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简史

2016-12-21 10:42刘汀
西湖 2016年12期
关键词:阿珍老田四叔

刘汀

阿珍的头发、眉毛、嘴唇、指甲,还有衣服和鞋子,都在明晃晃地告诉你她是一个“90后”,而且,是一个北方小镇上的“90后”。那样一个正午,她从带棚的人力三轮车上跳下来,把正在大钟镇街上走的我吓了一跳。我以为有人要抢东西,正打算撒腿跑,她喊了我一声大哥,我看了看,才晓得是阿珍。事实上,对于被抢劫的恐惧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在回来的长途车上,隔壁座的两个人一路都在说大钟镇现在出了一伙抢包贼,男女都有,抢前直接就亮刀子:破财免灾,瞎逼逼捅死你,刀子不长眼。到现在为止,他们还没有捅死过一个人。这表明这种抢劫的成功率很高,而危险系数很低,人们基本上都会乖乖就范,破财免灾嘛,不破财,怎么免去灾祸呢?两个人中的一个问:难道你们镇上的警察不管吗?另一个扑哧笑了:你咋跟学生似的,头脑忒简单了,现在这社会,据说我们上头都有分成的,谁敢管?再说了,就算你是警察,你愿意管啊?你敢保证哪个小青年不会一不小心,把你捅了?那倒是,问话的说,表示了理解和认可。我假寐侧耳细听他们的谈话,心里想,我几年不回来,大钟镇就变一个样子,想不到现在它已经堕落到这个地步了,许多年前,这儿几乎是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呢。许多年前,就是我读高中的时候,大钟镇虽也有混混和黑社会,但他们主要任务是互相火并,很少抢普通人,如果你不主动去惹他们的话。所以,说那时候大钟镇的治安很好,绝对不算瞎说。看来现在不同了。

我从汽车站出来的时候,太阳很高,又热又亮,北方的夏日中午的那种干燥,让人觉得像是被摁在一眼黄土灶坑里,特别不舒服。站在车站广场上,我觉得自己眩晕了好几分钟,类似于那种高烧到40度时猛然站起来的感觉。终于头脑清醒了些,我看见车站对面街上的“烟酒茶糖”、“老张饭店”、“饮料水果”各种小店,觉得自己好像在做梦,因为这景象和我工作生活的河北小城的车站外面,和我打工的深圳郊区车站外面,和我出差时去过的所有小城车站外面,几乎一模一样。每一个商店门口,都站着一个两个中年妇女,嗑着瓜子,摇着扇子,闲等着有人来买东西。

还未等我回到现实里,一群人力三轮车夫就涌了上来,拉我坐车。我装作就是久居镇上的人,很自然地告诉他们,家就在附近,不坐车,他们就毫无表情地又去拉扯别人。我记起来了,在十几年前的老车站——它那时候还在四道街吧——是没有这些拉客人的三轮摩托、人力车和黑出租的,那时候有什么呢?什么都没有,你走出车站来,和你走出其他地方一样,只不过就是面对着脏兮兮的大街,马路上散布着马粪驴粪——现在没有了,路上有的是各色的塑料袋,马粪驴粪只是在路面上,塑料袋在风里到处乱飞。那时候车站也不像现在,里面专门设了门脸,租给卖水果香烟饮料和卫生纸的商贩们,只不过门口有人推着自行车,车把上绑着插满了冰糖葫芦的铁罐子,再就是自行车后座驮着一筐自家的杏子或梨的。自行车一定是“二八”的,永久牌最好,黑漆;现在,满大街都是“二六”的,粉的绿的蓝的黄的红的,没大梁。看着眼前的一切,想起老车站,有一种安静的感觉,仿佛是某面墙上挂着的一幅风俗画。

我从人群中挤出来,想起在新车站附近,有一家很地道的蒙古餐馆,没错,乌兰茶馆,那儿有很好喝的奶茶、嚼口和炒米,当然他们的爆炒羊杂更是美味,我这一路都在惦记着,下了车一定到乌兰茶馆去饱餐一顿。太久没有吃过家乡的饭了,深圳那种口味,这么多年我也仍未习惯。

我顶着太阳往西走,寻找着据说搬迁了的乌兰茶馆,一辆明显改装过的小汽车猛地在我旁边刹车,我吓了一跳。车上下来两个人,其中的一个矮胖且黑,我认出来了,那个是高中同学小郑。小郑看了我一眼,笑着说:不好意思,这车刹车有点不好使。他已经完全认不出我了,我没有点破,只是问:乌兰茶馆呢?小郑又笑了:哥们,好几年没回来了吧,早就搬走了,往西,过了政府那边的路口就到了。小郑和朋友进到一家手机维修店里,我怔了几秒钟,脑海里瞬间想起小郑的许多事情,但很快就破碎了,我担心自己认错人了。我现在,还是更急于去找乌兰茶馆,填饱饥饿的肚子。

我就是在去往乌兰茶馆的路上碰到阿珍的,她从一辆带棚的人力三轮车上下来,那辆车和小郑的车一样,差点撞到我。司机们喜欢把车停在人跟前,以炫耀他们的车技,也可能,这是他们不成文的习惯。在这个意义上,我发现大钟镇已经成了一个危险的小镇,这儿的车祸发生率一定比大城市还要高。

大哥。阿珍喊我。

我心里本能地泛起一阵嫌恶,想她该不会认错人了吧,看她的样子,不像是好人家的姑娘。我说我不认识你。阿珍说,大哥,你啥时候回来的?

阿珍冲上来,抓住了我的胳膊,她的劲儿还挺大:大哥,我是阿珍呀。我吃了一惊,细细看了看,终于从浓重的化妆品和眼影唇膏中,看出了当年那个小堂妹的影子。这孩子,怎么成了这般模样了呢?比大钟镇还让我难以接受。

阿珍,你怎么在这里?我问她。

我在镇上打工,我要去找我朋友玩,看到有个人像你,嘿,没想到真是大哥。她说话时,脸上的粉被微微的热风吹起来,像一层漂浮的尘。

你不是在职业高中念书么?怎么又打工了?我问她。

去年就不念了,没意思,打工多好,虽然累点,但能挣点属于自己的钱,也没人管,自在。

那你具体是做什么?

我在四道街的一家火锅店当服务员,大哥,你去我们店吧,我请你吃火锅,你喜欢什么口味的?清汤还是麻辣?

麻辣的,哦,怎么说起这个了,再说吧,我还有事。

三轮车夫看见我们聊起来,不耐烦地说:你还走不走,你不走我走了。

阿珍回头说:走,这就走。

又转过头来:大哥,我得走了,你电话号码没变吧?我给你打电话。你没事去找我玩呀,我请你吃火锅,麻辣的,我们服务员能打折。

说完,阿珍坐上三轮车走了。

我一抬头,看见了不远处乌兰茶馆大大的招牌,可忽然一点胃口也没有了,什么奶茶嚼口炒羊杂,都失去了吸引力。反而是另一些毫无实际用处、也似乎完全不可捉摸的东西,开始让我感到好奇。阿珍,那个单纯的有些愚笨的小妹阿珍,怎么变成了今天的样子?用一般的标准判断,这完全就是一个不良少女,涂红得吓人的口红,染头发,穿得像个怪物,画浓妆;阿珍明明就是个老实巴交,脾气有点倔的农村姑娘而已。我没了胃口,我想,如果大钟镇变了,阿珍变了,那乌兰茶馆的东西,无论如何也不会是原来的味道了。

我原路返回,从小商店里买了一碗泡面,找了车站附近十元一晚上的小旅馆,要了一壶开水,把面泡了吃。也许是真饿了,也许是想用吃来填补心里的空虚和难过,那一碗泡面,我吃得汗水淋漓,连汤带面全都吃光。房间里有一块中间裂纹的镜子,我抬起头时,看到里面一个头发很长很乱、面无表情的男人,嘴里正叼着一坨方便面。我心里忍不住想,这是谁?怎么这个样子。随即明白,那就是自己,心头就开始烦乱得很。我把泡面盒子放下,把房间里的老旧电风扇开到最高档,让那热嘟嘟的风直接吹着我,就倒在床上睡了起来。

我做了一个梦,梦见大钟镇被一根巨大的棍子支在半空中,有点像《大话西游》里至尊宝用金箍棒把一座城支在空中那样,大钟镇摇摇欲坠,但却始终不坠,就是一个劲儿地在那儿摇晃。然后,就有混着泥沙的水从空中倾泻下来,像泥汤子,它很快在地面上形成另一条混浊的黄河,我在黄泥里,使劲儿地往岸边游。我游不动了,黄泥往嘴里灌……这时候我醒了,是热醒的,满身都是汗,油腻腻的。我看见床铺对面那台本来就不太好用的电风扇已经彻底停掉了。我感到有点虚脱,身子轻飘飘的,心想,我得出去走走,再在屋里闷着,我肯定会中暑晕倒的。我得出去走走,看看大钟镇的夜晚是什么样子的,还有,我回来要办的事情,总得办。

这次回来,我连父母也没告诉,没想到意外遇见了堂妹阿珍。

我是回来办一件事情的,这件事情拖了七八年,也不是拖,是本来已经完结的故事,却突然间出现了新的情况,不得不再次接续上。事实上,有些事情并不是你离开就能躲掉的,它总会通过七转八折的方式走进你的耳朵里,你眼睛里,你心里。你可能会假装不在意,该吃饭吃饭,该睡觉睡觉,可一旦无聊发起呆来,就会不自觉地想起这件事,它会扎根。时间一久,你就成了记忆和可能性的俘虏,你就想:那么,还是去看看吧,不管怎么样,还是去看看吧,看看又不会死人是不是?可等这个决心变成行动,又过了几个星期,或者几个月。这是一种可怕而无奈的消耗和挣扎,最终,道理总是输给情感,我还是踏上了回大钟镇的路。

我走在大钟镇的街上时,虽然努力控制着让自己不要去回忆,不要去想多年前的往事,但往事自有其性格,它不由分说地从马路边的商店里,从小饭馆里,从那些还没倒掉的老房子里,笑嘻嘻地走过来。伸手不打笑脸人,何况是往事呢?你怎么能狠心把它赶走?何况你也赶不走它,它就在空气里。我曾分析过,原来的我,并不是这样一个善感的人,就是这些忘不掉的事,把我变成了这样。他们说天秤座的人本就如此,性格犹豫不决,舍不掉,也放不下,总是对任何事情都下不了决心。我就是天秤座。我知道,要是阿珍就不会,她果断得很,说不读书就不读书了。

我看见了那家租书亭,也是小商店,让人吃惊的是,它周围的房子建筑几乎都发生了或多或少的变化,只有它,还是当年的样子。破旧的门脸,门口的水泥台阶被踩得黑黑的,裸露着水泥残渣。这残渣表明,主人曾不止一次地修补它,可它还是破碎了。租书亭的两扇门和窗玻璃上仍然贴着“冷饮,租书,烟酒茶糖”的字样,已经被雨水泡得发了白。我就知道,总有些东西是不会变的。

这时候,夕阳正从西边的古塔那儿落下去,残留的光也仍然很亮,余热还让人觉得气闷。我正犹豫着要不要进去,看看租书亭是否换了老板,突然听见一个尖声喊:大哥,大哥,救救我。我看见阿珍披头散发地跑过来,身后一个同样烫了头发的男子举着棍子在追她。天哪,真有抢劫的。我赶紧冲过去,拦住男子,连忙问:怎么回事?怎么能打人呢?你是谁?

男子站住,看着我:你是谁?我打我女人,关你屁事?

我吃惊道:你说什么呢?你女人?这是我妹妹。

男子也很吃惊:你妹妹?真的假的?

他突然扔掉棍子,冲上来就抱住我:哎呀,有眼不识泰山呀,大舅哥,我想起来了,中午她确实说在路上遇见堂哥了。

我挣扎着推开他:怎么回事?你说什么呢?

男子说:我叫石头,我是珍珍的未婚夫,她没和你说呀?

我看了看阿珍,她已经把头发拢了起来,脸上有一块地方在流血,还有几处青紫,倒没有碰见劫匪的那种慌张。

阿珍说:大哥,他是我对象。

我生气地说:就算你是她未婚夫,也不能打人呀。

男子突然蹲下,呜呜哭起来:大哥,你是不知道她做的事情,你知道了,也得揍她。

阿珍上去就抓他的脸,一下抓出了几条血道子:让你揍我。

他捂住脸:你看你看。

我连忙说:别打了。

他突然站起来,说:大舅哥,走走走,我请你喝酒去,喝酒去,哎呀呀,早就听说你在外面发财,混得好,想见你,老天爷给机会呀。

我看了看租书亭,有一个身影闪了一下,我心头一紧,说:那好吧。

我们并没有去阿珍打工的火锅店,三个人进了不远处的一个小饭店。石头点了几个菜,无非是小鸡炖蘑菇、排骨炖豆角之类,他又要了一箱啤酒,说:今天要喝个痛快,天热喝啤酒最解渴了。

服务员搬着一箱啤酒,墩在地上,啤酒瓶上淌着水,散发着凉气。我知道,这些啤酒是在水池子里冰的。

石头:大舅哥……

我摆摆手,别这么叫了,你就叫大哥吧。

他说好。才说完,阿珍已经咕咚咕咚喝了半瓶冰镇啤酒:天热死了,真解渴。

我不是很想喝酒,问石头:你说你们已经订婚了?

石头端起酒杯,想和我碰杯,我和他碰了一下,说:不急喝,咱们先谈谈。

石头告诉我,他是去年腊月和阿珍订婚的,他们家给了阿珍和四叔六万块钱彩礼钱,他还到乡下老家去拜访过,和未来的老丈人喝了好几天酒,也见了七大姑八大姨的亲戚。年后,他和阿珍一起回到镇上,各干各的活儿,似乎一切都很正常。但是后来,大概是这年五月份的时候,石头发现阿珍和一些混混们混到了一块儿。有一次,他去火锅店找她,正看见她跟着一群混混叫嚷着,要去镇子南面的空地上。他们是和另一群人去打架的。石头悄悄跟了去,阿珍并没有参与打架,她只是坐在车里,看着一群人和另一群人厮打。石头吓坏了,缩在土坑里。其实阿珍也吓坏了,那还是她第一次真的看见人们打架,不要命的愣头小子们砖头石块都往对方身上招呼,哭爹喊娘。石头壮了胆子,趁着乱,把阿珍从车里拉出来,用自行车载着她逃离了现场。石头恳求阿珍,不要再和这群人来往了,他们赶紧结婚吧。阿珍答应了他,可是很快,她又旧病复发,再次跟着人去看热闹了。今天下午,石头偷看阿珍的短信,知道她又要跑去和那群人在一块,他生气了,拿着棍子打她。

我是没办法呀,大舅哥,我打她是为她好。石头说。

阿珍已经喝掉了一瓶啤酒,瘪着嘴,冷眼看着石头。

孬种,她说石头。

我问她:石头说的是真的吗?

阿珍说:大哥,你别听他瞎说,根本没这回事,他打我是因为他吃醋。

吃什么醋?我问。

因为我和火锅店的厨师小张关系好呗。阿珍说,脸上竟然是一副无所谓的表情。

你已经订婚了,订了婚就得注意了。我说。

我说了,小张是我干哥,我俩没啥,他不信。

石头的脸气红了:你胡说,阿珍,你怎么能胡说呢?你敢当着大哥的面,把事挑明了吗?

阿珍拍桌子:我怎么不敢?我还没说你给我们的六万彩礼钱,有七八张假钱呢。

石头脸红了:不可能,那都是我从银行取的。

看着他们两个,我心里烦躁起来,这种乱七八糟的事,我哪儿掰扯得清楚?我喝了一杯啤酒,冰凉的啤酒顺着喉咙和食道进入到胃里,胃被刺激得一阵轻微的痉挛,带着点疼。妈的,浅表性胃炎,一受刺激就犯。

我想了想,说:算了,我也不管你俩谁说的是真的,谁说的是假的,总之以后好好过日子,谁也别打谁,往事一笔勾销,行了吧?

阿珍端起酒杯来,说:大哥说的,我能不答应吗?

我们三个就碰了杯。

碰杯时,石头说:阿珍,你讲话要算数,你不算数,我找大哥告你的状。

阿珍说:看你那熊样,窝囊废。

因为汗水和伤,阿珍的脸上已经五花八门了,她的假睫毛歪着,看起来那只眼睛像是要掉下来似的,口红是鲜红色。这是我妹吗?

阿珍说,我去厕所,我要补妆。

她去了厕所,只剩下我和石头,对面坐着,然后闷声喝酒。我想找点话头来说,琢磨了半天,才说道:大钟镇发展挺快呀,我一下车,都差点认不出来了。

石头说:就是,大舅哥,咱们大钟镇变化大得很,你没见呀,几年前大街上才几辆小汽车,现在满大街都是,遇见上班下班时间,好几个路口还堵车呢。

我当然看见了,大街上飞奔着各种各样的小汽车,一个个风驰电掣,都好像没有刹车一样。汽车屁股后面冒着浓黑的烟,一看就知道是一些大城市淘汰出来的大排量二手车。但开车人的脸上那种自得和满足,比大城市里开宝马和奔驰的还要强烈。

好好过吧,你俩,我说,既然你们订婚了。阿珍还不到结婚年龄吧?

石头又开了一瓶啤酒,递给我,我摇摇手,表示喝不动了,他一口气喝了半瓶。

年龄不是问题,到派出所就改了,你不知道呀,大哥,我是想早点结婚的,我这人没理想,我就想过跟别人一样的日子就行了。石头真能喝。

阿珍回来的时候,明显是精心打扮了一番,可看上去比刚才更难看了,或者说,她把自己画得完全不像自己了,像漫画里的反派。我不知道为什么,在大钟镇上看到的年轻姑娘,脸上都涂着厚厚的粉底,嘴唇抹得鲜红,眉毛画成粗黑一条,假睫毛长到你忍不住要给她拔下来的地步。她们还喜欢穿很短的短裤,齐着黑粗的大腿根,不知道是哪儿来的时尚,一下子就把大钟镇的姑娘们都给带起来了。我皱了皱眉头,刚要说什么,石头说:嘿嘿,我媳妇打扮打扮还真挺俊的。

我把来到嗓子眼的话硬生生咽了下去,说了另一句话:我得走了,阿珍,别瞎闹了,给你爸爸省点心吧。

阿珍不屑地哼了一声:那个老头子,他管得着吗?

我很生气:阿珍,那是你爸爸,我四叔,不能这么说他,什么老头子?

阿珍坐下,从石头的怀里乱摸一气,摸出半包烟来,拿出一支点着了,很熟练地吞吞吐吐:没他这样的爸爸,六万块钱彩礼钱,就给我一万,还有好几张假的,剩下都他拿着,卖了我还不给我钱。

我站起来说:总之你别瞎混,要上班就好好上班,我走了,我还有事。

石头说:大舅哥等会,把电话号码告诉我呗。

我不想给他留电话,免得老是有事,就说:阿珍那有,你自己记一下吧,不过我没办漫游,在镇上不怎么用。

阿珍说:大哥有空去我们火锅店,我请你吃火锅,可好吃了,我给你要麻辣锅,打折的。

我答应了一声,看了看他们,再也不知道还能说什么,推门而出。

天已经暗下来,没有月亮,大街上亮着路灯。这个北方小城,每一条路的两旁都设了路灯,灯泡外面罩着红色的灯笼,所以夜晚并不显得明亮,反而是一片奇怪的红色的光。这些年,我到过不少地方,但从来没见过一个城市、或者一个镇子晚上的所有路灯都是红色的。我想,如果从不远处的山上看,大钟镇一定是一片红彤彤,像鬼域。

即便如此,仍有一些小汽车在路上开着,司机连车灯都不打,好在老远就听得见马达的轰鸣声,让你知道这路上的危机四伏。我不敢到马路上走,只能沿着饭店和商店的门脸往回走,脚底下磕磕绊绊的,有时候是挡水的沙土袋子,有时候是门口放着的杂物。我忍不住想起许多年前的类似的夜晚,那时候大钟镇没有月亮的晚上比现在更黑,但路上没有发着红光的路灯,我和她手拉着手在路上走,那时候脚底下也磕磕绊绊的。我已经忘记了她的手的感觉,似乎是很柔软,也很瘦小,我像是同时接触着她的骨头和血肉。到现在,我也没弄清楚,一个人的手怎么能既瘦小又柔软,也许她的骨头本身也是软的,又或者是因为那天晚上的早些时候,我的两只手摸到了她身体上更柔软的东西,然后那种布满整个手掌的软乎乎而又实在的感觉一直留在手上,就算我去抓一块烧得通红的烙铁,也一定是柔软的。那天晚上,我想事情可能会有新的进展了,也许我们不用分开了。之前所担心的一切都是杞人忧天,因为我们毕竟这样手拉手在黑夜里走过了。这世界上,能有多少人有缘分手拉手在乌黑的夜里一起走呢?但是没有,我和她摸黑走到了一个小区的门口,她把手抽了出去,说:我要回去了,我已经晚了,忘了我吧。

她还是说出了“忘了我吧”这几个字。

我说:求求你,和我一起走好不好?我们一起逃走,我们私奔吧。

她无奈地笑了一下:别傻了,你走吧,忘了我,真的,听我的,忘了我。

她说完转身进门,我想拉住她,可我的手并没有举起来,她的身影很快消失在黑夜里。这个夜晚比所有我经历过的其他夜晚都要黑,我知道一切都已经结束,我知道,我和她在那个小镇度过的所有日子,我们的爱情,都会被留在这黑夜中。这墨一样的黑夜,好像是把一个句号,写成了一个大大的笼罩了一切的黑点。

而我,则得明天离开。我不能不走。

在一路眼睛般的红灯笼注视下,我终于找回了小旅馆。回去的路上,我发现不只有车,还有人,他们像鬼魅一样穿行在马路上,嘴里叼着烟,手里拿着闪闪发光的手机,他们不怕过往的车,来去自如。大都是年轻人,嘴里骂着脏话,说去跳舞了,去喝酒了。夜晚不同了,夜晚里人们的生活也不同了。

躺在小旅店的床上时,我一边擦着汗涔涔的脑袋一边想,如果当初我没有走,而是留在这儿,是不是也变成了和石头一样的人,或者是阿珍跟着的那群小混混一样的人,又或是路上遇到的那些青年那样的人?也有一种可能是,我开了一家随便什么店,每天过简单的日子。可是,就算我留下,我真的就能和她结婚、生子、一起生活吗?我真的能过上简单的日子吗?无论怎么回忆,我当年的离开都算得上是理由充分,可这些年我始终觉得自己有故意逃避的嫌疑,谁让那时候我还不到二十岁,我还是个懵懵懂懂的少年呀。

我只是想不到阿珍变成了这个样子,也就是,我也不可能想象自己没离开会怎么样。

我打开了电视机,调了半天,终于调出了一个本地台,里面在放香港电影,是老片子,《赌侠》。我靠在墙上,看起来,努力让自己的注意力都在电视屏幕,而不是闷热的夜晚。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又睡着了,似乎做了一个梦,但怎么也想不起梦的内容。

我打开窗子,透了透气,外面的路灯,还是红红地亮着。

我倒在床上,想,大钟镇,我回来了。

第二天很早的时候,我就到那家租书亭去了,昨天我已经看过,一切都没变化。今天又特意进去转了转,书架上摆了近些年的新书,《仙剑》啊,《诛仙》啊,《盗墓笔记》、《鬼吹灯》之类的,都是厚厚的一大本,里面的字蚊子一样大。但是,我没有想到,最重要的东西变了,这家店的主人已经搬到了其他地方,现在的店主人是一年前接手的。那时候,这家店的老板娘是她的姐姐,我以为找到姐姐,就能找到她的。

走出来,我忍不住笑自己可笑,我来这做什么呢?你以为所有断了的故事,都会数年如旧地守着断口,等着你重新接续上吗?别傻了,别傻了。我忽然想起,自己并不是单单为这一件事回来的,还有另一件,事实上,那件事才是促使我回来的真正原因,一下车,我就被要再次寻找她的情绪笼罩着,竟然把真正的目的给忘得一干二净了。是这样的,我要在自己工作的那个城市申请廉租房,但需要回户籍所在地开一个没有房屋的证明。这次回来,就是要开这个证明的,如果不是因为这个,我想我是不会回来的,虽然在听到她的事情之后,我每天都有回来的冲动,但我没有足够的勇气,或者没有足够的借口。

我到镇政府门口的时候,已经快九点钟了,但看门的老头说里面的人还没上班,至少得九点半之后。我心里骂了几句娘,然后蹲在门口等,但老头还是把我赶走了,他说领导看见了会生气的,还以为你是来上访告状的。我只好离开那儿,在镇政府大门外晃荡。

终于等到九点半,我走进政府大楼,找到相关科室的人,说明来意。他们说,他们不管这件事,让我去县政府问。我只好去县政府,到了县政府的相关部门,他们也说自己不管,又让我去派出所户籍科问。我到了那儿,他们笑了,说,你这事跟我们八竿子打不着,又让我去镇政府。我又去镇政府,买了一兜子水果,拎到了那儿。但办公桌后面正喝茶的妇女说:别说我不给你办,你的户口所在地是一条规划中的街道,也就是说现在还不存在的街道,我没法给你证明你没有房产。

我说:连街道都不存在,房产也肯定不存在呀。

她说:道理是这样的道理,但这没法证明;没法证明,就不能开具证明。

我愣了,她似乎说得很有道理,我根本证明不了我没有的东西。

就像我那时候的爱情吗?就像我对它的记忆吗?我证明不了。

但是我不能空着手回去,我回来就是为了办这个证明的,没有这个证明,我就没有资格申请廉租房,我就得一辈子住在地下室里。我找了找身上,还有两千多块钱,我掏出一千来,递给她。我说姐,这是上次借你的钱,还给你,真不好意思,拖了这么久。她一愣,笑了:哦,我都忘了,亏你还记得。她把钱接过去,又说:小伙子挺机灵的,这样吧,你下午再来,我给你想想办法。我说好的,谢谢,谢谢。

我退出来,到了厕所。我洗了把脸,抬起头时又看见了镜子中的自己。我记不清从哪一年开始,只要遇到镜子,我就会仔细地看自己,不是看自己长得好坏,而是看自己到底是什么样儿的。说实话,每一次,我都有点不适应,都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我需要在心里不断告诉自己:这就是你,这就是你。我耳朵里突然想起中年妇女的话:小伙子还挺机灵的。是啊,我多么机灵,这么巧妙地把钱送了出去。其实,不是我机灵,而是这样的事我早已经驾轻就熟了,我至少有二十种合情合理的办法把东西送出去。在我的工作中,每个月都会有类似的情况,我早已经习以为常了,这是我活着的本领。可是为什么我会突然觉得胃里不舒服,觉得恶心呢?难道浅表性胃炎又犯了?我说不清楚,好像自从下了车,自从再一次踏上这块土地之后,我就总是带着一种羞耻感。我总想让自己以多年前同样的心态来面对这个镇子,我想回到过去,我厌恶后来的自己。尽管那些年,我也干了不少所谓的坏事,也打过架,看过黄色录像,偷过冰棍,可还是觉得那时候的自己更干净些。

下午三点的时候,我回到镇政府,却发现上午那个妇女办公室的门紧锁着,三点钟肯定上班了。这女人太坏了,她坑了我。我在楼道里转了半天,她还没回来,我有点着急,于是敲了敲隔壁办公室的门。我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皮肤有些黝黑,胖乎乎的。竟然是高中同学老田,除了比十几年前大了和胖了些,他的样子几乎一点没变,以至我一眼就认出了他。我认出了他的人,可怎么也想不起来他的名字,我只是觉得很熟悉,但那个名字却像是埋得过于深的地雷,在该炸的时候沉默着。幸运的是,老田也认出了我,惊呼一声,就冲上来抱着我:阿力,我是国盛啊,田国盛,不认识了。在他如此直接的提醒下,我终于记起了他的名字,没错,田国盛,小胖,他怎么跑到政府部门来了?我也抱住他,嘴里嘟囔着:国盛,真没想到能碰到你,太巧了,真是太巧了。

我进来之前,他正在一台电脑上玩QQ。我们寒暄过了之后,他赶紧拉我过去,说:把QQ号告诉我,我加你好友,真是的,十几年没见,晚上我请你去喝酒。

我告诉他我的号码,问他:你不是读了大专吗?怎么现在从政了?

他嘿嘿一笑,从什么政,混口饭吃,我在政府做财会,原来教过几年书,后来不干了。你呢,你到这办事来了?

我把自己的目的和遭遇和他细说了一番,口气里带着不满和抱怨。他说:阿力,这你就不对了,入乡随俗,在咱们这办事就这样,现在你遇到我了,事就好办了。隔壁是杨姐,我熟得很,她每天中午都要回去睡午觉,下午来得比一般人晚点,有时候也不来,你没认识的人,这事是办不成的。

我就说,那我运气可太好了,真是幸运,我正犯愁呢。

大半个下午,我就坐在老田的办公室里,跟他闲聊。他似乎也没什么工作可做,但隔壁的那个杨姐,怎么也等不来。我有些着急,就问老田能不能打个电话催一下。老田说不能打,该来总会来的,这样,阿力,反正你也是闲着,先跟我去趟银行,办点事,等咱们回来,杨姐差不多该到了。事情拖延得我心情烦躁,可眼下的情况是,我只能抓住这么一根救命稻草,便跟着老田从镇政府大院出来。

老田说,等会儿,我去拿车。

老田,我当年那个学习成绩倒数的高中同学老田,已经有车了。他开来一辆奥迪,我坐上去,说:老田,行啊,开名车呀。二手的,老田说。二手的也是名车呀,四个圈。老田开着车,载我到了小镇东边的一条街上,他让我在车上等着,自己钻进一家银行里。我坐在车里,吹着老田下车时打开的空调,脑袋有些晕,一种全世界都恍恍惚惚的感觉涌了上来。我有点怀疑自己究竟是在2012年,还是在1993年。那个小胖子田国盛,现在成了成功人士了,开着有空调的二手奥迪车。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很想逃掉,我在老田面前感受到一种压力。这压力不是老田施加的,也不是从我自己的身体里生发出来的,反而像是时空和人事的错位所引发的。

半个小时后,老田回来了,开上车,我们又回政府大院。路上,老田说,有个一百万的款子,我对了账,唉,我这个工作呀,每天几百万账上走,可是一分一厘的错都不能犯。差一点,这碗饭就甭吃了。

老田信守承诺,从他的杨姐那儿给我弄到了证明,就是那个证明我没有房子的证明。证明是这样写的:

证明

兹证明孙大力(男,30岁,身份证号150422?鄢?鄢?鄢?鄢?鄢?鄢?鄢?鄢?鄢?鄢?鄢?鄢)在大钟镇砂里街46号,没有住房。

特此证明。

大钟镇人民政府

2012年8月12日

我看着一张只写了几十个字的纸,看着上面一个红色的印章,问老田:就这?这能行?老田笑了,说:这怎么不行,这盖着政府的大印呢。

这一天下午,石头打了两回电话,说他和阿珍请我去吃火锅,麻辣锅,好吃极了。我拒绝了,说自己的事还没办完,其实我想一个人静静,第二天,或许就直接回深圳了。但老田并不放我走,我刚找他办完事,似乎也不好就这么直接走掉。

晚上整点,好好整点,你这多少年不见了,我叫几个高中的同学,你都认识,咱们好好聚聚。老田说。

老田刚刚帮完我的忙,我不能拒绝,就说:好的,老田,我做东,说好了,你帮了我这么大忙,我正不知道该怎么谢你呢。

老田拍着我的肩膀:兄弟,回到家呢,就入乡随俗,好不好,别把外面那一套带回来,告诉你,不好使,今天你就听我的得了。咱们大钟镇,十几万老百姓,还管不起你一顿饭一顿酒吗?

我搓着手,说那多不好意思,我还没给家乡人民做半点贡献,不想给家乡人民添麻烦。老田已经打开了他的大翻盖手机,拨通了号码,对面手机里直接跳出了凤凰传奇《月亮之上》的声音,老田说:听听这歌,多给力,这娘们声音真好,知道不,内蒙的。然后电话通了,老田高声对着话筒:那个谁,咱们高中同学阿力回来了,晚上我安排,一起聚聚?你少来这套,靠,什么叫中午喝了?谁中午没喝呀?中午喝了晚上不喝,你这一天不是白过了吗?你问都谁呀?我,阿力,国君,小胡,就留在镇上那几个高中同学。你不来我晚上爬你们家窗户去,别啰嗦,好了,好了,定好地方我给你发过去。

老田挂了这个电话,说:这孙子,天天喝,没有一天不喝的,快喝死了。

老田又打了几个电话,把饭局定下了,说:走吧阿力,咱们先去我工地看看,然后再去饭店,这几个孙子,向来没准点的时候。

我们到了镇子西边的一块地上,四五台巨大的推土机正把两座小山包推平,十几辆卡车,装满了推土机推掉的泥土,一辆接一辆地拉走。

这是干什么的?盖楼?我问。

老田没有回答我,停了车,下来,走到一处地势较高的地方,双手叉腰,俯视着工地。这时候,夕阳落山了,可是余晖仍在,我从老田后面往那边走的时候,看见老田似乎在放射着光芒,很像城里很多广场上夕阳时的伟人像。我揉了揉眼睛,想把这景象揉掉。

老田停止了伟人般的远望,回过头说:阿力,看看,这块地怎么样?

我也站上去,看了看,说:位置很好呀,离公路很近,还是上风,下雨也不会发水。

老田说,这块地是我的。

我大吃一惊:你的?

老田点起一支烟,说:不全是,百分之三十三点三,我们三个人,每人出了四十万买的这块地。我告诉你,过不了五年,这块地就得翻十倍,十倍。

我不是很懂,而且四十万和十倍的数字也把我弄懵了,我心里算了好几遍,也没算出十倍的四十万,到底是多少钱,总之是很多的钱。

老田吐了一个烟圈,忽然少有的语气沉重地说:生活艰难呀,兄弟,我小孩都上幼儿园了,每年就靠我在政府那二十万块钱,干什么用呢?

二十万,我想,如果我一年能赚二十万的话,三年我就能买一套小房子了。

我还有点别的生意,小打小闹,也就赚十万块钱,不够零花。

十万,我想,如果我有十万,我就不用为生活发愁了。

虽说我老丈人家拆迁了,他家就一个姑娘,补了一百多万,最后都是我的,可这钱花着没意思,花女人的钱,不是爷们的事,你说是不是?

一百多万,我想,我要是有一百多万,我就……我忽然间想不出,如果自己真有这么多钱,该干什么。那就什么也不干吧,就是吃饭,睡觉,待着。

我们几个哥们,合计着买了这块地,位置好,但想要卖个好价钱,得把它推平,推得跟天安门广场似的,将来才能卖个好价钱。

你们打算卖给谁呢?我想知道他们的十倍利润,究竟是怎么来的。

太阳的余晖终于散尽了,远远地看去,地上升腾出一片雾蒙蒙的水气。老田的身体,从刚才的光芒中变换成了一个灰色的阴影,他本来就黝黑的脸已经看不清五官了,只有那口黄牙还算明显。

老田从土堆上走下来,说:当然是卖给政府了,将来,镇政府会迁移到这附近,到时候,这块就成了风水宝地了,这才叫他妈的坐地起价呢。

可是,政府大楼很新呀,为什么要搬迁呢?

老田说,政府欠开发商好多钱,没有钱还,就拿大楼抵债了。可大楼抵了债,工作人员不能没有地方办公啊,只能再盖楼了。

那……上面能批?

老田笑了,说,兄弟,你不是在大城市混的吗,这些年都干了什么呀?看问题要辩证,明白吗,辩证法,马克斯恩格斯毛主席说的,辩证地看。

我不是很懂,他招呼我上车。

在路上,老田给我讲了他的政治辩证法。老田说,政府没有楼了,当然不会跟市里说,我把办公大楼还债了,没钱了,你拨点钱给我盖大楼。县里做一个经济振兴计划,这计划里最终的一个环节就是,西城开发区,也就是说政府要在镇西边搞一个开发区。好了,既然要搞开发区,那就得招商引资,要招商引资,就得有楼有路有商机,这个市里总得支持吧?哎呀,坏了,一搞开发区,就得增加政府部门,就得有相应的工作人员,政府职能也得调整,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个算来算去,政府还是得有一个现代化的办公场所,你毕竟是为外商、港商、台商服务么,毕竟是在信息社会全球化时代么,也只能盖楼了。于是,这楼就忽然师出有名,而且义正辞严了,想不批都难了。

我听了,心想,看来这里面弯弯绕还真多。

然后就到了饭店,让我没想到的是,老田定的这个地方,竟然就是阿珍工作的火锅店。

阿珍看见我时,并没有很吃惊,只是说:大哥,你不是说不来吃饭吗,我都和朋友约好去烫头发了。

我说,你去忙你的,我是跟同学来的,没想到正好是你们家店。

阿珍转过头,对刚刚走出来的老板娘说:老板娘,这是我大哥,你可得照顾点。

老板娘冷着脸:你大哥怎么了?我还就要找他呢,你能不能好好在这干活呀,三天两头请假,你当我这是啥地方呀。

老田哼了一声,笑着说:姐,别这么大气,生气对皮肤不好。

老板娘瞬间就笑了:哟,我的财神爷呀,你怎么才来?我还想着去请你呢,都一个月没来我家店了。

老田说:这不是天气热么,老吃火锅上火,我这口腔还溃疡呢,不信你看看?

老田竟然就张开嘴,把头凑了过去,老板娘也不躲闪,凑近去果真看,她的嘴貌似不小心地碰到了老田的脸,一扭头说:坏死了,满嘴大蒜味,舌头都烂掉了才好呢。

老田说:不开玩笑了,东西还是老几样,他们几个都到了吧?

老板娘说,东西早都备下了,不过你们还是第一波,我让服务员先把锅子烧上,你们先喝鸡汤,今天刚从村里买来的老母鸡。

老田骂道:这几个孙子,回回晚,我这都晚来半个小时了,他们还没到。

老田往楼上走,我也正要跟去,突然有人扯袖子,回头一看,是阿珍。她又转回来了。

大哥,给我二十块钱打车,我没零钱。

啊?我一愣,没想到她跑回来是跟我借钱的。我伸手去掏钱包,钱包里并没有二十的,我拿出一张五十的,阿珍夺过去,说我先走了大哥,你吃啥随便点,记在我的账上。

我看见老板娘又走了过来,就对在楼梯中央的老田说,老田,你先上去,我去趟厕所,马上来。

我问老板娘,阿珍在这干得怎么样。

老板娘看了看我,哼了一声说,本来看你是跟老田来的,我不想说,可你既然问我,我就好好说说。她是你亲妹妹?

我摇摇头,堂妹。

老板娘说,你这个堂妹,可把我害苦了,干活倒也还行,挺利索,人也挺下得力气。可就是这脑子,她说着指了指自己的头,这脑子缺根弦。自己就当个服务员,可老把自己当作老板了,动不动请她这个那个朋友吃饭,吃完就记账。就她每个月八九百块钱的工资,够干啥?她现在已经欠店里一千多块钱了。

我皱了皱眉头。

老板娘接着说道,我也不敢辞了她呀,你知道吧,她混黑社会的,道上有人,我要是辞退了她,我怕人家来报复我呀。

我说,不会吧,她小时候挺老实的。

老板娘突然打断我,说,赶紧上去吧,老田还等你呢,我去催催菜。

我就上楼。

这一天晚上,我喝了许多酒,几个十几年未见的高中同学,一开始大家还有些陌生,但随着火锅开涮,白酒开喝,气氛就热闹起来。除了老田,其他几个都不熟,不是同班,只是同年级的其他班的同学而已,但毕竟在一个学校里待了三年,很容易就找到了许多共同话题。说着说着,就有些唏嘘的意思,火锅仍在不停地咕嘟咕嘟,热气熏着我们的脸。酒已经在肠胃里发威了,加上我的浅表性胃炎。我们聊起了许多记不清的同学的命运,死的,发的,回去种田的,跑到遥远的新疆的,被传销骗了的,结婚的,离婚的,生孩子的……我仿佛看见,十几年前的一排排的少年,从一个巨大的时间沙漏里漏下来,然后就有了各自的命运了。

我心里仍惦记着她。这个地方,我们当然也来过,虽然没有这个火锅店,可十几年前的时候,大钟镇才多大呀?哪块地方我们没有走到过呢?

她让我闭上眼睛,把一个甜甜的东西塞到我嘴里,我后来知道,那东西叫作棒棒糖。我喜欢吃糖,极其喜欢,这颗棒棒糖就更加味道甘甜了。她笑着问我:甜不甜?甜,真是甜啊,我说。她就很幸福的表情。可是还不是世界上最甜的,我说。她疑惑了:那最甜的是什么?是你,我说,你肯定比糖还甜,不但甜,还是香的,我想亲你,亲你的脸,你的手,你的舌头。

她的脸立刻红起来,说:不要脸,阿力,你怎么能这么不要脸呢?我知道了,你肯定跟那群人去看黄色录像了,我听说了,你们男生一到周末就去整夜整夜看黄色录像,阿力,你不许去,那是脏东西。

我没有,我说,他们叫我去了,但是我没去。你知道我哪有多余的钱去看录像呀,饭都吃不饱。那倒是,她说,她重新笑起来,把棒棒糖从我嘴里夺取,含在自己嘴里,陶醉地说:是甜呀。然后又给我,我的舌头碰到沾满她津液的棒棒糖时,浑身哆嗦起来,像是被低压交流电电到了,像是电视上那些吸了毒的人一样,我觉得自己的灵魂不停地跳动,要逃离身体而去。

事实上,我骗了她,我不止一次去了录像厅,但只看过一次黄色录像。我没有钱,是同学包夜场时,把我顺便带去的。那一次……那一次,那一次我怎能忘了呢?看着眼前的她,我知道自己已经有些冲动了,心里的那个野兽,正慢慢苏醒。

我觉得一阵反胃,我知道,该是吐的时候了。

好像从和老田他们一喝酒开始,我就在等着这一刻,也许是从昨天就在等,或者,是从我踏上回大钟镇的列车那一刻就在等。我胃里有一些东西,久久地盘踞在那儿,消化不掉,也排泄不出去,只能吐出来。现在终于到了吐的时刻。我挣扎着到了厕所那儿,男厕所有人,我到旁边的女厕,女厕的门上贴着一张纸,纸上写着“请到隔壁去吐”。我管不了那么多,一推,门开了,一个简陋的蹲式马桶上,已经布满了别人吐的恶心的食物,我努力让自己保持平衡,不至于摔倒在垃圾之中。我感到自己很清醒,我静静地等着胃部的抽搐,一下两下,很快抽搐剧烈起来,食物涌上了食道,喷嘴而出。

老田来扶我:阿力,你丫怎么哭了?操,不就是回忆一下高中生活吗,你至于这么感动吗?你呀,出去几年,回来多愁善感了,你以前不这样啊。小胡小胡,赶紧来把他扶回去。

我喝醉了。我不知道自己哭的真正原因是因为呕吐的难受,还是别的。

第二天醒来时已经是上午十点了,头有些晕,身体也有些疲乏,但并没有酸痛,看来,昨天喝掉的还真是粮食酒,不是勾兑的。我发现自己在一间标准的宾馆房间里,旁边另一张床上,老田那黝黑肥胖的身体赤裸裸地横在上面,两腿间一个黑乎乎的棒槌立在那儿,这家伙,这么多年的习惯一点都没改,还是无论在哪儿都裸睡。读高中的时候,十一二个人睡火炕,老田就喜欢裸睡,每天都光溜溜的。老田裸睡的时候,还喜欢用一只手捂住自己的鸡巴。同学们都很好奇,问他在干吗?那时候还是小田的老田就语重心长地说:我已经发育成熟了,你们这帮小屁孩懂什么?我在保护我的鸡巴,免得它跟金箍棒似地变粗变长,打坏你们。同学们会嘎嘎一阵笑,觉得这家伙不是疯了就是傻了,要么就是个变态。

我揉了揉眼睛,努力想回忆起酒醉之后的事情,但脑袋里一片空白。从现在的状况上看,是老田他们把我弄到了宾馆,他也在这里睡下了。我起来,到卫生间冲了一把脸,人才算真的清醒了,一抬头,又从镜子中看到了那个人:他面色憔悴,眼眶比一般人要深一些,嘴角的胡茬已经有半厘米长,直愣愣地。我看见这家伙的嘴角,竟然还残留着呕吐物不清晰的痕迹。这到底是谁呀?这到底是谁?事实上,我脑海里一直有一个声音轻声地说:这是你,混蛋,就是你,你得承认。我不想承认,因为我记忆中生活在这个小镇的我并不是这样的,那个我和现在没有一点相似之处。

起来了?老田突然出现在身后,他还是光着身子。

我赶紧出来。

洗完脸,穿好衣服,我有点不好意思地跟老田说:老田,真抱歉,害得你也没回去家。

老田:说什么呢,我这常事。

我说:你夜不归宿,嫂子不会生气吧?

老田说,不会,咱夜不归宿,也不瞎闹,她理解。走,带你吃点咱们大钟镇的特色早餐去。

什么特色早餐?是油炸糕吗?我记得高中的时候,学校门口总是有卖油炸糕的,黄米面做的,用油炸得金灿灿的,里面裹着豆馅,特别好吃。

老田说,那都是什么时候的事儿了,不是油炸糕,那东西现在早没了。

我愣了一下。

老田说,说是特色,也不是什么特别的东西,你肯定吃过,不过我知道一个地方,做得特有味道,奶茶也好喝。

老田把我带到了瑛嫂子饭店,也就是一个路边的饭店,窄窄的两层楼,但人却坐得满满的。这个小镇的人,已经越来越多地开始出来吃早餐了。十几年前的时候,路边哪有几家早餐店呢?我们进到一个包间里,看到昨天一起喝酒的小胡已经在里面了。老田招呼一声:东西都点了吧?小胡点点头,说稍等就来。果然门开了,服务员拎着一暖壶奶茶和几碗饸饹面进来,饸饹面上浇着酸菜卤。我知道了他说的特色。这东西真是好吃开胃,就着香喷喷的奶茶和辣椒油,我吃了两大碗饸饹面,头上出了一层细汗,浑身都舒坦起来。

老田端着茶碗:在大钟镇玩几天?

我摇摇头,不了,回去看看爹妈,好不容易回来一趟,得去看看他们。

老田说,也是,我一会得陪书记去开会,就不送你了,让小胡送你。

我连忙摆手,不用不用,你们都忙工作去,已经够麻烦的了,我自己走就行,车站也不远。

小胡说,没事,阿力,我有车。

我坚持拒绝了,我说想一个人溜达溜达。

老田和小胡看我坚持,也就算了,说,那你把电话记下,有事打电话,别客气。

我记下了他们的电话,可心里想,也许,我永远都不会打这个电话,我已经下定决心,这次离开,就不再回来了,永远不回来了。

我没有想到,才下午的时候,我就不得不打通老田的电话,因为四叔进了监狱。

阿珍大概是把我回到大钟镇的消息告诉了父母,父母打电话,告诉我说,你四叔被抓起来了,正在蹲监狱,你去看看他,看他有没有被人打。

我说,怎么会呢?四叔也不犯法,怎么能被人抓起来了呢?

爹说,还不是因为阿珍,她可把她爸爸糟蹋毁了。

原来阿珍和石头已经是第二次订婚了。去年,阿珍认识了一个女人,还认作了干妈。这个干妈给阿珍介绍了一个对象,两人也都同意了,对方就给了五万块的彩礼钱,但后来两人闹别扭,阿珍整天不着家,对方不乐意,要退婚,让四叔还彩礼钱。可那五万块彩礼钱,两万块四叔连还债带花销糟蹋没了,剩下的三万都在阿珍自己手里,她也给花得精光。没钱还,人家把四叔告到了法院里,还不起钱,就只能坐牢。本来是个民事纠纷,调解一下也就是了,但对方家里恨得不行,又走了关系,说不还钱,就把四叔捉起来坐牢。

我遇到阿珍好几次,她竟然一个字也没提这个事情。

我想来想去,还是打通了老田的电话。

老田很爽快,说,没事,看守所里也有朋友,你等我下午回来,我带你去看看。

放下电话,我看了看身上的钱,拿出五百来,买了两条好烟。

下午三点的时候,老田开车接我,我把烟递给他,说:老田……

老田板起脸,说:阿力,你弄这个干吗?咱是同学,瞎客气。

我说,老田,你这不是也得找朋友疏通么,我真是惭愧,没什么能拿得出手,就买了两条烟,给你朋友抽吧。

老田说,真不用,来来往往的,我给他办点事,他给我办点事。

我不好再说什么,心里想,歌里唱的真是没错,贫穷是可耻的,这时候我深深地感觉到了这一点。我知道,老田是看不上我这两条烟的。

我看见了四叔,他并没有我想象中的悲哀或者难过,反而是一种轻松的表情。

四叔看到我有些吃惊,说:阿力,你怎么来了?

我说:我回来办事,听说你在这儿,来看看你。

四叔嘿嘿乐了:看啥,我挺好,有吃有喝的。

我说:四叔,咋走到这一步了?

四叔说:这一步咋了?我没偷没抢,还不上钱,那是穷,穷还丢人了?

穷不丢人,可日子怎么过呢?我四婶一个人在家带着小弟,阿珍疯跑,你在里面就能安心?

四叔:命么,人再大大不过命去,这是我的命,也是他们的命,跟着命走就行了,走到哪一步就是哪一步。

我忽然想起来,问四叔:他们没打你吧?

四叔说没有,我这么大岁数了,打我干吗,大伙关系处得挺好。

然后,我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了,好像说什么都有点我在刻意、而他在应付的意思。

四叔接过了话,他问我:我前一段听你爸说,你就快结婚了呀?

哦,我说,我爸瞎说呢,没有的事。

四叔说,啥?你爸都乐坏了,见谁跟谁说。

我这不是没办法么,他们老催我,我就编了个谎话,糊弄他们。

天哩,你爸知道了,得气背过去。侄子,你别看四叔蹲监狱了,没事,这道理简单,我这不是蹲监狱,我这是打工呀,五万块钱,蹲半年,这工资高到啥地步?

我愣了,我从来没从这样的角度去想这件事,这么说,四叔不但没亏,还赚了,怪不得他的神情这么轻松。

我离开的时候,四叔忽然间沉重起来,说:大力呀,你看见阿珍,你得帮我劝劝她,别闹了,要不然她这辈子就完了。

我使劲点点头,可心里想:我能劝得了她吗?

很显然,我劝不了阿珍,我甚至都找不到她。出了看守所,我打阿珍的电话,关机了;打石头的电话,没人接。

我想算了吧,我不管了,我也管不了这么多了。四叔说得对,人各有自己的命运,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实现这命运。我连自己的命运都搞不清楚,哪有资格去扳正别人的人生轨道呢?那么,我还是离开这儿吧,大钟镇,2012年的夏天似乎与往年没什么区别,如果有,对我来说,那就是我来过了,即将离去。

老田把我送到车站,我进站,买票,售票员问我去哪儿的时候,我想说老家的名字,可从嘴里出来,就成了北京。等我拿到了那张下午五点钟通往北京的长途客车票时才意识到自己买错了,可我忽然不想去退票,也不想再去买一张回家的票,也许,认同命运的人,应该遵守偶尔为自己做的选择。命运既然给了我去一个地方的票,那我就只能去那个地方。我看了看表,四点十分,离开车还有五十分钟,到北京后,我可以坐火车去深圳。

我想我得吃点东西,除了早晨那两碗饸饹面,我还没吃过别的,客车要走一晚上,没有吃饭的地方,我得早点填饱肚子。我从出站口出去,看到旁边有一个穿着红色长裙的女人,在叫卖茶叶蛋。吃几颗茶叶蛋好了,我想。我走过去,然后愣在那儿。她也看见了我,不,她只是看见了一个过客,一个旅人,一个要买茶叶蛋的饥肠辘辘的家伙,她看见的不是我。我认出了她,怎么会认不出呢?这个影子许多年来一直在我的脑海里,跟着我成长,她和我想象的样子几乎一模一样。她的眼睛,她的脸颊,她薄薄的嘴唇,她的小虎牙。她说你要什么?我说,来两个茶叶蛋吧,多少钱?三块,她说,不再来点别的吗?还有什么?还有可乐,雪碧,矿泉水。那……再给我一瓶矿泉水吧。俩茶叶蛋一瓶矿泉水,一共四块,你给五块钱,给你三个茶叶蛋。行。五块钱,三个茶叶蛋,一瓶矿泉水。我知道,这是我和她说的最后的话,我和她最后的见面,我们之间的一切,终于用这样一个谁也想不到的句号,定格为往事了。

长途客车一如既往地颠簸,茶叶蛋我只吃了一个,因为我发现它们是臭的,我不知道是因为白天气温比较高,还是我放在包里闷的,它们一股浓重的臭鸡蛋味,好像谁放的屁。我掏出这东西时,弄得整个车厢都弥漫着一股臭味,害得那个乘务员板着脸进行了一通所谓中国人的素质的长篇大论,又打开客车的天窗,放了半个小时的空气。我拿起那瓶矿泉水,刚要拧开盖子看,却发现那盖子并不是封着的,而是早就开了,又被人拧上的。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拿起来,喝了一口温吞吞的水。

就是这种感觉吧,我想,我的生活,我接下来的全部人生,就是这种温吞吞的、假冒矿泉水的感觉吧,我竟然,不知不觉地流下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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