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书信所反映的礼仪规范

2016-12-17 20:53康育龙张甜
青年文学家 2016年17期
关键词:魏晋书信

康育龙+张甜

摘 要:书信格式在魏晋时期的基本定型,在书信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且当时玄学、清淡风气的盛行,并且随着吉礼、宾礼、嘉礼、军礼、凶礼五礼发展的制度化,这些都对社会礼仪产生了重要影响。而礼仪不仅是一种制度,也是一种实践,在书信写作中也有所体现。本文将书信和礼仪结合,从魏晋书信的角度,研究书信格式所反映的敬让谦卑之礼,同时分析书信内容体现的居丧除服、长幼有序、即位告庙、郊祀祭生以及养子之礼。

关键词:魏晋;书信;礼仪规范

[中图分类号]:K89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6)-17--04

礼是古代中国独一无二的文化现象[1]。在古代,人们在被空间或时间所阻隔的情况下,书信成为一种表达情感、传递信息的重要方式。人们在倾吐笔墨,托付邮驿时,礼仪依然不可或缺,字里行间,揖让之态、进退之礼不仅可见,而且显得更为温文尔雅、彬彬有礼,从而形成了中国古代丰富的书信文化,正如彭林先生说的,书信是一种不见面的礼仪[2]。

魏晋时期书信,不像秦汉那样不拘一格,具有固定的格式,对后世的书信写作产生重要的影响。除此而外,魏晋时期门阀宗族势力的发展,对孝悌十分强调。而且,当时玄学盛行,道教靡世,对儒家礼仪的影响也是非常明显的。近年对来书信学术研究,学者主要放在对魏晋各种书信题材及内容的研究[3]-[9];还有一些学者对书信格式进行研究[10],界定了“书仪”的内涵、性质等内容;部分学者专门研究古代书信格式[11],重在说明不同身份之间的书信格式差异。近来研究中,学者以礼仪制度发展为主线,研究礼仪的源头、发展和兴衰过程,都比较宏观地研究礼仪[12];也有对魏晋时期各种礼仪制度的研究[13]-[16]。本文试着将书信和礼仪两者结合,探讨魏晋时期书信所反映的礼仪规范,觉得很有必要。

一、书信格式与礼仪

纵观魏晋书信,由于收信人身份、年龄的不同,写信目的的不同,而展示出各自的特点和礼仪文化。在格式上,魏晋书信基本定型,包含称谓语、思慕语、正文、祝愿语和署名几个部分,对其的使用也有相应的区别,不然弄错了就是失礼,这主要是写信人与收信人的身份和年龄不同造成的。

三国两晋时期的书信格式,大多有两种,一是在开篇和结尾署上“某月某日(日期)某某(作者自称)白或顿首”,这种格式成为当时比较常用的格式;另外一种就是“某某(作者自称)顿首某某(对象称谓)某某(问候语),以‘某某(作者自称)顿首”结尾。古人书信还有开头常用的问候语,如“无恙”等,而信末则多是祝语等。书信中客套语、称谓语、礼语等在叙述事情、表达旨意方面都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同时也是反映了古代社会交往中礼仪的繁复。

(一)敬称与谦称

中国人很讲究“自谦而敬人”的原则,表现在书信中,就是敬称和谦称,这是书信最基本的常识。魏晋时期,人们在称呼自己的父母时往往在前面加上“家”字,以示尊重,而依照抑己尊人的原则,魏晋时期人们自称“仆”[17]。在诸葛亮《与陆逊书》中,[18]1173称诸葛瑾为“家兄”,称呼对方为“足下”,而以“仆”自谦。曹植所写的《与杨德祖书》[18]1140。多次用“仆”,可以说是用“仆”以表自谦的典型。在称呼友人的父亲时,则在前面冠以“足下”“卿”等词,以与称呼己父为“家君”相区别。在曹操写的《与太尉杨彪书》[18]1070中,就有这种用法。再如,曹操的《手书与阎行》[18]1070中,“卿父”就是对阎行父亲的敬称。

而在嵇康的《与长悌绝交书》[18]1321,“足下”用得最多,表示第二人称。在魏晋书信中,也有“某某足下”这种格式表示客套语气,如卞壸《与温峤书》[19]1945。给长辈或自己尊敬的人写信还可以用“钧鉴、赐鉴、崇鉴、睿鉴”等词以表虔敬,显得是称呼更加有情有亲,如陶侃《上表逊位》[19]2094,以“陛下睿鉴”感激自己对皇帝的知遇之恩,同时抒发了对皇上的赤胆之情和忠诚之意。

魏晋在称呼别人时多加尊词,如明府、明公、明使君、明将军等,率以“明”字加于称谓之上,以示尊重。如阮籍的《奏记诣蒋公》中写到:“籍死罪!死罪!伏惟明公一含天德……下走为首……夫布衣穷居”,称“明公”以表示尊敬。除此而外,在这封信中,阮籍还用“下走”、“布衣”来表示自谦。从魏晋书信来看,不仅在称谓上有自谦之意,而且在书信的表意上也有自谦之色,如诸葛亮的《诫子书》[18]1374。

诫子书是古代治家的一种重要文体,它传承这一种家族使命,蕴藏着祖辈对后人深深地期许,不管是为了安身立命,还是身怀抱负,还是劝诫修身养性,都隐隐的将一种正能量的思想传递给后人。纵观古代诫子书,诸葛亮《诫子书》是古代家训的佳作,是他一生的生活经历、人生体验和学术思想的结晶。“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不仅劝勉儿子修身养性,勤学立志,而且在字里行间还流露出作者的自谦之意,成为千古名句。

(二)思慕语

提称语之后还不能直接进入正文,先要用简练的文句表达对收信人的思念,或者仰慕之情,这类文句称谓“思慕语”[2]。正如人们见面就要寒暄几句一样,表达分别的想念之情,这样就可以徐徐而深,缓缓切入谈话主题。魏晋书信这样的切入一般有如下两种角度,一是从时令气候的转换来倾吐思念对方的情感;二是从回忆上次见面的时间及其思念的角度切入,在曹丕给蜀国的降将孟达的书信文《与孟达书》[18]1090,先抒情,后言事,颇为动人。此信先不言事,依“虚心西望,依依若旧”等句抒发对朋友宛似女子对丈夫的殷殷期盼之情,具有欲扬先抑之妙。

再如,曹丕的《与吴质书》,就是抒发友情,恰用思慕的佳作。试看此节文:每今昔日南皮之游……悲笳微吟,凄然伤怀[18]1090。作者怀念与吴质南皮之游的场景,“以情纬文”、“文随情生”,抒发物是人非的悲情。

其实,这种书信情感的表达,与文人所处的文化环境息息相关。由于政治的原因,清议、清谈、玄学、道教的发展,人们的精神得以解脱和自由,正如宗白华所说的:“魏晋时代尽管政治上混乱,社会上痛苦,但往往就是这样一个时局,造就了中古历史上智慧最富足、思想最解放的时代”[20]。而这些,更加丰富了书信的思慕语。空城寥廓,所闻者悲风,所见者鸟雀。昔陈司空为邑宰,所在幽闲,独坐愁思,幸赖游艺,以娱其意,以今况之,知不虚矣[18]1218。从此《与曹昭伯笺》残篇中,用景物完美地营造了“孤寂”的氛围,空荡的城邑,从一片悲凉的情色中抒发作者的寂寞、孤独的情感。再观谢安的《与支遁书》,开头写道:“思君日积,计辰倾迟。”[19]2082表达了对支遁的想念之情,具有一诉为快之效。

(三)祝愿语及署名敬词

传统的书信格式,还有祝愿语及署名敬词,这种格式主要是写在书信末尾,加强对书信的情感,显得十分委婉大方、有进有退、有理由让,同时在整个书信结构上,表现得更加前后有秩,收缩自然。魏晋书信中的祝愿语和署名敬词,就如同人们相聚时分别一样,都要互道珍重,抒发不舍之情,彼此寄予最美好的祝福,同时,在这种依依不舍的祝福中,可以流露出作者游刃有余的礼学风范和大度情怀。而署名称谓语、提称语一样,随着身份的不一样,所用的词语也是不一样的。

魏晋的书信在署名之后,往往会根据双方的关系写敬词,对尊长可用“顿首”、“拜上”、“叩禀”等词,如刘琨在《答卢谌书》[19]2082 。格式固定得体,语言含蓄明了。结尾“琨顿首顿首”与书信开头前后照应,显得张弛有度,委婉有序。

对于晚辈,则用“字”、“示”、“谕”、“白”等,如陆云《与杨彦明书》[19]2047。开头“云白”,直截了当,叙事很快深入主题,但并不因位尊而高高在上,读此书信,自谦恭让之意句句为据。陆云的《与兄平原书》的几份信中,都用到了“谨启”这样的信末敬词。如“兄顿作尔多文……谨启。”[19]1938兄弟虽相隔天涯,但陆云对哥哥陆机虔敬之态以及思念之情,不亚会面,字字句句,无不谦卑有秩。

二、魏晋书信内容与礼仪

在中国礼仪制度发展的长轴上,五礼成为国家的礼仪制度,始于魏晋南北朝。粮满仓先生认为,五礼体系被用于国家制礼实践中始于魏晋之际[12]。特殊的社会环境,使魏晋不断地在礼与不礼之间挣扎徘徊,但是,不管是这样的无视礼仪,还是无奈于这样的现实环境,但魏晋士人始终在纠结与坚持中找到了一条属于魏晋需求的礼仪范本。这样,礼仪渗透在魏晋士人的生活中,也体现在书信的内容中。

(一)居丧除服的礼仪

魏晋南北朝时期各个政权的统治者,都十分重视凶礼,而治丧、丧葬、丧服等方面的礼仪是凶礼的主要内容。魏晋礼法以《丧服》最重,这种按照血缘亲疏关系规定的丧服制度,在汉晋之际受到重视。综观魏晋以来,儒学在总体上是颓废的,但只有丧服礼学遭乱世而愈盛,可谓乱世中的大幸。追其原因,乱离的社会,世人愈想居安思危。丧服制度本质上具有维系亲情、稳固纲常的功用,于是帝王们倡礼,儒士们释礼。

挚虞的《讨论新礼表》[19]1898,而从此表中看出,关于三年之丧,郑玄主张二十七月,王肃主张二十五月。据《晋书·礼志》记载,泰始十年(274),武元杨皇后崩,关于皇太子除服的问题,杜预、 挚虞等人进行了讨论。其中,杜预认为“考其行事,专谓王者三年之丧,当以衰麻终二十五月”[21]。挚虞《答杜预书》:今帝者一日万机,皇太子监抚之重……何必附之于古,钦以旧义,使老儒致争哉![19]1903

挚虞对儒家礼法颇有造诣,提出在葬礼过程中应居丧致哀以合礼法,但可“变制通理”,依情而动,合礼法而无需古板。反映出魏晋人“师古适用”的制礼原则。可见,魏晋时期对《丧服》观点之多,从侧面可以看出,士人对礼学的 重视,而挚虞的方法是“宜参釆《礼记》,略取《传》说,补其未备,一其殊义”[21]。

其实,凶礼制度化并被世人重视,是与当时的社会分不开的。西晋统治者夺取政权的方式,违背传统的“忠”的道德,作为掩饰,当权者只有另辟蹊径,为了符合礼仪制度的要求,他们热衷倡导“孝”的道德观,如重新恢复终丧三年之礼。再者,这一时期的世家大族的势力又得到空前的发展,亲情血缘关系是世家大族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准则。魏晋之所以对治丧、丧葬、丧服足够重视,表明士人对孝悌观念、家族的血缘强调。

如会稽王道子《与王彪书》,王彪之《答会稽王书》:女有大功服,若初婚者,礼例无许……殿下可视而量之。[19]1578就是按礼居丧期间能否婚嫁进行讨论。王彪认为在服丧期间不应该婚嫁,凡事要依据礼数行事,做到依傍经礼,有章可循。殷允《与徐邈书》[19]2200则有兄子丧,应除兄服的事情和徐邈进行商讨。殷允也对除服接客表示反对,在为兄长丧服期间,不应该换吉服去接见客人,并举例说明庾太尉为妻子守丧时,整日与客人畅谈这种卑劣的行为。荀讷《答蔡谟书》:别示并曹主簿书,其中兄在南娶,丧亡已三年,其兄子该等未曾相见,应为服否……意谓音问既通,情义已著,虽未相见,礼疑从重,犹税服。[19]2207-2208就子嗣未逢父辈丧亡服丧的问题提出自身的见解。他认为虽然叔侄相隔两世,但父子关系已就,虽未相见,但还是应该披桑守孝。而范汪《与江惇书》:孝子重睹灵榇,哀心恸踊,何以緦服临至亲之丧,三月而除……放兄弟二月晦除,此皆反服。[19]2174徐彦《与征西桓温笺》:蔡徐州薨,主簿服斩……既服君旁亲,则服君便应重矣,乃二公之薨,府州主簿服齐縗。[19]2219-2220以及徐邈《答徐乾书》[19]2243-2244,主要讨论的是“居丧除服”的书信。从挚虞和徐邈的书信中得知,二者的观点大同小异。而魏晋礼学主要是郑玄和王肃的影响比较深,但挚、徐二人皆承王肃。

魏晋是一个丧礼实践性很强的时代。通过服丧可以显示出“有贵贱之差,远近之别”[22],从而维护宗族的等级关系。如果从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分析,魏晋是一个朝代交替频繁的时代,王朝的更替,统治者必须建立适应自己意志的意识形态。

(二)“长幼有序”之礼

礼的最大的特点就是强调尊卑有序、贵贱有等、亲疏有分、上下有别、长幼有序,突显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礼数之异。在魏晋书信中,就有相关的描述,如陆云《与朱光禄书》:少长之序,教化所崇……敢慕高义,谨奏下敬。[19]2045《与张光禄书》:长幼之序,人伦大司。季世多难,失敬在昔。敢希令典,求思自迈。谨奏下敬,以籍虔疑[19]2045。《与严宛陵书》:少长之序,礼之大司……谨奏下敬,以籍虔款。思复未远,庶免悔吝。[19]2046

陆云出身名门望族,认为宗法孝道乃是世族所看重的传统礼仪标准他主张只有做到长幼有序,才能谈及教化。在魏晋时期的大宗族中,等级秩序是十分森严的。一门之中,尊卑有序,凛如公序,任何一个宗族成员都有明确的社会身份[23]。

他与三人往来的书信中,反复阐释了儒家“长幼之序”的重要性,认为长幼之序乃“教化所崇”、“人伦大司”。 从《与严宛陵书》和《与朱光禄书》两份信中可以看出,对于当时儒家礼法废弛的现状,陆云深表惋惜,但又力不从心,只能感叹“思复未远,庶免悔吝”。纲常五伦是儒家礼仪贯穿的核心,不管是礼仪发端的“三礼”时代,还是政治动荡的魏晋时代,为了维护宗族制度,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种长幼有序的思想,都在一种重孝悌兴复仇观念影响下发展成长着,可见,长幼有序并没有走出为魏晋士大夫们的视野。

(三)即位告庙之礼

按照《春秋》之义,古代帝王改元之时,必行告庙之礼,以此告知祖先亡灵。中国封建社会是一姓统治天下的“家天下”国家,这样,不管是王储即位还是改朝换代,即位告庙就是重大的家务事,而且是头等的大喜事,除了国军要告知亡灵,举国上下还要欢庆,从而在历朝历代的传承中,形成了告庙之礼。

贺循《与王导书》:代祖武皇帝初成太庙,时正神既七……刁协案,元皇后于太庙东阴室中安神主,不增立一室。[19]1970《答王导书》:愚谓告四祖之庙而行……今虽事不正同。然议可方论。[19]1970-1971《又答王导书》:古礼及汉氏之初,皆帝帝异庙,即位大事,谒于太祖。……人意以祖宗非一,且太庙合共,事与古异,不得以古礼为断。[19]1970 主张一庙异室,维护皇族大宗,“即位大事,谒于太祖”,天子七庙,以祖为大。贺循的意见最后得到统治者的采纳,七庙之数以昭穆为次的意义很快就显示了出来。

(四)郊祀祭生之礼

为了适应当时统治的需要,魏晋时期的郊祀祭生之礼变得更加精致,告别两汉那种随意性和理想化的典章制度,成为中国古代王朝祭祀重要的一环,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

郊祀祭生源于天人合一,而汉末魏晋疆土分崩离析、政权朝立夕改。以三国礼仪制度最完备的曹魏为例,曹魏郊坛的建立拖了很长时间。文帝曹玉时刑法严峻,好营宫室,因此以儒家经学为基础的礼仪不受重视,黄初、太和年间(220—233)都没有建立,到了青龙(234—237 )中,名儒高堂隆终于因星孛于大辰上疏 :凡帝王徙都立邑,皆先定天地社稷之位,敬恭以奉之……今園丘方泽南北郊明堂社稷神位未定,宗庙之制,又未如礼……[18]1226于是到明景帝初年,曹魏终于建立園丘,开始郊外祭祀。《宋书·礼三》记载,“太兴二年三月辛卯,元帝亲视郊,当时尚未立北坛,地祇众神都在南郊。”康帝建元元年(343)正月行北郊祭地之礼,但祭祀日期又有疑议。故太常顾和上表:太始中,合二至之祀于二郊。北郊之月,古无明文,或以夏至,或同用阳复。汉光武正月辛未,始建北郊……[19]2006顾表认为,根据周代古礼,祭地的时间应该是正月。顾和通过东汉光武帝和曹魏正月祭地的故事举证,说明只有这样,才合乎周礼。

范宁《答徐邈书》:礼,郊牲在涤三月,此谓常祀耳……无本郊不涤牲之礼,牲为具用,非吾所闻也,凡告用制弊,先儒有明义也。[19]2177以及徐邈的《与范宁书问告定用牲否》[19]2243,可以看到随礼的现实性,更加注重各自的实际所需,这是与当时动荡的社会现状和洒脱的时代气氛密切相关的。

(五)养子之礼

养子之礼在魏晋时期相当普遍,例如在汉末三国时期,曹腾养曹嵩为子,刘封为刘备养子,诸葛亮以兄子乔为嗣并立为嫡子,皇甫谧出后叔父[23]。而在西汉时期,董仲舒《春秋决事》中就有最早的养子现象的记载,“甲有子乙,以弃丙,乙后长大而丙所成育[24]”。但魏晋之前,这种做法是不符合礼律。就像在范宁《与谢安书》中说道:称无子而养人子者,自谓同族之亲,岂施于异姓?今世行之甚众,是谓逆人伦昭穆之序,违经典绍继之义也。[19]2178

可见,范宁认为养子这种行为 “逆人伦昭穆之序,违经典绍继之义”。然而,世人心态的转变总是有无法回避的痛处,魏晋的现实就是这样,社会的大动荡、大迁徙,必然导致流离失所,这就为养子现象的盛行提供了现实缘由。从礼律对养子之礼的排斥到渐渐的接受,这或多或少的影响着中国宗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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