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建超 福建省晋江市农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所362000
晋江市建立动物卫生监督机制的报告
杜建超福建省晋江市农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所362000
2015年晋江市畜禽屠宰监管职能从商务部门划转到农业部门,从养殖环节到屠宰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但是现阶段晋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还存在执法力度不足、执法手段乏力、执法环境不良等问题,如何建立有效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制成为摆在晋江市动物卫生监管工作面前的一个难题。文中主要从厘职能、抓规范、提素质、树形象等方面入手,探讨提升晋江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为其他县市动物卫生监督机制提供参考。
晋江动物卫生监督机制
晋江市常驻人口210多万人,日生猪消费需求量约2 000头,全市共设立11家定点屠宰场,生猪年屠宰量达70万头,牛年屠宰量达3万头。随着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和政府机构职能的调整,如何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已成为农业部门的主要职能之一。2015年7月,晋江市机构职能调整,晋江市全面梳理职责,了解掌握问题,及时推动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从厘职能、抓规范、提素质、树形象等方面入手,全面提升晋江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具体做法报告如下。
1.1设立机构、梳理职能为改变晋江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没有设立专门机构的状况,2015年机构调整时,市农业局主动对接编制部门,结合农业发展实际,适时调整所属事业单位,在机构总量减少的情况下,独立设置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核定为行政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由市财政全额列支。设立市畜禽屠宰管理站,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合署办公,承接由商务部门划转过来的屠宰管理职能。调整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和畜禽屠宰管理站负责承担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动物屠宰管理的行政管理职能。
1.2解决编制、探索机制根据编制部门的文件要求,原承担动物卫生监督职能的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核定的10名编制,整体划转给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但因机构核定为行政类,整体冻结不可增编,造成机构编制数与实际承担的监督管理工作量不相配。为满足工作需要和解决屠宰检疫员的编制问题,我市设立市畜禽屠宰管理站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合署办公,核定事业编制15名,定向解决定点屠宰点的官方兽医问题,探索建立官方兽医和协检员协同办公制度。15名官方兽医仍不能满足11个定点屠宰点的日常检疫工作,我们按照农业部的有关规定,聘用符合要求的人员担任协检员,协助从事检疫监管工作,逐步建立起2名官方兽医带领若干协检员负责实施动物检疫的工作格局。
2.1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制订《晋江市动物检疫员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检疫员的招聘离职、日常管理和奖励处罚。建立完善日常签到、监控系统,对全市定点屠宰点的日常检疫工作进行全程监管;建立健全动物检疫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物资管理制度,检疫证章、标识、票据管理制度等,确保监管工作依法依规、有章可循。编制检疫工作手册,汇编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体系、技术标准等,规范日常监管执法行为。
2.2流程再造,逐步规范全面梳理检疫、执法流程,严格执行一猪一证、屠宰检疫规程,组织开展案卷评查、交流、研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2015年,我市选送的"林福连运输屠宰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生猪案"获评福建省动物卫生监督及饲料执法优秀案卷。2015年至今,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共侦办违法案件15起,立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5起。建立群众电话举报、镇街巡查监管、部门联合打击行动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能,落实镇街日常监管职责,全面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逐步完成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已完成英林、安海、青阳、永和、内坑、深沪等7个动物检疫申报点的规范化建设,其余动物检疫申报点将于2016年完成建设。
3.1强化学习,增强素质建立学习例会制度,每月10日定期组织检疫班组长及骨干学习例会,学习《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通报典型案件,解决执法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邀请上级领导和相关专家授课。2015年10月,邀请泉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洪志华为基层检疫员授课,就如何加强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定期组织全体检疫执法人员考试,考试结果与个人工资绩效考核挂钩。
3.2优待引才,肃清冗员全面提高动物检疫协检员工资福利待遇,月平均工资水平调至3 000元左右,缴交五险一金,发放季度、年度绩效奖励。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在海峡人才网、侨乡人才网和晋江经济报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与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签订校地实习协议,吸引优秀人才加盟。每月定期对动物检疫员执法情况进行督查,不定期对动物检疫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抽查,按照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督导方式,严格监督动物检疫员依法依规实施动物检疫。对于迟到早退、脱岗离岗的行为,及时给予处罚,对于屡教不改的坚决清除出检疫队伍。对于连续两年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最后一位的,实行末位淘汰。
4.1重点打击,维护市场秩序2015年9月和2016年1月,市农业局联合食安办、公安局和市场监督局等部门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统一执法行动,打击取缔内坑、磁灶、西园三处私宰窝点。西园街道洪某、曾某、徐某、张某及磁灶镇张某涉嫌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被晋江市公安局刑事立案,内坑黄某由市农业局依法行政处罚。共查处猪肉产品3 325 kg,没收私宰刀具44把,罚款55 440元。
4.2注重宣传,提升形象联合有关媒体定期宣传报道动物检疫工作、曝光违法案件,引导群众健康消费,增强群众防范意识。联合晋江电视台,制作“探访放心猪肉源头”、“记者夜访生猪屠宰点”、“检疫员培训”专题宣传视频,在晋江经济报上连续刊登“舌尖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系列报道。全员配制夏、冬执法防护服,在全省率先配备“中国动监”执法电瓶车和执法摩托车,全面提升执法形象。
经过半年多的规范化建设,晋江市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得到质的提升,队伍形象、人员士气和执法能力都有显著提高。但在日常监管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全省执法形象不一的问题,相关法律法规不配套、不完善的问题,定点屠宰厂的规范提升问题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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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4331(2016)03-004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