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视角下银行发展绿色金融的对策

2016-12-20 21:21纪盛
银行家 2016年11期
关键词:绿色金融发展

纪盛

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后,“十三五”规划建议进一步明确要发展绿色金融,这标志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倡导节能减排成为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在刚刚闭幕的G20杭州峰会上,“绿色金融”议题首次被写入会议公报中,引发全球关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一时间在金融领域成了“香饽饽”。随着绿色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绿色金融将迎来新一轮爆发式增长。商业银行作为我国现代经济的核心,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融资渠道,与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安全关系联系紧密。不仅为社会和公众提供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而且在整合资源和资源配置及调控上具有独特的引领作用。因此,银行业仅仅意识到这个潜在市场还不够,必须尽快付诸行动。但是,纵观中国银行业参与绿色金融项目情况,依然处于中国人民银行主推,而商业银行参与意愿不浓的状态。本文通过阐述国际成功经验,以期减少我国商业银行探索绿色金融业务的成本,为银行开拓绿色金融提供有益借鉴。

绿色金融的定义及内涵

绿色金融的定义

绿色金融有两层含义:一是金融业如何促进环保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另一个是指金融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前者指出“绿色金融”的作用主要是引导资金流向节约资源、技术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引导企业生产注重绿色环保,引导消费者形成绿色消费理念;后者则明确金融业要保持可持续发展,避免注重短期利益的过度投机行为。

根据2016年8月31日,央行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绿色金融定义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绿色金融的内涵

迄今为止,对于绿色金融的内涵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但主流观点认为绿色金融内涵是金融部门根据可持续发展原则关于强调环境资源对于人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制约和制衡作用的内容,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政策,将环境、生态指标纳入金融可持续发展体系,在投融资的决策过程中要考虑潜在的环境影响,把与环境条件相关的潜在回报、风险和成本都要融合进金融企业的日常业务中。识别和重视环境风险以确保信贷资产的安全,同时在金融经营活动中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及环境污染的治理,将资金调剂到这些与人类生存密切相关的环保产业、生态产业,通过对社会经济资源的引导,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以未来的良好生态经济效益和环境反哺金融业,以此来实现金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这种观点充分考量了金融在投资决策的过程中要考虑潜在的环境影响,同时,也充分考虑了社会责任对于金融企业经营的重要影响,并凝练出了绿色金融的核心——“通过金融业务的运作来体现可持续发展战略”,这种观点也与国际上的研究观点相一致。

由此可见,绿色金融的重点在于利用最优金融工程来解决全球环境污染和温室效应的问题,它的核心就是保障人類社会生存环境的利益,旨在让金融企业树立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平衡的理念,最终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和谐统一发展和金融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国际经验借鉴

德国

德国是最早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国家之一,其政府通过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对环保企业进行大力扶植,构建绿色环保机制,来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由德国银行牵头制定的“赤道原则”现在已经在德国金融体系成为行业标准,在贷款项目的审理批复过程中,金融体系严格按照“赤道原则”的标准对业务进行分门别类,以行业EHS Guidelines为评判准则,对于审批的贷款进行综合的考虑,并给出相应的降低风险和管理理念的研究理论。

德国在绿色贷款方面处于国际领先地位,主要特点有三:一是政府部门参与绿色贷款业务,其不仅是金融界的合作对象,同时也是政府部门的执行机构和环境事业的融资部门,利用政府影响力,有力推进绿色金融业务发展;二是绿色金融产品自由化。德国出产的绿色贷款方面的产品不会因为政府参与而受掣肘,产品以公开公正为原则,在大众了解全部信息的情况下,对产品进行招投标,而政府仅提供利息补贴和执行相关管理制度。三是环境保护部门对企业有绿色环境认证制度,以此判定企业是否有资格获得相应的贴息补贴,从而保障政府的补贴政策可以精准的用于环保领域。

美国

在绿色金融领域,另一个先驱国就是美国,其在资源消耗以及环境污染方面取得了很多先进经验。首先,美国商业银行的管理模式不是传统的股东管理模式,而是相关利益人的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可以让更多主体参与者加入到规则制定中来,从而兼顾各方利益。其次,美国法律体系健全,能够有效协调政治、企业以及金融机构三者的管理,通过健全的法律规定促使商业银行在公益性项目中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再次,美国政府利用多项政府支持政策来推动绿色贷款行业的发展,同时,搭建完善的信息传输和保障体系,规避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各项问题,保障绿色金融的可持续发展。最后,完善的法律体系有效地规避不良资产的产生,促使银行在放贷过程中,充分考虑自身的责任和利益,在有力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同时,保障自身的稳健发展。

波兰

波兰在推进绿色金融的道路上另辟新境,利用环保银行来专项推动,该银行主要业务涉及三方面:一是为波兰的环境保护事业融资。二是对于一些比较先进的环境保护项目提供资金贷款支持,涉及的行业包含环保领域的方方面面,比如水、大气、固废等。三是为本国的环境保护项目做技术咨询工作。以上三项工作内容都是由专业人士和银行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该银行同中国商业银行一样,有很多下属分支部门,但其不仅可以为环保企业提供更长久期限、利率更低的贷款,同时可以利用专业人士为环保企业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其内部有专家评审团,这些评审团包含经济学家以及环保领域的权威技术专家,评审团对每个申请贷款项目进行评价分析,分析其贷款效益、偿还能力以及资金对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等。通过全方位的分析,在加上政策标准的规范,评审团会给贷款企业提供贷款资金、贷款期限以及贷款利率,保证绿色信贷业务专业化。除此之外,波兰环保银行积极与国际组织合作,将他们先进的管理理念与世界接轨。该银行虽然是以盈利为目的,但是他对于波兰经济转型期间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由于银行和波兰的环保政府部门,主要是国家环保基金会以及省环保基金会关系良好合作紧密,所以波兰环保银行不仅仅起到了融资的作用,它对于波兰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推进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起源可以追溯至2007年,银监会发布《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同一时间,银监会与央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标志着金融业开始迈入绿色发展道路。2012年2月,银监会发布《绿色信贷指引》,进一步强化了银行对环境和社会风险的管理,加速了绿色金融的发展。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推广绿色信贷,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的发放力度,明确贷款人的尽职免责要求和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加强资本市场相关制度建设,研究设立绿色股票指数和发展相关投资产品,研究银行和企业发展绿色债券,鼓励绿色信贷资产实行证券化,并支持设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这一方案的提出,充分打开了绿色金融市场,为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开辟了新的道路。

2015年7月,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发行了首单中资企业绿色债券,3亿美元三年期绿色债券,获得了来自全球66个机构投资者账户近5倍的超额认购。2015年10月,中国农业银行在伦敦市场发行10亿美元绿色债券,3年期息率为2.125%,5年期息率为2.75%,获得亚洲和欧洲近140家投资机构的超额认购。2015年12月,继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推出绿色金融债券后,浦发银行、兴业银行、青岛银行分别获得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行政许可,核准额度共1080亿元。截至2016年5月,浦发银行、兴业银行、青岛银行已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绿色金融债券490亿元。中国银行继2015年成功为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中资企业首单境外绿色债券后,2016年再次在国际债券市场为吉利汽车发行境外绿色债券。近期,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复同意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绿色金融债券,主要用于支持金砖国家、其他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绿色产业项目。中国银行作为新开发银行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担任了本次债券发行的独家牵头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

综上看来,随着绿色金融上升到国家战略,我国商业银行也逐步推动和投入到绿色金融的发展进程中,并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但相较于国际上发达国家绿色金融发展情况,从产品种类、法律保障体系以及绿色金融发展机制等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取长补短。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对策

構建引导激励机制。我国绿色金融尚处于发展初期,加之宏观经济形势仍处于下行周期,不良风险频发,使得商业银行在发展绿色金融过程中持有谨慎、保守的态度。为促进商业银行更好地参与到绿色金融中来,一方面,政府需要出台相应的鼓励性、补贴性的优惠政策,如税收优惠、贷款贴息、财政补贴、信用担保,适当降低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务的相关要求等。除此之外,政府还可以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对节能减排项目进行补贴和奖励。另一方面,金融机构需要树立先进的绿色金融理念,立足于长期可持续发展,充分考量自身的社会责任,将绿色发展的理念贯穿到自身发展的各个环节,同时构建相应的绿色指标体系,促使员工开展绿色金融业务,促进绿色金融的发展。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从国际发达国家开展绿色金融的先进经验来看,要保障绿色金融的稳健发展,必须从法律层面构建完善的保障体系。利用法律手段,明确规定环境污染者必须承担的责任,提高其违法成本,同时,对环保企业,利用引导激励机制,基于扶持获奖励,以此来调动金融机构参与绿色金融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此外,还应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理念,与国际标准接轨,促使绿色金融朝着有力的方向前进。

健全综合化产品体系。随着G20峰会上绿色金融理念的提出,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创新金融产品不断涌现出来,绿色金融发展逐步走上正轨,绿色金融产品也呈现综合化态势。目前,绿色金融仍主要针对企业提供绿色信贷,未来将拓展外延,将其拓展到个人消费领域,以培育社会大众的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为绿色金融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企业层面,可以从能效融资、清洁能源融资、环保金融、碳金融和绿色装备供应链融资等方面入手,在拓展融资来源的同时,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此外,绿色金融的发展重心将从绿色信贷向绿色债券倾斜,以此弥补绿色信贷市场的不足,重视碳金融市场的发展,创新开发适合我国的碳金融产品系列。

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作为绿色金融发展的核心主体,环保部门和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程度决定着绿色金融发展的情况。因此,必须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将环保部门、金融机构置于平台之上,促使信息共享形成有效地信贷资源配置,保障节能环保项目能够及时得到信贷支持。同时,配套绿色金融数据库,将环保、金融等相关信息予以汇总,从而畅通平台各方的信息流。此外,还需构建绿色金融发展智库,将经济学家、环保学家等多领域人才纳入到智库中来,利用智库的专业性来对信息进行细致剖析,从而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决策的有用性,以此来提高金融机构贯彻落实绿色金融政策的效率,保障环保企业、项目的信贷需求。

(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青岛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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