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发展的现状与对策

2016-12-19 02:13◇杨鹏*
高校辅导员 2016年1期
关键词:职务比例队伍

◇杨 玉 贾 鹏*

高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发展的现状与对策

◇杨 玉 贾 鹏*

近年来,各高校切实把辅导员队伍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着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辅导员队伍,提升辅导员工作水平,促进了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调查显示,目前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发展还存在一定问题。为促进辅导员队伍职业发展,高校要加强政策引导和制度保障,辅导员自身要增强发展动力、提高自身水平。

高校辅导员;职业发展;现状;对策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下发以来,各高校切实采取措施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辅导员工作水平,促进了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笔者以高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发展状况为研究方向,对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的137所高校学生工作部门进行了调查。结合统计数据,从辅导员队伍基本情况、职业发展状况两个方面,对高校本科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现状进行了分析,提出有关建议,以期为高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一、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和职业发展现状

(一)辅导员队伍基本情况分析

1.师生比例

参与调查的137所高校中,本科生专职辅导员与学生比例总体平均为1:299。这一辅导员配备比例与教育部24号令规定的“高等学校总体上要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本、专科生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还有一定的差距。应进一步加强高校专职辅导员的配备,着力提升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

2.辅导员年龄情况

参与调查的137所高校中,30岁以下本科生辅导员总体比例为44.0%;31-40岁辅导员总体比例为45.3%;41岁以上辅导员总体比例为10.7%。如表1所示。可以看出,这些高校的辅导员队伍年龄整体上趋于年轻。年轻辅导员有活力,与学生容易沟通,易与学生接近,但是在工作中相对会缺少经验。辅导员的年龄结构,应该形成老、中、青的合理搭配。

表1 辅导员年龄情况

3.辅导员学历学位情况

教育部24号令规定,辅导员选聘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参与调查的137所高校中,辅导员皆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博士或博士在读辅导员总体比例为7.7%,硕士或硕士在读辅导员总体比例为74.4%,大学本科辅导员总体比例为17.9%。如表2所示。参与调查的高校中,本科生辅导员学历以硕士和博士为主,这说明中央16号文件和教育部24号令下发以来,辅导员的学历学位程度有了较大提升。同时也要看到,目前辅导员中的博士学历比例偏低,一方面需要各个层面进一步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另一方面辅导员本身也应克服畏难情绪,增强自身发展内动力。

表2 辅导员学历学位情况

4.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情况

教育部24号令规定,专职辅导员可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参与调查的137所高校中,专业技术职务为副高级及以上的辅导员比例为7.6%,中级比例为46.9%,初级比例为27.8%。如表3所示。这些高校中的本科生辅导员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不足一成,而拥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更是凤毛麟角;半数左右的辅导员集中在中级水平;其他为初级或者没有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辅导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还较低,各高校应进一步加强制度保障,提升晋升比例。

表3 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情况

5.辅导员行政职务情况

参与调查的137所高校中,辅导员行政职务副处级及以上比例为11.0%,正科级比例为28.8%,副科级比例为17.8%,科员及其他比例为42.4%,大体上是一个1:3:2:4的比例结构。如表4所示。这些高校本科生辅导员副处级及以上比例只有一成多,比例偏低。随着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深入,应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使辅导员行政职务比例结构出现较大的调整和改善。

表4 辅导员行政职务情况

(二)辅导员队伍职业发展状况分析

1.提升辅导员工作水平方面

参与调查的137所高校中,有82.5%的学校编写了辅导员工作手册、案例分析等材料,帮助辅导员增强工作能力,提升工作水平;有17.5%的高校没有编写。由此可见,大部分高校都非常注重辅导员队伍建设经验的积累和传承,近两成学校没有开展相关工作,应在今后工作中予以改进。

2.辅导员开展课题研究方面

教育部24号令规定,高等学校应当鼓励、支持辅导员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实践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发展开展研究。参与调查的137所高校中,有79.6%的学校专门划拨经费鼓励辅导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研究,有20.4%的学校没有专门划拨经费支持。如表5所示。大部分高校都能够资助支持辅导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研究,注重辅导员科研能力的提升;同时,也有两成的学校缺乏对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研究经费的支持,这些学校应加强经费政策支持力度,努力提升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水平,促进辅导员专业化发展。

表5 高校支持辅导员开展课题研究情况

3.完善辅导员考核制度方面

教育部24号令规定,各高等学校要制定辅导员工作考核的具体办法,健全辅导员队伍的考核体系。参与调查的137所高校中,有单独、完善的辅导员考核制度的学校比例为89.1%,按照专业教师标准对辅导员进行考核的学校比例为2.9%,按照行政管理干部标准考核辅导员的学校比例为8.0%。如表6所示。大部分学校都建有单独完善的辅导员考核制度,但也有一成多的学校缺乏专门针对辅导员的考核制度,应抓紧制定落实,加强辅导员队伍的考核管理。

表6 辅导员考核制度情况

4.辅导员职务晋升方面

教育部24号令规定,高等学校应结合实际,按统一的教师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合理设置专职辅导员的相应教师职务岗位,可根据辅导员的任职年限及实际工作表现,确定相应级别的行政待遇。参与调查的137所高校中,辅导员可以同时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和行政职务的学校比例为92.0%,只能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校比例为4.4%,只能评聘行政职务的学校总体比例为3.6%。如表7所示。绝大部分学校辅导员可以同时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和行政职务,但仍有近一成的学校没有理顺辅导员的晋升路径,辅导员职务上升区间被压缩,需要相关高校按照教育部24号令要求使政策落实。

表7 辅导员职务晋升情况

其中46.0%的学校对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单列指标、单设标准、单独评审;19.0%的学校指标单列,5.8%的学校标准单列。如表8所示。29.2%的学校两者均不单列。仅有不到半数的学校对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行单列指标、单设标准、单独评审,近三成的学校均不单列,说明高校对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支持力度仍有待提高。

表8 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情况

5.辅导员待遇与行政人员、教师比较方面

教育部24号令规定,高等学校要积极为辅导员的工作和生活创造便利条件,应根据辅导员的工作特点,在岗位津贴、办公条件、通讯经费等方面制定相关政策,为辅导员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必要保障。参与调查的137所高校中,有23.4%的学校辅导员待遇比相同行政职务的管理人员或相同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好一些;有54.7%的学校两者待遇相仿,待遇差一些的学校比例为19.0%,待遇差很多的学校比例为2.9%。如表9所示。近八成的学校认为辅导员的待遇优于或与相同行政职务的管理人员、相同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相当。可以看出,目前高校辅导员的待遇政策落实的相对较好,但也有两成多的学校需要进一步提升辅导员待遇,增强辅导员的职业幸福感。

表9 与相同行政职务管理人员或相同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待遇比较

6.对辅导员工作的整体评价方面

参与调查的137所高校中, 30.7%的学校对辅导员工作非常满意,61.3%的学校对辅导员工作比较满意,5.8%的学校对辅导员工作评价一般,1.5%的学校对辅导员工作不太满意。如表10所示。绝大部分高校对辅导员工作是满意的,辅导员的工作得到了学校的充分认可。

表10 对辅导员工作的整体评价情况

二、关于辅导员队伍职业发展的思考与建议

通过对全国137所高校本科生辅导员队伍基本情况和职业发展状况两个方面的分析,我们掌握了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现状,对目前高校辅导员队伍的建设水平有了客观的认识。上述调查数据也显示,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发展还存在一定不足。据此,笔者对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和职业发展提出三个方面的建议。

(一)认清差距,多措并举,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

对照教育部24号令相关规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还有不少的差距,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数据表明,高校专职辅导员的配备仍有较大缺口,没有达到师生比1:200的水平,高校应继续加强专职辅导员的选配工作。面对目前高校辅导员队伍结构呈现年轻化的趋势,在保证队伍整体活力的同时,要注重辅导员的“传帮带”和经验传承,做好梯队建设。同时,部分年龄偏大的辅导员容易产生职业倦怠,影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应注重这部分辅导员的合理引导,帮助其处理好职业倦怠期和工作成熟期的矛盾。近些年来,辅导员的学历学位程度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博士学位的辅导员比例仍较低,各相关单位应在名额分配、专业设置、政策保障等方面继续加大辅导员学历学位提升的支持力度。辅导员的专业技术职务在副高级及以上、行政职务在副处级及以上层面比例仍然偏低,应在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和行政职务评聘方面继续理顺政策,进一步畅通辅导员职务晋升路径,增加相关职务晋级的比例,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辅导员职业自信和职业认同。在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不少高校单列指标、单设标准、单独评聘的政策支持力度缺乏,需要进一步完善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相关政策,加强制度保障。在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晋升困难的情况下,实行职级制是提升辅导员待遇的一种有效途径,高校可以在这方面加强探索。

(二)完善政策,强化培养,努力推进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教育部24号令对辅导员的培养、考核和激励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参与调查的137所高校中,大部分高校都通过编写辅导员工作手册、划拨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研究经费等方式,加大对辅导员的培养力度。但也有一部分高校仍缺乏相关培养措施,建议这些高校要采取更多有效举措,多一些倾斜政策,提升辅导员工作能力和水平。在辅导员单独考核制度方面,大部分高校执行较好,但仍有一成左右的高校应加强政策的制定落实。此外,近八成的高校认为辅导员的待遇优于同级别的行政人员(专业教师)或与之相当,九成以上的高校对辅导员工作整体评价是满意的,辅导员的工作得到充分认可,辅导员的待遇得到充分体现,充分表明了辅导员对学校发展的贡献和价值。与此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高校辅导员待遇低于同级别的行政人员或专业教师,建议应继续提升辅导员队伍待遇水平,进一步拓展待遇上升空间,切实增强辅导员职业归属感、职业幸福感和职业自豪感。

(三)明确定位,搭建平台,引导督促辅导员自身能力提升

从辅导员队伍自身来看,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在整个辅导员队伍中的比例偏低。一方面需要各个层面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另一方面也离不开辅导员自身的努力。当前,一些辅导员存在职业倦怠,缺乏自我提升的动力;一些辅导员在学历深造和科学研究方面存在畏难情绪,以工作事务繁忙、时间和精力有限为借口,缺少追求更高目标的勇气;一些辅导员缺乏职业规划,目标定位不清,找不到职业发展的方向。引导督促这些辅导员坚定信心,认清方向,明确定位,同样对于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和职业发展意义重大。高校可以建立辅导员年级工作组或者辅导员协会,为辅导员搭建工作交流平台。辅导员利用这些平台交流工作经验,商讨疑难问题,分享成功做法,互相学习借鉴。通过组织读书沙龙、举办联谊会、开展户外活动、举行拓展训练等多种形式,切实消除辅导员职业倦怠,提升自身工作水平,找到专业方向。也可以成立辅导员工作室,搭建科研创新平台。通过课题研究、项目委托、协同攻关,消除畏难情绪,设立共同目标;通过配备工作室导师,答疑解惑,帮助辅导员认清发展方向,确定职业发展目标;通过建立辅导员工作或科研团队,用团队力量带动个人发展,切实促进辅导员自身能力提升,进一步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注:本文系2014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资助项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二类课题“高校辅导员准入、培养、考核、发展机制研究——基于百所高校十年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调查”(项目编号:14JDSZ2041)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蔡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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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9618(2016)01-0073-04

杨 玉,男,山东大学(威海)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副研究员。贾 鹏,男,山东大学(威海)党委学生工作部科长,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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