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非法占用林地清查推动造林绿化持续稳定发展的思考

2016-12-17 09:15张庆海于德胜赵一珉
防护林科技 2016年2期
关键词:造林绿化林业

张庆海,于德胜,赵一珉

(黑龙江省林业厅,黑龙江 哈尔滨 150090)



关于加强非法占用林地清查推动造林绿化持续稳定发展的思考

张庆海,于德胜,赵一珉

(黑龙江省林业厅,黑龙江 哈尔滨 150090)

摘要文章客观分析了我省造林绿化、造林用地现状及加强非法占用林地清理回收工作的重要意义,从8个方面探析了林地清查的措施。

关键词林地清查;造林绿化;林业

据统计,黑龙江省非法侵占国有林场林地50多万hm2,三北防护林工程被侵占流失的林地面积也很严重。当前,我省造林绿化面临的突出困难是造林用地难以落实。清理回收全省非法侵占、流失的林地,将大大缓解造林无地的难题。

1我省造林绿化及造林用地现状

2008年开始,黑龙江省省委、省政府做出了造林绿化三年大干、五年绿化龙江大地的决定。2008—2010年,仅3年我省就完成人工造林61万hm2。2011—2014年,全省各地大力向废弃地、宅边、水边、取土坑等地类挖掘造林潜力,主要面向林业外部挖潜,又完成人工造林38.7万hm2。在这种情况下,我省可用造林用地大幅度减少,特别是难于落实荒山荒地造林地块,人工造林呈连续下降势头。2014、2015年我省完成人工造林已经锐减到5.4和4.0万hm2。对照2009年10月全省土地资源调查,当时我省可用于造林土地面积仅为44.2万hm2,现实和数据显示,我省造林绿化可用土地资源已非常少。要想保持我省造林绿化持续稳定发展,面向系统内挖掘造林潜力已势在必行。据统计,我省2014年回收林地造林103.1 hm2,2015年达到1 126.9 hm2,增长10.4倍,回收林地造林呈上升趋势。

2加强林地保护管理意义重大

林地是森林动植物与微生物栖息、生长、发育和生物多样的重要场所,是生态保护建设重要的空间载体。加强林地保护是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核心任务。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美丽中国,山要绿起来,人要富起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提出了一系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生动形象表达了我们党和政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推进国土绿化既是林业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愈发艰巨的政治任务。据2015年5月11日新华网报道,我国1994年以来国有林地流失已达281万hm2, 31个省(市、自治区)平均的结果,流失的林地相当于当前我省2年的造林用地需要。依法保护和管理林地,遏制非法侵占林地蔓延的势头,守住林地红线,是必须面对的紧迫任务。清理非法占用林地,收缴还林,对于促进森林资源稳步增长、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3林地清查措施探析

3.1牢固树立阵地意识,最大限度争取党、政领导支持

各级林业部门作为相应政府机关构成部门,肩负着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职责,能否守得住林地红线,关系到林业行业的兴衰与地位。但林地保护管理工作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和千家万户,单靠林业部门的力量难以做好这项工作,事实也证明非法占用林地治理行动要想取得实效,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各级林业部门都应树立坚守阵地意识,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把行业的决心和意志转化各级党委、政府的强大推动力和执行力,通过传导作用,把林地红线变成生死线、高压线,实现林地清缴工作打击有力、清缴彻底,让社会形成尊重生态建设成果,敬畏法律尊严,自觉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3.2健全组织,形成清缴合力

我省幅员辽阔,林业三分天下,另有农垦独据一方,对非法占用林地清查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作,要想清得彻底、清出成效,必须建立有效的组织机构来执行。从省级层面来讲,应成立以省领导(至少是主管领导)为领导组长的非法占用林地清查小组,林业、森工、农垦、国土、公安、法院、宣传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制定详细清查清缴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在省领导统一领导下,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狠抓落实,保证清查行动顺利开展。

3.3加强宣传,深入发动

青山不老树为根,绿水长流林为源。雾霾蒙蒙、黄沙漫漫、洪水滔滔这些自然现象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这一切都与生态环境变化有关,与林地保护有关,与非法占用林地有关。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抓住群众对自身利益的关注,加大对保护林地的宣传,向社会发出保护林地、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的呼声。要对清查行动跟踪报道,对破坏森林资源数量巨大、重大案件及时予以曝光,对林地保护管理先进经验积极弘扬,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林地和森林资源的良好舆论氛围,增强各级干部和群众保护林地资源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接收举报短信、网络留言等方式方法,大力拓宽和畅通社会和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渠道,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全社会打击破坏林地和森林资源不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3.4明确任务,突出重点

林地清查清缴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工作,需要采取实地清查、摸底排查等方式,逐项目、逐林班、逐地块核查,在清理排查核实登记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需要准确把握各类非法侵占林地项目占地类型、面积、地类、林种、项目实施单位、违法责任主体等情况, 任务烦琐艰巨,不能期盼一蹴而就。在国家林业局提出清理排查的5个重点区域4个重点对象基础上,结合省情,应重点清理排查以下5个方面:

3.4.1守住青山我省五山一水一草三分田,守住了青山,也就守住了生态的主体。守住青山要抓住林农交界山脚线(未必是林地红线),确定林地红线,要“去斑”、“补疮”。脱掉青山“七分裤”、“乞丐装”,还青山“曳地长裙”本色。

3.4.2填满林间腹地重点排查非法毁林采矿,违规超限,毁林开垦,避免孙悟空钻到铁扇公主肚子里捣乱现象发生,表面青山依旧,里面千疮百孔;有计划逐步实施国有林场“工资田”还林。

3.4.3补全防护林带全省三北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范围已扩展到70多个县(市、区)、1 000多个乡镇。区域总面积3 283万hm2,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69.41%。防护带在平原地区,乃至全省有着十分重要的生态地位,但防护林带被侵占开垦、占用建坟等现象屡有发生,且恢复难,已成为防护林建设的凸显问题。

3.4.4扼守采伐迹地和残破林地重点是采伐多年未及时造林的采伐迹地和林农衔接的残破林地,受利益驱使,林区周边的农民为了种地往往在自家的地边向外扩地,采取今天扩一点明天扩一点策略,一点点侵蚀林地的现象比较严重。

3.4.5看住护路林和护村林道路的不同级别,带来护路林的林木权属和经营管理存在不同情况,涉及公路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加上村村通道路建设等新情况,增添了护路林林地被侵占的不确定性。同时,随着农村经济发展,村屯住房条件逐步改善,村屯扩容,护村林用地被侵占现象不容忽视。

3.5充分发挥乡镇职能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目前,乡镇林业站一般只设一名林业干部,力量薄弱。清查小组必须依托乡镇林业场站,紧紧依靠乡镇、村干部展开工作,在他们的大力支持下,以土地台账、林地保护规划为依据,确认现地类型、开垦侵占林地面积及林地权属、边界,寻找当事人,确认事实。

3.6缕清事实,分类处置

清查被非法占用林地需要坚持的一条原则是林地必须无偿收回,可以根据不同的事实情况,分类处置。一是纳入二轮土地承包、享受粮食直补的林地主动还林的,经林业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可以免于处罚,根据所造林种给予相应还林补助;二是除第一种情况外,非法占有林地的,由森林公安牵头侦查,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的,要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由检察院提起诉讼,提交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等有关规定,依法依据进行处置。

3.7登记建档,及时还林

对清回的林地要认真建档,完善地块信息。清回的现地要树标立识,表明走向、界址,要在允许条件下,优先安排造林,并确定权属,签订管护合同,及时发放林权证。

3.8完善机制,加强立法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7个省1个市(厦门市)出台了林地(保护)管理条例,有5个省出台了林地(保护)管理办法,这些地方性法规和管办法的出台,为当地森林资源起到了积极的保护作用。我省出台的《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虽然对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滥伐森林、林木做出了明确规定,但没有林地保护管理的相关内容。我省急需制定林地保护管理地方性法规,为我省林地保护工作提供可靠细致的法律依据。

“屋外绿水青山,屋内金山银山”,习总书记“两座山论”内涵逐步清晰,为我们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青山不老添新绿,绿水长流育栋梁”,应该成为造林绿化工作者肩负的时代使命。

中图分类号:F307.2;F321.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3601/j.issn.1005-5215.2016.02.042

文章编号:1005-5215(2016)02-0105-03

作者简介:张庆海(1971-),男,黑龙江肇东人,硕士,现从事造林绿化工作.

收稿日期:201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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