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渔
梧桐一树,是草木中一部编年史也①,举世习焉不察②,予特表而出之③。
花木种自何年?为寿几何岁?询之主人,主人不知,询之花木,花木不答。谓之“忘年交”则可,予以“知时达务”,则不可也。梧桐不然,有节可纪,生一年,纪一年。树有树之年,人即纪人之年,树小而人与之小,树大而人随之大,观树即所以观身。《易》曰:“观我生进退”。欲观我生,此其资也④。
予垂髫种此⑤,即于树上刻诗以纪年,每岁一节,即刻一诗,惜为兵燹所坏⑥,不克有终⑦。犹记十五岁刻桐诗云:“小时种梧桐,桐叶小于艾。簪头刻小诗⑧,字瘦皮不坏。刹那三五年⑨,桐大字亦大。桐字已如许,人大复何怪。还将感叹词,刻向前诗外。新字日相催,旧字不相待。顾此新旧痕,而为悠忽戒。”此予婴年著作⑩,因说梧桐,偶尔记及,
不则竟忘之矣。即此一事,便受梧桐之益。然则编年之说,岂欺人语乎?
注释:
①.编年史:一种按年编纂的史书体裁。
② .焉:它,代词。
③.特:特地。
④.资:凭借。
⑤.垂髫:古时童子头发下垂,用以指童年。
⑥.兵燹:兵火之灾。
⑦.不克有终:不能有始有终。
⑧.簪头:簪子,古人用以插定发髻或连冠于发的针形饰物。
⑨.刹那:形容时间很快的过去。
⑩.婴年:幼年。