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秋石 万远鹏
“中国式”产能过剩的形成及其化解
■王秋石 万远鹏
在国内外文献中关于产能过剩概念的区别与联系的基础上,本文厘清了“中国式”产能过剩的内涵,认为其与国外所述的产能过剩现象存在巨大差别,是中国特有的经济现象。它的形成、恶化与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中央与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的利益博弈、地方政府与当地企业的利益博弈关系相互关联,因而化解它需要从重建政府与市场及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两方面关系入手,要点是不断推进市场化改革和政府转型。
“中国式”产能过剩;政府行为;市场与政府关系
王秋石,江西财经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万远鹏,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江西南昌 330013)
“产能过剩”可以说是国内研究的焦点与热点,一直备受各方高度关注。大部分学者认为当前中国存在着“产能过剩的顽疾”,但我们发现在国外的主流经济学文献论述中,对产能过剩这一现象本身并没有太多的关注,甚至并没有把它看作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因而国外文献中并没有具体的针对治理产能过剩的对策与建议。国内外文献对待产能过剩这一问题的巨大反差,不禁使我们反思与怀疑,国外文献中所论述的产能过剩问题与中国当前面临的产能过剩问题是否是同一概念。因而,本文试图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中国式”产能过剩的理论内涵,并深究其特殊的形成机制,进而提出化解“中国式”产能过剩的建议。
一般认为,国外最早论及产能过剩的经济学家是E.Chamberlin[1],他将产能过剩描述为“过剩的生产能力”,并把它看作是垄断竞争市场的主要特征,他认为产能过剩是“竞争的浪费”,也是市场产品多样性所必须付出的代价,笼统地说,产能过剩反映的是某一种产品在一定时期内的最大产量(产能)与实际产量之间的差距。从这个角度上看,国内外产能过剩的概念有一定的相似性,其描述的都是产能与实际产量或需求量之间的差距,只不过国内学者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按照产能超过实际产量的程度,将产能过剩细分为适度的产能过剩与严重的产能过剩。严重的产能过剩指的是一定时期内,某行业的实际产出数量在一定程度上低于该行业的生产能力的状态,并且这种程度超过了行业的正常水平范围,而未达到这一程度的实际产量与最佳生产能力之间的差异定义为适度的产能过剩或产能闲置。适度的产能过剩是推进企业竞争力和产业结构升级的最为重要的推动力,它的存在不可避免,我们应允许它的存在,需要予以化解的是形成实际产品积压的严重的产能过剩。
(一)国内外产能过剩概念的区别
1.产能过剩的界定标准不同。由于国外文献主要集中于对产能和产能利用率的测算,很少有直接论述产能过剩概念的文献,因而国外文献中对产能过剩的界定大部分是从产能或产能利用率的概念界定中延伸的,如Kirkley,Paul, Squires[2]把产能利用率(CU)定义为通常观察到的实际产出y与产能(产出)Y之比,所以CU=y/ Y;如果产能利用率小于1,就说明存在产能过剩。从产能的角度上看,国外学者们主要将产能分为工程产能、经济产能[3]和技术产能[4],若从工程产能概念出发,产能过剩即为某一生产厂商生产设备的设计生产能力与其实际产量之间的差异;若从经济产能概念出发,产能过剩即为某一生产厂商成本最小化或利润最大化时的产量与实际产量之间的差异;若从技术产能概念出发,产能过剩即为某一厂商运用可用的投入要素所能达到的最大、最优或潜在产出与实际产量之间的差异。
反观国内文献,主要是从产能过剩的成因及其造成的不良影响方面对其进行界定,从产能过剩的成因上看,如王立国[5]认为,重复建设是导致中国产能过剩最直接的原因。周劲、付保宗[6]认为产能过剩的形成与经济周期相关,将产能过剩分为“周期性产能过剩”和“非周期性产能过剩”两类。前者是指由经济周期波动所形成的,后者是指在非经济周期波动形成的产能过剩,从产能过剩造成的不良影响上看,学者们一致认为当产能超过生产量或消费量达到一定程度,且对经济运行产生的负面效应超过了正面效应即出现了产能过剩现象。
2.产能的界定标准不同。国外研究通常将产能分为工程产能、经济产能、技术产能与经验产能,并假定企业会选择生产能力最大的设备,因而所得到的产能利用率都较高。与发达经济体不同,在中国由于存在多种非市场因素的影响,落后产能普遍存在。因此,工程产能的技术有效性假以及经济产能的企业生产成本最小化或者利润最大化假设可能并不适用于分析中国的产能过剩问题。同时,经验产能因缺乏广泛而规范的企业调查也不适用。因而,技术产能可能更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从定义上看,它指的是企业拥有的固定资本存量被用来购置生产能力最大的设备并且这些设备达到充分利用时的生产能力,这里把当前中国存在的大量落后产能对生产资源造成的浪费也放在考虑中。
3.产能过剩的成因不同。大部分国外学者易把产能过剩的形成与市场因素联系在一起,主要可以归结为市场竞争、市场不确定性以及市场结构的影响,总的来说,他们认为过剩的生产能力是垄断竞争市场上各厂商共同竞争的结果,它可以在长期内得到发展却免于惩罚,价格总能包含成本,造成产能和产量之间差距的最重要的原因是由这些行业自身的特点决定的,他们的产品供给弹性很低,产量的大幅度上升不仅需要增加人工、原料等可变成本,而且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包括增加设备、生产技术改造等,因而这类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着相对充足的产能[7],或者说是“产能过剩”,以应对需求的突然增长,且低集中度[8]的市场结构中这种现象最为明显。
然而,国内产能过剩却主要源于非市场因素,如国内经济增长方式、体制机制改革的滞后等。同时,这些非市场因素的存在又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市场的供给与需求状况,使得行业产能利用率指标并没有呈现出与经济周期的波动相关的变化,进而形成“结构性产能过剩”与“体制性产能过剩”[9]。
4.产能过剩造成的后果不同。由于政策部门关注产能过剩对整个经济市场造成的影响,因而大部分国内学者立足中国实际,紧扣产能过剩对宏观经济运行的不利影响来对产能过剩进行分析与研究,这些负面影响可以概括为企业经营状况的恶化,具体表现为设备利用率低、产品库存增加、企业利润减少甚至亏损等,并进而对整体经济产生危害。相反,国外文献对产能过剩的后果却论之甚少,大部分国外学者们都将产能过剩的形成看作是为产品多样性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因为它的产生一定伴随着商品的多样性,因而它的出现不言而喻地证明着,社会公众从某种程度上来讲,相对于低廉的产品,更偏好于产品的多样性。
(二)“中国式”产能过剩的界定
瞿东升[10]曾指出,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目前在钢铁、建材、造船等传统行业以及光伏、风电设备制造业等新兴产业出现的严重产能过剩可谓“中国式”产能过剩。这种产能过剩具有以下几种特征:一是“一哄而上”,目前的过剩产能都是最近几年所在行业井喷式增长形成的,这种产能过剩因其来势迅猛、产能适度期短,给社会和企业造成的危害相比国外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更大;二是“火上浇油”,我国一些企业在产品市场需求疲软和价格下跌情况下,仍然贸然扩能、进入;三是“垂而不死”,主要表现在我国一些企业技术水平低下,在市场竞争中已处于被淘汰的境地,但由于地方政府或母公司的市场保护、补贴等因素,总能强撑着生存;四是“过剩与不足”共存,过剩的都是中低端产品的产能,高技术、高性能、高附加值产品不但不能满足国内市场需要,反而还要依靠进口。陈剩勇、孙仕祺[11]认为政府权力独大、一把手拥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机制,以GDP为主要指标的政绩考核与官员升迁机制,以及由此种激励机制激发的地方政府之间的政绩“锦标赛”,直接造成了中国式的产能过剩以及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失效。
综上所述,国内文献与国外文献对于产能过剩这一概念的界定存在着巨大的差别,中国的产能过剩有着与国外的产能过剩不同的特征与本质。因而,本文将“中国式”产能过剩界定为:在中国特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政府直接或间接地干预经济而造成产能超过需求量达到一定程度,且对经济运行产生严重的、难以化解的不良结果的经济现象。“中国式”产能过剩是大量落后产能的产能过剩,是中国特有的经济现象,主要表现为结构性产能过剩与体制性产能过剩,前者是由于长期技术创新乏力、经济增长不足,而造成的低端产品供给严重过剩而高端产品供不应求的产能过剩现象;后者是由于政府过多介入和干预企业投资决策所导致的企业过度投资的产能过剩现象。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定了“中国式”产能过剩的主要特征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国家,市场发挥着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且有着相对完善的价格信号及价格形成机制,企业面临着真实成本以及市场优胜劣汰的竞争压力,在这种成熟的市场环境下,很少存在过剩产能与落后产能。而中国目前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成熟,且存在许多计划经济时代所遗留的体制弊端与思维定式,因而存在着大量的结构性产能过剩与体制性产能过剩。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当前中国政府尚未建立行业产能利用率的监测预警机制,使得企业没有办法完全掌握市场信息。再加上,“中国式”企业的不成熟,对市场的残酷性认识不足、盲目乐观,从而导致市场中产能过剩愈演愈烈;其次,在中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体制改革不够彻底,使得中国计划经济时代所遗留的体制弊端与思维定式仍存在于经济运行中,地方政府与企业“重速度与数量,轻质量”的传统计划经济思维根深蒂固,因而使得“一拥而上”式的投资扩张行为大量存在;再次,中国政府为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通过其所掌握的各项要素的定价权或定价影响能力,扭曲市场生产要素价格,从而影响企业的投资方向,进而造成大量的体制性产能过剩。
(二)“中国式”产业政策是“中国式”产能过剩的导火索
1.“中国式”产业政策。产业政策通常指的是一国政府为了取得在全球的竞争能力,在其国内推行的发展或限制某类特定产业的政策总称。一国设计和实施产业政策的初衷,都是为了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但中国由于分权治理模式的存在,使得中国的产业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延续了计划经济时代的色彩,是典型的“中国式”产业政策。“中国式”产业政策最为明显的特征即是政府在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以政府自身的判断和预测来替代市场机制,进而直接或间接地干预市场经济主体的投资决策。
具体可从中央政府经济行为和地方政府经济行为两个角度进行分析:从中央政府经济行为角度来看,主要表现在中央政府在制定产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及相关的化解“中国式”产能过剩的建议时用大量行政手段替代市场机制发挥作用。从地方政府经济行为角度来看,由于地方政府同时面临着政治晋升的激励和市场发展水平的约束,从而使得地方政府在落实产业政策时行为易受扭曲,这不仅会使得其与政策预期目标相去甚远,更会造成大量的企业过度投资,从而加重“中国式”产能过剩。
除此之外,“中国式”产业政策还具有很强的限制竞争的特征。最具代表性的“中国式”产业政策是2009年初制定的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虽然该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使得我国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仍实现了经济的高速增长,但不可否认的是,它也是我国目前国内大量的产能过剩,尤其是钢铁等重化工业行业的产能过剩的导火索。
“中国式”产业政策的行政干预性特征主要表现为部分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明确规定不再核准新建或扩建项目,且规定所有项目都必须以淘汰落后产能为前提,而且淘汰落后产能必须依靠行政手段进行。如《船舶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等。“中国式”产业政策的限制竞争特征突出表现在《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规划中明确指出:“力争到2011年,全国要形成宝钢集团、鞍本集团、武钢集团等几个产能在5000万吨以上、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钢铁企业;形成若干个产能在1000万~3000万吨级的大型钢铁企业。”
2.中央政府化解产能过剩的宏观调控措施。近几年,面对产能过剩,中央和相关部门都非常重视,提出了许多指导意见。国务院2006—2013年公开发布了4个关于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的通知意见(表1)。
细究2006—2013年中央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的指导措施,可以发现措施逐渐变得严格,不管是从严格的市场准入到更为严格的核准审批制度,还是从严控新项目到严禁建设新增产能。这不仅可以看到产能过剩现象愈演愈烈,同时也反映出政策效果并不显著。2015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更是把“去产能”作为五大结构性改革任务的重中之重。
因此,有必要反思一下相关指导思想与做法。首先,政府仍然以自身对市场供需的判断以及未来供需形势变化的预测为依据来制定相应的产能投资控制措施,核准审批的管法是否能管得住企业扩张?从结果来看,管住了胆小的,管不住胆大的。同时,核准审批易形成“围城效应”,即围城抵挡城外者的同时,保护了城里的。因此,城外者极力冲破城门,进来后积极拥护把城门关严实,防止城外者进来分享待遇。反过来想,若没有这个围城,一部分城外者并不一定会进入城内区域。目前一些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产能适度的产业并没有严格的准入限制,反而是存在核准审批制度的产能过剩行业产能过剩较为严重;其次,一些调控措施助长了产能过剩,如为了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一些地方和部门推行的“大鱼吃小鱼”做法,使得企业争相扩张产能。
(三)地方政府经济行为是“中国式”产能过剩的催化剂
改革开放后,党和政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建立了以考核GDP增长为主要指标的政绩考核体系,以及基于政绩的官员晋升机制。这种激励机制使得地方政府(官员)在任期的限制下,更倾向于追求短期经济增长,并引导或纵容企业选择促进规模扩张的发展战略。具体来讲,地方政府有干预企业生产的动机、能力和手段。地方政府干预企业生产的动机可以分为经济动机和政治动机,经济动机就是希望辖区内经济总量、税收水平、就业率越高越好,政治动机就是希望在地方政府间的横向竞争中,比其他地方政府获得相对靠前的位次,而获得政治晋升的机会和空间[12]。
实际上,在中央GDP考核指标刺激下,地方政府的经济动机也是为其政治动机服务的。地方政府之所以具有能够干预企业生产的能力,主要源于我国土地产权模糊、环保产权模糊、财政预算软约束等,使得地方政府可以利用手中所掌握的行政资源和生产要素资源引导企业投资,从行政资源上看,一是政府拥有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广泛的审批和检查权,企业能否设立、设立以后能否开业、开业以后能否正常经营、经营能否获利都与政府活动相关联。如著名的江苏常州“铁本事件”,即是地方政府及官员为了地区财政收入和政治升迁,不惜与企业共谋,规避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产业政策的典型案例;二是地方政府会以多种形式对企业予以财政补贴,如设立“产业发展基金”“技术改造资金”“银行贷款贴息”等;三是在税收方面提供优惠。
从生产要素资源上看,为了鼓励地方企业投资,政府会以低价或优惠政策为企业提供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生产要素,极大地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和自有资金投入比例,利诱企业进行远超过自身的投资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的过度产能投资,进而造成大量的“中国式”产能过剩,主要概括如下:
一是土地资源。土地是企业生产所必需的基础性生产要素,也是地方政府手握的一张王牌。因而各地政府常以远低于实际土地价值的价格或零地价向企业供地,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在2012年的一次讲话中指出:“当年公布的土地价格,每一平方米的商业和服务业用地价格为5700元,每平方米的住宅用地为4500元,而每平方米的工业用地的价格仅为659元。每平方米工业用地价格只相当于商业和服务业用地价格的11%,相当于房地产用地价格的14%。”
二是能源资源。在钢铁、电解铝等制造业的生产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水电,地方政府为了鼓励该类企业投资生产,通常会出台电价、水价的补贴政策,如贵州省某市出台的《2013年工业企业亏损补贴和用电补助方法》中,提出对全市规模以上的电解铝、工业硅、电解锰、铁合金、高碳铬铁、中低碳锰铁、电解二氧化锰等行业,企业按0.03元/千瓦时实施补贴,企业用电枯水期按0.02元/千瓦时给予补助,平水期按0.04元/千瓦时给予补助。在一些具有资源相对优势的省份,地方政府会通过降低资源使用价格或特有的资源开发权来吸收投资。如内蒙古自治区曾出台规定,凡在当地投资超过40亿元的企业,每投资20亿元,政府就可以为企业配备1亿吨煤炭储备开采权。
三是银行信贷资源。伴随着中央政府逐步下放金融资源的控制权,使得地方政府拥有了干预当地金融活动的权力,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存在使得地方政府通常会默认甚至助长企业通过展期、拖欠甚至逃废债的方式来攫取地方金融资源,以扩大企业投资规模;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会以优厚的“配套”条件或其他因素来吸引服务于地方的金融机构的建立。
(四)地方政府与当地企业两组利益博弈关系的存在使得“中国式”产能过剩恶性循环
综上所述,本文将政府经济行为分为中央政府经济行为和地方政府经济行为,首先,从“中国式”产业政策以及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出发,研究中央政府经济行为在“中国式”产能过剩的形成过程中所做出的铺垫作用;其次,从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考核体系出发,分类介绍地方政府经济行为为“中国式”产能过剩的形成所提供的体制土壤及资源优势。
总的来讲,两组利益博弈关系的存在及动态变化导致了“中国式”产能过剩的恶性循环。这两组利益博弈关系分别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博弈、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博弈。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动态博弈上看,当“中国式”的产能过剩大量存在并严重危害中国宏观经济的相对平稳运行时,中央政府为了实现经济的软着陆,一般会先采取相对温和的“微调”措施,以警示地方政府应放缓经济增长的势头,但由于地方政府逆向心理的作祟,会使得地方政府不按中央政府所期望的那样行动,反而反其道而行之,在经济进入紧缩前把握住最后的冲刺,因此,中央政府的“微调”措施一般都会以失败告终。这就迫使中央政府采取更加严厉的、极具行政色彩的调控手段来遏制“中国式”产能过剩。以行政手段为主的调控方式确实能及时见效,能够暂时缓解非常严峻的“中国式”产能过剩,但这种调控方式并不是长久之计。因为这种方式也有副作用,随着调控手段的执行,很容易造成经济的迅速下滑,更重要的是,也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中国式”产能过剩问题。一旦中央政府的调控政策因经济下滑而有所松动时,地方政府又会伺机而动,与此同时,中央政府也缺乏对地方政府监管的强烈意愿,上级政府的弱监管又会使得各地的产能扩张行为死灰复燃,并引发新一轮的“中国式”产能过剩,进而造成“中国式”产能过剩的恶性循环。
从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动态博弈上看,企业不仅是实行“中国式”产业政策的执行主体,还是地方的纳税主体。因此,为了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各地方政府都倾向于通过各种手段来干预企业投资及企业行为,这种互利互助的政企关系是中国经济得以实现高速增长的微观基础,但这种关系也为“中国式”产能过剩的形成与恶化埋下了隐患。当中央政府将GDP增长作为政绩考核的主要指标时,地方政府官员出于经济动机和政治动机的双重考虑,可能会帮助企业隐瞒其通过不当的生产方式所进行的经营活动,从而导致“政企合谋”的产生,进而演化成各地愈演愈烈的“中国式”产能过剩。
基于中央与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的利益博弈、地方政府与企业行为的利益博弈这两组博弈关系下“中国式”产能过剩形成机制图,如图1所示。
(一)重构政府与市场关系,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
在各国经济舞台上,政府和市场不断变化着角色,展示着自己的作用,为实现效率而发挥不同的职能。虽然政府在矫正市场失灵时确实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政府本身也存在着更加难以忽视的失灵问题。政府失灵使各国政府面临两难局面:市场失灵必须诉诸政府权力,而政府手段的局限又使其在克服市场失灵时出现了新的缺陷。因而,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如何实现两者的均衡是各国面临的重要问题。
图1 中央与地方政府经济行为与“中国式”产能过剩的形成机制
“中国式”产能过剩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源于中国市场化改革的滞后,使得市场不能完全发挥其优胜劣汰和配置资源的积极作用。因而,要从根本上化解“中国式”产能过剩的困局,要大力推进市场化改革[13]:首先,必须促进市场法律机制的完善,通过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生态环境,让市场主体平等竞争,使得国企和民企享受相同的市场待遇;其次,建立和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优胜劣汰作用;再次,必须加快推进资源要素配置的市场化改革,减少或约束各级政府的资源配置权,还要完善资源要素价格,尤其是生产性资源要素价格的市场化形成机制,使市场真正成为资源配置的主体。
(二)重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清楚划定各级政府职能
“中国式”产能过剩的恶性循环是中央与地方利益反复博弈的结果,而中央与地方利益博弈的症结在于财税体制的改革的滞后。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都取得了飞速发展。但经过十余年的发展,中央政府不断将地方政府财权上收,将事权和责任下放,导致地方财政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的矛盾日益突出。在此情形下,地方政府只能更多寄希望于土地财政及招商引资来增加财政收入,并由此产生了大量的“中国式”产能过剩现象。
因而,要化解“中国式”产能过剩,必须从调整当下的财税体制入手,主要是从宪法层面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能、权限和责任:一是以事权定财权,明确界定中央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的事权,然后依据事权大小来划定相应的财权;二是适当赋税于地方,对于一般地方税税种,在中央统一立法的基础上,赋予省级人民政府税目税率调整权、减免税权,并允许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实施细则或具体实施办法。
(三)推动政府转型,重构政绩考核体制
“中国式”产能过剩的形成,离不开以GDP为主要考核指标的政绩考核体系与根深蒂固的地方保护主义的相结合。因而,要化解“中国式”产能过剩就必须重建地方政府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即在政绩考核指标的选取上,要降低长期以来与粗放型增长方式相关的产值指标,提高就业、社会稳定和民生改善等其他指标的考核,如“绿色GDP”、“消除落后产能”等。因此,各级地方政府应痛下决心,勇于抛弃此前的GDP崇拜及各级政府间的“政绩锦标赛”,回归经济发展的本真,还利于民,藏富于民,造福社会。
(四)转变政府调控理念,打造法治政府
从中央政府对产能过剩的调控中,我们发现中央政府常常以自身对市场供需的判断以及对市场的预测为依据来制定调控措施,并且在具体的调控措施中,简单化的行政管控也屡见不鲜,这无异于对法治的漠视。没有对法律的严格尊崇,中央政府就会习惯于主观性地调控,地方政府也会习惯于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因此,若要化解“中国式”产能过剩,亟须推进法治建设,以法治政府限制公权力的肆意扩张,将权力关进宪法和制度的笼子里[14]。只有在法治的框架下,中央政府才会逐步摈弃主观化、简单化的行政管控,转向法治化、市场化的宏观调控。
[1]Chamberlin,Edward.H.The theory of Monopolistic Competition,I st edition,Cambridge1933;6th edition,1948.
[2]Kirkley,J.J.Catherine.P.Morrison and S.Dale.Capacity and Capacity utilization in common-pool resource industries:definition,measurement,and a comparison of approaches,Environmental and Resource Economics,2002,(22).
[3]Cassels,J.M.Excess Capacity and Monpolistic Competition.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37,(51).
[4]Fare,Rolf,Shawna Grosskopf,and Edward C.Kokkelenberg.Measuring plant capacity,utilization and technical change:A nonpara metric approach.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view,1989,(30).
[5]王立国.重复建设与产能过剩的双向交互机制研究[J].企业经济,2010,(6).
[6]周劲,付保宗.工业领域产能过剩形成机制及对策建议[J].宏观经济管理,2011,(10).
[7]Fair,R.C.The short-run demand for workers and hours,North-Holland,1969.
[8]Bain.Industrial Organization.New York:John Wiley, 1959.
[9]江飞涛,耿强,吕大国,李晓萍.地区竞争、体制扭曲与产能过剩的形成机理[J].中国工业经济,2012,(6).
[10]瞿东升.解析“中国式”产能过剩[J].宏观经济管理,2013,(7).
[11]陈剩勇,孙仕祺.产能过剩的中国特色、形成机制与治理对策——以1996年以来的钢铁业为例[J].南京社会科学,2013,(5).
[12]周黎安.晋升博弈中政府官员的激励与合作——兼论地方保护主义和重复建设问题长期存在原因[J].经济研究,2004,(6).
[13]王秋石,万远鹏.政府应从化解产能过剩中逐步淡出[J].福建论坛,2015,(6).
[14]周枝田,夏洪胜.长期性产能过剩问题研究探究[J].商业时代,2006,(10).
【责任编辑:薛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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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518X(2016)05-0044-08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发达国家去工业化与中国产业发展路径研究”(10BJL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