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岩岩
摘 要:为全面掌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现状,查找解决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近期市农委成立专题调研组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并提出进一步加强检测体系建设的建议。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
1 检测体系概况
目前,全市已经初步建立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采用快速定性检测和常规定量检测相结合的检测方法,常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
1.1 机构建设情况
(1)市级检测机构建设情况:葫芦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于2003年经编委批准成立,为独立法人事业单位,编制13人。目前,中心从事检测工作人员6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1人,中级技术职称2人。实验室占地面积500平方米,拥有气质、液质联用仪,气相、液相色谱仪、原子荧光检测仪等仪器设备50余台套。实验室已通过省计量认证和机构考核,可检测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和污染物参数115项。
(2)县级检测机构建设情况:六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其中,绥中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于2015年通过“双认证”,现已开展农药残留定量检测工作。其实验室占地面积350平方米,拥有检测设备30余台(套),专职检测人员9人,可检测农药残留参数80项。建昌、兴城、连山、南票检测站目前仅开展农残快速检测工作。龙港区因涉农乡镇较少,检测站仅有2人,无实验室,尚未开展检测工作。
(3)乡镇监管站建设情况:全市96个涉农乡镇全部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并达到省级标准站的标准。监管站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冰箱、恒温箱、空调等设备。目前约有60%的监管站开展了农残快速检测工作。
1.2 检测工作开展情况
2011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通过省计量认证后,每年受省、市农委委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每年定量检测样品约500个。绥中县检测站于2016年起承担省级专项检测工作。建昌、兴城、连山、南票检测站每月对辖区内的主要蔬菜品种开展快速检测工作,其检测样品数不少于每年800个样品。全市96个乡镇监管站多半数工作运行正常,定期开展农残快速检测工作。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虽然已经基本建立,但随着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测体系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日益突出和显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检测体系不完善
目前,市、县级检测体系基本完善,仅龙港区检测站未开展检测工作。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立相对滞后,受人员编制、经费等因素的制约,检测工作开展情况参差不齐,有些监管站尚未开展检测工作,制约着农产品质量安全 “源头”监管工作的开展。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自律检测点建设基本空白,仅个别龙头企业和大型超市设有检测点。
2.2 检测实验室建设相对滞后
全市仅两家检测机构的实验室通过了省级“双认证”。其他检测机构暂不具备“双认证”的基础条件,普遍存在实验室环境条件简陋,布局不合理、仪器设备低端、人员匮乏和经费不足的问题。市质检中心和绥中质检站的实验室尽管达到了“双认证”的标准,但检测范围主要集中在农药残留项目上。按照《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的要求,市级检测机构应具备对农业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畜水产品中农药、兽药残留、有毒有害物质、有害微生物等定性定量检测的能力,但市质检中心现有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无法满足增加检测项目的要求,实验室部分仪器陈旧老化,如原子荧光光度计的检测灵敏度明显降低,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两台相对主要仪器也属于淘汰机型。县级检测机构的仪器设备更为落后,存在设备不配套,实验室面积小,布局不合理等一系列问题。实验室建设滞后已严重制约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进程。
2.3 检测队伍专业素质亟待提高
实验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主要手段,仪器操作、实验室管理都需要专业技术人员。目前,全市检测机构普遍存在检测人员技术水平较低,管理人员专业知识欠缺的现象。市质检中心做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的龙头,存在严重的专业人才匮乏现象,仅有6人从事检测相关工作。除绥中、建昌县质检站,其他县级检测机构也存在检测人员严重不足的现象,均少于5人。乡镇监管站基本没有专职检测人员,其对检测方法、原理、标准等专业知识的掌握差强人意。检测机构高素质人才的缺乏将从根本上掣肘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的发展。
3 建议与对策
3.1 统筹规划,完善检测体系
结合检测体系现状,按照“提高市级、完善县级、推进乡级、鼓励自检”的工作思路,逐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提升检测能力。一是加强市级检测中心建设。积极筹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开展新项目,加大资金投入,更新仪器设备、充实检测人员,全面提升市级检测中心硬件装备和技术水平。二是做好县级检测站“双认证”工作。基础条件较好的县级检测站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的支持,完善实验室设施,配备专职检测人员,尽早取得检测资质,具备常规农药定量检测能力,成为全市检测体系的骨干力量。三是充分发挥乡镇监管站作用。按照市政府发布的《葫芦岛市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要进一步明确监管站职责,改善条件,规范管理,推进检测工作向基层延伸。乡镇监管站工作开展率要达到100%,提高乡镇监管站服务能力。四是积极鼓励生产、经营者开展自主自律检测,在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以速测为主的检测点,全面推动检测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3.2 高度重视,提供有力保障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为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政策、资金、人才支持。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和《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规定和要求,要加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资金投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经费列入本级年度同级财政预算,设立专项科目,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建设、人员培训,认证认可等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足额的经费保障。要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为检测体系建设提供保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科学的检测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引进、对口培训和再教育等方式,逐步培养一支爱岗敬业,业务精、善管理的专业队伍,提高检测机构的行业竞争力和服务质量。市质检中心应至少配备8~10名以上专业人员,县级检测站至少配备5名专业人员,杜绝管理与检测人员混用的现象,把检测人员从管理监督中分离出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正常运转。
3.3 综合建设,实现资源共享
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与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农业系统检验检测资源整合,优化配置各种资源,整合分散于农牧渔各行业的检验检测资源,避免重复建设,稳定和做大做强农业质检机构。同时,应积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各级检测机构和行政主管部门间的网络信息平台,实现现有各级各类检测数据网络共享,提高数据分析研判和风险隐患排查预警能力。
科技创新与应用2016年3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