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锋,黄 丽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与法学院,广东 佛山 528000)
广东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发展现状与策略探讨
罗 锋,黄 丽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与法学院,广东 佛山 528000)
农业技术创新具有极强的公益性,同时又具有研发周期长、风险高、可复制性强的特点,这决定了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运行较之其他产业更为复杂。基于广东省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发展现状,分析其组织模式、运行机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政府应专门制定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发展规划,大力培育和支持以农业龙头企业为牵头单位的技术创新联盟,并构建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以科学评估农业内部不同产业技术的正外部性,分类确定各产业领域财政专项资金的最佳投入比例,同时要构建完善的联盟内部利益分享和风险分摊机制。
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发展现状;组织模式;运行机制;发展策略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1]。广东省自2008年颁布《广东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广东自主创新规划纲要的通知》(粤府[2008]74号)以来,大学、科研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通力合作,目前已组建了100多家产业技术联盟,涵盖多个产业领域,不仅有力地推动了技术创新,也促进了广东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然而,与其他产业相比,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具有以下几个明显不同的特征:一是农业技术创新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且可复制性和可模仿性极强,不能也无法由某个部门和企业长期垄断,研发单位难以获得技术创新所带来的全部收益;二是农业生产具有显著周期性,这决定了农业的技术研发周期长、风险高;三是农业技术创新与食品安全息息相关,具有极强的公共产品属性,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推广流程[2-4]。以上这些特征决定了农业技术创新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国外对农业技术创新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不少经典理论。如速水[5]和拉坦[6]通过对美国和日本农业发展进程的比较,提出了著名的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经营主体受生产要素价格变化的影响和诱导进行技术创新,使得相对富裕的生产要素替代相对稀缺的生产要素;舒尔茨[7]则认为,农业技术创新就是通过市场机制,在农业中引入现代生产要素的过程,也就是使农业技术“生产要素化”(或农业技术的商品化)。在上述理论基础上,学者们主要基于农业技术创新的公共物品属性,探讨农业技术创新盟模式,主要包括以大学为核心的科、教、推运行模式,政府主导型运行模式以及政府与私人部门共同主导的运行模式[8]。国内研究也普遍认同农业技术创新对于农业发展的重要性[9],并根据创新推动主体的不同,对农业技术创新方式进行了分类。如肖焰恒[10]认为,农业技术创新模式可以归结为政府主导的计划模式,市场需求的自组织模式,推拉双动的联合组织模式;齐晓辉[11]则运用供给与均衡分析框架将农业技术创新分为政府供给主导型和农户需求主导型。但由于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这一新型农业技术创新组织模式在我国推广时间并不长,现有研究基本停留在模式探索阶段,且以理论研究为主,仅少数文献对哈尔滨、福建、安徽、闽台等省份农业产业技术联盟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12-14]。因此,为推动各方主体顺应市场需求,围绕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建立持久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本研究通过对广东省科技厅认定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阐述其基本模式和运行机制,探索适合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发展的措施。
根据广东省科技厅公布数据,2012年广东省科技厅先后批准成立3批共69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其中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为12家,约占17%;2015年认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18家,其中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4家,约占22%。也就是说,截止2015年,广东省科技厅已认定省级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总数为16家,分布于农业各个领域,对推进广东农业产学研合作和技术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表1、表2)。从表1和表2可以看出,目前广东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发展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一是联盟总数明显不足。从中国产业技术联盟网站(http://www.citisa.org/)2016年公布的数据看,目前全国有150家产业技术联盟,其中服务于农业领域的农业技术产业联盟在30家左右;2014年,安徽省科技厅公布试点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也已达到31家[14]。然而,直到2015年,由广东省科技厅颁布试点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总数共计16家,约为安徽省的1/2。
二是行业分布不均衡。在广东省科技厅公布试点的16家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共包括特色种植业6家(香蕉、柑橘、兰花、食药用菌、茶产业、和蔗糖产业)、特色养殖业1家(广东宠物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水产养殖业2家(罗非鱼、海水种苗)、林业1家(林木种业),而在成本-产出收益较为低下的传统种植业领域,省科技厅试点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处于空白。除此之外,在农业投入品领域也只有2家产业技术联盟,分别为渔药和生物农药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而在农业生产装备等生产资料领域则并未组建联盟;属于农产品加工与服务领域的只有现代农产品加工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木竹加工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农作物病虫害应急防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安全农产品产供销信息服务产业技术创新联盟4家,难以满足农业各产业加工流通的服务需求。
三是联盟牵头单位地域分布高度集中。在广东省科技厅试点的农业技术创新联盟牵头单位较多集中于广州市(13家),茂名市1家,湛江市2家。事实上,在广东省珠三角发达地区农业生产主要以特色农业为主,传统粮食生产地区主要集中在粤西粤北地区,这与广东省级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分布领域较多集中于特色农业的基本特征相吻合。
表1 广东省科技厅认定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名单(2012)
表2 广东省科技厅认定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名单(2015)
2.1 组织模式
2.1.1 科研机构牵头,联合高校、龙头企业共同组建模式 这是广东省农业技术创新联盟最为常见的组建模式。如广东宠物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由省农科院兽医所牵头,联合广东省畜牧兽医学会小动物医学专业委员会、广东省畜牧兽医学会中国纯种犬分会、华南农业大学等40余家研究所、大学、企业、学会、协会和宠物医院共同组建;广东现代农产品加工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由广东省农科院蚕业与农产品加工研究所作为牵头单位,吸引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加盟组建。
2.1.2 高等院校牵头,联合企事业单位共同组建模式 例如,广东省生物农药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由华南农业大学牵头组建,包括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科院华南植物园、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等26家企事业单位加盟单位。
2.1.3 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同组建模式 该模式顺应市场导向,由现代农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同组建。例如,广东海水种苗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由广东恒兴饲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加盟单位包括中山大学、广东海洋大学、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研究所、海南省水产研究所、海南省昌江南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湛江恒兴南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高校、科研机构; 广东罗非鱼(茂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由茂名市茂南三高渔业发展有限公司牵头联合茂名市海明威水产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罗非鱼良种场、珠海市富民罗非鱼养殖开发有限公司等六家龙头企业以及高要农业推广中心,与中山大学、广东海洋大学、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等五家高校科研院所共同组建。
2.1.4 政府部门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组建模式 例如,广东蔗糖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由湛江市科技局牵头,广东恒兴集团、广东海洋大学等30多家单位加盟。
2.2 运行机制
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运行的好坏,是否能对产业的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产生积极作用,主要看其运行机制是否健全。产业联盟运行机制主要指加盟单位从组建联盟开始到联盟利益分配结束过程所涉及的运行原理和运作方式,具体包括联盟的动力机制、沟通协调机制以及利益分享和风险分摊机制。
2.2.1 动力机制 调查表明,广东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构建首先源于政府推动。具体来说,主要是在中央和省部级文件精神指引下,一方面为完成政府工作任务,另一方面也受到政府财政资金特别是项目吸引,多数联盟在工作计划列出的首要任务都是依托联盟,获得政府项目。其次,通过联盟建立行业准则、规范,甚至风险共摊机制。例如,广东宠物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工作任务的第一条是“根据广东宠物疾病防控的需要,制定宠物产业技术路线和行业布局图”,第四条是“建设宠物行业诊疗标准,建立纯种犬品种鉴定平台等,促进宠物行业的标准化、规范化”等等。再次,通过培养人才,提升企业形象。例如,广东宠物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工作任务的最后一条“建设宠物创新基础研究平台与公共交流服务平台,开展广泛、多层次学术交流和培训,提高整个产业人员的素质,传播先进的宠物理念与文化”。
2.2.2 沟通协调机制 调查显示,目前广东省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均采用理事会组织模式,最高决策机构为联盟大会,负责制定联盟目标、具体章程和工作计划等,由联盟理事会负责执行,下设秘书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其中秘书处为具体常设机构,负责具体协调和组织等日常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则负责为理事会决策提供依据,并负责联盟科研项目的立项、论证、评审和验收。联盟单位之间的主要沟通方式包括现场会议、电话沟通、邮件沟通以及信息共享平台沟通。其中,较为固定的沟通就是每年一到两次的讨论会,其余均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集成员进行讨论,信息平台构建多数均处于起步阶段。
2.2.3 利益分享和风险分摊机制 目前广东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合作主要是以项目为依托,在项目申报书中明确约定各加盟单位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和投入的财力物力。因此,各方主要根据财力物力投入情况分享项目成果,例如,各加盟单位可以根据各自完成部分分别申请相应知识产权。至于如何分摊风险,联盟各方事先并没有十分明确的约定。
3.1 技术创新推广困难
由科研机构牵头组建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占绝大多数,使得技术创新存在推广上的困难。从表1和表2可以看出,广东省科技厅2012年以来试点的16家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有12家由科研机构牵头组建,其中由省农业科学研究院牵头组建的有8家,广东食药用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则由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牵头组建;广东省渔药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牵头组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则在2015年牵头组建了广东省木竹加工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广东省林木种业技术创新联盟。相反,由现代农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牵头组建的仅有两家,即广东海水种苗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广东罗非鱼(茂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这就是说,广东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主要以政府供给主导型为主,缺少贴近市场需求的农户和企业主导型产业技术联盟。事实上,由于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资源较多位于广州市,进而导致广东农业技术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牵头单位也主要集中于广州市。不利于农业产业比重较大的欠发达地区的农业技术推广。
3.2 联盟组织松散,活跃度不高
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建立主要是为积极响应中央和省部级文件精神,在政府部门推动下进行的合作。联盟成立初期,以政府项目和财政资金投入为纽带,联盟成员间尚存在一定程度的交流,但是由于组成联盟的各方主体具有自身的特点和利益目标,当项目结束或财政资金投入无法持续时,联盟运行就形同虚设,不少单位仅仅是召开一次年度工作会议或写作工作总结而已。迄今为止,绝大多数广东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尚未建立自己的网站,通过各种搜索引擎也极难获取联盟动态和成果信息。
3.3 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知识产权保护十分困难
联盟内部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一直是构成联盟顺畅运行的主要障碍,与其他产业一样,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知识产权也同样存在产权归属划分的问难题。另外,与其他产业相比,农业技术具有极强的可模仿性和可复制性,联盟各参与单位一旦将技术成果投入现实生产,在市场上极易引来模仿者,因而联盟很难获取相应的研发回报。因此,很多企业不愿意加大研发投入,技术创新联盟也难以持续。
3.4 政府财政投入缺乏长期稳定性
目前广东各农业技术产业联盟工作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投入和联盟各单位缴纳的会费、技术转让费等。但事实上政府投入期限只是短暂的,缺乏长期有效的规划。一旦出现资金不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就会基于各自利益讨价还价,导致联盟工作出现中断。
3.5 联盟专职工作人员特别是技术人员十分短缺
调查表明,广东农业技术创新联盟的专职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联盟工作人员的5%,且绝大多数都是办公室联络人员,管理人员和专家几乎全部由加盟单位工作人员兼任。因此,当联盟工作缺乏相应的经济回报时,很难吸引专业人员工作的投入和专注。只有获得大的项目时,才临时组建专业团队开展工作。
与其他产业相比,农业技术具有极强的公益性质,且具有研发周期长、风险高、可复制性强等特征,因此,首先必须确立政府扶持的基本方向,以项目为依托,确保财政投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其次,必须牢牢把握以农业企业为牵头单位,因为只有农业企业才能够最贴近市场需求,增强农业科研成果的应用性;再次,推进内部激励机制、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机制建设,吸引科研院所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投入科学研究。
4.1 专门制定农业产业技术产业联盟政府发展规划
舒尔茨认为,农业技术创新就是在农业中引入现代生产要素的过程[7]。由于农业属于弱势产业部门,发达国家农业技术创新策略大多首先考虑其公共物品属性,国内也基本认同对农业技术实行以政府为主的多元化投资、分级组织、科学管理是扩大公共品供给规模和提高供给效率的必然选择[15]。因此,政府必须制订有别于其他产业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发展规划,重点考虑如何以项目为依托,坚持财政投入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并建立和保障和监督机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4.2 基于农业产业技术创新的特征,大力培育和支持以农业龙头企业为牵头单位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目前学界大多认同农业技术创新主体多元化趋势,但是,目前广东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绝大多数以科研机构为牵头单位,存在技术创新难推广难的弊端。因此未来应大力发展以农业龙头企业为牵头单位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促使农业技术创新活动能够紧紧围绕市场实际需求展开,大幅提高科研成果的实践转化率。但其中有两大难点必须注意:一是必须尽可能多的吸引农业企业加盟,共同进行研发投入,一方面可以解决单个企业研发资金规模有限的难题,另一方面可以突破“搭便车”的困局,提高先进农业技术的推广速度,推动整个农业现代化进程。二是政府要主动与农业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沟通,引入专业评估机构,构建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科学评估农业产业技术的正外部性,进而分类确定各领域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财政专项资金的最佳投入比例。例如,对粮食生产领域的技术创新由于比较收益低下,政府可以承担该领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主要运行费用,而对于经济附加值较高的产业,例如,兰花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运行费用则主要由龙头企业承担,政府可给予一定的财税优惠等等。
4.3 科学构建联盟内部科研人员利益分享和风险分摊机制
传统上,我国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主要由政府或企业出资,科研机构主要负责组织专家开展研发活动。如果项目成功,技术应用于实践领域,科研机构特别是科研人员难以分享随之而来的溢出收益;而倘若研究失败,或者技术无法应用于实践,科研人员也不用承担随之而来的损失。在这种体制之下,难以激发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从事技术创新的主动性和责任心。因此,可考虑创新技术入股的方式,将科研机构或技术人员的利益与企业紧密联合在一起,构建利益分享和风险分摊机制,协调联盟成员的各种利益关系,提高联盟运行的有效性。
4.4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农业技术创新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而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作为一种新型的组织方式目前仍处于发展的起步时期。各级管理部门应密切关注联盟发展进度,根据联盟出现的问题和发展需要,适时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联盟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对各加盟单位的行为予以规范,加大对联盟成员违背联盟契约行为的惩处力度,使得联盟组建和运行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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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邹移光)
Development status and strategy of Guangdong agricultural industry technology innovation alliance
LUO Feng,HUANG Li
(School of Business and Law,Foshan University,Foshan 528000,China)
Agricultural industry technology innovation alliance is more complex than other industries because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innovation has some characteristics as follows: strong public welfare,longer R&D cycle,high risk and strong reproduction. Based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industry technology innovation alliance in Guangdong province,this paper explores the organization mode,operation mechanism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agricultural industry technology alliance and suggests that the government should specially pla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industry technology innovation alliance,cultivate and support those alliances led by leading enterprises,evaluate the positive externalities of agriculture in different industrial technology by building reasonable evaluation system,finance the optimal investment proportion for various categories and build a good mechanism for internal benefit sharing and risk sharing.
agricultural industry technology innovation alliance;development status;organization pattern;operation mechanism;development strategy
F303.2
A
1004-874X(2016)11-0136-06
2016-06-22
广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2013B070206077);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15YJA790042);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社科一般项目(2013WYXM0115)
罗锋(1972-),男,博士,教授,E-mail:luofeng189@sina.com
黄丽(1974-),女,博士,教授,E-mai:huangli2002@sina.cn
罗锋,黄丽. 广东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发展现状与策略探讨[J].广东农业科学,2016,43(11):136-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