根尖锐的针挑起,竟还是会出血。
见我发愣,对面的人摸摸下巴,保持着抑扬顿挫的语气:
“啧啧。没记错的话,你学土木工程?学土木的不会挖墙脚,专业功底不扎实啊。”
3
程逍的话,堪称醍醐灌顶。
我自怨自艾这么多年,不就因为没胆子告白吗?找个契机,将孟安然约出来,劈头盖脸一个吻,就算不能感动他,也要吓死他,谁叫他不喜欢我!
刚这么想,就来了机会。
蔡米和孟安然都是广播站的,圣诞前夕,广播站与学生会组织了联谊,大三大四的学长学姐都有参与。烤肉店里,酒喝到一半,程逍姗姗来迟。他弯腰入门,按捺不住的女生开始窃窃私语,唯独我游离在世界之外,因为我正用心背诵告白。
为此,我还恶补了琼瑶名句,诸如“我心深深处,中有千千结”……可我还没背熟,他们又转了阵地,买了许多熟食,前赴后涌地,打车去校门口的白城沙滩。
夜晚的沙滩没什么好看的,唯独对面的鼓浪屿灯火有几分绚烂。兴起处,有人提议,大家围成一个圈,各自说说为什么来厦门,理由大都千奇百怪。
孟安然自始至终坐在蔡米身边,像个尽忠职守的卫士,他毫不避讳地说:“喜欢的人想来,所以义无反顾。”说完,目光落在侧方。
真讨厌,总抢掉我的词儿。于是,轮到我,我思虑半晌,只好说是因为一篇游记。
其实也不能叫游记,严格地讲,整篇游记里只有一张照片和一句话。照片的场景是夜晚,上面是一个女孩清瘦的背影,海风来,发丝翩跹。留白的地方,附上了一句词:相思始觉海非深。
想念一个人的时候,孤独比海更深。
“因为南方没有海,所以想来感受下。”
语毕,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对面众星拱月的程逍,曾向这边递过一个眼神。周围姑娘不知说了什么,他嘴角含着若有似无的笑,眼里的光影一漾一漾,漾得我差点将背好的告白又给抛诸脑后。
接下来是万众瞩目的大冒险环节。蔡米性格咋咋呼呼,输了以后毫不扭捏:“说吧,什么惩罚?”
起初护着她的孟安然,不知怎么脑抽了,竟带头起哄:“现场拉个最喜欢的异性……献吻!”
他以为,于蔡米而言,这千面万相里,唯独他是最熟悉的一张。可没想到,她长腿一迈,毫不犹豫地朝着程逍的方向而去。那一刻,孟安然的预感得到了印证。蔡米的确情窦初开了,但对象,不是他。
那头,程逍眼睁睁地看着高挑出众的女孩走近自己,面颊似沾了胭脂的布,白中透粉。周边的起哄声越来越大,他在关键时刻后撤一步,越过众人走到这边,扣了我的肩膀,半真半假地说:“玩笑别开太大,回去要跪键盘的啊。”
现场即刻鸦雀无声。
当晚,我接到了孟安然电话,他用从未有过的严肃口吻说:“你能不能把程逍……让给她?”这个她,理所当然是蔡米。
我啼笑皆非:“孟安然,你脑子被闪电劈了吗?没看出他是开玩笑的?”不过拿我当挡箭牌。
他不知在想什么,呆呆地“哦”一声,好半晌,压低了声音,说:“林簌簌,蔡米哭了。你知道吗?我从没见过她哭。”
原来人和人的差别,与家世外貌并无关联,而是那个人心里有没有你。
孟安然喜欢蔡米,所以她的眼泪是沧海遗珠。他不喜欢我,那我流露多少悲伤,都是鳄鱼的产物。
4
聚会过后,我遇见程逍的机会多了起来。我们明明在不同的学院,却总能在各种场合碰面。
有天,我忘带饭卡了,后面绕过来一只胳膊,“滴”的一声,我回头便看见了他若无其事的脸。
当晚,我莫名睡不着,竟给程逍打了一通电话。我像个亟待求教的恋爱白痴,将孟安然最近的异常举动一一汇报,并问:“我只是好奇,究竟喜欢到什么程度,才能爱她所爱,给她所想?”
程逍直接跳过这个话题,吐槽我不按常理出牌:“按照剧情,你应该为了心上人来求我,试着和蔡米相处。”
我不,说:“就我理解,感情应该是排他性的、平等的,不该一味迎合。两个人最理想的状态,应该是感同身受。是我发现今晚的夜空很漂亮,恰好你也这样想。”
他似乎赞同我的看法,孺子可教地沉吟两声,忽然话锋一转道:“今晚的夜空很漂亮,你怎么想?”
程逍脑回路转得太快,我跟不上。等反应过来,手心已经滚烫。
“不好意思,我们这里没有窗……”
虽然我力证自己和程逍真没牵连,可蔡米不信。从搬进小巷的第一天起,她就暗自和我较着劲。
都说一山不容二虎,一条巷子里,怎么能容下两个班干部?那时,我和她分别担任正副班长。后来,她因从小学舞蹈,在国庆汇演期间一展风采,又被提为文艺委员。
孟安然喜欢她,也是从那支舞开始的。
现在,从来都高我一截的人,突然因我颜面尽失,自然坐不住了。
“喏,好好看看吧。”
她透明的指甲在半空中晃了晃,一张稍稍泛黄的合照在眼前翩然。合照里的男孩,下巴青色更明显,在他身旁做鬼脸的女孩,容颜与姿态一样鲜泼。
“听说这姑娘三年前爬山时摔死了,导致程逍性情大变。后来他交往的对象,多多少少有些像她。本来,我还不信。看完这张照片后发现,原来是真的啊。”
她不提,我还没注意到。我右边眉毛中心,有颗小痣。照片上的女主角,也是。
“活人永远赢不过死人。”
我明白,她在暗示,程逍对我也是逢场作戏。他不过是为了从我身上找点慰藉。等新鲜感没了,遇见更像的,我就如孟安然所说,是盘凉了的黄花菜。
“怎么着也是多年的邻居,我好心来奉劝一句,别被始乱终弃。”
原本为了孟安然,我对蔡米一忍再忍。但她咄咄相逼的姿态,实在叫我反感,遂冷冰冰地扔下一句,转身离开。
当天有场天文奇观,位于仙后座最亮的一颗星星,望远镜将可见。无数学生早在白城海滩聚齐,程逍也去了,顺带拖上了我。
期间谈到蔡米的举动,他一手摆弄镜架,好奇地扭过头问:“那你究竟怎么回的?”
我当时问她:“你怎么知道最后始乱终弃的人,不是我?”
程逍一愣,哈哈大笑,整个肩膀抖得握不稳长筒。海际线的泥色落日慢慢沉了,与他朗然的侧脸缓缓交融,看得人心尖一动。
“不过,她说的那些,是真的吗?”
5
我没想过,程逍会对我推心置腹。
他说,照片中的女孩叫白桑,是他的青梅竹马,也是初恋女友。
程白两家虽为世交,但程逍妈妈却并不看好两人的前景。
“她太有主见,不懂缓和。想什么就一定要做到。我母亲希望她留在国内,和我一起念金融,成为事业上能辅助我的人选。但她三岁学芭蕾,十八岁打算去巴黎进修,期待站上林肯中心的舞台闪闪发光。我并非不能理解,一个没有梦想的人活在世上,与行尸走肉有何区别?我只是希望,她在表达方式上能缓和些。为此,我俩起了争执,她负气出门,独自爬山……”
对面鼓浪屿的灯已经一盏盏亮开,他眯了眯眼,不再继续,瞳孔里的光影久久未定。
我想说点安慰的话,出口却是:“没关系,看你现在过得不好,她应该安心了……”
紧接着,咬牙切齿的程逍伸长手,捏过我脸畔的一点肉:“我不好受,你也别想走。”
眼看大厦将倾,我挣脱他的魔爪,一口气跑到距离他五百米的地方,任他怎么叫也不回头。
不一会儿,天彻底黑了,头顶的星子果然比平时更早出没。他开始摆弄望远镜,忽然跳起来对我招手:“cassiopeia!”
星尘里的钻石,距离我们2700光年。
我禁不住诱惑呼哧跑去,看了半天,发现里面一片漆黑,他告诉我:“没打开镜头盖。”这次,被追赶的人换成了他。
抹了纷杂色彩的长廊入口,程逍撑着墙壁喘气,忽然鬼使神差地对我说:“林簌簌,其实你、根本不像她。”
我喘得更厉害,问:“哪里不像?”
“她的外向近乎任性。你嘛……纯傻。”
而后我才知道,早在我来厦大报到当日,就已经与他遭逢过。
在校门外的小店,他点了碗牛肉面,却只有五块钱,被老板为难。我当时心想,这哥们儿挺好看的,值两块钱,于是豪情万丈地掏出史迪仔钱包,帮他补齐了剩余的。却原来,他和宿舍里的人打赌,说自己吃饭没带钱,肯定有花痴跳出来解围。
很不幸,我就是那朵跳出来的花痴。
所以,在我虎虎生风地对孟安然说“程逍向我告白了!”的时候,他没立马拆穿。乃至于后来,我交到学生会的申请表,也是他无意中看见,才钦点我进去。
怪不得在敬老院见他,我就觉得眼熟!
“只是觉得眼熟?!”
听完我的感叹,程逍不淡定了,好像受了多大打击似的,枉他天生好皮囊,竟没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我捧着脑袋说:“打小我的记忆力就差,不是忘带这个,就是忘带那个,能对你有印象,已经充分证明你的存在感很强。”
他似乎接受了我的说辞,缓了脸色道:“反正,你以后别再被人骗。”
我鬼使神差地回道:“别人骗不了。”
说完我觉得不合适,又颓着头硬生生加上句:“他们没有美色。”
程逍恍惚是笑了的,让整座城市的潮湿,瞬间蒸发。
6
中秋假期,我原本打算和孟安然一起回家。听说厦门有独特的庆祝方式,我又好奇地留了下来。
“博饼节?”
“对。夜色阑珊,许多地方会传出博饼时骰子撞碰瓷碗的悦耳叮当声。”
月圆当晚,我和程逍穿越大街小巷。许多商户摆了骰子,邀路过的人共庆。他拉着我去商家门口敲瓷碗,清清脆脆,叮叮铃铃。每经过一家,他都跃跃欲试,欢乐得像小孩。巷子越到后边,越是近了,远离喧嚣,我才听清他敲下的旋律并非杂乱无章,而是有迹可循。
叮叮,叮叮,叮叮……叮叮,叮叮,叮叮……
再熟悉不过的旋律,《生日快乐》。
知道我生日的人不多,连从小和我一起长大的孟安然,都只对中秋佳节有印象,从不曾深究,为何每年这时,我总固执地在月饼旁摆一块蛋糕。
程逍说,我的记性不好,他恰恰与我相反,“看入会申请表时瞄了一眼,其实我也不太想记住。”
不习惯温情脉脉的我故作夸张:“知道别人生日还不准备礼物,这是你们上流社会应有的礼仪吗?!”
他东张西望,突然将脸凑近,呼吸喷在我发鬓间,痒。
“林簌簌,你有耳洞没?”
我有,高中毕业后打的。因为孟安然夸蔡米的耳环漂亮,我便偷偷去打了,还导致耳垂发炎半个月。我一直幻想,有天,孟安然能将最漂亮的耳环送到我面前,却从没想过,这块小拼图,最后会由程逍来填。
满城琉璃中,他不知从哪里变出一颗白色耳钉,默不作声地为我戴上,表情慎之又慎,仿佛进行什么重要的仪式,只差一句“我愿意”。那瞬间,我仿佛听见干涸已久的心田,有嫩绿抽芽。
“程逍,我会永远记住这颗耳钉。”我鬼使神差地说。
他问,为什么不是记住他。我说:“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你又不是钻石。”
他还想辩解点什么,巷口忽然传来一丝飘忽的声音:“逍?”
他闻声回头,紧跟着,方才还五光十色的灯,熄了。
蔡米曾告诫我,活人永远赢不过死人。但她忘了说,要是死人活了,怎么办?
真实的白桑,和传闻里那个不太像。她的娇蛮任性自我,已被三年时光磨成粉,抛了光,再重新浇筑到她身上,让她变得更光彩照人。
在她面前,我就像跑错戏台的小丑,连丁点打量的目光都不能承受,赶紧握着手中仅有的耳钉逃走,生怕被追回。
放假期间,学校里没多少人,可白桑回归的消息还是在贴吧闹得沸沸扬扬。有双方亲密好友爆料:白桑失足落山是假,瞒着程逍去巴黎是真。曾经羽翼未满的女孩,如今已成长为真正的白天鹅。
那几日,我和程逍很默契地没有联系对方。直到蔡米和孟安然返回厦门,他才约我出去见了一面。
黑暗中,我们谁都没说话,唯独那颗耳钉散发着微弱光芒。
不知过了多久,我的手机铃声响起,电话是孟安然打来的,说他不小心被出租车撞了,正在医院。我收了线,转身就要往外跑,背后的程逍这才有了动作。
他叫住我:“林簌簌,你能不能先听我把话说完?”
我感觉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已经摇摇欲坠,赶紧眨了眨眼皮,佯装轻松地说:“下次吧?”假装还有时间。
匆匆赶到急诊,只见孟安然一个人,我问:“蔡米呢?”
他抱着受伤的左腿,好不得意:“跑去办公室问医生情况了,哎哟,着急得不得了!”
看来,这次两人一起回家过中秋,有收获。不过,讲真的,看他神气活现的样子,我真想把他另外一只腿也打折。
趁还能控制自己,我恨恨地瞪了孟安然一眼,转身就要去找蔡米。身后的人却忽然将我叫住,整间病房余音绕梁。
“谢谢你,簌簌。”
我装傻,问道:“什么?”
他沉默了一会儿,才说:“我知道,你当初是为了叫蔡米死心,才故意和程逍走得如此近。”
孟安然难得正经,成功将我的脚定在原地,洗劫我空空的大脑。
然而,门外此刻也定着一人,一个追我而来的人。可他最初的焦虑,在那句话落音后,已转为面色铁青。
走廊的白炽灯忽然没了作用,每个人的世界都在徐徐下沉。直到门后的他紧了手掌,孟安然忽然自嘲。
原来并非她被骗。而是自己,当局者迷。
7
程逍为了白桑即将转学去美国的消息,一夜之间被扩散。
终于有人为他平反,说他并非浪子,只是途经的港口,风景不够诱惑。
他走的那天,白城海滩始终有个身影,从天亮到夜深都伫立在那儿。如果有谁拍下这幕,或许也能成为吸引别人来厦门的理由。
咸湿的海风刮止孟安然的脚步,他忽地想起联谊那晚,她在程逍的肩膀下惴惴不安,有好事者高喊:“亲一个!”意气风发的人假装俯身,她惊慌,却没躲,脸色一片锦绣。
“既然喜欢……为何要我演那出戏?”
她头也不回,小腿晃啊晃,说:“那天,我给了他二十分钟,他无言以对,这就是答案了。三个人的世界,太挤,总得有个勇敢的人做抉择。反正过不了多久……都会忘记。”
刹那间,海风更烈。
其实,林簌簌早就发现,吸引自己来厦门的那张照片,背影是白桑。
那时,程逍以为白桑死了,心有戚戚,逢场作戏,却不忘将对她的思念寄放到论坛,被林簌簌见到。他之所以会注意自己,也只因她无意中脱口的话,似冥冥中故人指引。
所以,任程逍舌灿莲花,也无法否认他对白桑的感情仍有余温。
后来,白桑私下找过林簌簌。她送了她一堆拍摄精致的照片,唯独没有厦门的,还说:“美的地方太多,不必留恋这一处。”
林簌簌清楚,这是无言的驱逐。她不怒反笑,推出了自己的退学通知书。
这张退学手续,和程逍办理的时间相差无几。当她发现书本上的字开始一个个往外浮,却怎么也入不了脑,林簌簌已然意识到,家族隔代遗传的痴呆症,将提前占领她年轻的身体。就算程逍不与她分别,她也会慢慢忘记许多事情。他走了更好,至少,她的余生,都可以专注地去记一件事——
记一双脉络清晰的手,曾在起伏不息的流光和音符里,为她戴上闪耀余生的耳钉。
那双手的主人,曾在离开厦门的清晨,鬼使神差地吃了碗牛肉面。不知道,八十岁那天,他是否已和她一样,忘记了对面的那张脸。
编辑/夏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